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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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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1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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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不喜欢狗,对狗有很大的成见,想到狗,就想讨伐狗。

今年是狗年,狗老是闯入我意识的地盘,挥之不去。

各路传媒,常有狗伤人害人的事情报道,我更是对狗恨之入骨。.若没用文字表达出来,我无法睡好觉了。

对一物的情感不是偶然能形成。记得小时候就怕狗,恨狗。有一户邻居养狗,养的狗特别凶,只要你靠近那户人家,狗就会吠着冲过来把你赶走。若要进那户人家的门,就要在远远就大声叫主人出来把狗拴住,才能提着心进去。令我不解的是,几十年过去,主人都换了两代,现在那户人家还是养着狗,还是那么凶的狗,我还是要在远远就大声叫主人出来接,才能进那家的门。

我串门所了解到的是,目前,那户人家是村里最穷的。我想,这是不是与这户人家养狗有关呢?

我好奇地问过那主人,为什么要养狗?主人说养狗可以看门口。我打量着屋内屋外,见到值钱的,只有那条狗值几百元。别的物品送给别人,别人也未必想拿走。

养狗有惯性,怕狗厌狗也是如此。我爹娘整辈子不养狗。同住一四合院内,我叔养过狗,是在我们的童年时期。我叔养的狗很温顺,未见它吠过人伤害过人,我听见过爹娘劝叔不要养狗,叔婶都说,养个狗,不用清小孩的大便。这个理由是成立的。那时乡下的孩子,就算不穿开裆裤后,依然是随便大小便的,在小孩方便时,附近的狗会闻味而到,大便到地,狗就把地面处理得干干净净。在我们都上学后,叔也没养狗了。

人类排弃的脏物,狗却吃得津津有味。狗有这特性,我是不是应该包容一下狗的凶恶的这一面呢?我一直不能。

在我们乡下,狗是受到歧视的。这与狗另一奴才特性有关。有给食的,就是主主,别的都是凶起来就可以肆无禁忌。

在民间,对一个无能的、靠点头哈腰、阿谀奉承去谋利的人,会暗骂他食屎屙米。传说,只有狗会食屎屙米。

原来,狗食屎,众所周知,而狗屙米,就暴露了狗偷食了米的事实。狗适合吃屎,它却去偷米食,食米屙米,根本就是浪费,还惹上一个偷的罪名。

不要骂别人食屎屙米,始终,屎很臭。

对狗有成见的另一原因,源于狼狗。我们乡下是丘陵地带,能生存的狼狗不多,只有在屋边的水稻掩护下,狼狗才有胆量接近民居偷鸡摸鸭,我也是这样才知道狼狗的存在。据爷爷讲,狼狗有两种,一种是一直在大山里生存的,这种狼狗跑起来会把后面一个脚收起,这样弹跳力特大,跑得更快。另一种是人类养过,被遗弃后重新回归自然的。不管那种,都比家养的狗凶恨。人们没伤害狼狗,它遇人也撤得飞快。

狗,没有不凶的,只有更凶的。人类训养它们千百年,也改不了它的本性。可千百年来,人类也不肯放弃对它们训养。也许,它们可以看门口,可以清大便,才让人类对狗幸存且寄托一些美好的希望,它们也不负仁者的一片善心。

有一句俗话说,穷养猫,富养狗。社会上流传的很多俗语都含有很深的哲理,但"养猫穷,养狗富"这句我就不敢苟同。

我们家一直有养猫,养猫的好处就是,在天台养个猫,就没机会见到老鼠。尽管现在的猫可能也怕老鼠,可大多数老鼠还未醒觉过来,老鼠不敢冒险去惹猫。至于我们家穷,是不是与养猫有关,我从未去跟究,就算真的是养猫就穷,我也包容猫的这一点,我讨厌狗,更恨老鼠,恨老鼠偷偷摸摸地偷食又破坏的行为。

养狗富,从前是不是,我不知道,现在肯定不是,应该是富养狗。狗永远改不了的奴才性,穷人肯定养不起,真的要养,可能只有越养越穷,只有富人才养得起狗。谁不信,不妨留意身边养狗的人,哪个养狗的是穷人?

Q之前就统计过有关数据,结果很接近美国有关组织团体(我们应该称有关部门)的结果,养狗的人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都是富人。而美国这份报告还有其他条项,那是养狗的人百分之九十是女人,百分之十是男人。当然这部分男人全部都是富人,他们自然就流露出养狗是弦富的。而那百分之九十的女人又分得很详细。

三分之一是女强人,女强人说,她有本事赚男人的钱,这世界没有男人般配她,她寂寞,养个狗做伴。

三分之一是富男人的老婆,这部分女人大多半老徐娘,老公能赚大把的钱,忙着赚钱就没时间陪老婆,只有狗才能贴身陪伴。

另三分之一是年轻貌美的女人,她们差不多全部都是富人的情人二奶什么的,因种种原因,主主不可能每一天二十四小时陪她,所以养个狗做伴。

归根到底,养狗的人都是直接或者间接由富男人买单,又都是直接或者间接由有钱的女人训养。只有富人才有钱去养狗,只有富人才有钱把狗养得越来越大,越来越有型,越来越宝贝,富人养一条狗的资源足可以养活一群人。只有富人才有钱养得狗命比人命贵气,狗伤人不了了之,人伤狗要偿命。

美国那份报告还有一组令人不解的数据,是养狗的女人养的全是公狗,且八成女人都承认与狗发生过性关系,女强人与狗发生关系最频繁。剩下两成的女人,有半数以上拒绝回答此问题。

看过这组数据,老Q多少解了当今涌现剩女之惑,也多少可以理解剩女为什么自称为圣女。

这般的剩女称为圣女,老Q是很反感的。我觉得这"圣"字不能赐给这些剩女们。至少不能赐给养狗的剩女们。

在中华字典里,"圣",繁体字是"聖"。耳聪口敏,录入和输出都是"王"者,是通情达理的人。

这"圣"字是很神圣的。那些活着不为父母爱的意愿着想的剩女们,那些活着不肯传承人类文明的剩女们,不配套用这个"圣"字!

爱狗胜过爱父母,爱狗胜过爱人类的人,不配套用这个"圣"字!

我这样讨伐狗,肯定会引来爱狗人士的声讨,在这,我得郑重声明,老Q也是爱护动物的,且是如假包换的环保主义者。

广西某地有个狗肉节,每年这节日期间,都有爱狗人士围追堵截拯救流向狗肉节的狗,截获一车车狗后,无能力分流喂养而死掉,老Q觉得这样的爱狗人士纯属害狗冤魂!

人类用资源养狗,人吃狗肉排便回归自然,获得能力去改造自然,这本是良性循环。而所谓爱狗人士截获狗群后,直接回归了自然,明显狗肉未能物尽其用,浪费了自然资源。当然如果那狗不是人类饲养的,是自然野生的狼狗,我们不应该去侵害它们的生存权利,而那种狼狗是爱狗人士无能无力去保护的,狼狗本身就有收起一条后脚跑得比人快的本事,没那本事的狗,爱狗人士也没见到的机会。

爱是爱,恨归恨,恩恩怨怨难理清,人类与狗也算是有缘才相遇,能和平共处,懂得感恩对方对你的好,才能相互走得更远。

养狗的富人也好,富人养的宝贝狗也好,你的养,你的活,不要侵害他物的养和活。

2018年7月27日写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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