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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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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1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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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人启事》


 (小说)

梁柏文

 

大兵回家没有看见母亲,连忙打电话问妻。小明说,正往幼儿园接聪聪,怎知?大兵急匆匆下楼寻找……最后门卫指着监控视频说,你母亲下午确实出去了。

母亲不识字,又是第一次进城,正谓人生地不熟。大兵焦急地寻遍附近的几条街道仍不见母亲踪影。此刻,街灯陆逐亮了起来,大兵顿感事态严重……他首先想到向派出所报案,然后又想到要尽快发布“寻人启事”。

大兵拿着刚拟好的“寻人启事”,“我去联系电视台、报社,你马上放到网上……”大兵对小明边说边要出门。“稍等,让我看看。”大兵转身把“启事”递给小明。“这句要改动一下。”小明指着“知情下落者,重酬!”说,“把‘重酬’改为‘酬谢’稳妥些!”

“都火烧眉毛了,你还咬文嚼字。”大兵满脸不高兴。

“‘重酬’没有统一标准,弄不好会惹官司。”小明似乎考虑得很长远。

“你想改就改吧。”心烦意乱的大兵没好气地说,“不过,我想也没多大区别。”

“怎么没区别呢?这样就留有余地。”小明辩解,“讲爱心善心的人不讲钱,讲钱的人就会跟你讨价还价,到时再见机行事”。大兵拿笔划了几下,就急匆匆地出门。

大兵一边继续寻找,一边焦急地等待消息。不知是不是“寻人启事”发挥的作用,几天后,派出所来电叫大兵去领人……

大兵和小明商量要酬谢“知情人”5000元,但对方婉言谢绝。“真没想到还有这等好人。”大兵得意地望着小明,“你的‘酬谢’跟‘重酬’有区别吗?”

“这就是我说的‘第一种人’,讲爱心善心,不讲钱”。小明同样有些得意。

俗语说,祸不单行。这回走失的是小明的妈妈。她患有老年痴呆,那天小明带她看病后,,自顾排队拿药,一不留神就把妈妈弄丢了。小明哭着寻遍医院也没有找到母亲……大兵找来上回母亲的“寻人启事”对服饰、外貌特征进行修改……然后递给小明看看是否相符。小明含泪看完后说,把最后的“酬谢”改为“重酬”。

大兵不解,提醒说:“你不是说‘重酬’容易惹官司,用‘酬谢’留有余地吗?”

“重奖之下有勇夫,希望有奇迹出现,不行吗?”小明抹着泪眼,毫无商量,“误事你负得起责任吗?”大兵见状,赶紧说,改,改为“重酬”。

几天后见音讯全无,小明又叫大兵把“重酬”改为“重酬五万元”,重新发布。

大兵态度犹豫。小明开始发飙:火烧自己肉就知道疼,我要不惜一切代价……那是我妈呀,小明说着,大声嚎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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