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姓李不姓丁,但是亲戚朋友都叫她丁香。久而久之,大家索性也不管她姓啥了,比她小的,叫她丁姐;更小的,叫她丁姨;小区院子里的小孩,索性叫她丁奶奶。丁香也喜欢别人这样叫她,她已经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了,回想起过去,她觉得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这个名字带给她的所有的温暖了。
今天天气很好,她早早就起来了。她准备出去一趟,要画一个精致淡雅的妆,这是郑重其事的地出去一趟,她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极其重要的。因为昨天,与几个老姐妹出去遛弯的时候,她远远地望见,小区外面通往市区的那条主干道两边的绿化带里,种植的紫丁香已经开放了,浅紫一片,这让她分外惊喜。是呀,为此,她昨晚睡得都不那么安稳呢,紫丁香花又盛开啦!这让她情不自禁地想起很多过去的事情来。她常常想,像她这样的老人,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奔头可言了,无非是活着,死皮赖脸的活着,做不出什么贡献来的。如今看来,自己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不是存折里的钱财,不是住多大的房子,而是脑海里那些充满温情的人和事,那些根本无法抹去的记忆。在那些记忆里,有好的,也有不好的,但是不论好坏,都是财富,比金钱珍贵的多、温情的多、感动的多、有意义的多。所以,丁香最怕自己得老年痴呆,每天睁开眼睛,她都要想想昨天经历的事儿,要验证一下自己的记忆力有没有随着年龄一天天的增长而在快速的减退。有时,有些细节她可能忘了,这让她很着急,她又往前面几天想想,又往前几年想想,再往几十年前想想。还好,只是虚惊一场,那些,她不愿意忘记的记忆还都在,还依然带着暖暖的温度储藏在记忆深处。
丁香化好妆容,又去挑衣服了。她其实不用挑,只要找到那件紫色的中袖款旗袍就好了,只要那件旗袍还能穿得下她的身材就好。果然,在衣柜的一角,她很快就找到了。她小心翼翼的穿上,在镜子里照了又照。容颜是真得愈加老了,厚厚的粉妆都遮不住那些沟渠一般的皱纹。头发里白发更多了,黑色也不是那种深黑,泛出灰暗来,整体就变成了灰白色。身体也没有曾经的刚骨挺拔而微微的前倾,与去年比起来前倾的更厉害了些。好在,自己还是那样瘦,曾经的旗袍依然能穿得上。她专门戴了一顶帽子,是黑布帽有一周的帽檐儿,能遮住一些脸面。这是预防那些小区里的熟人和老姐妹们的,让她们看到又说她不正经了。其实,这些伪装都是多余的,院子里的那些熟络她的人,和她那些老姐妹们都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她们迎面碰上了,会热情地夸她今天打扮真漂亮;没正面碰到的,也会绕道而行,因为她们知道,丁香又去做她该做的事情了,那是丁香最快乐最幸福的事情。每年数见的几次,她那么用心的打扮,精致优雅,与平日里素颜老太太判若两人,像情窦初开学着去约会的小姑娘,表面娇羞着、腼腆着,内心却激动着、忐忑着,却又抑制不住嘴角轻轻上扬着。
丁香庆幸一个人也没碰到,晨练的姐妹都回去做饭了,该上班的人也都一早出去了。她急匆匆地绕过花园溜出小区的大门,径直地朝着那两条绿化带而去。绿化带里种了很多株紫丁香。其实还有其他的植物,后来被丁香占了主导,现如今已是丁香的天地了。眼前的丁香长得比一个成人还高,护园的老人会拿着树锯把突出围栏的枝条修剪了,但是,绿化带较宽,围栏里面的丁香不受约束的生长,已经长成了多年的老桩,枝繁叶茂。丁香把帽檐儿往上翻了翻,这下她不需要遮着了。她静静地站着,看着眼前开得正盛的丁香,簇拥着、挤攮着、娇羞着、掩藏着,繁盛华丽、娇艳欲滴。含苞待放的呈紫色、半开花苞的呈粉色、彻底绽开的呈白色,所以,有些花束紫里泛出粉来,有些粉里泛出白来,有些又在白里泛出紫色来,也有些是白粉里夹杂着紫点,那是整串盛开的花束里总有一些闭口的小花蕾,顽皮着倔强着,显出几分调皮和可爱。不管是这些盛开的,还是依然倔强的,它们一簇簇一团团一串串,在小片小片的嫩绿叶子的映衬下,是那样的耀眼醒目。一阵清风吹来,一股浓郁的花香扑鼻。丁香闭上眼,深深地吸气,多么熟悉的味道,香香甜甜的,让她瞬间有吸足氧气的清爽劲儿。她又沉浸式地吸了好一会儿,直到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吸足了这股香香的甜甜的味道。她感觉自己被这浓郁的花香熏醉了,让她的全身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彻彻底底的被熏透了,整个身体都酥软软、晃悠悠、轻飘飘起来。
丁香一边贪婪地观赏着这些盛开的紫丁香,一边慢慢地往前踱步,她眼里放着光,心里开着花,此时,谁能想着一个精致优雅的老太太,内心里却溢满少女的柔情和蜜意来。眼前的丁香,似乎只是为她而开,而她如今七十古来稀,似乎也在为这一年一季的丁香花开坚守。这是多么深厚的缘分呢!走着走着,丁香脸色有些暗淡了,眼里的光悄悄的收了起来,似乎有一汪清水要从眼睛里溢出来。丁香是看着这些花儿感动了,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此刻看到这盛开的丁香花,她突然有一种极度的空虚夹杂着孤独感如冷水从头顶泼下来一般,让她不由地打了一个寒颤。刚刚感受到的甜蜜和温情,一瞬间从她的心里抽离而去。慌忙间,她想到去年因病离世的老马来。老马要是还健在的话,此时一定会站在这里陪着她,与她一起欣赏着眼前这些花开正盛的丁香。或许,在她还没有发现这些花开之前,老马就会耐不住性子提醒她:你最喜欢的丁香花开了,我陪你去看吧!然后,就会颠颠着他出了毛病的老腿,不远城市到乡郊的距离,再转几次公交车,专程跑来郊区找她,然后约她一起去看这些盛开的丁香花。这是近几年每年这个时候都会发生的事情,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丁香依然都清晰地记着,犹如昨日才发生的一般。现在想来,丁香其实是心怀愧疚的,她知道,是自己的无情和倔强,伤了老马,也让她此刻的内心充满遗憾。
老马总是亲切熟络地叫她丁香,从年轻时候的相识,直到一辈子的朋友,老马总是喜欢这样叫她。不像她,在老马年轻的时候叫他小马,在老马有了孩子妞妞的时候,叫妞妞爸,后来老马老了,她又叫他老马。年轻的时候,老马是一个热情奔放的小伙,人很坦诚直爽。他也特会哄身边的人开心,他经常说丁香像丁香花一样淡雅、素洁,虽不似牡丹玫瑰那样娇艳,但是,又无不散发着女人独特无穷的魅力,人如其名。想到这里,丁香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的安详。
老马是老俞的同学,老俞是丁香的老公,丁香是先认识老俞的,老俞介绍老马给丁香认识。老俞性格内敛,与老马性格互补,所以,两个人处成了生死之交的朋友。老俞一表人才,身高马大,英俊潇洒,而且才华横溢,是一个文艺青年,写得一手好文章,这令老马钦佩不已。丁香年轻时很漂亮,跟老俞处对象的时候,用老马的话说,那真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呀!丁香现在还记得她与老俞相识的情景。郊区这边有一座石头山,石头山脚有一道很长的土坡,土坡面阳,人们就从山脚一直往上修窑洞院落居住,那时已经住下半坡人。而上坡未被占用的地方被种了一些丁香,每到三四月的时候,丁香花开,整个坡里的住户院子里都能闻到淡淡的花香。丁香因为刚被分配到本县工作,租房住在坡上的一户人家。因为稀奇这诱人的花香,便在一天晚饭过后,爬到坡上去赏花。那是她第一次见到这样一簇簇一团团一串串的花,而且满坡都是。她惊喜万分,便像一只小燕子在花海中窜来窜去。因为窜的速度太快,便于文质彬彬慢慢散步的老俞撞个满怀。丁香惊恐连说对不起,老俞沉稳,两人四目相对时,有一种叫一见钟情的缘分就悄然而至了。老俞先是一笑问道:“新来的?”丁香赶紧抽开目光,脸上泛起红晕,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轻声应道:“嗯!”“住在哪家?”“三排5号李婶家!”老俞爽朗地笑道:“我也是租住这里的,三年了,我住你们隔壁!”丁香“哦”了一声,不好意思地把头偏向旁边盛开的丁香花。他俩谁也没有想要赶紧离开的意思。老俞打量着眼前的丁香,一米六左右的个子,高马尾,粉色碎花长裙,粉面桃花,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想不起来在哪里,又好像是在梦里。丁香已经心跳加速,她用眼睛的余光打量着一旁的老俞,这是她第一次感觉到一个人是真得会有磁场,能把人往去吸引的磁场,让你欲罢不能,总想偷偷地瞄一眼,再瞄一眼。她也能清晰地感受到老俞打量他的目光,暖暖的,洒在她的身上。丁香嗅了嗅浓郁的花香,不好意思地打岔问道:“这是什么花呀?这么香,我第一次见到!”“丁香!”老俞答到。“嗯?”丁香应了一声,然后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老俞眼睛睁得明亮:“你叫丁香?这花叫丁香花,这是紫丁香!”丁香捂住自己的额头,她真是愧对自己的名字,只知道爷爷给她取名丁香,给堂姐取名腊梅,给表妹取名秋菊,都是花名,但是,她可是从来不认识丁香一物。她原本想找话题套近乎,没想到自己一下子露了馅,恨不得赶紧找个地缝。然后慌忙说了声再见便准备原路返回,只听见老俞在后面慢慢说道:“我是俞强,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丁香和老俞自然而然的走到了一起,他们是那样的恩爱、幸福和甜蜜。相恋半年就结婚了,一年以后,丁香生了女儿莹莹,幸福的三口之家,把依然单身的老马羡慕不已,每天都要跑去丁香家蹭吃蹭喝,熟络的好似一家人。后来老马也找到了意中人,两家依旧熟络,为了友谊长存,他们两家都在租住的半坡上买了院子,一家住在东头,一家住在西头,相隔一段距离,但是并没有隔开他们两家的情分,老马家的女儿妞妞比莹莹小两岁,两个小姑娘也成了最要好的朋友。然而,美好的事总会有些不遂人愿。用老马的话说,那叫“天妒英才”。在老俞和丁香结婚的第七个年头,老俞因车祸不幸身亡。这对丁香来说,犹如晴天霹雳,炸得她几乎瞬间昏死了过去。再醒来,已是天崩地裂,悬崖百丈冰,要她一个弱女子,独自承担一辈子的孤独和遗憾。丁香用了十多年的时间,才从失去丈夫的悲痛欲绝中走了出来。她因痛心而失眠,因失眠而抑郁,反反复复,复复反反,经历之艰难,苦不堪言。老俞走了,留下丁香和女儿莹莹相依为命。单位领导同情丁香的遭遇,便不怎么管她,同事也可怜丁香受此重创之后反复的状态,谁又忍心苛求她呢?于是,丁香除了照看女儿,基本不做什么事,她把自己彻底的封闭起来,一年又一年。老俞走了,老马也痛心疾首,他惋惜好友英年早逝,更可怜好友留下的这对母女,所以,在平日里,他尽其所能倾其所有去帮助她们,这让丁香很是感动。
丁香没有再嫁,虽然亲戚朋友总提醒她说,一个女人家带着一个孩子实在不易,趁还年轻,找个合适条件的嫁了吧。丁香不这样觉得,她根本忘不了老俞,在这个世界上,再不会有老俞这样的男人了,会对她无比的宠溺和爱护了。老俞内敛,但是,在丁香面前,他是那样的热烈,把满腔的热情统统都给了她,令她无比的迷恋和依赖。结婚的七年里,他们如胶似漆,是一对每天都处于热恋的爱人。再不会有人,能代替老俞在丁香心目中的位置。丁香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她扛下了所有的悲伤,她把所有的爱,不对,她把自己和老俞所有的爱,全都给了女儿莹莹。莹莹从小懂事,也早早懂得了自己家庭的特殊性,她很敬佩母亲,所以很乖很听话,她也遗传了父亲的基因,学习很棒,长大成为了国家的栋梁。莹莹长大不容易,在她心中,她特别特别感谢的人就是老马。老马在莹莹的心中,一直以一个父亲的高大形象存在的。在莹莹的记忆里,小时候她发高烧,每次都是老马抱着她徒步一小时去到医院的;家里没煤了,是老马拉着小推车一车一车从坡底推到院子里,然后又倒进煤房里的;学校开家长会,母亲不在的时候,老马从不缺席。老马给她们娘俩送吃的用的,更是不计其数。平时,母亲总会给他讲有关父亲的故事,但是她对父亲印象模糊,听着听着,她眼前总会浮现出老马的样子来。
老马对丁香和莹莹的好,是不遗余力的,就连老马的老婆都吃起了老陈醋。老马老婆是一个勤劳能干通情达理的女人,对于两家的关系,她也十分珍惜,特别是老俞不在了,她与老马一起,默默帮助着这对可怜的母女。可是,时间久了,老马似乎不分亲疏,总是往丁香这边跑,特别是对莹莹和自己女儿妞妞的爱,简直不差分毫。邻里开始会说一些闲话,她不在乎。后来亲戚朋友也提醒她,她才起了心思。事实上,不要别人提醒,她也能看出一些不正常的苗头来。她找老马问个清楚,老马出奇地第一次骂她脑子有病内心肮脏,于是她一恼,便带着女儿跑回娘家一住就是一个月。后来老马天天来磨缠,她都死心不回去。丁香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她决定陪女儿上初中高中,于是在城里买了楼房,不舍地搬离了她和老俞精心打造的那个温馨的小院。从此,老马再想要帮一把,也就没那么容易了。丁香搬走,老马的老婆自感愧疚回了家,她知道她错怪了丁香,于是,特意买了一些东西,与老马一起送了过去,两家又恢复了亲情一般的联系。
两家的女儿都长大成人,有了工作成了家,便把三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安置住在了一个小区。电梯上下,方便;住的近些,彼此间有个照应。事实也是如此,老马老婆后来脑中风瘫倒,是老马一手照顾的,丁香也帮了不少忙。因为丁香知道,她欠老马一家的恩情太多了,在老马一家不容易的时候,她得加倍还回去。老马老婆卧床三年后撒手人寰,老马和丁香都哭成个泪人,他们一夜间苍老了许多。她们都是失去爱人的人,都成了孤苦伶仃的老人。
老马老婆健在的时候,丁香还住在郊区的坡上的时候,每到丁香花盛开的季节,老马夫妇总会约丁香一起,去坡上观看盛开的丁香。因为他们知道,丁香与老俞的爱情,源于这坡上的丁香。丁香也会在丁香花盛开的时候,去到老俞的坟头与老俞说说话。每年里,这都成为一种仪式,用老马老婆的话讲:丁香花一点也不娇艳,高洁素雅,令人赏心悦目,就像丁香这个女人一样。老马也说,他特别了解老俞,年轻又文艺,他最喜欢的花就是郊区坡上的丁香花了,当他遇见一个名叫丁香的女孩的时候,他内心就泛起了涟漪,这涟漪最后变成了山崩海啸,一发不可收拾了。丁香听了很是感动,眼泪不断地从眼眶里溢出来。她突然觉得,她和老俞,老马,还有老马的老婆,他们就像一串丁香花里的那一朵朵丁香,各自盛开,散发出浓郁的清香。
老马老婆走后,留下丁香和老马,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相处了。两个人老是待在一起,总觉得不是很方便,不在一起,又总会想起。老马应该是动了情的,他呵护丁香,是单纯帮助老俞照顾遗孀的,但也可能不是。但是现在,这一切都不重要了。丁香又回到了她和老俞生活过的地方,因为整体拆迁改造,原来的院子群落变成了现在的高档住宅小区,她回到了这里,是想在怀念老俞的日子里度过自己的晚年生活。而老马一个人,孤独地住在市区里。但是,每到丁香花盛开的时候,老马总会约丁香一起去赏花,赏着赏着,他们就会聊起老俞,聊起老马老婆,聊起莹莹和妞妞成长的趣事,聊他们曾经经历过的许多事情,有苦涩有甘甜,像一杯杯浓郁的酒,散发出醉人的芳香……
丁香从左边的绿化带一直走到植有丁香花的尽头,又折转从右边的绿化带回来,她越走越伤感。她不停地回想往事,可是,在那一幕幕记忆中出现最多的人不是老俞,也不是女儿莹莹,而是老马。再刻意去想起老马,她竟然突然悲从心来、泣不成声,任由眼泪冲洗着她淡淡的妆容。
丁香回到家里,小心翼翼地打开一个小木箱,从里面拿出一个小巧的随身听和一盘磁带。她把这两样东西轻轻地拿在手中,抚了又抚,摸了又摸,然后又翻来覆去地看了个仔细,确认一切安好,就又找来两节电池安进随声听里,再把磁带轻轻地放进去,然后按下播放按钮,那熟悉的旋律便缓缓地拉开:“你说你最爱丁香花,因为你的名字就是它,多么美丽的花……”丁香坐下来,此时此刻,她已无言,只有满满的感动,眼泪在她深陷的眼眶里只打了一个小小的转身,便溢了出来。这个小小的随身听和磁带,都是老马送来的,就在老马老婆曾经赌气回娘家之前不久的时候。随身听是老马送给女儿莹莹听读英语的,老马给妞妞买了一个,也给莹莹买了一个。接下来不久的一天,老马带着几分羞涩,红着脸塞给她一盘磁带,里面是一首重复播放的《丁香花》。后来,女儿不再需要随身听了,她就把这两样东西,像宝贝一样悄悄地珍藏了起来。丁香泪眼婆娑,她看着衣柜镜子里映出自己身上的旗袍,紫色印花的,记不清楚具体是哪一次,与老马一起去看丁香花开的时候她穿过,老马说:“你穿上这件旗袍,最好看了,就像紫丁香开的花一样好看。”于是,她就每年只穿一次,与老马相约看丁香的时候,而这些,老马并不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