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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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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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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牛

“赶牛”是岩坦话翻译过来的普通话,写成文字其实就是放牛,我觉得这样表述能给人感觉更亲切一些。

一说到赶牛,很多人很快就会想到袁枚的那首古诗,“牧童骑黄牛,歌声振林樾。意欲捕鸣蝉,忽然闭口立。”认为赶牛这个活很惬意,可以骑在牛背上吹吹笛子。其实那是作者想像出来的意境罢了。牛本身十分怕痒,根本不会让人跨到它的背上去,还让你骑着走,这完全是想多了,让人们骑着走的那是马。我从五岁起就赶牛了,算下来起码也有十年的“赶牛龄”,还没有见过有人可以骑到牛背上去的,要说有见过,那也是在年画上看过。

小时候我喜欢上学,不喜欢寒暑假。这倒不是因为自己爱好读书,而是可以理所当然的能逃避干农活,逃避赶牛。当然,下午放学回来的那趟赶牛的活是雷打不动的。牛是铁,草是钢,牛就跟人吃饭一样,不能一天不吃草。

我下午放学回来,首先看看牛栏里是否有牛,早上上学时父母就交代好,如果有牛就赶牛去吃草,如果没牛就改去割草。割草为牛耕完地回来准备晚餐,于牛而言这相当于叫外卖,让牛在家里(牛栏)吃,因为没时间在山上“堂食。”

赶牛这个活虽说不用力气,但实际也不轻松。我最烦的就是定不下来到底赶哪里去吃草,就像现在去菜场买菜,到底买什么菜定不下来那样烦。村里的牛太多了,如果选的地方已经有其他人家的牛在先了,自己的牛就只能“啃”草,相当于吃先到的那头牛的“剩菜剩饭,”这样自己的牛就吃不饱,回家时父母经常要检查“工作绩效,”看看牛的肚子是否鼓了,没鼓就是没吃饱,说明我工作没做好,甚至都有理由怀疑我只是把牛赶出去,然后把牛拴到某一个地方,自己开小差去了。不瞒大家说,这种事我也确实干过,反正现在说出来也没事了,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但不是开小差,而是看书,我认为“读书人看会书算什么开小差?”我会先找一个草比较多的地方,然后把牛绳往柴草蓬上一系,接着在牛周边大约直径两米的范围内打着圈圈撒上一泡尿,只是摇晃着浇个大概,想全覆盖是不可能的。最后就拿着书找一块干净的石头,往上面一坐,开始读我的水浒传和薛仁贵征西去了。一直到天微微黑,就去牵牛回家。此时发现刚刚被自己尿浇过的地方,被牛吃的寸草不生,连一些平时牛不怎么爱吃的植物,都被啃得不剩一毛,我弄不懂,牛为什么喜欢吃被我尿过的植物?后来有件事情的发生,使我明白了牛实际就是喜欢吃尿过的东西,而不是专认我的尿。那次我家的牛趁出来喝水的机会,偷偷去喝我家水沟旁边放着的一个涌桶里的尿,被我母亲发现,我母亲拿着一根棒藤,一边喊着“皇天”一边追过去打,结果牛受惊吓后一抬头就把涌桶顶翻了,它继续吧唧吧唧地抢喝,任由母亲的棒藤落在它的屁股上,仗着自己皮厚,料想我母亲也不会真的要把它往死里打,所以就是一副你打你的,我喝我的无赖相。直到桶里的尿倒地流光,牛还没有放弃美食,回头跑开的同时还不忘伸出舌头在地上添上几下。把我的母亲气得捶胸顿足。尿可是农业的天然肥料啊!母亲是计划用来浇菜的,这下浇菜只能用花钱买的肥田粉了,母亲一脸的无奈。

把牛拴住,用自己的一泡尿哄它的偏门操作。结果牛显然是吃不饱的,这样没等牛被我赶到牛栏,路上就被父母发现了端倪,我会像一个没认真听老师讲课被揪出来站台的学生一样,被父母臭骂一顿,然后父亲天黑了还要再次跑到山上去割一些草来,给牛补餐,因为牛次日还要耕田呢,父亲一直秉承的一个信念就是宁可自己饿着也不愿牛饿着,牛在父亲眼里,那就是一个宝。

几次这样的操作下来,我体会到了这样对不起牛,也对不起父亲。于是我决定改,决定好好对牛,好好对我父亲的这个宝。我是用实际行动改的。

不把牛拴住,让它自由吃草是第一步,这是大方向,大原则;其次我会一直陪伴牛的身边,为牛赶苍蝇、赶牛虻。牛吃草吃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遇到蝇子多,牛自己的尾巴忙不过来时,我会就地取材,选一些打在牛身上不会痛的东西,比如稻草,比如宽叶灌木等等,帮牛驱赶它身上的蝇子。如果某个时间段蝇子不太多的,那我会蹲下来,去找吸附在牛肚子上的牛蜱(俗称牛虱子,一种专趴在牛身上吸血的软体动物)。找到后徒手摘下来直接踩死,有时候现场一片血腥,牛蜱除了自己一身皮,就是一肚子的牛血;有时候放学回来晚了,牛吃草的时间会不够充足。为了让牛吃饱,我也会急中生智,去偷割一些番薯藤过来喂给牛吃。我偷割番薯藤时会有选择,先看中一茬多藤的番薯,然后观察一遍周围,确定不被人发现时,快速的跳入田中,奔向目标,选取其中一个长长的支藤,割断跑回来立即让牛吃下去,毁灭证据。我把自己的这种行为称之为一举两得,既能保证被割的番薯能正常活下来,又能让我的牛快速吃饱,是谓“盗亦有道。” 牛吃饱草后,如果太阳没有落山,我会在落日的余辉下,用手轻抚它的头,牛就会安安静静地站着,微闭着眼睛,舒缓的享受着这个过程。

在我这样的专心致志努力下,我家的牛每天都鼓着肚子回到牛栏。父母亲看着躺在牛栏里,反刍着食物的牛,脸上满是喜悦,从此我再也没被骂过。

后来因田种得少了,我家的牛刚开始被分走了一只脚,后来被分走两只脚。这不是说把牛杀了分,而是活着分。牛是四只脚,一只脚表示一年要养三个月,耕田时,可享受每四天轮到耕一天的权利。同样道理,两只脚就是半年的“赡养义务”和半年的耕田使用权利。这些都是相关利害关系人嘴讲讲的,并没有什么书面文字,大家都执行得很好。

现如今,牛已不复见了。

犹如不能再见我的父母亲那样,除了只剩念想,其余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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