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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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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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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生命中抹不去的景象(一)

  

我们公司是保险公司,也许是职业的关系,经常与天灾人祸打交道,经常感受死亡的阴影。有时去现场,更多的是倾听者,而不是参与者。  

我第一次见到死亡的现场是1995年,是一个学校,是市民族中学学生下晚自习时,由于停电,发生踩踏事件,造成七个孩子死亡。由于学校保了学生险,我们跟公司领导一起出现场,那是活生生的七条生命呀,在不知不觉中就消失了。那时,一个学生也就保了不到一万元,公司又给了十五万元,安顿了孩子的后事。后来还有一次踩踏事件,在和林县土城子中学,也发生了学校教室倒塌,压死学生的事件。我又跟着去了次现场。每次看到这样的现场,一个人这样死去,真是惋惜。一个个鲜活生命,从土里挖出来,从地上抬出去,盖上个被单,然后谈下补偿,就放在一个死者应该待的地方。然后肉身开始腐烂,像一粒灰尘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没有来得及好好看看这世界,没有开出灿烂的花朵,就凋零了。谁之过。  

近几年,看到死亡的景象,越发多了,车祸不断发生。我们公司每年要接报案四五万件,绝大多数涉及车祸,有的车主一年要出个七八次。我们公司每天都要接到车毁人亡的案件,查勘人员经常出这样的现场,去了解事故真相,确定责任。他们告诉我,人的命真脆弱,一瞬间就阴阳两隔,魂飞湮灭了。看到那血肉模糊的场景,心理不是滋味,但是也必须要去,不然涉及理赔时就麻烦了。每次看到他们拿回的照片,那悲惨的场面,不忍目睹。总是不寒而栗,深为惋惜。人们认为从生到死的过程需要无数次的预演,实际是有些人还没有来得及预演就谢幕了。我出了一次现场,有个县某个局长回老家,司机驾驶着车辆在直直的路上遇一个大货车相撞,掉入沟里,大货车又压在他的车上,造成了四人死亡。车上坐着他的儿子和儿子的女朋友,连同司机全部阵亡。据说司机前天晚上打了一宿麻将,也有的说是喝酒了。最后也不知道怎么死亡的。我的一个在公安的朋友小潘,四个人开车到山西公出,掉进十一米的沟里,好在没有人死亡。只有我的朋友重伤,眼裣刮掉一块,胳膊撞断了。我去看他时,他正在住院,他很庆幸。可惜车辆新买的,还没有还清款就报废了,也没有保险。我说他,事先保险就好了。他说,如果保险了,车有人赔了。就是在住院时间,我们还喝了一次酒,三个朋友喝了十五瓶啤酒。看他那样高兴的劲,也感染了我们。我大难不死。大家说,必有后福。他只是笑笑,有命就好。  

人死如灯灭。可惜很多时候人们对死总是有些麻木不仁。在我十几年的保险生涯中,看见过无数的死亡惨剧。我一次次庆幸自己依然没事,上帝还没让我作最后的表演,我是幸福的。可是,有时呀让自己心惊胆战。我有次,晚上十一点多,跟同事老张,坐出租车到街上检查悬挂广告,在新华广场附近,拉达车的前车门掉了,好玄没有把我甩出去,那时街上车少,没有发生事故。我们俩赶紧下车,换了一辆车。回来后一晚上没有睡着觉,老出冷汗。还有一次,我跟政府车队的一个老乡喝酒。喝完,我们俩出去办事,他为了躲路上一个小孩,车把一个理发店的牌子撞倒,挤进电线杆的夹缝里,车就差一点冲进理发店,我差一点被电线杆子撞死,差一点儿成为轮下之鬼。当时,由于都喝酒了,没有感觉怎么样,等到清醒了,才后怕。连续几天夜晚做噩梦。倘若就这样丢掉老命,实在是冤枉透顶。老婆孩子可怎么办。  

人都会留恋这个世界,人到时总是要走的,谁也奈何不得。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蝼蚁尚且惜生,何况人呀。人生的最高境界,北宋哲学家程颐诠释人的境界时认为:遇到任何事情都把别人放在第一,要为家庭、为事业、为自己活着,这就是人的最高境界。人,活着,就应该向人生的最高境界跋涉攀登,不能妄活人生从而浪费生命的宝贵时光,是奋斗人生,享受人生。西哲曰:“生命的终结乃天赋的恩典之一。”人生来之不易,要未雨绸缪。生命的最高境界是自然而然的死亡。我们要珍惜生命的过程,也许死亡的最高境界是证明我曾经来过,记得泰戈尔老人家说过“天空没有鸟的痕迹,但我已经飞过”,工作和生活一直在延续着,我还要继续的活着。


(孙树恒,笔名恒心永在,内蒙古奈曼旗人,供职阳光财险内蒙古分公司。中国金融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内蒙古作家协会会员,内蒙古诗词学会会员,西部散文家学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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