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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1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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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轩闲话之五

庄子与小人

庄子与老子大约都是一副道德的面孔,这面孔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只能凭藉想象。

老子写就五千余言《道德经》,然后乘青牛出关仙去庄子因袭老子衣钵,也留下本《庄子》,据说也成了仙。无论这师徒成仙亦或变神,但可以肯定的是道德一说绝非他们的创造。

庄子认为自己是君子,而特别强调自己的君子身价(其间有将老孔踩在脚下让其万劫不复的架势),但令人鄙夷的是,这位自称君子的神仙居然诱导室妻红杏出墙,如此悖德却脸不红心不跳,末了鼓盆而歌作得意之色。

本来疯癫却偏说自己超脱世俗,这超脱自然表明自己的卓尔不群,卓尔不群到什么地步呢?成仙了!

庄子曰:至人无已,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可是整部《庄子》不是指摘这个胡说便是那个可笑,说来说去,就为着标榜自己的德行,天下之大唯我独尊,所谓无已无功无名,大约与老庄沾不上边吧?既然沾不上边,那庄子肯定也不是至人神人,连圣人都不是。连圣人都不是的庄子却偏偏说自己成了仙,是神人,大有直追至人的样子。

《在宥》云:说明邪,是淫于色也;说聪邪,是淫于声也;说仁邪,是乱于德也;说义邪,是悖于理也;说礼邪,是相于枝也;说乐邪,是相于淫也;说圣邪,是相于淫也……如此云云。想来在倡没有爱好甚至没有思维,象虫豸一样四处乱爬,茹毛饮血,披葛束麻,想如何便如何,鼓吹生命的最高境界!假使这是庄子本意,那么,将先民教化成如此模样竟又是何居心?难不成是为自己王天下而提供方便?天下苍苍愚民,从此自己便是人中之龙鸟中之凤,峨峨然鹤立鸡群了

《秋水》载,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说,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说: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可是庄子却还要狡辩: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去都,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满嘴平和的庄子,却如此巧舌如簧,非得争个你死我活。

嘲笑仁义教化,却大肆鼓吹自己的道德命理;鼓吹回归自然,却淋漓粉饰自己的神仙梦想。一句话,天下众生皆小人,自已才是救民水火的上帝。

翻过理来想想,庄子不是小人谁又是?

 

贪生与求生

生命是什么东西呢?我不知道。伦理上有了许多描述,全是鬼话。

每每想起黄埔军校前的那副对联:升官发财请行他处,贪生怕死勿入斯门。不谋私,不惜命,何等气概?窃作愚想,拿自己的命作草芥,这样大约是不会怕死的了。

然而,所谓不惜命,不过一时激昂而已。好比那自杀的,血往上涌,一气之下割了自己的腕,却没有死成,事后想想都后怕,从此无比惜命了。

佛教要人们此生逆来顺受,死后升入天堂,虽说有天堂的诱惑,但对于死,却令人望而却步。贪生毕竟是令人耻笑的行径,非英雄丈夫所为。这一点上,儒人掩饰得比较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既然受之父母,毁坏就是不忠不孝大逆不道的,由此,贪生也有了理论上无比经典的借口。死生亦大矣,岂不痛载!

自然,关于贪生这个话题,由来已久,自从有了人,生死就被常挂嘴边。

因为贪生,所以祈求永生,自我做古的人们就企图汲取日月之精华山川之灵气,也就有了炼丹术士。遗憾的是长生不死药至今没有炼成,却稀里糊涂炼出了火药——杀人的利器实在是报应一心要长生不死的始皇帝,也是“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死,似乎是最极端的。人们对于敌对份子,往往最直接最行之有效的惩罚便是处死,将那生命消灭了。可是人终归是要死的,不过早和迟,被消灭的不过是早走一步,而得意的胜利者,随之步其后尘,想想这结果,实在是幼稚得可笑。

可是谁能长生不呢?只要是人,就总有那么一天的,这话是我父亲对我说的。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堪称经典诗章的诗人,临到终了却对死怎么也想不明白。然而,死亡终究无可抗拒。

世上有什么是长盛不衰的呢?鲁迅笔下的祥林嫂,问:人死了,是真的有灵魂的吗?许多年后,我父亲淡然问我:你说说看,人死后是不是真的有灵魂的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也很模糊。

总在想,世上真有永恒吗?也许根本就没有的,传说中神仙是不生不灭的,可是,仔细想来,神仙也是会死的呀,不然,神仙最多只说自己与天地同寿,与日月同辉。可是天地倘使有一天消灭了呢?那神仙难道还存在吗?唇亡齿寒,神仙不过依托着天地而存在。

死是无可避免的

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眼前每浮现那位文帝的影像,心里苦笑。传说仍在,而秦皇汉武作古久矣。

无可逃脱死亡的人们,只有用寻欢作乐,只有遁入空门来聊以自慰。而那空门中的所谓高僧呢?苦修一世,有幸功德圆满的,只留得指甲大小的舍利子,据说那便是不灭的见证。仿佛就是世间的一粒微尘,那飞升的长老可有何感想呢?

生命其实有太多悲剧色彩。人活着争斗、欺骗、谋生、痛苦、疾病,等等,最终一死了之。

看透了生死,忽然感觉这个世界是那样的真实又是那样的虚无缥缈,它离我们是那样的近,近得脚踏实,又仿佛那样的远,远得毫不相干

有一天离去,永远不会再回来了,还有什么相干呢?

生命,许是那无根之萍,无本之木。从哪里来?又往哪里去,谁知道呢?只不过是这世界上的匆匆过客罢!

不禁叹息:生而何欢,死又何惧?忽然想起路易十五的话:在我死后,哪管它洪水滔天?

呵呵!

 

吃人之始

人生识字糊涂始。足见万事有本有源。吃人亦然。

    据某著载,如下:

    如来道:“自那混沌分时,天开于子,地辟于丑,人生于寅,天地再交合,万物尽皆生。万物有走兽飞禽。走兽以麒麟为之长,飞禽以凤凰为之长。那凤凰又得交合之气,育生孔雀、大鹏。孔雀出世之时,最恶,能吃人,四十五里路,把人一口吸之。我在雪山顶上,修成丈六金身,早被他也把我吸下肚去。我欲从他便门而出,恐污真身,是我剖开他脊背,跨上灵山。欲伤他命,当被诸佛劝解:伤孔雀如伤我母。故此留他在灵山会上,封他做佛母孔雀大明王菩萨。

多好的吃人借口!吃了你,还要当你的爹。

回头看看这世上那些所谓的父母官,难怪他们一方面说自己是父母,一方面又要贪赃枉法吃人的原因竟然是佛祖有例在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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