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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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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

读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时,我觉得有关红玫瑰娇蕊的故事有点离谱,什么因为懂得了爱情,就能立刻抛弃富贵生活,从阔太太变成了小户人家的妻子。老天爷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偏就让我看了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认识小松的时候是八十年代,她还是个小姑娘,秀气可爱,有时冒点小坏水儿。几年后她随家人移居澳门,暑假经常回大陆亲戚家玩,芭比娃娃般的穿着打扮,把当时土头土脑的我们看得傻了眼,不时吐出的英文更显得高高在上。后来回的少了,只听说她被父母当珍贵的花养着,高中毕业后她的富爸爸花钱送她去加拿大读书了。

再见到小松是九十年代,仍是回来看亲戚,顺便和我们这些朋友聚聚。她这时已出落成美女,穿低胸小黑裙,抽细长的烟,环佩叮当。我问她在加拿大读完书了吗?她耸耸肩说没劲不读了,又说她爸给了她一家公司让她经营,干了一阵又觉得没劲,不干了,现在准备去欧洲混一阵子,听得我们没了话。她没有说有无男友,也没显出在热恋的状态,但想来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人不会少,她都没动心罢了。

这以后很久没有小松的消息,新世纪过后几年再见时,她已经结了婚,有了一个女儿,跟着创业的丈夫回了国。如果不是声音和笑容没变,我几乎以为小松是另一个人。她铅华洗尽,布衣荆钗,衣着不但跟以前一身名牌的奢华不能比,就是跟普通人比也还是显朴素。以前那种冷淡、矜持的小姐派头也完全没有了,谈吐诚恳、待人热情、特别会照顾别人。她一家住在一套两居室里,没有汽车,更没有保姆,她买菜、做饭、洗衣、打扫、照顾孩子,出门都是乘公交车,来我家玩的时候,带着自己煲的汤羹做礼物。更不寻常的是,她以一种非常自然的态度做这一切,既不自卑,也不自得,就像从来不曾听说,也不曾享受过富贵的生活,或者说对那些根本不在意。我一向认为自己不是拜金的人,但跟小松一比却总是很羞愧,在她清亮的目光下,我经常看到自己庸俗的一面。

后来慢慢听别人说,小松为了嫁给这个丈夫,几乎和不赞成此事的父母断绝了关系,从此没有了父母经济上的资助,跟正在艰苦努力的丈夫过清贫的生活。她跟我说,等孩子大些了,她要办一个小小的英语学校,辅导孩子们学英语,还说她要让学校有新意,不但学英语,还要接近大自然和接触文学艺术。

有时候我看着正在耐心给女儿讲故事的小松,美丽的脸上绽开天使一样的笑容,就觉得真正明白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小松和娇蕊的故事虽然年代和细节不同,大致都是一个女子因为爱情而脱胎换骨,不过张爱玲给我们展示的是这故事的前半部,我看见的是故事的后半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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