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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虚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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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评论
202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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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文学

过去我们讨论梦文学,往往是将梦与文学作为两个独立的个体探论共性。而这篇文章,我将尝试联合两者概念为一,并命名梦文学。这个主题,不仅是现代文学必须探讨的课题,也是未来文学发展的某一重要方向。梦之重于文学,如诗酒,花茶之关系,而可惜者,过去人们早已发现这点,却未加以重视,并强化以叙论。

梦文学并不能简单定义,很大程度在于梦与诗化,意识流等创作手法的类同,而直观文字,我所定义梦文学,也并非简单以梦成文的现成,而是造梦机理深入剖析而与文学相互作用之创作要旨。某种意义,梦文学即是一种体裁形式,又是一种创作手法,甚至对于该类作品的解读,也是基于弗氏梦析理论下,对文学创作的重新认识。单纯定义并不可取,也不现实,唯有类同寻求诗歌之定义的方式,首先探讨梦与文学之共性,以及这种共性对文学创作的指导意义,并将这种指导以作品探析的形式,反馈与读者对作品表现手法的重新认识。

梦文学并不神秘,历来有之。只不过在弗氏创建梦析理论之后,才有了为人所认同与研究的可能。并且这种文学,在弗氏理论后,越来越获得生机,在一段时期内达到过巅峰。由于没有统一的定义与命名,这种文学只在少数文艺研究者的理论下偶获生机,也只在极少有的作家创作中得到再现。由于没有相适应的理论和规范,这种文学与别的相类体裁碰撞,与意识流,诗化,哲化,抽象及印象派的表现手法相混淆,从而至今并未有完善的作品出炉——尽管也出现一些可供参考的”典型“,这也是需研究后才能确证的”模糊“,至少目前的境况就是如此。

”梦文学“的概念,在我涉猎古今中外的文论资料,以及小说作品中并未出现过,尽管早已有人提出过梦与文学的重要联系,却并未强调或论述这是一种新型的体裁形式的可能。即便偶有学者象征性提到过这个词,也不过作为新建的词组概念而设,并无实际的理论内涵。所以,个人认为,将之明确冠名,并作简化的理论构建是有意义的,并且会对未来文学借鉴意义深广。所以,”梦文学“的概念是创造性的,就体裁意义或创作技法的意义都是先验性的。然而,对于梦文学本身,”梦文学“之概念不过是老生常提的“再发现”,因为这类文学自古就一直存在着。

梦文学广义上讲,便是字面上的涵义:以梦为原型,或者以构造梦的机理相应于特定的文学表现手法而创造的文艺作品。一切相关于梦的创作,无论诗歌,文章,小说,戏剧,都可以涵盖在其之下。并且先前所论述的与之相混淆的印象,意识流,诗化,抽象等创作手法相关的作品,也都可以被称之梦文学,因为他们都具有“梦的影子”,或者借鉴了“造梦”的机理。区别与传统文学,作为异类文学的重要组成,它既是一种形式,也是一类技巧,甚至还可以作为文艺鉴赏的新视角和方法被广泛运用。某种意义上说,它既是古老的,也是新型的。在实际创作中,西方意识流小说和荒诞派戏剧,以及先锋派的超现实主义都极大程度上运用了梦文学的创作理念和指导思想,并且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完成了部分的技巧衔接,从而看起来颇有梦文学的“真实意味”。但究其创作是否真为梦文学本身,还是要针对具体作品,以“造梦”的机理做一番深入探究才可断言。

如果我们把影视,动漫都归类到文学范畴,你会发现许多作品都有梦文学的影子。中外文学中多有“梦笔生花”的例证。比如中国古代小说喜欢以梦缘起,借梦开篇,续篇,穿插梦,梦结尾等,最有名的当属《红楼梦》了吧,这篇以梦始,以梦终,通篇在现实生活中还包含了32个各具特色的梦境的庞大构思的小说成为了中国乃至世界文学的翘楚。然而,这只是单纯以梦会真的单独梦境的描写,并不能以代表梦文学的普遍概念。国外的典型例子有威廉兰格伦的《农夫皮尔斯》,刘易斯卡罗尔的《爱丽丝梦游仙境》,此类是通过梦境改造或改变而成的现实或童话寓言故事。赵成熙导演的《野兽之尾》或许是梦文学的最贴切的表现了,也是我心目中梦文学的理想图形。日本动漫《阿茹莱妮》是梦文学的一种现实与梦境对应的美学升华,这也是梦文学的典型创作。另外乔伊斯,马尔克斯,博尔赫斯等著名作家都会经常有意或无意运用梦文学的手法创作。一些意识流或未来主义的作品中往往含有梦文学的影子。达达的《呐喊》,扭曲的时钟和空间绘图,毕加索的抽象画等作品也都是利用梦来创作的佳作。在创作领域,梦是具有无穷魅力的,如果能利用得当,必当产生巨大的美学或内涵效果。然而,梦境之文学与文学作品中的梦境是两个概念。记录梦和真正的梦文学还是有差别的,单纯的描绘梦境并不是梦文学。当然,纯粹虚构的幻想作品也不是真正的梦文学。

弗洛伊德曾经探讨过潜意识与创造力之间的关系,他认为梦本身就是潜意识下人对现实生活的抽象艺术化了的高度创作。也就是说,做梦之于文学,是天然的,有高度的创作行为。这类经验性的“快感”,与其创造性的高度,无论在艺术,还是科学领域都有许多经典案例,这里就不絮叨堆证了。仅述在文学界的案例,已不胜枚举。譬如卡夫卡著名的的《变形记》,便生动地叙述了一个“醒”后人变形甲壳虫的怪诞之梦。把这类梦境还原为现实的创作手法,也多在拉丁魔幻文学中见到。“怪诞”之与其塑造的文学形象,故事情节,只在形式上做出“现实主义的牺牲”,而在表现课题中,却起到夸张和强化作用,这也是与梦境本身的“难理解性“相统一的。梦本身就是怪诞的,而某类作品一旦出现这一特征,极大可能就是运用了”造梦”的表现手法。造梦手法人手各异,不同的作家所运用的方式千差万别,有直接运用“投影梦境法“的,有以文字刻意再现造梦情景的,有运用一些夸张和抽象的表现手法的,也有运用意识流风格,即”梦境碎片法“的……这种种”造梦“,都将在未来梦文学的理论建设中,得到具体的理论相应,从而完善对该理论大厦的建设。

弗洛伊德还在《作家与白日梦》中,以俄狄浦斯和哈姆雷特之形象分析,认为这是作者对”恋母情节“的发泄和变相满足。他认为人的心理过程主要是无意识的,性冲动的意识对文化和艺术领域做出了重要贡献。而创作,不仅反映在作者在有意识状态下的文学创造,更有他自身都没意识到的”潜意识书写“。这种书写最终被解读的含义,自然就流露出梦文学的”痕迹“。如果按照这般解释,梦文学的创作无处不在。诚然,当今许多玄幻,修仙类文学作品中,”独尊“和”称王“的普遍存在的意识形态,是作为作家个体潜意识最好的明证。而若用荣格的集体无意识理论来解读当下这类作品,也反映了人类对远古神力的追思和渴求。所以,一般认为神话故事的背后,是否真有其必然和可信的历史,也只值得深思的课题。

以梦为雏形,进行再创作,这是对梦文学最基本内涵的解释。赵成熙导演的《野兽之尾》就是这中最基础的梦文学的直接创作。投影式,是对梦境用文字照搬到纸面的最简洁而高效的创作形式。其翻译语言,也对应于直译,只保留可理解的文字即可,对于意象的把握和解析,留待读者。通常作者并不会提示,创作源于梦境,然而,情节的荒诞性是不可掩藏的标签,留待完善的仅仅是对表现课题的梦境分析。而这项工作又是最容易产生偏离的:作品与创作者原意的偏离,读者与创作者理解性的偏离,以及读者之间理解性的偏离。打破这种偏离的唯一方式就是重新构造,以人为的方式加以修剪和构造”新梦“,刻意迎合读者的理解能力。这就是另一类梦文学,诸如日本动漫《阿茹莱妮》的创作手法。如果将前者称之”再现“,后者就是”改造“。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尊重”原梦“的,一丝不苟的刻画和重现梦境,而后者则将”原梦“作为主要素材,加以选择有用片段,改造或增添新梦。而第三类基于现实之梦的创作,是”新造“。利用造梦原理和手法,通过运用逆向思维去创造一个”假想的梦境“,调节梦的构造,自我提前完成筛选和解析等一一系列过程,以期以假乱真的梦境效果。其代表作有《少年派的奇妙之旅》。广义上讲,甚至可以包罗一切虚构类小说。综上所述,这三类梦文学,造梦的内容是其核心要旨。

而最难解释的是第四类梦文学。它不仅仅有造梦的内容,还具有造梦的形式。这种形式主要见于当代先锋派创作的艺术手法。之所以难以阐述,在于它的手法是及其多样的。事实上我已在短篇《梦之回廊》中,用小说形式进行过初步尝试性的表现。尽管难以尽述,或可引用如下小说片段作简略说明:

“ 问得好,我忍不住给他鼓起掌来:“是啊,你问到了创作的核心问题。但是我不打算这么快就告诉你。我创造每个人物都有其用意,而你,是专门负责配合我阐释一些难以在作品中用叙事或抽象表达的观点,比如梦文学,以及将来的因果,轮回等命题。我让你感到危险,也是我转变了你。如果可能我自然也可以毁掉你,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点点折磨你。这是你自找的,当然也是你的人物设定——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你也是我的一个特殊人格哦!”

“你是指,我就是你,而你也就是我?!”

“不愧是我的心理学家大人,一点就透!但是,严格说来不是,你和“我”都不过是作者所创作剧本的一个人物角色,分派不同的任务。如果让读者知道我们是一体的会让他们误会我们是同一角色。真不知道该怎么同你说,反正你就当我们是与作者有相似面的孪生兄弟好了。”我就告诉他这个秘密会让他更困惑,但他自是心理学家,慢慢会理解我的意思。

我继续阐释梦文学:“梦文学没有太多现实或传统文学的框架,比如伦理或逻辑等,你知道,梦境总是混乱的,梦里也都是胡言乱语不是吗?要创作梦文学,你要先抛掉那些无用的概念。比如说,在那个都市恐怖传说的梦剧本里,涂鸦志的元素就有其现实背理的一面,有谁会去给孩子买那些含有血腥,死亡的恐怖故事的绘画杂志呢?然而在梦中这一切都成立,而且竟然还销量惊人。这在现实中是不可想象的。在梦中成立的,看上去自然而然的事件,在现实中可能就是不合理的存在,但没关系,因为这就是梦文学的特色,正因为这种不合理性造就了更多描绘的可能性。我们需要的正是这种可能性,以及其在梦的解析中所表达的涵义。有时候,不合理比合理更深刻,不是吗?在梦中,在描绘梦的剧本里,“我”就是上帝,我掌握着一切。我可以让一切消失,也可以让一切重来。但我不会轻易那样做,就像我不会轻易毁了你。我可以杀死你,把你设定成如同昙花一般只能活一天,晚上必须死去,而白天又重坟墓里爬出来的僵尸怪人,即使你“死”了一百次,但你没有真正死去,因为梦文学作品中的真实死亡毫无意义,所以死亡并不等同于毁灭。同样我可以收回一切给予你的特权,身份,地位,财富,爱情,以及特殊能力等,但也同样有办法让你恢复这一切。只消我轻轻嗓子,面对我的魔笔说声:‘嘿,时光倒流吧’。一切复旧如初。梦文学是利用你的梦境,或者做梦的规律所想象设计的梦境,结合现实创作的方法或技巧,当然它也必将是一种立崭开新的风格与潮流。当然,我并不支持过多地去用凭空想象的“梦境”作为素材来创作梦文学,这会失去梦文学原有的意义,也会失去梦的“真实性”以及背后的内涵。比如说梦中,你是个女人,再不影响整体剧情时,我可以帮助你转换为男性角色,以便于我们之间的沟通,但如果这个角色的性别在梦中本来就是赋予重要意义的,我就不应当随意转变。某些人物的出场次数,某样东西的数量,颜色,形态等都是梦中原始的“存在”,你并不知道它们是否具有“某种生命”,那些扑朔迷离的场景,眼花缭乱的人物,胡言乱语的对白都有其“真实的用意”,某种意义上说,梦并不现实更抽象,他也是相当客观和真实的存在。胡乱去“改编”会令某些真实的涵义丧失,甚至产生新的,完全悖反或无用的涵义。当然,我们也不能一概遵循梦的客观,因为它如水中月,时刻变化着,甚至本身你对梦的记忆就是模糊不定的。改编是理所当然也是必须的,但如何改编是一门学问,需要高深的心理学技巧,老实说,我也不得其法。总得说来,保留具体和关键的符号信息这是梦文学的要旨,对记忆模糊不清的环节可以大胆创作改编,毕竟文学本来就是对现实或梦境的提炼和加工。这么说你明白了吗?”

他默然的听着这一番烦人的说教,默默点了下头。当然他知道,无论我怎样说,都已经改变不了他作为剧本人物的事实——安慰也是徒然。如此反转的剧情令他猝不及防,而接下去的剧情完全也由我一手操控着。亲爱的读者们,我知道尽管这个反转很生硬,但我真的被他逼急了,你也知道,只要我乐意想干什么都行!现在他已经知道了一切,关于他的一切,我的一切,但他不知道,至于万能的“我”,也不过是那位视你我他如草芥的全能的上帝——作者笔下操控的玩物——一个由键盘所敲击出的文字人而已——而我们这位亲爱的作家大人,他的无上智慧的头脑和灵活跳跃的手指又是由何等伟岸的造物主所操控,那便不得而知了。”

总之,该篇作为一个先导,尝试探讨梦文学这类即古老,又新颖的文学形式,也对其艺术表现手法作了初步分类和探讨。理论仅为雏形,还需完善,要走的路还很远。梦,是形式与内容的辩证;梦文学是对现实的抽象变形和表现核心不变的辩证。对于文学创作,传统写实文学只有一种渠道,那就是以再现现实的手段去表现人物和课题。而梦文学的确立,将打开这条封闭和唯一的道路,达到条条道路通罗马的效果。艺术不仅仅是再现,也是人为创造,基于一种特殊的心理技巧(构梦原理),而为创造提供更为丰富多样的可能性,令文学和影视作品达到更为生动且深化的效果。这便是梦文学的意义和功效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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