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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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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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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路上》连载

第二章 存在即合理

“存在即合理”,依我的理解来看,这句话就是它本来的意思——存在的即是合理的。

这世界上存在诸多的丑恶、阴险、狡诈,也存在许多的美好、善良、温柔。恶行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可能逍遥自在;善行可能得到人们嘉许称赞,也可能被冷落诋毁……这一切都是合理的。当然,有人会坚定的认为一些存在不合理,这是从不同观点作出的解释,取决于看待事情所处的角度。但不管合理与否,我们无法否定事物的已经存在。

存在的即是合理的,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默默承受一切存在,我们大可以根据自身的处境采取相应的行动,因为我们的行动亦是一种存在——它同样合理。同理,这也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为所欲为,因为同样别人会对我们的行为有所反应。存在的即合理的,并不是因为合理而存在,而是因为已经存在,已经发生,就必然有其发生的理由,所以合理;一切的一切,都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相互冲突制衡。

我们处在共同的社会生活中,必然需要一些明晰的法则,否则毫无疑问会因为各种冲突而纷争不断。在这其中,我觉得有一条法则是清晰的、不言自明的:一个人的所做所为,不应该影响他人的正当权益,反过来,如果一个人的所做所为能不影响他人,那么他人也不应该干扰他做这件事的自由。当然,对于“影响”的界定,不同人会有不同的看法,以常理来推断,我们也不难找到一个统一的最低标准,即: 每个人都能同等的享有做某事的自由,而且这事情不会妨碍他人。 例如在现存的社会环境下,一个人赤身裸体出现在一般公共场所,我们视其为“影响”;又如每个人都有行动的自由,如果一个人的行动不会阻碍他人,那么即使有人因为个人喜恶不愿意看到这个人,这也不能被认为有“影响”。这条法则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公正的,遗憾的是难以得到实现。一方面,一些应该享有的自由受到限制,比如在婚姻、工作中——不难找到更多的例子,在这些事情当中,当事人明明应该有决定的自由,却受到亲人、朋友、社会道德的重重阻碍;另一方面,部分人只顾及自己的感受,随心所欲,丝毫不顾及对他人的影响,比如在人群中横冲直撞、视若无人者,在要求安静的场所大声喧哗者,跳广场舞将音响开得极其大声扰民者,皆属此列。

人是社会的,也是个体的。对于大部分人而言,也许在物质上更偏向于社会,在精神上更偏向于个体,在这两者之中,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我们能放弃社会追求自我么,很难;我们能放弃自我融入社会么,更不容易。我们小心翼翼地在二者之间寻求平衡,努力地为自己的存在寻找安慰——在小时候,我们追求希望与理想,长大后,我们追寻意义。意义是什么?在滚滚流动的时间长河里,在茫茫无垠的浩瀚宇宙中,人的一生也不过如蜉蝣般朝生夕死,追寻意义或永恒,未免只是徒劳。正如希望与理想,意义与人紧密相连,是功利性的存在,犹如过眼云烟,虚无飘渺。

是什么使人成为人,不是意义,不是理想,抛弃外表,剥去虚幻的外衣,是一个人的思想、是他所做的事情。我们对一个人的认识,难道不是建立在他的所做所为、所思所想上么?为了便于沟通交流,我们发明出一个个标签,并将它们贴在不同的人身上。我们在介绍自己或别人时,往往先说出名字,然后再描述职业、爱好、习惯,等等。你是谁?张三还是李四,医生或者律师,仅凭这些我们就能去评判一个人么?标签帮助我们迅速地了解他人,但依靠标签去判断他人是愚蠢的,更愚蠢的是把自己限定在标签之中。有些人不满足于仅仅被别人打上标签,还主动给自己贴上许多标签,以此来指导自己的生活,实在让人难以理解!难道去掉标签,我们便不复存在么?

是什么让我们作茧自缚,让我们屈从于浑浑噩噩的状态?并不是不想改变,而是害怕改变,因为现状是“合理”的,而我们的改变充满未知与“不合理”。没有什么不合理,一切都是合理的,改变与否,只取决于我们的思想、只取决于我们的行动——如果我们能够接受伴随改变而来的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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