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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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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1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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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她是在三十多年前,那时她是一个为人妻,为人母的年轻女子。

她虽然陆续生了四个孩子,身材却一直保持得很好。日常的穿戴比起村子里那些爱打扮的女人显得朴素,比起那些不修边幅的女人则来得端庄。她有一件淡绿色的圆领衬衫,细滑的面料,在阳光下可以折射出柔和的光亮。她穿着这件衣服拍过好多照片,和姐妹拍,和丈夫拍,还和孩子们一起拍。拍照前,她总是要在镜子前认真地梳理头发,并把木梳拿在手里,在摄影师喊出一二三前,早已把一起合影的人的头发梳齐,衣领摆正了,总是有着在那个无法经常照相的年代里,特有的正式与珍惜。当我十三四岁的时候,她便把这件绿衣服送给了我。她对我说,你穿这件衣服配着白裤子还挺好看。于是,我听了她的话,总是在星期一欢喜地穿着它们去上学。照相前,我也会快步跑回家,换上它们,排到最前面。待照片洗出来,那穿着绿衣服的我,果然比其他人的脸显得白净许多。“嗯,她还挺有眼光的。”我看着照片,在心里开始暗暗地称赞和钦佩起她来。

她有两双黑色的高跟皮鞋,一双是粗跟,一双稍细些。这两双皮鞋很结实,即使穿了五六年还是和新的一样,也许是保存得太好,也许是穿得次数太少。小学五年级时,我在作文本里写到她,老师在文章的结尾用红色的钢笔大大地写了一个“好”字,我小心翼翼地拿给她看,她用手摸着那个鲜艳的“好”字若有所思地说,“没想到你还挺会写作文的。只是,你为什么把我写得穿着黄胶鞋呢?我也有皮鞋呢。”我说,“我知道呀,你有两双呢。只是在我写作文观察你的时候,你正好穿的是黄胶鞋呀。老师说写作文要诚实,我就不能说谎呀。”她的脸上落下一丝轻微的失落后又迅速地闪出一道光亮,有所期待地对我说,“要不这样,等你再写作文时提前告诉我一声,我换上皮鞋你再写,行不?”我说好。她满意地笑了起来,把作文本还给我,低下头继续坐在炕沿上织起毛衣来。这件事我是一直记得的,只是后来,直到我离开学校,也没有机会写一篇让她穿着皮鞋的作文。那时她三十五岁,至今为止,事情已经过去了二十二年,我还是没有兑现当时的承诺,在心里面总是觉得欠着她一双黑色的高跟皮鞋呢。

她出嫁前是一个很爱看书的大辫子姑娘,听她哥哥说,她有时看书看得入了迷,连饭都顾不上吃,走路时看,做饭时看,收拾桌子时也看。她不仅爱看书,还会跳很标准的忠字舞和新疆舞,村子里的人都说她像是一个有出息的姑娘,没想到最后还是嫁给了一个学习不太好,但是家里贴满了劳动奖状的农民的儿子。更让人出乎意料的是,她结婚后摇身一变,剪短了大辫子,把锅碗瓢盆当成了书本,把房前屋后当成了舞台,日子竟过得有模有样。同时,也和村子里大多数的女人一样,学会了抽烟,并养成了习惯。

她最初抽的是七毛钱一包的红色纸盒的“大生产”,后来这烟停产了,她又抽起二块钱一包的,硬纸盒包装的“良辰”。良辰的烟盒上印着一组英文,我上初中时才认得,是“Good Time”。她不太喜欢抽六毛钱的“西炮台”,更不能接受一块钱的“力士”,她说一个太软,软得甜西西的,一个太硬,硬得让人喘不上来气,都不太适合自己。到了农忙时节,在田间耕种休息的空当,她会坐在地头温热的泥巴上,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放在嘴里,把打火机从口袋里拿出来,用左手挡着风,右手大拇指用力地摁下开关,深深的吸一口气,这烟便被她迅速地点燃了。她抽烟的样子很优雅,既不像单薄的女子那样只是轻轻浅浅地吸一小口就很快地吐出去,也不像粗糙的妇人那样重重地吸过一口后,就把烟草变成长长的一截烟灰。她只是不急不慢地,将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夹着淡黄色的过滤嘴,缓缓地吸进,又匀速地吐出,不时的点一点烟灰,看一看旁边吃草的马,又望一望沉默的丈夫,哄一哄玩耍的孩子,再抬起头清点一下天边丝丝缕缕的云,像一首静美的田园诗。

她在抽烟的同时,也渐渐学会了喝酒,而且酒量也很好。她通常喜欢喝度数高的白酒,她说啤酒容易撑到肚子,还没等喝醉,就已经被撑得醒了酒。她喝酒时常用的配菜是花生米,咸味的,甜口的,五香的都行。喝到动情处,就和对方抱着头,高一声,低一声地哭起来,远远地听去就像昆剧里的调子,不过偶尔也能哭出二人转或京剧的旋律,要多缠绵就有多缠绵,要多惆怅就有多惆怅。待哭累了,唱够了,就喝上几大茶缸又苦又浓的茉莉花茶,去几趟厕所以后便躺到炕上不声不响地睡过去。第二天醒来,既不耽误给上学的孩子做饭,也不耽误和丈夫一起去田里干活。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开始变得有所节制,不再像从前那样喝得又快又多了。那些曾经和她酒量相当的人,生病的生病,去世的去世,这让她因警觉而变得略微寂寞。前几年的一个夜里,十一点多钟的时候,刚睡着的我接到她打来的电话,她断断续续地吐出,孤单、不理解、长大了、伤心等字眼。一听就是喝了酒,而且还没少喝。我眯着眼睛老实地贴着话筒,不去追问,也不去劝解。我知道她只是想和人说说话,只是想找人陪陪自己,让别人听听自己的声音,也让自己听听自己的声音而已。收起电话,我失眠到天亮,一直在猜想发生了什么事,是什么事让她借酒消愁,如此心碎。第二天中午,我做了几次深呼吸后,忐忑地拔通她的号码,想知道她现在的情况,顺便表达一下关心。她说正在和邻居打着麻将,手气还不错,一上午赢了二十多块钱。自此以后,我也增加了免疫力,接到她类似的电话后便不再失眠。

当她可以通过气味来判断出白酒的绵柔与浓烈时,陪伴她多年的良辰烟和大生产一样在街面上已经买不到了。于是,二块五一包的黄色包装的软盒“红梅”便取代了“良辰”的位置,成了她指间的伙伴。与此同时,她给自己做了一件旗袍,那是为了参加她最疼爱的侄女的婚礼而特别准备的。这时她已经四十岁了,在我的记忆中,她应该是第一个在村子穿这种款式的衣服出门的人。

她的旗袍是深紫色的丝绒面料,领口有一对白色的琵琶扣,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很有份量。因为是量身订做,她把旗袍裙摆的两侧开叉的地方做了修改,放低了一些,在走路时并不会像电视里的演员那样不小心就会露出刺眼的大腿,也不会减损旗袍原本的韵味。这件旗袍和她的那双细跟的高跟皮鞋成了好搭档,每次参加婚礼时都能在人群中一眼就能找到她。

她穿旗袍的样子,我通常是从照片里看到的。因为我那时已经到外地工作,回家的机会很少,只有在冬天时才能和她见上一面。好在她总是把照片细心地收藏在相册里,从不介意让我去翻看,或者是等待我去欣赏。照片上的她,有正式的合影,有也随意的抓拍,也许是因为穿了旗袍的缘故,她脸上的表情和平日里在锅台前和田地间的并不一样,完全找不到一丝和着泥土味的僵硬与疲惫,展示出来的是那种由内而外的自信与美丽。在我看来,与其说是旗袍装扮了她相貌,不如说是她成全了旗袍的雅致。

她为什么喜欢穿旗袍呢?是想引起别人的关注?还是想留住青春与岁月?或者只是单纯的喜欢,以一个女人对一件衣服的名义?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疑问与猜想,从来没有开口问过她,但是我相信时间和空间自会在合适的节点,向我公布正确的答案吧。

在我22岁那年,从VCD上看到《花样年华》这部电影。当时对于剧情感触尚浅,却从片中频繁地更换着旗袍出场的女主角的身上,看到了她的影子。且在心中暗暗思量,如果有一天,等我有了足够的钱,一定会多买几件旗袍给她穿。哦不,买回的旗袍未必能合她的心意,若是有了足够的钱,一定带她去做几件像电影里那样,好看又合身的旗袍。她对我那么好,还把自己最喜欢的绿色衣服送给了我,我也应该为她做点什么,以示感谢才是。

只是,当我自以为有了足够的钱,可以为她定做许多旗袍的时候,她却把头发剪短,而且身体开始变宽变厚,只能穿加大号的宽松的衣服了。

而令人欣慰的是,她对身体的变化倒不是特别在意,想必是她早已接受并习惯了这种状态,一点都看不出尴尬和遗憾的痕迹。她把旗袍清洗干净,放在结婚时陪嫁的一块印着牡丹花的白色的确良方布里,四角相对,系得紧紧的,放到了火炕上的柜子里。这柜子也是她结婚时的见证,上面的四块镜子上分别画着牡丹、荷花、彩菊和红梅来代表春夏秋冬。我曾经对着它们画过画,所以记得很清楚。只是镜子的质量不是很好,有的地方能把脸拉的很长,像一块洗衣板。有的地方能把脸压得极扁,都找不到眼睛,这是我童年里玩过的第一个哈哈镜,想忘都忘不了。

她曾经穿着这件旗袍参加了一场又一场别人女儿的婚礼,却没有穿着它出席自己女儿的喜宴。她的女儿似乎不以为然,好像正因为她是自己的母亲,只要母亲到场,穿什么都好看。其实女儿也知道,母亲参加别人婚礼时总是满眼笑意,神情喜悦的,轮到了自己,却见到她坐在角落里,总是趁着人不注意迅速地用手背擦去泪水的动作。女儿也知道,大概是母亲不想把自己穿旗袍流眼泪的样子印在外人的记忆中吧。

现在,不再穿旗袍的她已经是当姥姥的人了。那件深紫色的旗袍在去年春节我还见到过,依然是沉甸甸的,厚厚实实的,胸口那枚琵琶扣依然洁白醒目。我用手轻轻的滑过它们,像是抚摸着一个女人从年轻步入老年的全部岁月。

至于她打算如何安置这件自己无法再穿的旗袍,我也从来没有问过她,正如我从来没有正面与她聊过钟爱旗袍的原因,不知是想一直压在柜底还是想送给他人。而目前看来,她的三个进入而立之年的女儿们,都没有足够的气质和相衬的气场能配得上这件旗袍,对于她刚过门的儿媳,若是能减掉十公斤的体重,应该可以穿进去吧。当然,这仅仅是她大女儿的主观猜想,毕竟这是她人生的第一件旗袍,和香烟与白酒一样,虽然不是必需品,却像是一份难以割舍的情结,用情不深,却难以挥去。

好吧,那就由她去吧。当有一天她不再这样任性了,自然就会知道怎样去做了吧。

哎,谁让她是我的母亲呢。


20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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