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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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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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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肉票(外一章)

难忘的肉票(外一章)

 

冬天的早晨薄雾蔼蔼,路边小草上结满了霜花,白茸茸的,看着就令人一阵寒栗。我随着大人们走在去小镇的山路上。是农历十五,镇子上的食品站开门卖猪肉的日子,我们趁早去买肉。

乡村习惯按农历算日子,每逢月初一和十五两天,生产队里要放假(农忙除外),镇子上供应猪肉,便于社员们改善伙食那时候买肉要凭票,我们家有的是肉票,因为祖母和母亲极其勤劳,生产劳作之余,在家里喂养一头大肥猪,卖到公社食品站后,只提回一点猪下水,猪肉却买的很少,所以家里积攒了许多肉票。塆有些人到我家借肉票,说是借,有借无还是常事。

我们翻过两道山岗,走过三道田冲,就能看到离家最近的那个小镇子——夏舖河镇。镇子上竖着一个旗杆,上面要是飘着小红旗,就表示食品站正在卖肉。我一眼看到风中招展的小旗子,疲惫的双脚陡添力量,便捏了捏手中的肉票,撒了欢地直奔那里。

那时正是长身体的年龄,很是能吃能穿。但买什么东西都得凭票:做衣服要布票、改善生活要肉票、连买点红糖也要糖票……各种各样的票证有好多种。幸好农村人除交了公粮外,还有点自留口粮,不像城里人还要有粮票、食油票、香烟票、鞋票,杯子票,脸盆票,热水瓶票……许多票券要靠运气才能拿得到。也有些干部们近水楼台先得月,手上的供应票多一些,一般普通百姓,一年能拿到一张票就算幸运了。那时一张票的作用比现在的一叠现钱还重要,群众也没有“贪腐”的概念,认为“先得月”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没见谁提过什么意见。

我的印象中,肉票是最深刻的。肉票在城里是隔月作废的,在农村,只有在出售生猪时,按生猪净重量的比例,发给那么一点点肉票,这票要管一年。可乡下人哪里买得起许多猪肉呢,有的人家一年到头也就买那么两三次肉。我们家在塆里应算是猪肉次数较多的人家,因为我父亲在外工作,每月有薪水,可省点现钱拿回家,每月给家里买一到两次猪肉。多了也买不起,每次也就买上那么半斤或一斤的,拿回来切碎剁泥,多兑些韮菜萝卜,做成肉馅,用面皮包成饺子(我们那里叫包面),这样一家口人才能都吃上一点,也就算改善一次生活,要知道平常连猪肉的香味儿都难得闻到啊

家里孩子中老大,独自一个人去买肉很少,因为离镇子太远,又是山路,大人们不放心。我家里主要是小叔去买,我馋了时,也会一同跟了去。

为了买到这么几两或一斤的猪肉,我们可没少吃苦头一天天亮就起,赶到镇子上去排队。到了时,买肉的人已排很长的队,食品站还没开门。有时我们被挤得受不住(特别是冬天或酷暑),就捡一块砖头一根木什么的,排在那里占位子,自己在一旁歇一会儿,隔一阵就过去瞧瞧,怕位子被别人抢占了。

  等候买肉的队伍越来越长,食品站的营业小窗一开,队伍就开始骚动起来,大家都着劲往前挤,完全是力气大人占便宜,我个头小,经常被挤出了队伍,又得走到后面重新排队,有时等排到自己头上,肉买完了。没办法,只有等上半个月后,再来排队。 

买肉都想买些肥肉多的,可以拿回去炼油。平时吃饭实在是没有一点油水,恰恰是因为平时沾不到半点油腥,真正到加餐的时候,就容易闹肚子,总给人一种白吃了的感觉。不过那时人的体质没现在这么弱,拉肚子再厉害,炒一点米糊,泡碗水喝就没事了,完了又开始想吃肉,就连睡觉都想着那肥腻腻的肉

 

 

墨水趣事

 

 

我念初小的那两三年,学校教室设在大队的礼堂内。礼堂是一间宽敞却十分破旧的大房子,老师们席隔成4间教室,一、二年级合在一间,三、四、五年级各占一间。每到上课,讲诵之声相闻,搅成一片。于是,老师相互商量着,改观的办法,是这个年级安排讲课,那个年级就安排作业,再一个班到礼堂外面去上体育课,至于朗诵课,则全校一齐上,嗡嗡的诵读声响彻整个礼堂,很是壮观。

那时我们写作业,流行用钢笔,低年级的同学也丢了铅笔用钢笔。倒不是讲排场,原因是墨水(那时我们叫靛水)很便宜,比用铅笔或圆珠笔划算。随便捡一点破布烂铁尼龙纸,就可在小货郎担上换回一包蓝色颜料,一包颜料可溶化好几瓶墨水,够写一年半载的。有些同学把墨水瓶放在家,有些同学就搁在教室里。钢笔干了又没带墨水来的,就向别的同学去借。借墨水时,拧出笔胆,一滴一滴地挤出来数,借几滴,后来要偿还几滴,也是分外有趣。有一回我发觉班上几个女同学在一起悄悄嘀咕,还对我横冷眼儿。后来才知道,是我借了一个女生几滴墨水,一时忘了还,人家想讨要又不好意思,不讨要心里又别扭,就悄悄对别人诉说。

同一个塆里有位同学,大我四五岁,上五年级,在学校里算是老大哥了。一次全校学正在安静地写作业,突然听到他一阵大哭,声音十分骇人,把全校师生都惊扰了。我们纷纷挤到他的班里看热闹。原来,这位大同学在写作业时,忽然发现自己墨水瓶里浅了一点,便料定是谁偷了他的墨水,痛惜加愤怒,便大闹课堂。我见他近乎发疯的样子,抓住谁就说谁是强盗,扬手要打,只有乖乖给了他几滴墨水,才被放过。

后来在放学路上,我看见他走路颠颠的,十分得意的样子,红肿的眼里,满是笑意,沙哑着嗓子说:“今天我这一闹呀,赚了半瓶多靛水,真叫过瘾咧”当时我们谁也没有嫌弃他,有的甚至羡慕他有心计,会占便宜

许多年过去了,我眼前常常浮现那个满手蓝色、一脸泪痕的同学——不知他是否记得他曾绞尽脑汁得到的那半瓶墨水呀。现在的生活好了,不用说墨水不算回事,就是一支钢笔,弄坏一点点,就轻易地丢弃,谁会想到去修理一下呢?况且市场上找不到修钢笔的人,商店里也买不到配件,但我总是难忘那曾经苦涩的过往。我想,不尝苦涩,难知甘甜,忘记了苦涩,也就容易丢弃甘甜。就把我的那些苦中作乐的年华,当作一笔可以时时回味的人生财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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