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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维颖

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文学评论
201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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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水》和《完美的七天》:两部同样涂染了“皈依”色彩的作品

张者的《远水》和宋尾的《完美的七天》同期刊登在去年的《长篇小说选刊》上,是第6期。不知道编辑是不是有意为之,这两部作品的主题倾向都有“皈依”的色彩。

“远水”,其实并非“水”,而是一种梦想,一个理想栖居地。新疆建设兵团二代战士黄建疆因为出生后整天被上班离家的父母扔在地窝子炕上,两眼只朝着位于侧边的小天窗看而成了斜视。当时兵团流行一个十分响亮的口号,叫“我为边疆献青春,献了青春献子孙”,黄建疆对这一说法不满,在学校开会时明确表明自已的观点,校长出来“消毒”,说:“你……不配叫黄建疆,我看你应当叫黄老斜。”于是这黄老斜就成了他终生的绰号。

黄建疆是个有理想的青年,他在校努力学习,希望能考上西南农业大学,离开新疆到母亲的故乡山青水秀的四川去生活。但在高考时监考老师因他的斜视判他为“作弊”而名落孙山。黄建疆不认为他的落榜是斜眼惹的祸,而把账记在了校长身上,就趁夜色打了校长一闷棒,结果被派出所抓起关了十五天禁闭,还罚了30元款。黄建疆暗中与高中女同学、同样斜视的李红柳相恋,夜晚浇地故意将师傅王福根灌醉,趁机与李幽会造成渠水漫流,生产受到重大损失,自已的全年工资被扣。黄建疆没钱花就去别的连队偷甜瓜和桃子用一头名叫“野驴金花”的草驴拉车去卖,在集上遇一头公驴,不顾一切“上”了野驴金花。当时红柳姑娘帮黄建疆赶车来到集市,遭众人起哄调笑,羞愤而泣。黄建疆找公驴主人说理,讨赔偿没有得到,反而将对方卖不掉的那头公驴买回家。其时,李红柳怀孕,被另一连队名叫李军垦的青年在斗殴中踢成流产,黄建疆为报仇将李军垦打成重伤,判了五年劳教。服刑期间逃跑,但没有跑出沙漠,自已返回为管教干部余明德带回。黄建疆刑满释放时,兵团也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黄没有包到土地,却包了连队所在地一个名叫“一碗泉”的内陆湖。此后,黄靠卖水生活,同时参加边境巡逻。因为斜视不能开汽车,就赶着驴车专走偏远处。结果歪打正着在巡逻中发现了暴恐分子,帮助公安边防军抓获,立大功成为英雄。

小说分前后两部分。前面一部分写黄建疆因斜视而遭逢的种种谐趣而苦涩的事,但核心是自觉或被迫的“出走”、“逃离”;后一部分则是回归并成为英雄。黄建疆经过一生的折腾,终于将兵团和“一碗泉”认作自已的“远水”。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主人公黄建疆从始至终不是一个“完人”,前面看,他是一个痞子色彩浓重的人物,后面看,即使抓暴恐,做英雄,也是带着某种“下意识”的行为。前面是“痞子”,但与生俱来的进取精神及梗直憨厚的性情还是其个性“底色”。如浇地跑水之事发生后,本来上级是要处分他师傅王福根的,但他却挺身而出一人承当。在集市,野驴金花遭“强奸”,红柳遭羞辱,黄建疆要公驴的主人赔他50元钱。可当他发现那“流氓驴”的主人真个没钱,他带着那头公驴来集市原是要以20元的价格卖掉却没人要时,反手给了那汉子20元钱,把驴拉去了——这就是黄老斜。小说全篇充溢浓郁的喜剧色彩,这在近年的小说创作中极少见,是我特别推崇的。

《完美的七天》写的是婚外情。李楚唐和杨柳都是有家室的人。李楚唐曾是诗人,杨柳是他的崇拜者。二人由十年通信积累情愫最后走到一起,以夫妻名义过了七天。自以为“完美”,但事后,李楚唐却前后三次以借钱名义连哄带胁逼弄走杨柳十五万元巨款。杨柳的丈夫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她本可以与丈夫讨要这笔钱,可她不愿让丈夫知道此事,就挪用了公款。大约因为心理负担的原因,她出车祸死了。小说一反近年小说创作中对婚外恋回避道德评价,在一定程度上给予美化的趋向,而让读者感觉到是对传统婚恋观念的“皈依”。小说在一条主线之外,前后左右处处生发,把情节弄得极其复杂。其实践充分验证了“故事是能生长的”这句话。而从情节延伸看,这样做的结果,已使作品立意远远超越了对“婚外恋”的审视,而变成了对所谓“爱”的全方位反思。因为事实上,小说所涉人物事件婚姻状态既有“婚外”也有“婚内”,是对“爱”与欲望的哲理思考。作品借鉴推理小说手法,没置一个类似侦探的、曾经做过记者的人搞异地“调查”,抽丝剝茧,随步移景,将一个平常事件背后的人性博弈写得枝繁叶茂潮起潮落。也许,正是因为作者“思考”太多,情节上“生发”过于频繁,此作阅读中略有沉闷之感。

在形式上,二作都在叙述视角上作了文章。《远水》是“有限”与“无限”交替使用。也即第三人称叙事与第一人称(黄建疆弟弟黄建新)叙事按章节交替出现。《完美的七天》则是“有限”中折叠了“无限”。也即以前记者高明的叙述为主,中间夹杂了被“采访”人的“全知全能”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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