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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尊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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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1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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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与野兽

 

走进那间豪华的接待室,他的脸上洋溢着骄傲和胜利的光芒。

那是二十多年前。前台小姐看着他,怯怯的,他像一座山。太多的人,唯有仰视,才看得清他的面容。这是他梦寐以求的企业,500强,干的是最能捞钱的市场岗,年薪立马可以达到6位数。天,他刚刚毕业呢,多少亲朋好友会羡慕祝贺他啊。

祝贺宴上,他喝多了,走起路来,有些眩晕。走啊走啊,走了好久,他发现自己进了一片茂密的原始森林。到处都是野兽的吼叫,还有飞鸟扑通的翅膀。他惊慌失措,东奔西逃,最后躲进了一个长长的洞穴。他在一张宽大的办公桌前停下来。

应该有人。他太累了,缩身歪坐在一把椅子里。

请坐好,是人的语言。他坐正身子,看到对面的老板椅上,居然坐着一匹高大的狼。他战战兢兢,颤抖不已。狼仰起高高的头颅,一声长啸。欢迎你加入到我们的团队。狼说的是人话。

莫非是一个披着狼皮的人?他终于冷静下来,寻思对策。

我知道,你在想出路。人一生下来,都是要想出路的。狼继续说,你可是自己进来的。告诉你,只有与狼共舞,人生才有辉煌的大道。无数人都想加入我们的团队,你是幸运的。在广袤的原始森林,只有我们狼的团队才能生存,才能强大,才能过上天天吃肉的生活。狼群的规则是公平竞争,不养懒汉。要赢得好的待遇,你就要打猎,不停地打猎。用猎物来证明你的能力,用猎物来证明你的价值!难道你想做一只吃屎的狗吗?

不,我不想吃屎。他跳起来了。为了表达他的尊严和力量,他伸起高高的头颅,像狼一样嚎叫了一声。显然,这只能算是喊叫,远远没有对面那匹狼长啸的震撼。

好!洞穴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他这才看清,周围遍布了无数的狼。

人是很容易满足的,他开始庆幸了,首先,他没有被狼吃掉;其次,他收获了群狼的掌声,第一印象不错。他想,要想离开狼窝,必须先能驾驭狼群。而要驾驭狼群,就要用猎物来证明。

第一天出去,他畏畏缩缩,学着狼一样爬行。日落时,他只是抓到了一只麻雀,虽然不够他吃饱,但可以作为头狼孩子的玩具。他用细细的麻绳系住麻雀的爪子,栓在小狼的脖子上。小狼开开心心地玩了一天,没有顽皮地吵闹。头狼满意极了,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他的脸。

他顿时有了成就感,开始放开手脚打猎。每天出去都有野鸡野兔交回洞里。头狼和他几个亲近的狼吃掉大部分肉,扔回他一个鸡头或是一根兔爪。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他慢慢被狼群淹没,他的猎物太小了,头狼几个月都没有看他一眼。更要命的是,旱季来临,猎物少得几乎要绝迹了,到处都是饥肠辘辘的狮子,一见到狼群就撕咬过来。狼群好几天都被狮群逼进洞里,饿得嗷嗷直叫。好几次,他都隐隐看到头狼对他张开血盆大口慢慢地走过来。

他抬起头颅,用尽浑身气力对天长长地吼了一声。狼群退下了。

他开始挖坑,三天三夜,没有停息。他终于挖了一个大坑,在上面铺上枯树枝。这是一个陷阱,狼们不懂。

头狼极有耐心地观察,相信这个年轻人的潜力。

狮群再次出现的时候,他在陷阱前来回奔跑。人类的智慧再次战胜野兽,他一次捕获了两只雄狮,打破了狼社会的记录。

狼群饱餐一顿后,他搬进了一个位于高处的小洞穴里。透过洞口俯视下面,他举起双臂,整个洞穴的狼都让他抓在手里了。他觉得自己就是君临天下的王者!

每次回到他的小洞穴,那位美丽的狼公主正依靠在洞沿上,看着他,微微地笑,灿若天仙。他笑了,满身的疲劳与压力一扫而光。他在她凑过来的脸颊上亲了一口,感觉像是吸进了一颗蜜力无穷的魔枣。

狼群的繁殖力是惊人的,狼王的欲望更是无穷的。为了养活更多的狼,吃更多的肉,狼王给他下达了一个又一个不可能完成的打猎任务。好在他有人类的智慧和坚韧,都一一完成了。他的成就感与日剧增,在狼群的地位如日中天。他赢得了空前的荣誉和尊敬。狼王差不多每隔几天就来舔一舔他那骄傲的脸颊,并公开承诺了他与狼公主的美妙婚姻。

但野兽毕竟是野兽,狼是无情的。一旦狼群有了些许饥饿,狼王就对他张开血盆大口,一步一步地逼近。

多少年了,日子就在打猎与吃肉中过去。他记得自己曾是一个很文艺的人,但进洞以后就一直没有读诗写诗了,甚至没有丁点的文艺感觉和思想了。他的大脑和眼睛里满是猎物,身体里外都散发着肉的腥味。

一个清晨,他在河边挖掘陷阱,突然一转头,看到了河里的自己:他脸上的皮肤松弛,沟壑纵横,能夹死森林里的苍蝇蚊子。他两鬓花白,大腹便便,满身伤痕。他大叫一声,惊慌失措地摸摸头顶,发现不少的一块已经光了。他想起进入狼洞前英俊帅气的自己,万分难受,居然哭了。

他猛地站起来,想逃。但脚步一点也不利索,一根枯萎的蒿草绊倒了他。如果这时,只要一群野狗上来,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把他啃成一堆厉厉白骨。而且,美丽的狼公主马上跟了上来,抱住他的大腿,泪眼婆娑,难舍难分。狼公主的后面,还有一只饿瘪了肚子的小狼,嗷嗷待哺……

他瘫坐下来,昏睡过去了。他做了个梦,梦见自己端一杯清茶,坐在乡下的一把藤椅里,在读一本女诗人的新集。他很年轻,满身文艺的细胞开始翻滚,脸上的书卷气帅呆人眼。阳光温软,家里的小花狗在舔他的脚趾。忽然,他怕极了,仿佛想起了什么,吓醒了,一身冷汗。

经过短暂的休整,他重新操起了打猎的家伙。但不管怎样努力,猎物总不能达标。

终于,他被张着血盆大口的头狼逼出了狼窝。那天,头狼没有嚎叫,只是淡淡地说,三天打不到一个猎物,你也没用了,你走吧。感恩吧,我们并没有吃掉你。

洞里传出的磨牙声一阵阵地响起来,他立马起身,飞也似地离开了洞穴。

故事讲完了,我看着老板桌对面的人。

老板笑了,说,你很会编故事啊。一个青年与野兽的童话,很精彩……

不,这不是童话,这是现实,这是职场!我打断他。

你还是签了吧。老板淡淡地说。

在公司干了这么多年,美好的青春都在这里了,现在我离开了还能做什么?我摊开双手争辩。

哦,你是对的。起码你还有一笔补偿。老板说。

签完字,我走了。豪华的接待室多了一批年轻人,有一个帅气的小伙子走出来,他的脸上洋溢着骄傲和胜利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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