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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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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悲哀

许多年前,我看过一部叫《拯救大兵瑞恩》的影片,时隔多年,片中的人物情节早已忘却,所不能忘记的是,当时某报却掀起了一股讨论救一个普通大兵值与不值的话题。

有人提出了,动用如此多的人力物力,去营救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大兵,完全就是一种浪费与奢侈,不值得。甚至有人还提出了,这是一种社会生命的正常损耗,就象自然界中的生态平衡,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看完这些,我忽然想起一个成语叫草菅人命,我还想起了这么一句话:视百姓如草芥。至今,我还无法想象这些人是站在怎样一种角度和立场看问题发议论。

从前读《孟子》还依稀记得其中的一个章节:臣闻之胡龁曰:王坐于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对曰:“将以衅钟。”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问:“然则废衅钟与?”曰:“何可废也?以羊易之。”对此,孟子说了,牛是一条命,那羊就不是命了吗?我个人的理解是,庄王这人大概有些狭私贪婪,无非牛个儿大,羊个儿小,若论卖肉,大约可以多得些纹银罢了。仔细一想,觉得这庄王大概还有别一番深意,牛耕田种地,算起来颇有些功劳了,最起码也该柱根龙头拐杖倚老卖老招摇过市,就算胡作非为毁了庄稼,但论功赞赏,一眚不掩其德,算得了什么?羊吃草毁园,未建寸功,至于论资排辈,那是不沾边的,而况也没有什么用处,最多只算草民,杀了,毫不足惜。

--吃人的充分借口。

翻开二千年的历史,血淋淋赫然是吃人的历史,《狂人日记》里还在呼喊着救救孩子,近一个世纪过去了,孩子长大了,狼子野心死灰复燃,又开始萌动着吃人的念头,吃法比起那个时代的赵贵翁、大哥、陈老五大约也高明不到哪去。大哥和陈老五说被吃的是疯子;长大的孩子们说被吃的是草芥。疯子至少有个人样,可草芥就是朽木蠢石,连人样都没有的,至于是烹是煮全仗这些被救长大的孩子们手中刀俎剁出的形状。

--赵家的狗又在叫了,因为我听到了一种可怕的脚步声。

可怜的是这些被所谓良知放在肉案上零趸的魂魄,同样是四足朝天肢体麻木,不觉可悲也就罢了,竟也和着帮忙操刀执耳分一杯羹,成了一条可恶的害人之伥。

说了这些,心里总有些慨叹,在那外辱入侵国难当头的年代,那些仁人志士们在踏着前面鲜血赶赴壕堑的途中,是否也在心里权衡着值与不值?难道他们的身家性命比起今天那些自诩为贵胄的贱了许多?果真如此,历史的今天又成了什么局面?可悲的同时,我觉得这些人沦丧的不仅仅是人格与道德,更重要的是连我们民族的脊梁都埋葬了。可叹我们的民族,却将权力荣誉财富都给了他们--这些所谓贵人的败类!

--民族的悲剧!

道德与人格并不是一种可以炫耀的资本,救一个人,做一件有益于社会的事,却总要纠缠值与不值,似乎救了人,做了有益于社会的事,非要赢得某种利润才行?那些饥寒交迫食不果腹的人们他们是付不出分毫利息的,难道连生存的权利也应该没有了?

许多年后,站在窗前看豪华车排成长龙的送葬队列,明白了,那其实是属于老资格的牛类的阔人的死相了,至于属于那一无用处的羊类的穷人,孤单单的几辆破烂不堪的灵车,阴天的风中无比淒清,春草暮兮秋风惊,秋风罢兮春草生,饮恨吞声,死唯青蝇相吊而已,可笑的是,有用有身份的阔人和无用的穷人殊途同归,浮土一抔,穷人的坟头长草,那些据说颇有用处身份的阔人的坟前大约也生不出灵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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