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堂屋靠里板壁的神龛上,供着一根长三尺、厚一分、宽两指的老竹尺,色泽暗红,包浆饱满,油光发亮,刻度清晰,一端略有残缺。这把竹尺,就是我们陈家的家法。
这把竹尺据传是我老祖母当年的陪嫁品之一。老祖母从小在娘家学得一手裁缝的好手艺,18岁嫁到陈家后,仍然以裁缝为副业补贴家用。老祖母和老祖父一起辛勤劳作,含辛茹苦养大了四女一子五个孩子,新建了一栋5缝4间的木屋,又买入了10多亩水田60余亩山林,使我家成为了湘中天井山脚下那个偏僻的小山村数一数二的大户。祖父、祖母说,那根竹尺是我们陈家的讨吃神器、发家秘笈、传家法宝,也是我们陈家的家法。如果有人胆敢违反家规,那就家法伺候,先抽你二九一十八法尺,保准叫你终生难忘。
如今,老祖母、老祖父早已驾鹤西去,老母亲、老父亲也早已荣升为老祖母、老祖父,我和两个弟弟也到了可以当祖父的年纪,女儿、侄儿、侄女已成为陈家新一代。那把见证了100余年家族历史的家法,还静静地躺卧在神龛上,与“天地君亲师位、颍川堂上宗祖、梅城助福正神”一起享受不息的香火。根据家规旧制,只有一家之主才有权动用家法。如今,父母双亲均还健在,我暂时还冇得执掌家法的大权。在我的记忆里,只有许多小时候挨家法惩罚的刻骨铭心的记忆。
家庭是家族的分子,家族是社会的分子,社会是国家的分子,国家是地球的分子。家法作为一种家族自治的规范,其产生与法律是同源的,家法、国法、国际法组成了服务和管理全人类的条律。饮水思源,缘木寻根,陈氏是中华民族的大姓之一。据光绪8年的陈氏族谱记载,我们江南陈氏一脉,始祖为万源公,于明朝初年从新化县横阳山迁来资水之畔,系湘中陈氏始祖伯万公的后代。伯万公,字顶一,号金峰,原籍江西泰和县儒衡乡丰城里圳上早禾渡梅子坡,唐庄宗同光2年(公元924年)任湖广招讨宣抚防御使,携子元和、亨和、利和及孙子多人由湖北沔阳经潭州湘乡至邵阳高平县太阳三都,驻军横阳寨(今新化县西河镇鹅塘村),卜居于此。伯万公后代中人才辈出,到第六、七世孙时,有过“一门三宰相,三子四状元(一个女婿也是状元)”的辉煌家史。据说,当年皇太后耄耋大寿时,我们的老祖婆为了显示自己的荣光,特意要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婿皆着状元袍,由四个儿婿抬轿送她进宫拜寿。皇太后见了这阵势,随口云:“此犬母,威仪胜本宫矣!”。于是,我们这支陈氏就被人戏称为“狗崽子”,这也有点名符其实。此后,陈家立下了“崇孝敬、笃思义、肃闺门、兴礼教、崇俭素、勤生业、谨赋税、慎交游、广施予、解斗争、谨权量、睦亲故、尊耆老、严抚嗣、正婚姻、禁转房、禁需索”的51字家训,后代忠臣良将辈出,陈毅元帅就是伯万公子嗣入川一支的后代。
这些传奇的家族历史典故,我都是从族谱中查找抄录而来,真实可信,毫无一丝艺术加工。具体到我们天井山陈家崙一族,家规就没这么复杂繁琐了,诸多家规概括为一副七字对联,上联是:唯读唯耕行正道;下联是:亦忠亦孝继家传;横批是:齐家报国。这家规朗朗上口,简单明了,好背好记。这副对联,由族中一位善书法的前辈手书,正楷金字刻在三块樟木板上,与香火挂屏一起悬挂在堂屋板壁正中,至今已传至第六代,古色古香,如历史文物一般。
其实,旧时古往,国家法度往往管的是一些道德底线,如严禁杀人、放火、偷盗、抢劫、奸淫等大恶。一些小恶,如扯皮、吵架等小型纠纷麻纱一般都是按村规民约、族规家法内部处理的,这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至今,在部分城市和乡村依然沿用,我们家也是如此。我们家与别人家唯一不同之处是:制订家规的是男性,执行者却大多是女性。据说,我父亲小时候是家中独子,又是老满,长辈十分看重,就变得有点任性顽皮。一次,他拿棍子打伤了邻居家的几只鸭子,邻居便来告状了。于是,祖父便狠狠地批评了他。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祖母不由分说,提着他跪在神龛下,面对堂上历代宗祖,扒掉他的裤子,请出家法,让他饱餐了一顿竹片烤(拷)肉,屁股都打紫了。到了我们这一代,也同样如此。我父亲男人女心,我们犯错误了,一般只骂几句,最多做个恶相。但我母亲却是女人男心,她很少对我们的罪过宣判、责骂,往往等我们知晓罪该万死之时,家法早已到了身上,板板入肉,痛彻心扉。三兄弟中,我是老大也最调皮,人称“横牛、打牯”,当然挨家法也最多,乡亲们都表扬我是“打不死的程咬金”、是男版的“刘胡兰”。如今,父母已年过古稀,我也已年过半百,但每次回到老家,每次看见老母亲,特别是看见神龛上的家法,我还是有点心有余悸、胆战心惊,往事不堪回首。我曾经对妻子和女儿说起此事,她们大笑道;“活该,打得好!谁要你小时候那么顽皮?不是老人家的好家法,你能当干部?你能成为作家?”。
是的,我十分幸运,赶上了一个好时代,一个日新月异、欣欣向荣的好时代,我家的日子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而家风和家法,已成为历史和文物,已成为过去那段发黄的时光的见证者。我女儿已到花信之年,在一所大学读硕士研究生。每到学校放假,她都主动回到高山之上的老家,陪伴二老乐享天伦,代替我这个整日忙碌不休的不孝之子尽孝。这一点,令我感到既惭愧又欣慰,有如此乖巧懂事的“小棉袄”,夫复何求?除了代我尽孝,女儿还改写了我家的家法。那还是她读小学的时候,有一年放暑假,她回老家度假,和邻居家的小孩发生了矛盾,失手打伤了邻家的小孩,害得老母亲前去赔礼道歉,还赔偿了医药费。回家后,我母亲严肃地对她说:“你和你爸爸小时候一样顽皮,按我家的家法,要抽你几下,免得你以后惹祸!”。说着,母亲真的拿出家法吓唬她。此刻,年仅10岁的女儿却显得十分镇静,质问道:“这个家法,真的打过我爸爸?”。我母亲回答道:“当然呐,打过好多次,我都记不清了!以前,老奶奶还拿它打过你爷爷呢!”。女儿大声反驳道:“奶奶,这不行呢!你这是家庭暴力,是犯法的!这是恶性循环,爸爸和爷爷都是可怜的受害者,我们要结束这个野蛮的家法......”。说完,她抢过那把尺子,一下子丢入正在燃烧的熊熊大火中。等我母亲急忙捡起来,那祖传家法已烧毁了一节,变得黑乎乎的。面对这天不怕、地不怕的初生牛犊,老母亲也无可奈何,只好作罢。
家法,是家风的具体表现。新版《现代汉语词典》对家风一词的解释是:“家风,一般指一种由父母或祖辈提倡并能身体力行和言传身教,用以约束和规范家庭成员的风尚和作风。家风是一个家庭长期培育形成的一种文化和道德氛围,有一种强大的感染力量,是家庭伦理和家庭美德的集中体现。家风是家庭成员道德水平的集中体现。家风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它既能在思想道德上约束其成员,又能促使家庭成员在一种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氛围中不断发展”。有一代完人之称的诸葛亮临终前教导其儿子诸葛瞻:“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淫慢则不能励精,险躁则不能治性。年与时驰,意与日去,遂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作为陈氏的后人,我们从精神上、言行上已默默地延续了悠久的家风,也以无比虔诚的心敬畏着家法。时代在变,但这些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丢,更不能变。可惜,我家有个如此胆大包天的宝贝女儿,将来等我真正成为一家之主,有权执掌家法的希望已十分渺茫了。不过也好,也算结束了一段早已应该重新修订的家法,开始与时俱进谱写崭新的篇章。那么,就让那把家法永远躺卧在神龛上吧!让它和儒家的《儒学十三经》一样,成为永远留住历史、文化和信念的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