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的《芙蕖》选入高中语文课 本已多年。笔者随教学这篇短文次 数的增多而认识逐渐深入且更为准确。下面就《芙蕖》一文立意的认识 作一较为具体的说明姑且称为这样三个层次:初读—细读—品读。
初读:“芙渠” ——“植物”也
初次对《芙蕖》一文教学虽然 也目睹了课文前“ 自读提示” 的有关 内容但讲授的依据和内容主要是 与课本相配套的教学参考书(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语文二室编)。该书对《芙蕖》的立意和文体的认识观 点如下:“本课是说明荷的用途、提倡种荷的说明性散文它着重写荷 的可目、可鼻、可口、可用等特点。” 此观点也许是具有权威性吧,笔者翻阅了许多出版社出版的有关中学课本文言文的译解、评注或译注之类的书籍,它们对《芙蕖》文体和立 意的看法都与人教社编著出版的教学参考书一致。诸如姜鸿德主编《古诗文精选译注》(上海社会科学 院出版社出版,1997年9月第3版) 和王若英编著的《古诗文逐句译解》 ( 南京出版社1993年8月第2版)等。其中王若英编著的《译 解》中《芙蕖》一文的“作品简介”对《芙蕖》 的文体说法似乎灵活一些指出包 括《芙蕖》在内的《闲情偶寄》属于明清笔记一类的文章。“这些文章,直抒胸臆,不拘格套,不避俚语俗字清新活泼与一般的古文风格不同”。但最后还是这样写道:“节选为本文的这一部分是说明荷的用 途,提倡种荷的说明性散文。”
也许是初次教学《芙蕖》等原因吧,当时对以上有关《芙蕖》文体和立意的看法并未引起我进一步的思考而只是注重对课文中的字词的教学,满足了字面意义的疏通或理解。如此教学之后总觉得没有对课文前的“ 自读提示”进行充分的利用与进一步的消化和落实。因为人教社教学参考书的一些分析全是建立在对《芙蕖》作为说明文认识的前提之下的。
二、细读:“芙蕖”——“ 他人”也
初次对《芙蕖》教学之后,我时常对《芙蕖》的立意进行思考。反复 阅读课文常常令我动情总觉得《芙蕖》实在不是一篇提倡种荷的说明文。我也一直在寻找《芙蕖》是咏物写人的依据和理由。真巧《古文 鉴赏辞典》( 以下简称《辞典》江苏文艺出版1987年11月第1版)就收录了《芙蕖》一文。下面简介一下该书对《芙蕖》一文的“鉴赏”情况 以论证《芙蕖》一文并非说明文而是 咏物喻人的散文。《辞典》对《芙蕖》的“鉴赏”是结合《爱莲说》比较而谈的。
首先肯定《芙蕖》与《爱莲说》文体相同:“两篇都是咏物散文,只不过《爱莲说》近乎抒情小品, 《芙蕖》则近于说明文。”接着又列举并简析 了“题材同”“ 手法同”“ 立意同”等数条相同相近之处。指出“相异之点”“ 在看来微不足论之处,显示着两个作家不同的美学追求以及两 篇文章那相对应的美学特征”。
该《辞典》对《芙蕖》的分析遵循了文学鉴赏的原则。文章首先对芙蕖的形象进行具体分析并深入挖掘形象的意蕴以及作者倾注于芙蕖这一形象中的思想感情。然后又对整个形象体系进行了综合归纳:“两文相较,似乎看出两位古人对芙蕖 美的本质有不同的发现。周敦颐笔下的莲其质的规定性是清高不俗;李渔笔下的芙蕖,则是百美俱备、完全献身。前者表现出莲的君子性;后者则表现了莲的平民性……”
《辞典》对《芙蕖》的鉴赏文在对芙蕖的形象进行了分析与归纳之后,又观照了《芙 蕖》作 者 的“ 思 想”——写作意图。于是引用了李渔草木篇前小序的煞尾——“ 予谈 草木,辄以人喻,岂好为是哓哓者哉!世间万物皆为人设,观感一理,备人观者,即备人感。天之生此,岂仅供耳目之玩,情性之适而已哉!”并以此推断:“显然,李渔的写作观是与周敦颐相通的。”那无疑就是“以物喻人,托物言志”了。
该《辞典》接着这样指出: "由于文章言在此而意在彼,所以借‘此’寻‘彼’便成了阅读时审美思索的 目标。”“周氏借花言己,李氏借花言人。”芙蕖由“清高的形象变为献身的形象“。
《辞典》对《芙蕖》的“鉴赏”确实令读者不再怀疑《芙蕖》的咏物喻人和作者的托物言志。现在我们不妨再对教学参考书中有关《芙蕖》文体和立意的认识作个分析。
教学参考书中对《芙蕖》的看法明显忽略了对作品的艺术形象进行深入地挖掘,而把《芙蕖》当作一篇纯说明文来阅读了。这显然是一种误解,也是对教育资源的浪费。教学参考书的结论实际上是以局部代替整体,将作品中部分内容的含义当作全篇的主题。即抓住了“种植之利有大于此者乎”一句和芙蕖的“可目”“ 可鼻”“ 可口” 与“ 可用” 等内 容,而忽视了《芙蕖》一文的整体把握。没有从头至尾全面领会其中蕴含的生活意义和作者的思想观点,掌握作品总的精神。从总体上把握 作品的内容的要求是和文章的结构应具有完整性的原则是一致或相通的。教学参考书中对《芙蕖》文体 和立意的认识的最大忽略是《芙蕖》 的结尾一段。这一点竟与《辞典》的鉴赏文“不约而同”。但《辞典》的鉴赏文似乎自有它的高妙之处,那就是《辞典》中的《芙蕖》是删掉《芙 蕖》原文首尾两段的。这也许印证 了朱东润先生在该《辞典》的《序》中 所言:“然而读书贵在自得。”“在大家风范的引领下”,“以这些评释为参考、辅导进一步研读原文,培养独立体味欣赏其精神、脉理、气势、韵趣、格调、辞采的能 力”,才能够“ 获得无穷的审美享受”。
三、品读:“芙蕖”——“ 自我”也
杰出的文学作品其结构与内容总是高度统一在一起的,只有精巧的结构才能使作品传达思想、表现情感的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我们知道:李渔是十分重视文章的结构安排的。高中语文教学参考书和《辞典》对《芙蕖》立意的分析都忽略了《芙蕖》的结尾,于是分别 出现了“提倡种荷的”和“喻他人”的结论。我认为:《芙 蕖》是“卒章显志”。《芙蕖》的结尾是“龙睛”。教学参考书和《辞典》对《芙蕖》立意的认识无意或有意把这个结尾当作“蛇足”了。做到“节节俱要想到”并不容易,但“一节偶疏,全篇之破绽出矣”。在李渔看来,文章的结尾尤为重要。他说结尾之难,“在无包括之痕”,“须要自然而然,水到 渠成,非由车戽” ,“最忌无因而至,突如其来,与勉强生情”。“终篇之际,当以媚语摄魂,使之执卷留连”,“使人看过数日而犹觉声音在耳,情形在目者”,全文此处“撒娇” “作临去秋波那一转也”(《中国历代文论选》 一卷本,郭绍虞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1979年11月第1版第306 页)。阅读《芙蕖》的人,怕没有不被其精彩的结尾所吸引的。
下面试对《芙蕖》的结构进行简析,让我们看看《芙蕖》结尾在全文尤其是对立意所起的作用。《芙蕖》 的结构并不复杂但却精巧。全文共 有7段分三部分:
第1段为第一部分,总写“芙蕖之可人,其事不一而足”。
第2段至第6段为第二部分,具体写荷的各种功用。
第7段为第三部分,抒发感慨。
以上这样的结构分析,是很多的,无疑也是对的。我认为:从第一和第二两部分看文中的“芙蕖”作为一种“植物”, 其情形是“物尽其用”。如“ 芙蕖”以喻“人”, 那结果该是“人尽其才”。对第三部分的理解,显然应建立在以上这个基础上,并联系首尾呼应来进行。结尾的“予四命之中,此命为最”与开头的“予夏季倚此为命者”相呼应。既然这样,“芙蕖”之命即“予”命,换言之“芙蕖”即“予”也。文贵曲,文贵新。李渔绝不会如此说白了。这正如朱熹所说:“文须错综见意,曲折生态。”( 见梁章钜《退盭随笔》) 作者于是慨叹:“无如酷好一生,竟不得半亩方塘为安身立命之地。”由此可见,作者一生强烈追求“人尽其才”而不得。至于“仅凿斗大一池” ,“ 又时病其漏”,这可谓“地”不灵;“ 望天乞水以救之”,其结果,作者未明说,也不能明言,但明眼人自然知其义。作者即便有满腔愤懑,十分牢骚,留住六七分。“殆所谓不善养生……”作者的感情表达为不怨地也不怨天,只怨自己无能,不会经营“生 命”。这里字面上说的是芙蕖之命,因为有上文“倚此为命”之说,此处的“命”实乃“予”之“命 也。由此观之,芙蕖之喻人,实在不是喻“他人”,芙 蕖也不是一个“献身的形象”;恰恰相反,芙蕖是喻“ 自我”,芙蕖应是一个“寂寞生存的形象”。 《芙蕖》实在是自怜自叹的一首婉曲!怜的是“人不能尽其才”,叹的是“欲兼济天下而不能”。
如果按知人论世的原则来考察以上对《芙蕖》立意的认识,其结果我想并不是“近乎说梦的” 。看看李渔的“笠鸿”“ 笠翁”“ 谪凡”“ 觉世稗 官”“ 新亭樵客”“ 湖上笠翁”等字号,再联系他少遍游四方,终生不仕,剃发家居,长期客居,晚年移家杭州西 湖还自号湖上笠翁等经历,《芙蕖》抒发作者的怀才不遇之感实在是合情合理的。
如果说《爱莲说》倾向于“独善其身”, 《芙蕖》则倾向于“ 兼济天下”。这“并蒂双莲”可谓给影响中国文人几千年的儒家思想作了一个形象的诠释。
笔者将以上三个层次的认识融入阅读教学过程之中,使师生动容动情,似乎与作者共处一种植根于语言人文精神的人伦情怀和人生体验,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注:本文已发表在《中学语文教学参考》(1999年11月刊,署名王树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