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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维颖

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文学评论
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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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彦的《主角》给了写作者什么启示?

评论家吴义勤说:“如果要问我这几年中国当代文学最大发现是谁,我会毫不犹豫地首推陈彥。在文学界,陈彥算得上大器晚成,从《西京故事》到《装台》再到最新长篇《主角》,陈彥可以说给了中国文学一个又一个惊喜,他扎实的写实功底、深厚的文学底蕴、细腻的人物塑造、绵密的叙事风格赋予其小说独一无二的品格,在中国当代文学的大家庭里称得上奇花独放,令人惊艳。《主角》更是他文学创作的巅峰之作,在近年的长篇小说中,在思想容量、艺术品位和文化境界方面能出其右者恐怕不多。

前述三部作品中我读两部,即《装台》和《主角》。对于一部作品的阅读,评论家与写作者的关注点可能是不同的。下面是我阅读这两部作品(以近读《主角》为主)诸多收获中最为突出者:

无论是《装台》还是《主角》,给人印象最深的感觉是:写作者对所涉生活的熟悉度是决定一部作品成功几率大小的基础。如果不是对自已所写生活领域“事无巨细”的了解,要把小说写成这样,难!陈彥说:“我在文艺团体工作了近三十年,与各类‘角儿’打了半辈子交道……”

戏曲表演这个行当,一般人接触比较少。对于它符合寻常人性、人心幽微之处的种种交集、争斗就别说了,单是那超强的专业性,就足以让一般写作者望而却步了。小说叙事是要具体而感性的,故不要说精彩呈示了,如果不熟悉,连应付也是不好应付的。像“装台”那号完全隐于幕后的行为咱暂且别说,便是演职人员摆在面子上的活动你要写出来都难。《主角》里涉及专业行当的那些描述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作者都可写得头头是道,,许多地方堪称精彩绝伦。这实在是太难了。

请看小说写敲鼓佬胡三元面对省秦二团司鼓仗着自已“独一份”的技艺,任意“夭戏”的行为挺身而出“救戏”的一段:

胡三元说:“‘夭’得太狠,观众都看不懂了。”“这儿的观众,好多年都没看过戏了。这大的风,一个都没走,说明他们是想看,也能坚持。再说,人家是掏钱包场看戏,咱不能糊弄人家。”

……

“我日你妈,胡三元。你×能,你来!你来!你立马来!你狗日的今晚不上来敲,就是我孙子。你来!来来来!”那司鼓说着,一下从敲鼓台上跳了下来。而这时,舞台上马上就要狐仙两军对垒,进行“大开打”了。一切动作、节奏,都全靠司鼓手中的“指挥棒”呢。

所有人都吓得鸦雀无声地盯着胡三元。也有人在起身拦挡那位司鼓,说无论如何,都得先顾住前场。只见胡三元嗵地站起来,跟救火一样,一步跨上高台,一手摸鼓槌,一手拉过前司鼓踢开的椅子,一屁股坐了上去。就在屁股挨上椅子的一霎那间,他手中的鼓槌,已经发出了准确的指令。立即,武场面四个“下手”,也都各司其职,敲响了锣、钹、鼓、镲。舞台上已经发现乐队出了问题的演员,听到规律的响动,一下有了主心骨,迅速都踩上锣鼓点,把戏演回到了井然的秩序中。这惊心动魄的一幕,让乐队几十号人,也都毛发倒竖起来。大家想着,今晚要是把戏演得摆在了台上,可就算把人丢到外省了。

但自从“黑脸舅”登上那把交椅后,戏不仅没有“停摆”“散黄”“乱套”“泡汤”,而且还朝着更加激情、严密、紧凑、浑全的方向走下去了。就在全剧幕落曲奏完,武场面再次用大鼓、大铙、吊镲、战鼓,将气氛推向高潮时,忆秦娥的黑脸舅,是扔了手中的小鼓槌,一下跳到大鼓前,操起一尺多长的鼓棒,把直径一米八的堂鼓,擂得台板都呼呼震动起来。连他的双脚,也是在跟敲击的节奏一同起跳着。终于,他在一个转身中,双槌狠狠落在了鼓的中央。一声吊镲的完美配合,司幕把大幕已拉得严丝合缝了。

大概停顿了有四五秒钟,乐队全体自发起立,长时间地给他鼓起掌来。胡三元突然用一只手捂住脸,悄然转身走了。就在他转身的一瞬间,有人看见他是泪水长流的。没人再说他是忆秦娥的“黑脸舅”了。都说,宁州真是卧虎藏龙的地方,竟然还有这好的司鼓。……

这段文字之所以堪称精彩,是因为内中含蕴了丰富而幽微的人物心理“动作”,且与人物形体之外在“动作”达成了高度的统一。剧团原司鼓之所以敢于冒当众撂戏之“大不韪”,朝着胡三元连声叫唤着“你来!你来!你立马来”而扔下鼓槌,离开正处紧要三关的舞台,那是基于两个不为外行所知的原因:一是当时团里的敲鼓佬他是“独一份”。这个“独一份”并非指他的技艺有多么高超,而是好好歹歹就他一个敲鼓的,没有B角和C角。而一个戏曲表演乐队里,敲鼓的如同总指挥,可以左右演出节奏的。他要一“罢工”,就把整个演出都晾“干岸”上了。二是他知道,每一部戏由于剧情不同,剧中人情绪演进变化的节律各有不同,故鼓点的设计是不一样的,鼓佬只有熟悉剧情并经多次演练才能敲出与演员与乐队其他成员配合默契相得益彰且能将剧情一步步推向高潮的节律来。原司鼓知道:“冷手难抓滚馍馍”,你胡三元本事再大,要在紧要三关“立马”上手补缺是根本不可能的。于是他便不惜以破坏整个演出为代价让他的对手难堪并承担毁戏的责任,从而将对手彻底打垮,以维护自已“独霸鼓台”的目的。而在胡三元一面呢,他之所以敢于“挺身而出”救戏,也有着一般人不知道的两个心理因素:一是高度的责任心,作为一个一生以戏为命的老艺人,他不能眼睁睁看着正上演的戏被晾在“干岸”上。二是凭借多年的刻苦钻研和磨练,他的鼓艺已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地,更重要的是他一向都是一个事业“有心人”,此前他在团上乐队已有些时日了。虽然未曾敲鼓,但他早已将那部戏的鼓点默记于心,并且进行了“再创造”。他根本不怕对手的难题,那“难题”对他,倒成机会了。所以他不仅可以“挺身而出”,还毫无悬念地博得了一个满堂彩。由此可见,“生活是艺术创作的源泉”这句话并没有错。写自已最熟悉的生活,不熟悉就别强写,这是陈彥的创作给写作者最大的启示。

忆秦娥作为整个小说的“主角”,她有着哪些别的戏曲名伶没有的个性特征?作者是如何将她写成“这一个”的?这是值得我们关注的第二个问题。什么刻苦耐劳、专心致志、敬业守责之类,那是天下所有成功者的共同特征,忆秦娥如果只是那样一个人,其光彩岂不尽失?不,陈彥笔下的“主角”,其“共性”是蕴涵在鲜明突出的“个性”之中的。那个个性是以一个“瓜”字为核心的。“瓜”即痴、傻。练功,她是走着站着睡着吃饭喝茶甚至在自家屋坐月子在尼姑庵诵经文都不忘的,那似乎已成她不能须臾脱离的生命状态,没有上下班,没有节假日。在现代歌舞独步天下,戏曲表演团体朝不保夕的日子里,整个练功房根本没人光顾,演职员们为弄钱“八仙过海”的时候,她仍目无旁视地坚持在练功房。行署专员的儿子刘红兵手眼通天,且一表人才,别的女演员趋之若鹜,她却能躲就躲。后来实在被缠不过,半推半就嫁给了他,却与他的权势父母敬而远之。后来发现刘红兵背着她与别的女人鬼混,便毅然决然离他而去,,刘红兵下跪求饶都不为所动。可婚是离了,一个傻儿子却成了她唯一要求留给她的“财产”。后来在刘红兵的父亲退休,公子哥儿刘红兵变得穷困潦倒,重病缠身时,忆秦娥竟去看他。花钱雇人照应于他。成为名角后,各级官员宴请、合影,提任政协委员,好多出头露面“进步”“发展”的机会出现在她的面前,她却是能推就推。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实行“名角挑团”让她当团长,她却是说什么也不当。她是诚心诚意推辞,因为她认定自已只是当演员的料。对权力,她不屑一顾。唱“茶园戏”,有钱人搭红,她得最多,她却把大头都分给别的演职人员。煤老板刘四团一次给她“搭红”一百万,她却断然拒绝。对方转而送她全套高档家具和电器,她亦严辞拒绝。她的成功引来一波波流言蜚语的攻击,她痛苦,竟傻乎乎想在原工作单位和医院开具书面材料,证明自已没有被男人们“日弄过”,“处女膜是完好的”。她来自农村,身上始终保留着农民的许多特性。即使进“省秦”(即陕西省秦腔剧院)好长时间,已经成了名角,一些东西仍是无法改变。在这方面,作者甚至没有回避丑陋。如第一次到北京,街上吃了太多的羊肉串和烧烤,内急,她竟瞅瞅前后左右,墙角一蹲解决问题。至于面对她的第二任丈夫石怀玉开放的艺术思维及其心血之作、一幅名为“秦魂”的以她为模特的裸画所表现出的那种惶惑、愚昧、冲动,以致毁坏了一件艺术精品同时造成石怀玉自杀身亡的悲剧,则更是人物的重大缺憾。总之,她是真正的“这一个”。作者明显是在寻找她的独特个性上下了功夫的。这是一部小说成功的最根本保证。

陈彥与所有优秀作家的创作一样,进一步证明在人物塑造方面非红即黑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所以,通过对人性幽微处的全面扫描,如何“360度”的展示人物个性是一个非常值得琢磨的问题。

即以上述公子哥儿刘红兵为例说明之。

刘红兵从小游手好闲,书不好好读,整天就知在社会鬼混,吃喝嫖赌样样精通,但他的父亲是北山地区行署副专员。他正事不干,却能获得一份体面工作,不上班也能挣到一份好工资,隔三夹五还能搞点“官倒”,弄些外快。他凭借着父亲的权力和人脉,呼风得风,唤雨得雨,几乎没他办不成的事。早在上初中时,他就开始走马灯似泡妞,后来发现了忆秦娥,便不遗余力地开始追,办法是死缠烂打。他的工作不在“省秦”,可他却整天呆在那里,俨然以忆秦娥的准丈夫、保护神、专职媬姆自居,两眼死盯着一切与忆秦娥有接触的异性,不管他是不是演戏的需要,绝不允许对方有任何“过于亲密”的举动。有敢于触动他“底线”者,轻者警告,重者大打出手。等到一旦得手,兴趣顿失,于是便到处寻花问柳,甚至在忆秦娥外地演出期间,将不三不四的女人带回家嫖宿。酗酒对他是常事,以致让忆秦娥怀上一个脑残的儿子。最后在他的父亲退休后,把日子过成了朝不保夕。

这是一个典型的纨绔子弟,但在他的个性中还有另一面。主要表现在对忆秦娥的不无真爱上。在未结婚前,他对忆秦娥的关心可谓无微不至。结婚后,他对忆秦娥是处处将就。在乱搞女人之事败露后,他知道自已错了,一次次跪求妻子原谅,在忆秦娥执意离婚时,他答应了她,并提出把傻儿子留给自已,以减轻妻子负担。在忆秦娥坚持要自带儿子时,他很自觉地坚持将抚养费月月按时送到,即使在自已的日子极其困窘的情况下,借钱他也要把这笔钱送上。其表现庶几可算个“男人”了。在他与忆秦娥交往的历史中,有两件事给人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

其一,忆秦娥的竞争对手楚嘉禾煽动“封导”的老婆大闹排练场,肆意侮辱忆秦娥,想要把忆秦娥从精神上彻底整垮。那时,刘红兵出场了。小说写道:

刘红兵赶到时,单团都已经安排人把封导的老婆,四脚拉叉抬出去了。老婆一边在几个人身上扭动,一边还舞着一双破鞋,说是要往忆秦娥这个碎婊子的脖子上挂呢。

……

刘红兵很快就听明了原委。在一刹那间,也有一股酸溜溜的东西,袭过他的心头。但很快,他又觉得,自已老婆是绝对不会跟封导有什么瓜葛的,他曾经吃过几个男人的醋,可吃完,还是没有发现这些男人跟忆秦娥有什么实质性的牵连。忆秦娥就是傻,就是一根筋。可忆秦娥对于情爱,好像还是一个白痴。他甚至觉得她是一个性冷淡者,是需要去看医生的。不过他不敢这样说出来而已。他看着妻子无助的可怜的样子,突然伸出手去,把她拦腰抱了起来。他一边抱着朝前走,一边对单团说:

“请组织查一查,都是谁在搅浑水?是谁在唯恐天下不乱地搞破坏?我的老婆忆秦娥,比他谁都干净、正派。我老实告诉大家,在我跟忆秦娥结婚时,她还是一个处女。这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为凭,请不要再在我妻子身上打主意了,不要再给她泼脏水了!她就是一个给单位卖命的戏虫,戏痴。都别再伤害她了,她已经遍体鳞伤了!我敢说,她比这个世界上的任何女人都纯洁,都干净。我首先不配拥有这样的好女人……”

刘红兵从工棚一直喊到院子,并且喊得泪流满面了。

忆秦娥也哭得满脸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了。她狠劲朝刘红兵怀里钻了钻。

刘红兵把她搂抱得更紧更紧了。

刘红兵穿行在一片黑压压看热闹的人群中。他突然低下头,将嘴唇深情地吻在了忆秦娥抽搐得已经变形的脸颊上。

另一个地方是:刘红兵乱搞女人被忆秦娥撞见后,忆秦娥进了尼姑庵。楚嘉禾故意将刘红兵勾引上床,却又拒绝他进一步的举动,乘机辱骂忆秦娥。并且想把刘红兵的裸照拍下来,交给忆秦娥,以达到羞辱对方的目的。那时——

“那你拍吧。我已经没有资格做忆秦娥的丈夫了。如果说今晚以前,我还想拚命保留这种资格,挽留那份荣耀,现在,已经彻底不配了。我已经不配做忆秦娥的丈夫了。我此时,就是来嫖宿你楚嘉禾的嫖客,一个十足的大流氓。”说着,他还勇敢地朝楚嘉禾面前走了过来。

“你站住,你站住,再不站住,我可就真拿刀戳了。”

“你戳吧,这吊罪恶的肉,理该受到惩罚。因为它侮辱了忆秦娥,一个最不应该受到侮辱的人。”

这种直逼过来的气势,一下把楚嘉禾弄得无所适从了。他本来就是为了侮辱刘红兵,进而达到羞辱忆秦娥的目的的。可没想到,刘红兵竟然是这种阵势。不仅没有侮辱到忆秦娥,相反,还把自已弄得下不来台了。戳他一刀,实在不划算;不戳他,还真收不了场呢。她到底还是胡乱戳了一刀。可这一刀,戳在了空里。刘红兵扭过刀,直抵她的咽喉威逼道:

“把裤子脱了!脱了!”

楚嘉禾乖乖地脱了裤子。

他呸地朝那里唾了一口,说:“再侮辱忆秦娥,小心你的狗命!”

然后,刘红兵慢慢穿好自已的衣裤,又把藏刀“嗖”地扎在大立柜上,才扬长而去。

小说中凡是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大体都是这种“圆型”人物。如“黑脸”胡三元亦是。

陈彥在《主角》创作谈《生为主角,其实是一场受难》中说到:在写作《主角》的过程中,我现在任职的单位陕西省行政学院,恰好邀请著名作家王蒙先生来讲文化自信。当得知《主角》正在孕育时,他只一个劲的鼓舞:“要抡圆了写。抡得越圆越好!”这话在他读我《装台》后,也曾几次提到:说“刁顺子抡圆了”。我就在反复揣摩先生“抡圆了”的意思。慢慢地,《主角》便有了越来越多的野心:就是力图想把演戏与围绕着演戏而生长出来的生活,以及所牵动的社会神经,来一个浑沌的裹挟与牵引。我无法企及它的海阔天空,只是想尽量不遗漏方方面面。这里是一种戏剧人生的进程,因为戏剧天赋的镜子功能,也就不可或缺那点敲击时代地心的声音了。

回想两年前阅读《装台》,多少有点遗憾的是:小说似乎在有意回避那个“敲击时代地心的声音”,将刁顺子等一干底层人物凄凉悲催的人生境遇归结为人物个性缺陷或个人命运的“捉弄”。我是在《长篇小说选刊》上读到这部小说的。在阅读此作的前后,我读到了东西的《篡改的命》。两相对照,我曾经为《装台》对现实严峻性的有意回避心生极大遗憾。当然,按照我们中国特色的文学批评,这“回避”是要得到广泛期许的。因为据说这是在中国做个作家必须有的“智慧”!但如此一来,那作品与现实间可能就要有一段距离了。倒是《篡改的命》,与大地粘贴更紧些。这一次阅读《主角》,感觉陈彥是颇有一些男子汉气慨了。小说里由忆秦娥牵出的农村扶贫中弄虚作假(通过忆秦娥之父易茂财因“布尔山羊”被别村一次次租赁应付上边检查而发财的故事)问题,官二代刘红兵的胡作非为,权力拥有者的为所欲为,在美色面前的丑态百出,甚至还有中南海对普通民众的恐惧防范等等都有或多或少的“涉及”,虽然只是“涉及”而已。至于对戏曲艺术在商品经济大潮中的“颠沛流离”,艺术从业者的生存挣扎与自我迷失等等,作者则是满怀了悲愤的真实再现,都给读者留下感同身受的印象。

在我看来,所谓“抡圆了写”,在这部小说中并不仅仅体现在“敲击时代地心的声音”上,还有若干方面也是值得我们细加琢磨的。比方,在人物设置上,以忆秦娥为中心,举凡其家人、同学、朋友、师长方方面面都有涉及,且都围绕主角的成就与毁灭“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在主人公的遭际方面,她在事业上的成败得失就别说了,其人际关系上的亲疏抑扬,个人婚姻上的两次失败,亲子养女问题上的不幸连连(儿子智障并意外死亡,养女成名后离她而去)……凡此种种,都与“抡圆了写”这四个字颇多契合。作者的“野心”是显而易见的,只是如此一来,文本篇幅会拉得较长,这是肯定的。事实上,我所看到的只是刊登在《长篇小说选刊》杂志上的中、下两部,加上前面的部分,估计应在六七十万字以上吧。作者说:“我拉拉杂杂写了她四十年。围绕着她的四十年,又起了无数个炉灶,吃喝拉撒着数百号人物。他们成了,败了;好了,瞎了;红了,黑了;也是眼见他起高台,又眼看他台塌了。四十年的经历,是需要一个长度的。原本雄心勃勃,准备写它三卷,弄成一厚摞,摆在桌上也耐看的。结果不停地被人提醒,说写长了鬼看。我就边撒网边提纲了。其实也能写成‘压缩饼干’。但我却又病态地喜欢着从每早的露珠说起,直说到月黑风高,树影婆娑。松松软软、汤汤水水、黏黏糊糊,丁头拐脑,似乎才更像我理解的小说风貌。当然,这些原汤、材质,一定得像戏剧一样地拱斗勾连,严密紧结起来。一场墙上挂枪,三场务必弄响,弄不响,我也是会把枪从窗口撇出去的。”想必作者在实际操作中,也会时时为篇幅的长短纠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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