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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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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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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中往事(11章掏耳王与狗)连载

十一章 掏耳王与狗

二十五

那一天起,百中王失去了说话能力,再没有和任何人说过一句话。多年以后,我才明白,他一定是得了失语症。(失语症,用专业语言来说,是指由于神经中枢病损导致抽象信号思维障碍,而丧失口语、文字的表达和理解能力的临床症候群,失语症不包括由于意识障碍和普通的智力减退造成的语言症状,也不包括听觉、视觉、书写、发音等感觉和运动器官损害引起的语言、阅读和书写障碍。因先天或幼年疾病引致学习困难,造成的语言机能缺陷不属失语症范畴。)就连和我都不再说了,遇见之时,只是淡淡一笑,眼神无光甚是吓人。偶有人挖苦讽刺嘲笑揶揄,惟把头低下,流泪而已。后一人常在操场,仰观浮云,俯视草芥,口虽不能言,然时常纵声狂笑,抑或痛哭流涕。我有心帮他,然人言可畏,终是不敢。

当百中王在操场疯疯癫癫之时,我们总是在远处偷偷看。那时自习多,教师每到农忙之时回家务农,无人上课,我等便常在操场玩耍。全年级甚至全校千人,三五成群,围坐一起。百中操场,那是相当的大,加上围墙已倒,视野尤其开阔。那时的天,是蓝蓝的天;那时的云,是白白的云,我们就在蓝天白云下读书学习游戏玩耍。

我那时学而优,口才好,段子多,往往成为焦点。有时无甚可讲,就随口乱喷,听者不知,啧啧称怪。小学之时,就喜讲段子,时电视收音机录音机皆少见,农村儿童拓展视野无甚媒介,往往都是老人的老故事,我随口乱说之言,反被津津乐道。小学之时到校早者,围坐一起,我就开始乱喷。有一老师名为曹某刚者,尚未起床而隔墙听得津津有味,后叫我至办公室为他讲完,我脸涨得通红,告之曰随口乱喷,曹某刚惊讶万分,赞不绝口,后多次言于他师,亦传入我耳,甚是感激,于是兴趣愈浓。直至今日,千人大场,亦能侃侃而谈,听者叹服,17年在蒲城,陕西好教育联盟会上,我一张口,便震惊四座,细细思之,实因当年讲段子练出来的。后才知此师乃同学曹某峰之父,不由大感有缘,惊喜万分。

百中操场当时以炭渣铺成,北边为教工宿舍,西边为教室。我等常常坐在台子上。尤其冬日午时,太阳刚好照来,暖洋洋的很是舒服。农村冬日,极为寒冷;农村孩童,往往都身着老布棉衣,穿上臃肿不堪,而卫生条件差,冬季往往不沐浴,棉衣里虱子极多。我等晒着太阳,无事之时就抓虱子;儿童无聊,往往攀比,看谁身上的虱子多。

关于虱子,印象最深莫过于百良一同学,姑称之为 “虱子王”。周一晨跑结束升国旗,队列刚好。后排王某军忽喊道:看,虱子王的虱子!我一转身,大是惊骇:虱子王的长头发上,三只虱子清晰可见,当时已是悬之一发,岌岌可危,拼命往上爬。因跑动之际,虱子被从头发之中甩出来了,周围几人笑的直不起腰。虱子王不以为意,随手一拨拉,三只虱子便落入尘埃,就此不见。

当时围坐操场,除了抓虱子,亦掏耳朵。掏耳勺少见,往往以火柴棒代之。中有一人,掏耳朵堪称一绝,另后文引出之事极为隐秘,此人姑称之为掏耳王。

每有人欲掏耳朵,必请掏耳王。掏耳王掏耳朵,用力均匀,动作甚微,被掏之人,大呼舒服,掏耳王因此受人尊敬,掏耳成瘾;而被掏者,一经被掏,便不能自拔,往往亦成瘾。掏耳王还有一怪相,每至冬日,耳朵必冻烂,虽外用冻伤药物,均不见效;惊蛰一起,不治而愈,亦称一奇事。

此人亦是一大传奇,而传奇之事,却不在掏耳朵,而是一桩未解之谜。

二十六

彼时农村红白喜事,盛行放电影,以娱村民,观者之众,不亚于庙会。农村电视极少,还是黑白电视机,一村往往只有一台。每到傍晚无事,田间归来,即齐聚有电视机者家中,一排一排很是整齐。《曲江月》、《上海滩》、《珍珠传奇》、《陈真》、《袁崇焕》《渴望》等电视剧,记忆深刻。农村之人,比较淳朴,每观恶人横行,无不义愤填膺,咬牙切齿,甚有破口大骂;好人遭难,又愁眉紧锁,珠泪涟涟,抽噎啜泣,哭声一片;而大团圆结局者,众人又逐笑颜开,欢声一片,甚至鼓掌喝彩。电视剧完,还要品评半天,方才离去;睡觉之时,再回味半天。有夫妻俩因对剧中人物观点不同,吵架半天,继而大打出手,感情破裂,后离婚。

而在校学生,往往作业不写先观剧,电视剧结束往往又困,在听父母探讨品评电视剧情节中,酣酣入睡。次日上学往往又被老师责骂。当年有一电视剧,印象最为深刻,即全国武术冠军,陕西人赵长军主演的《海灯法师》。儿童往往崇拜英雄,是以每个男孩自小都有一英雄情结。剧中大侠武功高强,手可断砖裂石,人亦飞檐走壁。同学王某刚沉浸其中,亦欲习武有成,行走江湖;行侠仗义,除暴安良;劫富济贫,名扬天下。因观《海灯法师》,决意先练海灯法师之绝技——二指禅神功。

只见他双手撑地,靠墙而起,继而缓缓以二指代之。就在一霎那,发现王某刚,一声痛哉,霍然晕倒;右手二指,黑青肿胀,就此骨折。虽经医治,半年才愈,终生二指不受力,自此断绝武侠梦。而掏耳王最喜轻功,剧中人往往一袭白衣,御风而行;风神潇洒,而又风度翩翩。掏耳王甚羡之,大感我辈当是此类人。遂决意先练轻功。

腾挪跃纵多时,不见上天,掏耳王遂决意像剧中人一样,从高处飞身而下,大喝一声,往哪里逃!那样子帅呆了。四周一瞅,有一大柿子树,粗可一围,高十数米,遂攀援而上,至最高无可攀援处。心中矛盾重重,欲跳不跳;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认为成大事者需经磨练,今日不跳,终为凡人。热血在胸中激荡,英雄情结涌上心头,梦想能否实现,就在今日一跳……

这就是青春,激情似火,单纯冲动;叛逆而胆大,无知而无畏。成人如今天,自是觉得当日很多举动,蠢不可及,总是说:如果我那时怎样,那时还会回来吗?也许这就是青春最值得怀念,最值得珍惜的地方,一生只能拥有一次。正是因为当年的无知无畏,冲动愚蠢,青春才灿烂无比,才让人用一生回味。那一份冲劲,那一份纯真,那一份美好,今日还会有吗?多年以后回忆,笑意依然涌上嘴角。年轻, 就是好!

掏耳王如果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估计打死也不会跳下去….

二十七

自从有人类的历史以来,狗就是人类的忠实伙伴。狗起源于狼,而没有人确切知道,人与狼第一次互动发生在什么时候。有科学家认为,可能是在5万年之前,因为至少要花这么久的时间,野狼才能发展出如今的基因差异。当时人与野狼,分布在地球表面的许多地方,演化过程可能发生在好几个不同的地区。有些学者则认为,狼在14000年前,甚至可能在16000年前的亚洲东南部,就已经被人类从野生狼驯化为家畜:即狗,用来赏玩、打猎、看家护院。

狗是忠臣,猫是奸臣,老人们总是这样说。作为人类最忠实的伙伴,人对狗总是有一种特殊的情感。有多少文学作品或者是影视艺术赞美狗的忠诚?其中最有名当属美国作家、三届普利策奖得主、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尤金·奥尼尔的《一只狗的遗嘱》,还有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而中国作家杨志军的《藏獒》更是引发了当年的藏獒热,但我认为藏獒没有那么神奇,世界猛犬里面,藏獒并不排在第一位,而且智力应该很低下。奥斯卡最佳影片《忠犬八公》更是看得人潸然泪下。

人与狗之间总是有很多故事。村里老人给我讲过几个关于狗的故事,都是真实的故事,绝非传说二字那么简单。我们古莘之地,有一位汉子,名为双狗,因为他养了两只猛犬,极为忠诚。不管双狗在哪儿,狗都会像保镖一样,如影随形。后有人欲找双狗生事,而二狗扑上去挡之,因此威名远扬。我们小时候经常听人谈起。

另有我董姓同族人,亦被狗救过。据说那个时候还没有我,村里人常养大狗,看家护院,。某日晚,在稍门口,老太太太抱着孙女,这时一猛犬忽然过来,幼童无知,跳出祖母怀抱,以脚踢狗,被张开血盆大口叼走。老太太这才意识到这是一只狼,而非狗,大惊,高声呼救。众人未至,而群狗先到,呼朋引伴,狗狗争先。赶至打麦场我家那棵枣树下,狼势不敌众。弃之而逃。据说狼叼孩童,如果换口,则命休矣;当日匆忙,不及换口,而众犬已至,是以此女童得以狼口逃生。

我幼年之时,此女已长成人,岁数大我多矣。据村里好事者言之,曾偷窥其洗澡,后背狼牙之印宛然,清晰可见。那时村里狼颇多,此类事,不止一桩。东村某傻汉幼年曾被狼叼走,亦为猛犬夺回,性命虽保。而经此一吓,终生智力低下。该傻汉十余年前已去世,我幼年害怕此人,因其总在街道拦住孩童,观其恐惧,而心中大乐。

其时狼多为患,有村中壮汉以打狼为生,狼皮颇贵重。某日得二幼狼,杀之剥皮。后一狼来其家,此人追之数里之外,狼已不见,返回家中,自己幼童被叼走。原来狼颇狡猾,一狼来诱,而一狼趁虚而入,为其二幼子报仇。此人大忿,携猛犬数只,打狼不遗余力,从此村中狼绝迹。

当时村人养猛犬,多为防狼。但狗亦畜生,不可以人待之。村中惨事,亦有狗为之。某人养猛犬,半夜不归,恐为狼所害,遂去沟里找寻至天亮,不见,心甚悲伤,以为已被狼所害。回至家中,忽见床上幼子不见,只余衣物;而猛犬在地,其声呜呜然,嘴内咀嚼,意犹未尽,观之似人骨。

近年城市常有猛犬伤人报导,春季尤多。一幼童忽被群犬攻击,周围人呵斥不去,等救幼童出来,全身皆烂,体无完肤,惨不忍睹。一妇女回小区,忽一猛犬扑来,倒地大骇,奋力挣扎方脱身,非有铁链锁犬,性命难保。更有惨者,渭南某藏獒养殖者,被自己所养两藏獒,趁其不备,扑倒食之,尸骨全无——因犬牙锋利,且能嚼骨也。

掏耳王之传奇,亦与狗有关……

二十八

其实,掏耳王当日一跃而下之时,大人已经发现了问题。开始攀援而上,无人在意,孩童爬树,手脚灵活,不足为奇。每到收获季节,往往大人在下,孩童在上,一同劳作;而孩童打枣采梨之灵敏,远胜大人。是以掏耳王攀援之时,大人皆不以为意;直到看见其在树上喃喃自语,念念有词,双眼微闭,久立不动;甚至双手皆已放开树枝,无所凭借之时,方才惊慌失措。

树下众人呼喊之声不绝,好娃呀,不敢跳,千万不敢跳,你就不晓得害怕,摔出个事来,你爸你妈可咋办呀?!前文已说过,叛逆青春期之少年,万万不可告之曰你不能怎样,而应告之你该怎样做,皆因愈是不敢为,偏欲一试。掏耳王正在犹豫不决之时,听此一言,意志遂坚。大喝一声:谁也不要拦我!今日阻我成功,害我也!

掏耳王张开双臂,双目似睁非睁,似闭非闭,口内念念有词,双足奋力一蹬,一个标准跳水动作,从大树顶端飞身而下,动作相当优美,而树下众人齐声惊呼。就在一瞬间,掏耳王挂在了一处枝杈,身上一物掉下,斜刺里一只猛犬蹿出,飞身跃起,叼在口中,然后逃之夭夭。

原来,当时秋日,天气尚热,掏耳王穿衣甚薄;而大树枝繁叶茂,枝枝杈杈甚多,故能悬之半腰,而得救。然数枝撕破衣物,一枝刺破睾丸外皮,一睾丸从天而降;猛犬无知,以为人饵之以肉。况平日养猛犬者,往往抛物使犬銜之,銜之不住,皮鞭伺候,长期训练,跃起銜物之事,已成本能;是以一口叼住,并未失手,猛犬心中应是得意之情,意中以为可免去皮鞭之苦矣。

当日之事,不必多言,后其父宰猛犬,使掏耳王食之。农村颇迷信,幼时路遇毒蛇,大人往往命我等吐唾液,手摸头发,以为如此,夜间不会蛇缠身。另中国人往往以为吃甚补甚,是故驴钱肉为稀罕之物,猪腰羊宝烤肉卖的极火。幼年家中养猪,阉猪之后,猪之睾丸常食之,入口酥脆,甘而不腻,为我所喜。而掏耳王食猛犬,亦有既已被我食之,来世不得害我之意。

那时宿舍都喜与于掏耳王为邻,一者掏耳方便,二者夜深人静,欲偷偷验之真伪,看掏耳王传说是否属实,然一直无人知晓。我那时颇好奇,成人之后有疑惑:是否影响生活,能否生儿育女?不得其解。某年听人言,掏耳王一儿一女,日子过得甚好,这才解我疑惑——人仅余一睾丸,不影响正常生活,亦不影响生儿育女。

既一只便可,造物者为何赐予人两只?正常之人,皆两手两脚,双目双耳,这是为何?而为何人只一口?抑或命我等多做多看,而少言说?我之为文,言之愈多,愈是逆天而行事乎?人生之神奇,命运之神奇,大自然造物者之神奇,实非我等妄断臆测也……

多年以后,偶遇掏耳王,问及此事,掏耳王大笑:你亦段子手,此等之事,岂不知乃当年段子手有意而为之?一睾丸岂能生儿育女乎?我愕然。当年生物一学科未能发愤,况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此等之事,涉及专业之外,实不知真伪。然此段传奇,亦不应隐没。

百中王依然在操场仰观浮云,俯视草芥;时而仰天狂啸,时而痛哭流涕,我亦无暇顾及。因为白马王子来了,成了我的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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