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春天或者是夏天的中午,我坐在阳光满满的桌前,对桌那边的人说:“我想写篇文章。”
她笑了。她说:“那就写啊。”
“可是不知道该写什么。如果给我一个题目,可能好多东西都会喷涌出来。”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能理解这种感觉。就是很单纯地想表达些什么,很多文字在心里面堵得很难受,需要有人写下来。“你给我想个题目吧。”我趴在桌子上说。那段日子里我从不睡午觉,但是中午在安静的屋子里会有种做梦的感觉。
“嗯……那就写,《飘》。”
我从草稿本上撕下一页算术纸,浅绿色的横杠,中间两道红色的竖杠。我用自动铅笔在左边那栏最上面写了一个“飘”,往下写了几行,就不知道该接什么了。可我还是想写,那些堵着的文字并没有被释放出来。
我懒洋洋地趴在桌子上,和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一些事情。
五年了,我再一次地有了这种感觉。我想写点什么。但是写出来,恐怕又是断章吧。
一 夏秋的运动会
我上中学的时候特别喜欢开运动会。因为可以见到许许多多的人,可以看平时身边的人换了一副样子在赛场上。我嗓门很大,初中的时候会肆无忌惮地给别人加油。那个时候的运动会总是在秋天,风从嗓眼儿吹进去,晚上回家会哑,但这就是独特的运动会的记忆。直到高三,快要高考的时候,学校组织了龙湖徒步旅行,我一路上还是兴高采烈扯着嗓子和好朋友聊天,回家嗓子几乎说不出话。虽然光会有间隙,但是那些酣畅淋漓的时刻,真是一种幸福啊。
高中的时候,没有那么爱出风头了。在人群中不高不低地喊着,或者趴在栏杆上吹风,闲聊两句。也许只是坐着,想一些别的事情。但是我的心依然是兴奋的。为了想看的比赛,可以一个人站在看台上静静地等。运动会好像给了教室里的我不一样的世界。
怎么会突然想到夏秋的事情呢?现在明明是春天了。怎么会突然想起中学的运动会呢?明明是在大学不热烈的运动会上了。虽然没有了自己发自内心的呐喊,虽然没有了当年等待比赛的激动,但是有敲鼓的声音助威啊,有专业的单反相机烘托气氛啊,有很多学生会分发的点心和糖果啊。为什么,还要想起以前的日子呢?为什么还要觉得事不关己,甚至是逃离呢?
北方的天很干爽。晴天,大风。刮风的日子格外安静,不想听到的东西都被风声滤了去。
我走在投下树影的路上,绒外套,牛仔裤。昨天的雨让气温大降一场,可是今天走着走着突然有种夏天的感觉,沉到潭底的宁静。忽然听到老旧的居民楼传来风铃的声音,转头看时,发现那风铃已经久经岁月了,高高挂着,质地好像是有点锈了的金属。这么清脆地一响,简直让我要穿越到什么时代去;并不精致并不现代的风铃,让我想起走过的那些并不宽阔并不洁净的巷子。它又像是一把钥匙,想要把我从这个沉闷的世界解救出去。
但是我没有跟它走。我回头看了它一眼,继续走我的路。正午很热,我把绒外套脱下来拿在手里。
夏天快要来了。
二 空气的味道
下午三四点钟一出门,猛烈地闻到空气的味道。
不是花的香,不是草湿润时微微的青涩,没有什么可以定义空气里漂浮着的东西。我想那是一种温度,很熟悉的混合着阳光的味道,三十度左右,过了太阳在头顶的时间。那精妙的配比难以掌控,可一旦出现,便是熟稔至极。
以前我常闻见这种味道,不论在哪里。一点点长大,升学,长期逗留的地方换了又换,可这一份味道,如影相随的感觉不知为何一直都没有变过。在这样的味道里迈开一步,感觉又回到了过去。我好像是在高中的校园里穿行,正是初夏,太阳很好,我把衬衫的袖管撸到胳膊肘上面,路过成片成片的花和树,去操场上体育课。外面真亮,坐在教室里快一天,能够出来走走,真像做梦一样。又好像到了初中去,下午坐车来学校上课,满学校都是人,跑啊,闹啊,水池旁边的瓷砖上都坐了人。到了教室随便把书包一扔,阳光透过深蓝色窗帘的缝照到桌子上,又安静又凉爽,让人想到金属和酸梅汤。
环境总是由人定的,有太多的变量,太多的干扰,太鲜明的特点。空气不一样,它简单得几乎算是一无所有了,但是这样的简单里又有那么多的滋味。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每天晚上会和父母出去散步。我不喜欢商店,不喜欢菜场,我喜欢在大马路上漫无目的地溜达,吹着风,唱着歌,想着各种各样的传奇故事。那时候空气的味道很干净,像是夜空下的薄荷绿,衬着明明灭灭的灯火,昏暗光下的小贩,会让人生出一种活过千年的想法。后来升学了,从学校走回家,天还没黑,有种奇异的蓝灰色,而且仿佛每一秒钟都会变换一种颜色。有一家饭店,是教堂改建的,楼顶有十字架和张开双臂的人性雕塑。朝那个方向看去天空成了背景,更加奇妙而难以忘怀。我的点子总是很多的。我偷偷告诉自己,将来我要写一本小说,里边有一个爱穿大衣的女孩子,她有一天坐在草地上,指着天空对她的朋友说,想把天空裁下一块做成秋日的大衣。
一天晚上拎着杯子去洗漱,突然闻到空气的味道。时节已是春天,我脑海中却浮现去年夏天的记忆。初来乍到小心翼翼的日子,新鲜的好奇和不安,刚刚见识北京的水碱,还有那些欢笑的深刻的夜晚。我活在此刻,面朝所来的方向。我一定是个嗅觉敏锐的人,我曾经用花露水和防晒霜混合的味道定义军训。
我说过许许多多的话,我在人前发表过许许多多不可一世的言论。可是很遗憾,我没法对自己的任何一个想法做百分百的解释。但我可以保证,这一刻的感觉,这一刻的回忆,都是真实的,都是掷地有声的。
三 凉皮
突然很想和室友去吃北区食堂三层新出的凉皮。
最早知道世界上有凉皮这种食物,还是很小的时候。百货大楼后面有挤挤挨挨的小吃街,店面都不大,也不算干净,甚至地上随处可见竹签、揉成一团的餐巾纸和随意泼出的脏水。但是这不耽误它热闹。周末下午五六点钟的时候,生意好得简直让人喘不过气来。
凉皮是很市井的小吃。卖凉皮的摊位也是随便当街支上几张铁桌子,人们坐了塑料椅子或者低矮的小凳子,低着头,用纤弱的一次性筷子扒拉着碗里的凉皮。凉皮盛在塑料袋里,塑料袋套在白色泡沫塑料碗里。都是不环保的餐具,但是不知为什么,就是这样不环保的餐具,很能勾勒出一个时代断面的景象。凉皮里有宽而凉透的面皮,细切的黄瓜丝,绿豆芽,还有满是小洞的豆干。记忆中店主总是放很多辣椒,白白的面皮几乎变红了。我并不很能吃辣,总是吃两口就放弃,推给父母。然而一直勾着我的,也就是这一两口的味道。
这里的凉皮和家乡的很像,依然放不少辣椒,我依然对辣椒束手无策。我努力夹住一条滑溜溜的面皮,猛地一吸,表面的辣椒被嘴唇过滤下来,舌头触到的是深入的凉和无味至极的滋味。我挺佩服自己的,以前怎么说也不会为了吃特意换一个地方,约好朋友一起去品尝。当然我也享受这样的“烦琐”,为一件简单的、没有任何实际作用的事绕上几个弯,很纯粹很纯粹地做一件事,什么也不想。
当我集中注意力做一件事情,纷扰与我无关,但是惊心动魄的相遇也与我无缘。这也许就是所谓的“执迷”吧。我们做成了一件又一件事,可是仍觉得自己不幸福,因为我们把所有的情感和希望都寄托在有限的事情上,无疑是一种赌博。望向前方,觉得未来很渺茫——因为我们太紧张、太在乎了;看看现在,又是贫乏和空虚。我们的生活突然变得单一而偏执。
目的性太明确,往往会错过没有注意寻找的东西。
有一天无意尝了一次食堂的烤肉拌饭,意外发现味道和家乡百货大楼后面那条街的卷饼一模一样。孜然、酱料、黄瓜丝、略焦的肉,味道混合着记忆咽进肚子里。过了几周又想体验,径直过去,却发现肉变得很肥,佐料的味道也不十分像了。果然,重逢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四 失散的书
小学四五年级的时候,我爱读《少年文艺》,细细地读。八九年过去了,现在偶尔回想起里面的文章,还可以回味咀嚼好久。我记得很清楚,有一篇小说叫做《布莱克·沃兹沃斯》,写了一个诗人和一个孩子。诗人很孤独,他声称要写一部世界上最伟大的著作。诗人的院子里有很大一棵芒果树,孩子常到院子里听诗人讲故事。后来诗人死了,院子消失了,什么都没有了。
他的英语说得缓慢而精确,好像说出每一个字都要花掉他的钱一样。
当你成为一个真正的诗人,你看到什么都想哭。
一切都好像表明他从未来过这个世界。
这些是我记得的,文章里的句子。当时真喜欢这一篇,或许是里面失落的孤独感俘获了我吧。可是年纪太小,不懂得收藏,终究没有关注小说的出处。杂志不知搁在了什么地方,阅读文章时的那种感觉,再也无法延续了。
但是生活往往就是这样神奇。世界读书日的时候看到公众号上的一篇推送,突然发现熟悉的句子:
“‘好,那么听着,我曾经给你讲了那个男诗人和女诗人的故事,你还记得吗?那不是真的,是我编造的。所有什么写诗和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作,也都是假的。这是不是你听到的最好玩的故事呀?’
“但他的声音中断了。
“我离开了那所房子,哭着跑回家,像个诗人一样,看到什么都想哭。”
没错,是那篇文章里的句子。
底下赫然署着——V.S.奈保尔《米格尔街》。
我像是被闪电击中了一样。我去查关于这本书和作者的资料,发现原来这是一本很有名的书,原来奈保尔获过诺贝尔文学奖。这一切的一切,在当时单纯收获快感的我心里,都是不存在的。可是今天我找回来了,我又遇见了它。我想读这本书,一种神一般的驱使。
但是真的读了,还会有当时的感觉吗?我不敢说。
也是小学,大约一二年级的时候,读过表姐丢在家里的一本书,《聪明调皮的流氓兔》,名字听起来很卡通,其实是哲理故事集,只不过是把主人公全换成了流氓兔。书面向的群体也不是小孩子,而是形形色色面临生活压力的人。编者在序中说,希望每个人在下班回家之后,打开台灯,把靠垫拍软,静静地读一会儿书,发现明天依然是美好的一天。
小学六年,我把这本书翻来覆去看了好多遍。我记得里面大部分的故事。记得第一篇是流氓兔在山洞里为一只打着饱嗝的狮子写文章,所以足够硬气到不怕虎和狼。记得倒数第二篇是双腿受伤,可能再也站不起来的鸭子,没有战胜命运的豪言壮语,只是很自然地让前来看望他的朋友流氓兔帮他买一副鞋带,他相信自己还会站起来,还能用得上。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精致的故事,一些让人哑然失笑的故事,一些俗而有理的故事。我一遍一遍读着,一遍一遍记着。然后就是六年不曾触碰的空白。
快高考的时候,写议论文,突然想用这本书里的一个例子,才又翻出来。在高三无比珍贵的时间里,我抽了一个下午,把书从头到尾读了一遍,依然爱不释手。我把它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想着以后要时常翻一翻。这还嫌不过瘾,看到还有系列丛书,兴冲冲上网去查,却是一无所获。大约时间太久,书也绝非畅销,就这么悄无声息地在市场上消失了吧。不过没关系,至少我还可以反复读这本书。
然而之后的日子里,我一次也没有翻过。
我又读到那些情节动人的故事,可是我再也没有两三天翻一次还觉得新鲜有趣的感觉了。
如果记忆会滤掉不快,让人变得美好,就让我们不要再见,在彼此心中保持最完美的模样。让我们永远不要靠近,永远不要经受柴米油盐和尔虞我诈的世俗侵染,如此才会纯粹得像梦一样。在漫长的观望中,让我们互相涂上幻想和孤独的时光,这样我们会变成两颗星,虽然离得很远,但仍能互相照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