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舒敏的头像

舒敏

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散文
202007/17
分享

正经吃货

有那么一阵子,俺老公的外事活动非常稠密。多是聚会。其中以同学聚为多。不管聚会的主题如何,吃与喝,断然是不会缺席的。自然,这让我多少有些垂涎。但他却并不带我,之所以如此,自然也有渊源。

话说有次老公请几个生意朋友吃饭,非常善良地带了我。记得当时这座城市正流行一家姓谭的鱼头火锅,我一筷子下去,发现口味适合,于是从头到尾,也就两耳不闻他人语,一心只吃鱼火锅了。

别说,味道还真不错。我一边挥动筷子,一边在心里自个跟自个嘀咕。然后,突然间,我的脚指头开始疼痛。

关于踩脚的镜头,影视片里经常有,多是女子风情万种,男子倜傥潇洒,就我目力所及,多是女子主动“踩踏”男子,此处踩踏之所以引号,是因为这里的踩踏,不能算踩踏,叫勾引倒似乎更为切合。

那天的饭桌上,女性公民只有我,而我,忙着勾引的,只有眼前的火锅。至于桌上的那些男同胞,跟可爱的火锅比起来,显然分量都略轻。

脚却是还痛着,这让我不能不研究,一究才知,原来,是我的脚被人踩着了,且踩我的不是别人,正是带我来吃饭的俺老公。我撇他一眼,看见他用眼神对我说:嗨,你该醒醒了,没看见别人都已经吃完了吗?

路上就有了小争执。

男:吃得差不多就行了!没看人家都不吃了,就你一人在那吃?

女:总要让人吃饱吗!再说,剩那么多菜,多浪费?!

你知道,那时还没有“光盘”一说,一旦请客,都认为吃而有剩,某种意义上是种光荣。

以上当然是题外话,题内的是,自此,老公再有饭局,就非常自然地“四舍”我。我呢,也乐得逍遥。实话说,对于那种拘束人的饭局,我也没啥兴趣。小样,嘴在我脸上,腿在我身上,我不会算术不会语文,难道吃还不会?

中午的食堂里,我点了份削面,当然,大碗的,再买了个肉夹馍,自然,大个的。馍就面吃得正快乐,耳边传来一声诧异:呀,你咋吃这么多?

饿呀。我吃得没时间长篇啰嗦。

之后,就有人“恶意”妖魔我,其中一种妖魔的版本是这样的,说我中午一人,两菜,一瓶啤酒,一大碗面,外加一个大号肉夹馍。

在这里,我要非常隆重地澄清一下,菜和啤酒,的确是妖魔后的产物。因为明明,那些东西,我是拿回家后自己一个人偷偷解决的。

作为女人,我对自个的形象一向注意,特别是在不大熟悉的场合。

作家周书养有次要拜访陈彦先生,非常友好地邀我同行,我乐呵呵就快走到陈彦先生面前,才想起我是不速之客,于是赶紧给陈先生发微信,声明自个想混饭。

陈先生很快慷慨作答,欢迎欢迎,并加赠玫瑰花三朵。

午餐主食是泡馍,除过泡馍,还有好多美食都对我的胃口,于是不用说,我吃得认真且专注,并且,还机智地在几位男士吃饱之前先吃撑了自个。

这让我颇有些小得意。瞧瞧咱这吃饭水平,简直是芝麻开花。吃到撑还居然能神不知鬼不觉,瞅瞅,这才是优秀的正经吃货!

关于“吃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之一是说这是句骂人话,对此我不敢苟同。我并且坚定认为,吃货一词,颇有些小可爱的成分在里面。

我跟女儿平时关系还凑合,不过一旦说到吃,两人立刻各说各话各回各家,牛头马嘴完全不搭。

女儿爱吃零食,一旦去超市,最爱买些饼干锅巴之类,锅巴我勉强可以理解,那些曲奇巧克力夹心,我就多少觉得有些多余。

“干巴巴的,有啥好吃!”我一般这样讲。

“你不知道,可好吃了。”对方坚定地跟我唱反调,有时为了论证更加有力,会顺势将几块饼干塞进我的嘴唇里。

“干巴巴!”我一边嚼着嘴里的饼干,一边继续论述我亘古不变的普世真理:馒头比饼干更有趣。

在我看来,那些像我女儿那样以吃零食为主的新新人类,在吃货的世界里,至多只能算业余,而像我这样,很少零食,以正经一日三餐为主的,才堪称正经吃货。这正类似球队选手中的专业和业余。

显然,我是专业的,起码在吃这件事上。

朋友想办个活动,对我就有了几项要求,其中之一,是让我发他几句名家对我的评语,我晃了晃脑袋,想起了不久前刚刚读过的长篇小说《主角》的作者陈彦,于是,将我的想法一五一十给了他。

陈先生答应的很爽快,并很快给我发来一段话。我一看,才知道,天哪,原来,前次那顿自鸣得意的泡馍,居然在陈先生脑海中种下了如此“恶果”:“有一天吃羊肉泡见她,还就是女作家,跟男的一样吃三个馍。”多么希望,引号里能吃三个馍的那个她,跟我别有丝毫瓜葛啊。

陈先生的话多少让我有些尴尬,尴尬之后,面壁三日,绝食一百八十分钟,终于给自个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以后但凡请客(或被请),赴吃前一定要先垫两个馍,杠子的。

不用说,这妙招是我在面对一桌美食的时候想到的,作为一枚正经吃货,美食面前,没什么能够难得倒我。

我也说几句0条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发表评论! [登录] [我要成为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