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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葆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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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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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一个女人

 

平生第一次深深怀念一个女人,是我刚上初中的时候,十来岁的样子,是我心灵深处从不示人的一隅隐秘。那种牵肠挂肚、引颈悬望的思念,就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的煎熬,默默地、孤独地,不能分享,独自承受。这个女人,并非我的至亲骨肉,也非亲朋好友。她在我生命中,只是一个匆匆过客,我甚至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好像两条直线,短暂相交,永不相见。然而,这相交的一点,却在生命里留下深深烙印。在生死两茫茫中,不思量,自难忘,写下这些文字,算作纪念。

俗话说,“七岁八岁人见嫌,鸡狗不待见。”那时的我非常顽皮,正应了一句老话,要饭的牵着猴——玩心不退,扒墙上坡,泼猴一般,人人讨嫌。

那时还是在生产队,不像现在的孩子有电脑,手机,平板、电视,沉迷于网游、微信,有很多好玩的东西。那时小孩子醉心于玩打梭、摔泥瓦屋、过香楼、当藏猫等游戏。不然就学着电影里的镜头“打仗”,经常一队扮作八路军,一队扮作日本兵,互相打坷垃战。我甩坷垃非常准,有时仅需一粒小坷垃,就把高高柳树浓密枝叶间的“小青雀”投下来,也曾一坷垃砸死水塘里游弋的鸭子。最惨的一次,在坷垃战中,把对方一个小孩子砸得头破血流,被孩子家长找到家里,父亲撵着我打。我飞一般在胡同里穿梭,很快就把父亲甩掉。我跑到邻居家,灵机一动钻进空空的麦囤,盖上盖,美美睡了一下午。可怜父母四处寻我不见,以为发生不测,央人井里、坑里捞遍。

那时,我父亲在大队是治安主任,家里存放着收缴的一堆长枪短炮,还有大刀和日本指挥刀、两颗手榴弹(因为危险,后来被坐队的干部拆开,把里面的细莲藕节一般的火药点燃了)。我自己也刻制了几把木枪、砸炮枪。上工铃一响,大人们都下地干活去了,七队、八队的孩子们就聚集在我的麾下,我把“真家伙”分发下去,我的队伍就“荷枪实弹”开始出动。

有时我们把一头猪当做敌人,跟在猪的后面穷追猛打,以至于猪们被打得哼哼唧唧无处可逃只好躲在家里不敢出来。有时我们会埋伏在地主家门口,“地主崽子”一露头,就会被一阵“坷垃雨”打回老巢。谁家娶了新媳妇,我们又会设置各种机关消息,让她进门陡然“倾盆雨”,或者出屋绊倒“嘴啃泥”……自然,那时挨打是家常便饭,但是挨打并没有改变我一丝一毫。

就是这样一个顽劣的小恶物,因为一个女人的出现,从此变乖。

那时候,家里穷,姊妹弟兄多,没有我的“容身之处”,只好在一个朋友家“蹭床帮”。已经是放了寒假,临近春节,朋友在四川工作的叔叔回家过年,带回了刚结婚的四川妻子。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城里的“洋姑娘”。她高挑、端庄、白皙、丰腴、优雅,服装整洁得体,满口好听的普通话,更要命的是,她身上散发一种勾人心魄的清香,完全与农家妇女迥异。起先,我只是站在远处观望,就像企羡邻家美物,可望而不可及。管他什么洋的土的,我悄悄潜入他们的新房,在房箔门帘下,系上一条绳子,期待着这洋妞进屋时被绊倒出洋相。

但是,“阴谋”还没有得逞,她竟然向我招手,要我过去。我怯怯地移到她的面前,她拎我到水盆前,仔细的把我的肮脏的手脸洗得干干净净。把我的小手放在她温润的手心里,摩挲着:“这才像个英俊的小伙子,可爱的白面书生。”从此,她不叫我名字,而叫我“白面书生”。从此,她走到哪里,就把我拎到哪里。自然,我在新房中设下的机关,早被我悄悄解除了。

乡里有个习俗,刚过门的新媳妇要拜门,就是一对新人要到同族长辈那里磕头认族。她拜门时拎着我,而让我拎着她的小收音机。按规矩是要请抢手和响器班在前面引领的。显然,她不喜欢这种形式,于是就用录音机播放音乐代替。那时收音机都挺稀罕,更不要说录音机了。在喜庆歌曲的旋律中,他们一家接一家的拜访。当然,他们不会真的跪地行磕头大礼,只是象征性的问候长辈一声。他们走到哪里,都会惊出很多人围观看热闹。她是那样的出众,而我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她牵着手,抱着录音机,这是怎样的荣幸,我看到很多小伙伴热羡的目光。

晚上,我偎依在她的身边,听她讲很多奇异的故事。我又一次次点歌,要求她唱,凡我所知道的歌曲,都一一点出来了。她会唱的歌很多,声音非常甜美。现在想来,我的要求是何等过分,她竟一次都没有推辞。她还夸我:“白面书生,看来你是真的喜欢歌曲,和我一样,咱俩个是知音呢。”直到夜深了,我们才恋恋不舍的离开去睡。

他们在家,前后不过十来天时间吧,这十来天,对我来讲,等同于上帝又给我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每天黏在她的身边,第一次品尝兔肉香肠和腊肉等四川美味,闻从未闻过的清香的气息,听从没听过奇异的故事,享从未享过的甜蜜的关爱。在我十来岁的人生中,从来没有一个年关,像这一年更像过年。过了年,很快她就要回单位上班了。送行的时候,我一遍遍地追问:“嫂子,你什么时候再来?”她温柔地擦去的我禁止不住的泪水,“放心吧,明年,这个时候我们还来。”

于是,我就深深的陷在思念和盼望中,第一次撕心扯肺的想念一个女人,恨不得新年马上到来。可是,一年过去,不见她的身影,两年过去,也没有她的信音。我常常站在村口的小路上,痴痴悬望,期盼奇迹发生,她突然出现在小路的尽头。后来,据说,她和朋友的叔叔离婚了。我知道,她再也不会来到这个贫瘠的平原小镇了,她在我的生命中画一个句号,永远地消失了。然而,每逢过年的时候,我仍会想起她。

她走后,我就真的迷恋上故事书,喜欢上歌曲,直至高中,拥有一摞读书笔记和几本手抄歌本。我多么渴望她能看到这一切,我多想让她知道,我已不再是那个调皮捣蛋的顽童。后来,邻家几位嫂子见证说:保福变了,变得懂事了,现在温温卑卑,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她们以为我上初中,老师教育得好。其实她们不知道,是一个女人改变了我。她不像村里人用冷漠的眼光看我,也不像父母用暴力惩罚我,她用一种特殊的方式改变了我。

过后我思索,人人都渴望爱,即便罪大恶极的人也需要,唯有爱,真正改变人。她之爱我,不是因为我有多可爱值得爱,也不是因为亲情必须爱,更不是为了私利交换爱,这种爱不受外部环境左右,单单出自她善良的内心。这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高尚、最有效的力量,她征服了我。

嫂子,你还好吗?你叫什么名字?你在哪里?我相信好人好报,我相信你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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