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天来心有点闹,闹的不仅是眼前的事,还有岁月落下来的一粒粒种子,连同春天一起发芽了。我还很惊诧:“枝头春意闹”,时间尚早了些吧。
第一粒
刚背起书包的年纪真是对学习向往得很,当然,向往的还有那一支稀罕的钢笔。刚开始,我连握笔都不会,只能学着拿铅笔写字,拿树棍儿在地上写字,拿手指头在另一只手上写字。
然而,始终没摸过钢笔,钢笔便成神圣的了,钢的尖,镀了一层黄,金灿灿的,好一派直插云霄的气势。还有一个软和的大肚子,神气的很,能喝水,也能吐水,当作孩子们的玩具也未尝不是一件美事。外面还裹着一层衣服,那是钢笔的笔筒了,上身和下身都有,紧紧地套在一起,给人天衣无缝般的感觉。这就是心仪的钢笔啊,我太渴望拥有它了!
时间过了约莫两年,父亲有一天突然给了我两元钱,说:“给你自己买一支钢笔吧。”我总算没听错,快速地出了家门,就开心地往集市上走。那里有一个个沿街而设的商店,一路上那个心情呀真是没法说,你要是喝过蜂蜜的话,是可以想象的,比那甜多了。商店就在集市的入口处,商店的售货员是位阿姨,三十岁的样子,模样挺周正,我屏住了气,把紧攥在兜里的钱递上了柜台。那时的柜台比我还高半个头呢,阿姨就递过来一支钢笔,笔身是墨绿色的,只是笔尖有点粗,没有我盼望得那么完美。在触到钢笔的那一刻,我感觉触到了世界上最美好的梦。
就是太高兴了吧,我惹下了祸。在集市的街道上转了一圈,忽而记起,我的钢笔呢,左摸右摸,上摸下摸,就是不见一个影儿,焦渴的心驱使我气喘喘地跑向了商店,一问,没见着,我说:“刚买的,我可能落在柜台上了。”阿姨又一次无奈的回答,竟带出了我眼眶中的几圈泪。
后来,我用过各种各样的钢笔,英雄牌的,白雪牌的,圆头的,扁头的,乌色的,金色的,粗长的,细小的……他们像时光的影子陪伴我走过了多少年,然而,唯独那只遗落在柜台的钢笔,至今在我的心里灿灿发亮。
第二粒
儿时,我从不以为秋是多么的凄凉,我倒盼望着一年的秋天早早的来临,我就可以挑上篮筐,到外面捡树叶去了。是虫子哥带着我去的,虫子哥是我的一个堂哥,比我大近十岁,在我的印象中,他可是大人了。就这样,虫子哥担着两个大筐走在前面,稳稳当当;我挑着两个小筐走在后面,磕磕绊绊。穿过村子,来到一片十亩见方的坡地上,树群密集地站立着,好像迎接着我们,大多是柳树、白杨树,还有少量的槐树、核桃树。我是不需要爬上树的,我有我的秋风,秋风是我的帮手,不是我扫落叶,是秋风扫落叶。
我们去时,叶子落了一地,像撒了一地的金子,一团一团的,堆起的地方,厚厚的,你尽管大把大把地掬,掬起一把放进篮子里,又急急地掬起一把,再放进去。我们猛然抬头,有的枝干上还挂着一支或两支的树叶,孤零零地飘在空中,像小女孩额前飘着的短发。虫子哥说:“我上去把它们给打下来!”说着,就神速地爬上了树:两手一抱,两脚一蹬,“噌噌噌”,印象中比松鼠还快呢。虫子哥挥舞着长杆就“扫荡”开了,叶子便稀里哗啦地往下掉,一片挨着一片,我赶忙过去接应,三三两两的叶子便扑簌簌落在了我的掌心上。看呀看,凌空高傲的叶子啊,你终于攥在我的掌心里了。
虫子哥总是先把自己的弄满,然后就帮着往我的篮里灌,是虫子哥启发了我的劳动,我的劳动从虫子哥那儿开始的。从小我就热爱上劳动了,因为劳动中充满着无穷的乐趣。
然而,虫子哥后来患了肝癌,去世已经有三年多的光景了,我还不曾到虫子哥的坟头上去过一回。不过,我一定会去的,我会带上一篮子树叶,献给我的虫子哥。
第三粒
阴历的三月二十八日,在乡亲们的眼中,绝对是一个隆重的节日。唱社戏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不是人们压根儿就没见过戏,是每年都非唱不可的事。一年和一年请的剧团不一样,有宁夏西吉的,固原的,有陕西咸阳的,凤翔的,还有甘肃静宁的,通渭的,甚至还有驴贩子的(镇上有一个村组建了一个戏班子,这个村贩驴的人多,于是因此而得名)。
这唱戏有大大小小的开销,钱由乡亲们分摊,按人头摊,不管你看不看戏。连吃的鸡蛋、白面、清油,都得分摊,于是在唱戏的几天里,会长便到每户家中去收(每村基本上是每年由两人轮流当会长),经常会碰到一个会长担着担子,另一个会长提着秤,活像解放前收债的地主。清油倒是很麻烦的,每家量少,但也得收呀,他们就找了个塑料瓶子,按标准倒,然后再集中到一个大塑料桶子里。
这种风俗直到现在还延续着,只是现在唱起戏来,捐款的人多了,有苹果窖上的老板,有企业主,有从事个体的商贩,有城里包活的包工头,以及当地庙里的僧人。
唱社戏,高兴的自然是老年人,老年人拿着板凳,戴上老花镜,坐在一起,一边似醒非醒地欣赏,一边以自己的眼光品评着戏里的每一个角色。我记得常演的剧目有《韩琦杀庙》、《周仁回府》、《苏武牧羊》、《打镇台》,老人们一边捋着长长的带着口水的胡子,一边哄着偎依在自己怀里的小孙子。高兴的还有青年们,什么壮小伙子,什么大姑娘们,都按耐不住寂寥的心情,放下手中的活,人跟着心早跑到戏场里去了,白天看,晚上也看,生怕落下来一场,他们多半不是冲着戏去的。一会儿,瞅着了邻村的姑娘,拨开人群,挤到炸爆米花的小摊上,买上一包绽开花芯的爆米花,就出了戏场子,到村里的麦草垛后面去了。
记得有一年,母亲给我缝制了一件蓝卡叽布的新裤子,二十八一大早就穿上了,兴奋得直蹦,和小伙伴们思慕着看戏去。前夜下了一场雨,门前的水渠里积满了雨水,我们就打呀闹呀,谁知脚下一滑,我掉进泥里了。没有了新裤子,我就没有看戏去。那个失望劲儿,至今揭开,还像老醋坛子。
第四粒
儿时,装在兜里不小心滚落的一颗核桃,被风裹起埋在了土里,谁知第二年竟长出了一颗小小的树苗。那是绿的核桃苗,真是太欣喜了!
时间一久,核桃苗竟然在心底发芽,疯长。我的老家有四颗核桃树,靠着院墙的一棵,树冠高大而且浓密,竟爬到了屋顶上,像个锅盖,但结的核桃又瘦又小,还挺难看。门前的一棵,旁边还盘着个驴槽,夏天常常拴着驴缰绳,估计活得也够呛。场边上还有并排的两棵,一模一样高,样子挺拔端正,英俊潇洒,结的核桃也是一样的大。我便常生怀疑,难道它们是孪生的?母亲说:“人有一娘生的,树也有。”
母亲接着就讲起了她经历的故事:有一年,我家门前飞来了一只喜鹊,嘴里衔了两枚核桃,喜鹊就把它栽下来,后来就长成了核桃树。核桃熟了的时候,我常常爬到浓荫密布的树杈上去,顺手摘呀摘呀,直到兜里的掉在地上了,还在使劲地往兜里继续塞。
然而,我总是不满足于在自家的树上摘,在我的心目中,别人家的又大又圆,又好又香。村里有一棵“核桃王”,据老人们讲,那树足有百年的树龄,树冠延伸的地方足有半亩地那样大,自然张开的核桃叶像一把把扇子,风儿吹来忽闪忽闪的,像波浪似地愉快地翻滚,我就琢磨着有一天能钻到那里美美地摘上一回核桃。
白露一过,心里掩藏的不为人知的秘密开始萌发了。我和邻家的小伙伴就真的跑去了,此前还做了好几天的侦查呢,我坚信,应该万无一失!那树冠从空中直垂下来,树枝快要挨着地面,核桃探出的小脑袋看得十分清晰,有的孤零零的一颗立在枝头,有的两颗头挨着头显出难舍难分的样子。正当我们摘得起劲的时候,忽然有人老远地大声喊起来。那一定是主人来了,我们撒腿就跑,跑了不远,还是让主人给逮住了,等待未知的惩罚。我们只好把兜里的核桃一个一个地翻出来,我的一数,共十一颗。那家主人当过兵,手劲蛮大,揪住耳朵就训斥:“十一颗核桃,十一块钱,明天赶紧让你爹把钱拿着来!”截至现在,我还欠着人家的钱呢。
后来,我谈了一个女朋友,特别喜欢吃绿皮的核桃,就是核桃面刚饱,尚未完全成熟,核桃皮还未自然脱落。有一回的国庆节,弟弟恰巧回老家,我好说歹说让捎上一箱子,虽然班车上人很挤。为此,母亲还在电话中特别问了我:“你怎么喜欢吃起了绿皮的核桃!?”我把带来的纸箱子从外面裹了一层布,焐了约一个礼拜,取出来,把核桃轻轻往桌子上一磕,粘在壳上的绿皮便全掉了,我就给女友拿刀子掰,核桃瓤白嫩白嫩的,还透着一点一点的粉。掰一颗,她就吃一颗,吃完一颗,我再掰一颗。我还一再说:“这东西吃多了不好,每天只能吃五六颗。”可每次她都要吃上十几颗,还努着嘴喋喋不休地问:“能不能给我再掰一颗?”可是现在,或许永远,我再也不能为她掰核桃吃了。
夏天又要来了,火辣辣的阳光洒向大地,家乡的核桃苗又该铺满浓荫了吧。
(该文刊于《散文选刊》、《朔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