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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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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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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无恙

          引子

退归林下,我心无杂念,每晚都睡得踏实,就像胎儿在宁静安谧的母腹中沉沉酣睡,也许是回归了家乡的怀抱吧。晨曦微露,我精神抖擞,迎着第一缕阳光,开始写作。

第一部 苍烟夕照

第一章

我就读的村小,是由一座庙改建的,村里人都习惯称学校为“庙”。我们小孩上学就说“到庙去”。教室是由藏经房改造成的,藏经的柜子进行了分解,大块的木板刷上黑色油漆,就成了传经授道的黑板,老师们在上面写“aoeiu”或者“123456789”,给我们这些懵懂孩童启蒙或者传道;小块的木板拼拼接接,就成了我们的课桌,木材确实是好木材,它的优点是我们夏天写字时很热冬天写字时很冷。老师们住在僧房里,房子一分两半地隔开,前半用来备课改作业,后半搭一张床睡觉。其实村小的老师们晚上都回家去,这床的睡觉功能很少使用。

学校里有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梧桐树,树冠伸展开的面积怕有几十平方米,浓阴如盖,炎炎夏日下是我们玩耍的好去处;树干上挂着一口铜钟,以前是僧人敲钟做早晚课的,现在成了我们上下课的信号,两短一长,“当当”“当”这是上课的信号;连续四响,“当当当当”是下课的信号,也是我们孩子们幸福的号角声,那意味着可以在操场上追跑打闹,可以解决憋了一节课的上厕所的困扰问题,可以偷偷藏在角落吃从家里偷来的小黄瓜或甜红薯。

我总记得村小里有个王老师,二十多岁,身材挺拔,头发乌黑,每天脸上都挂着幸福的笑容——他刚结婚,妻子很漂亮,是我们那里很少见的皮肤白腰肢细走路风摆杨柳的美人——我们村里的姑娘们,读完小学或没读完小学,就在家务农,身材都很壮实,皮肤都是黑黄色。

可是,这个总是笑眯眯的王老师,突然有一天,死在他住的教师宿舍(僧房)里。

那是六月的一天,鸣蝉在树上拖长声音哭泣,太阳能把人里三层外三层的汗水烤出来,王老师静静地躺在他收拾得很整洁的床铺上,笑眯眯的脸上很平静地没有了笑容,身上穿着他最喜欢的白衬衣,只是脖子上有一道乌黑乌黑的勒痕——听人说,他是上吊死的。

我们男生静静地看者我们最喜欢的老师,几个女生开始小声哭泣。

王老师的几个亲属在忙前忙后,很奇怪的是,那个平时和王老师形影不离的漂亮妻子,却踪影全无。

有一些知道内情的人在小声嘀咕:“看看,狐狸还是狐狸,尾巴露出来了!”

“听说欠了很多钱,结婚那阵,娘家恶要,老师有几个钱,怎么还?”

“这不,逼死人了,人就不见了!”

我第一次直面死亡,以一个十来岁孩子的认知去理解亲近的人离开的痛苦,以及普通夫妻的貌合神离(主要表现在丈夫去世妻子不露面估计也不悲伤)。

不久,这件事就像我们在村小前的大水塘里用石头打水漂一样,从人们的记忆中淡褪,只有学校浑厚洪亮的铜钟声,依旧悠扬,依旧回响在三十年后的我的耳旁。

而今知天命之年的我,重新审视这过往的王老师自杀一事,脑子里只鲜明地凸显出一个字:钱。

当时,村小老师多是民办教师,农忙的时候,就恢复农民本色,犁田,挑稻谷,打稻谷,人和牛一样,在田间地头累出一身一身的汗水,累出一担担沉甸甸的让人安心的粮食,养活一个一个生下来张开嘴就要吃的孩子。村小的老师,没有什么工资的概念,最开始叫记工分,和当农民一样,每天十个工分,后来,改成由村里发钱,和村干部一样,记在村里的会计帐上,有没有钱发,有钱了什么时候发,由村支书决定。在我们村里,村支书一言九鼎,说一不二。据说,王老师那个漂亮妻子的父亲,就是某村的村支书,所以,她从小就不用下地干活,和城里的姑娘们一样,涂脂抹粉,描眉画眼,穿最时髦的新衣服,显示那婀娜多姿的身段,要是跟我们村里的姑娘一样下地干活,早就腰如水桶面色土黄了。

在那个时候,村小的老师们不受人待见,比如,有个尹老师,喜欢用手指头擂学生的脑门,就常被学生家长拦在路上质问:“你的娃,你会这样啊?”有个范老师,喜欢打麻将,输了钱就赖账,被人叫成“范书记(输了就记账)”。

只有王老师,不打麻将,不打学生,不光我们孩子喜欢他,村里的男女老少都喜欢这个整天笑眯眯的老师。现在回想起来,能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中,整天笑眯眯的,他不是天生乐观,就是在假装。可是,我们孩子真看不出,我们只觉得王老师和善可亲。我们喜欢跟王老师聊天,他会说一些那时根本就想不到的电话电视机等新鲜事物,还说以后出远门就不用怕了,有像飞起来一样的火车,有像燕子一样在天上飞的东西(飞机),我们一眨眼,就能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我们孩子那时最喜欢想的事:很远很远的地方,是什么样的?

可以说,是王老师,打开了我们这群孩子的心门,使我们觉得:要努力学习,将来,可以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可以坐那种像飞起来一样的火车,或者像春天的燕子一样在天上飞。

我小时候,身体比较弱,经常生病,夏天时,头上长疖子,还很奇怪地一边额角一个,突出来两寸长,又红又肿,还常常流出难看难闻的脓血。小伙伴经常笑我“长了牛角”,那时的我,的确比较容易生气,像牛一样,瞪圆了眼,要拿头上的“牛角”顶人,小伙伴就嘻嘻哈哈笑着跑开了。

冬天时,我长冻疮,双手双脚,先是又红又肿,然后发痒,然后溃烂流脓,大冷的天,我不能穿鞋,不能戴手套,严重的时候,长裤和袄子也不能穿,我就只能围着一床大棉被,端坐在一把很宽很高的木椅上,有太阳的时候,就把我放在能晒太阳又避风的墙跟;没太阳的时候,就偎在床上不挪窝。这样的时候,我不能上学,不能像其他小伙伴那样可以去打雪仗,可以去滑雪。听到他们快快乐乐的笑声,我又想起笑眯眯的王老师,我就告诉自己:我要好好学习,我要离开这里,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

我常常想:念念不绝,必有回响。也许,是我的诚心感动了上天;也许,是我母亲在佛前苦苦地许愿感动了庙里的佛;也许,是王老师在冥冥之中牵住了我的手,我在内忧外困(经常生病不能正常上课,经常在煤油灯下看书导致视力锐减)的情况下,中考取得全县第一名的好成绩。

那天,我跟往常一样,牵着家里的老水牛,到湖边去放。七月,“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那湖面上的荷叶,密密层层,绿叶如盖,迎风招展;那挺立的荷花,或红或白,幽香弥漫。我一边看着牛在草地上边吃草边甩尾巴赶苍蝇,一边看着一本纸页泛黄的《中华活页文选》。这是一本古书,上面都是繁体字,还是竖排的,书边用线穿,拿在手里,好像在与中华五千年历史和文化对话。

夕阳红着脸恋恋不舍地从山凹落下,西边天上一片灿烂的晚霞。

我拉着恋恋不舍的老水牛,抚摸着老水牛胀鼓鼓的肚子,再摸摸自己瘪塌塌的肚子,就思索母亲的晚餐是棉油面条还是南瓜稀饭。

到家之后,我觉得家里的气氛很怪,说不出来怪在哪里,直到吃晚餐时才恍然大悟:我的面条里面卧了一颗鸡蛋——荷包蛋,白嫩嫩的皮透出金黄金黄的心——看着就叫人食欲猛增。

我偷偷摸摸地独自享用这颗鸡蛋,心里在想:今天是什么日子?我的生日?不是。我的生日在二月。那为什么我有鸡蛋吃其他人都没有呢?

晚上乘凉,父亲和母亲嘀嘀咕咕:孩子考得这么好,是去读一中还是去读师范?读一中,可以考大学,就有了金饭碗;读师范也不错,解决农业户口,转成城镇户口,就能吃国家商品粮,每个月有生活补贴,基本上不用花家里的钱。

当我在竹床上酣然入睡的时候,父母亲的商议得到了决断:读师范。父母亲看了一眼睡得像粽子一样香甜的我,也劳累得睡去了。

第二章

三十年后,我真的坐上小时候想象的像鸟儿一样在天上飞的东西,就像家常便饭一样,我是很多航空公司的Vip客户,国内国际飞来飞去,去参加各种会议或洽谈。

一次巴塞罗那之行,让我的人生陡生波澜。

我刚到飞机场,安检时发现身份证和护照都找不到了。我心急如焚,打电话给助理:“快,我的证件找不到了,赶紧联系出租车公司。”幸好,我的手机还在,我日夜不离的枕头也还在。

懒得跟机场的工作人员浪费唇舌,我急匆匆走出大厅。一辆出租车风驰电掣地停下,一位年轻的女司机走下车:“先生,我是出租车公司的,我叫夏妍。你是石先生吗?要租车去巴塞罗那?”

“对。快开车吧。”

“石先生,公司规定:我每天工作时间八小时,这不包括我吃饭和休息时间。如果超过八小时,要双倍收费。”

“知道了。”

“后排座位有零食, 有饮水,如果需要,可以取用。按照价格支付美金。”

“这,也是公司规定?”

“这个不是,只是善意提醒。”

“那好,我也善意提醒:作为司机,你的职责是握好方向盘,踩刹车和油门,好好开车。不要让顾客投诉。明白?”

“石先生,从现在开始,我闭嘴。你要听音乐吗?”

“随便。”

披头四的摇滚响起来。

“麻烦你换风格。”

舒缓的钢琴曲悠悠流淌。

我靠在椅背上,闭目假寐。

要在明天十点前赶到会展中心。

音乐声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

出租车迅疾无声地在宽阔的公路上飞驰。

晚上六点,到达泰罗尼亚的一个小镇。出租车停在一家私人住宅门前。

我和夏妍受到了这家人的热情接待。奇怪的是,他家墙上显示应该是一家四口,但餐桌上只有一家三口,而且那黑皮肤的小男孩看我的眼神很奇怪。

我偷偷问夏妍:“那孩子为什么那么奇怪?”

“因为你没有带礼物给他。”

“那也不至于那样吧,眼神像要杀人。”

夏妍无声地笑了。

这家的男主人问我们用餐是否愉快。我请夏妍翻译:“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晚餐。”

男主人和女主人都慈眉善目地微笑。

我和夏妍在庭院外散步。

一棵棵高大的棕榈树像卫士一般整齐,草地上传来郁金香的浓香。

“你看到照片上那个青年男子了吗?他叫史蒂文,是电视台的声音采集师。他的工作就是拿着摄录机到处录声音。我们相识于大学校园,相恋于巴塞罗那的风光胜地,他常常让我听风的声音,并且说,风吹过薰衣草地会发出紫色的声音。”

“那后来呢?”

“有一次,他去海峡采集声音,再也没有回来。直到三天后,他的尸体被人发现漂浮在海面上……那以后,很长时间,我一闭上眼睛,就看见他湿漉漉地躺在床上,我会尖叫着从噩梦中醒来……”

夏妍肩膀微微搐动。我把她揽在怀里,抚慰她。

夏妍渐渐止住哭泣,“好久,好久,我不再做噩梦,也不再想史蒂文。我就开着车,沿着史蒂文曾经的足迹,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听声音。我真的听到了紫色的风声。你相信吗?”

夏妍的眼泪顺着我的脸颊流进我的脖颈,我搬过夏妍的头,开始亲吻她含泪的略微咸涩的嘴唇。

那天晚上,万籁俱寂,我们都听清楚了彼此的心跳。

天地无言,星月无芒。唯有此时此刻,才是真诚袒露,才是身心交融,才远离了生意场上的尔虞我诈,才摒弃了人世间很多夫妻的同床异梦。

第二天早上,晴空万里。我们告别那家人,开始上路。

夏妍:“石先生,早上好!昨天晚上睡得好吗?”

“夏小姐,非常好!感谢你的陪伴和付出!”

“到达巴塞罗那会展中心,大约需要两小时。石先生想听音乐吗?”

我伸手过去,轻轻抚摸她柔软的长发。

“石先生,请注意你的言行举止。我可以告你非礼的。”

“是吗?那我也会投诉你,随便与客户发生工作以外的关系。”

前方阳光灿烂。耳边音乐流淌。

夏妍的嘴角,含着轻轻的微笑。

时间的流淌,似乎在此时此刻凝固。

一股莫名的氤氲气息,弥漫在车厢里,弥漫在我们之间。

上午十点,准时到达会展中心。

我刚走下车,一条粗嗓门响起来:“好巧!人生何处不相逢!石总,怎么你也参加巴塞罗那的竞标会议吗?你们公司,不是听说财务出了状况吗?”

我转身:“王总,幸会!王总似乎不像生意人,倒像克格勃。”

夏妍:“王总,你好!我是石总的私人助理。我们石总是受当地跨国财团洛菲集团邀请而来的。而且,我有内幕消息说,王总家里好像后院起火了哦?不知道传言是不是真的。”

那叫王总的粗嗓门一言不发,灰着脸,耷拉着头,匆匆开溜。

“我说,我有私人助理吗?你什么时候有这身份啦?”

“石先生,不好意思。我看见那人针对你,忍不住刺了他一句。”

“你怎么知道他后院起火?”

“哦,这种人,两眼色迷迷,刚才看我的时候,我觉得好脏。”

我不禁回想起近期关于王总的流言蜚语。

“石先生,参加完竞标会议,你有什么安排?还需要用车吗?”

“夏小姐,我们公司已经安排人过来了,我不需要用车了。”

“那,我们呢,还能见面吗?”

“不会再见面了。”

“那我们,这算什么?”

“我是你的客户,如此而已。”

夏妍一言不发,转身,上车,风驰电掣,如同来时一样。

我看着她的车绝尘而去,感觉心里被挖空了一块,撕心裂肺地疼痛。

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是真心诚意地彼此相爱,“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人世间有多少夫妻,貌合神离同床异梦?

我又想起三十多年前的王老师和他漂亮的妻子。他们之间,有真正的爱情吗?

相濡以沫,相呵以昫,不若相忘于江湖。

然而,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便不同。回国后的我,总不能相忘,总能想起她的一颦一笑,她的音容笑貌。

有一次参加宴会,是为从国外归来的朋友接风洗尘的。觥筹交错间,朋友讲了一个故事:

一个在巴塞罗那开出租车的女司机,车子上总放着一个枕头。有乘客很好奇,问:“枕头是否有故事?”女司机笑笑,并不回答。更奇怪的是,女司机经常放一些奇特的声音给乘客听,说是她业余录下来的:有风吹过薰衣草地的声音,有海峡边浪涛的声音,有早晨庭院中小鸟的啁啾声……就有人传言说女司机不正常,向出租车公司投诉。女司机被辞退了。她常常一个人抱着枕头,听着录制的声音,喃喃自语。有一次过马路时,被车撞了,她像蝴蝶一般飘起来,轻轻地印在地上……

我的眼前,在下雨,雨点是鲜红鲜红的;我的心里,在下雪,雪花是殷红殷红的。我好悔,犹如钝刀割肉,一片一片的血肉,从身体上撕扯,剥离,在精神上纠缠,我再不能安睡。我不停地责问:你真的冷血吗?你真的无情吗?你怎么能这样对待她?如果不是这样,她会不会是另外的结局?……这将成为梦魇,成为心魔,如蛆附骨,不死不休。

从此,我不再乘坐出租车。

第三章

我的祖父是贫农,是那年河南发生饥荒后一路讨饭而来,找到了这个叫枫林的村子落脚。那时还没有解放,村子里有个大地主叫柯有财。我祖父说柯有财有八个老婆,儿子女儿三四十个,几百头牛,这一片的土地都是他的。

我的祖父以及和我祖父一样在柯财主家做雇农的几十号兄弟,眼巴巴地看着柯财主每天抽烟袋,喝老酒,轮流和八个老婆睡觉。那几年,柯财主家每年收的稻谷小麦堆满了几个仓库,收的芝麻打出的油装满了几十个大菜缸。我祖父比划着说,那么大的菜缸,怕要装五六担水的菜缸,有一人多高,缸口有簸箕那么大。

解放军打来的时候,我的祖父和他那几十号兄弟就起来造反,柯财主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家的粮食被一担一担地挑出去,嘴角抽动;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家的油被一桶一桶挑走,手脚打颤;等我祖父他们问柯财主金银藏在哪里,柯财主牙关紧咬抵死不说。我的祖父和他那几十号兄弟把柯财主家挖地三尺,累得气喘如牛筋疲力尽,也没找到传说中的埋在地下的金银财宝,无奈只得放弃。这件事就成为一件悬案,至今仍吸引着我们和柯家的后人前来寻宝。

人民翻身做了主人,我祖父和他那几十号兄弟每人都分了一头牛和锄头镰刀等财产,娶了老婆,有了儿女,也才有了现在的枫林村。

枫林村都是杂姓,因为我祖父和他那几十号兄弟姓氏不同,有姓石的,有姓王的,有姓许的,有姓黄的,不一而足。

有几个姓氏人丁兴旺,延续到现在已有上百口人;有的姓氏,比如我们家族,人丁单薄,到现在才二三十人,而且大部分都离开村子出外定居了,留在村里的族人只有寥寥的几口人。

家乡?故乡?说是故乡,是因为我在这里度过了我的童年,我的少年,我的青年,直到三十岁才真正意义上离开家乡。可是,没有了亲人,还是故乡吗?

我在剑桥的河畔,看到了家乡的垂柳,枝条纷披,如夕阳中的新娘;我在塞纳河上,看到了家乡的荷叶荷花,风姿绰约,如水中仙子;我在巴黎的郊外,看到了家乡的稻田,郁郁葱葱,如绿色的屏障;我在柏林的街道,看到了家乡的桃树,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在国外,忽然听到乡音,如同天籁,那悠远的记忆瞬间涌起,然后不可遏止地让眼泪夺眶而出。

那次在巴塞罗那会展中心,我遇到了黄先生。黄先生微微卷发,脸部修长,鼻梁高耸,真像欧洲人。可是,后来,我无意中听到他用家乡话和身边的人说了一句:“好吃(家乡话发音hâoqiâ)”,如同尘封多年的记忆被瞬间唤醒,我后来和黄先生成了事业上的拍档,私下里还成了好朋友,乡音,无疑起了很大作用。

大约是我得知夏妍死讯后的第三年,我和黄先生去谈一笔生意。对方是跨国集团,资金雄厚,掌门人姓柯。

也许,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柯姓掌门人,竟然又是我们的老乡,也就是柯财主的后人。

我们谈完公事,在一起喝咖啡时,我开了句玩笑:“听老辈人说,柯财主确实有金银财宝,藏起来了,找了好久,都没找到。”

柯姓掌门人满面春风:“真有财宝?那我们还飘洋过海?直接挖出来,当财神了!”

我们三人哈哈大笑。

据说,人杰地灵,地下有灵气,就会人才杰出。

从枫林村走出去的,有一位中央部级领导干部,一位少将,还有几位经商的亿万富翁。

我的事业最辉煌的时候,集团资产三千多亿,在全世界每个大都市都有分公司,集团员工五万人。

1999年,金融海啸,我的资产迅速缩水,我的公司一蹶不振,很快走下坡路,直到一贫如洗。

我的起点,是一间租的临街的门面房;我的终点,是回到家乡。

我已经无力挽救乾坤,大局已定,我做好了财产清算的准备。

夜深人静,我曾经无数次思考:为什么创业如此艰难,而失败却像豆腐渣工程轰然倒塌那么容易?我究竟败在哪里?

听说,在北京中关村,在深圳华强北,有那些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乞丐,曾经就是叱咤风云的“手机王”“电机王”,他们一掷千金狂嫖烂赌的时候,可曾想到有朝一日会穷困潦倒行乞街头?

可是,我不嫖,也不赌,也不吸毒,勤奋工作,拼命挣钱,为什么还是以失败告终?我想不通,整晚整晚睡不着,大睁着两眼望着窗外从浓黑如墨到白如鱼肚。

如今的我,垂垂老矣,每天早上去公园打打太极拳,顺便买菜回来做饭,然后,坐在阳台的书桌上开始读《易经》。

有时,我也会想回家乡去看看。那里,有我的祖父祖母父亲母亲长眠之地。

或许,就像老话里说的,“你走得太远啦,魂离了根啦”。

也许,魂离了根,就走不远?还是会失了魂落了魄?

还记得小时候,在野外受了惊吓,睡觉做恶梦,老人就会说“丢了魂”。夜深人静时,母亲会一手扶着门框,一手伸出门外,口里念叨着:“崽咯,回来咯!崽咯,回来咯!”那悠长悠长的声音,还常常萦绕在我的耳边。

我知道,我是该回去了。

第四章

虽然我无意去审视往事,但是,总有那么一些时刻,往事会清晰地出现在眼前。

我刚开始创业的时候,没有资金,没有办公用房,就租了一间临街的小平房做工作室。一张老旧的办公桌,漆面磨损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安了一部电话,坐在摇摇晃晃的木椅上,我望着人潮涌动的街面,再望望自己空荡荡的办公室,我对自己说:撑住!

我本来有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我在市报社上班。当时的市报社,作为政府的宣传机构,就像贾宝玉出生在贾府那样让人眼红耳热。这么一份安稳的工作,在我精选报社中层干部的那年,变得风雨飘摇。一个明显各方面都不如我的人,像半路杀出的程咬金,抢去了我的中层干部职务,也彻底动摇了我在报社干下去的决心。我递交了辞呈之后,什么也没拿,就轻轻松松离开了工作五年的熟悉的报社大楼,在无数双眼神复杂的眼睛的注视下,离开了。

我的第一单业务,是一名已婚少妇。这天,她犹犹豫豫地走进我空荡荡的办公室,对我说:“你能做什么?”

我满面笑容地对她说:“很乐意为你效劳。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

“我养的一条狗不见了,我一刻也不能离开它的,它就像我的孩子一样。喏,这是它的相片,它叫一诺。”

“如果,我帮你找回来了呢?”

“我给你一千元,作为报酬。”

我心里吹了一个口哨:乖乖,那时,一个省部级干部的工资也才一千元,鸡蛋才卖七分钱一个,米一毛五一斤。

这人是什么身家?一只狗而已,出一千元。

我表面上不动声色,要求对方填写好相关信息,方便联络。

接到了这么一单大生意,我欣喜若狂,走路时感觉地面上铺了一层棉花,全身都轻飘飘的要飞起来。但是,找东西,我不擅长。对啦,找他——在我眼前,浮现出一张似笑非笑的脸,黑魆魆的脊背,人称“鼎罐”的死党。

“鼎罐”的本领,我们一起穿开裆裤时就领教了。他能猜出你吃的是红苕稀饭还是青菜面条,他还能算出我家的牛会跑到哪里去吃草,我家养的猪能长到三百斤。这么些年没见,他该不会手生了吧?

一顿烧烤,一箱啤酒,一场比粉丝还长的忆旧,一通拍肩膀拍胸脯的兄弟情义,我和鼎罐把八辈子的天都聊完了,也把找狗的事情说了二十遍。

“我猜,你小子,八成找富婆了?”

“胡说,我是那种人吗?你兄弟我,人穷志不短。吃软饭,不干!”

伴随着路灯下两条晃晃悠悠的身影的,是一街清冷的灯光,是凌晨时分打扫大街的清道夫。

好消息来得真快。等我把狗送给客户,我的工作室早已门庭若市了。顾客纷纷上门,摩肩接踵,业务内容也千奇百怪。我硬着头皮,一一承接。很快,我就在闹市区有了一间比较阔绰的工作室,还招了两名助手协助我。

有了比较稳定的客户后,我对业务内容进行了整理,我开始接一些有含金量的活,像找狗或找老公出轨证据这类活,就不亲历亲为了。

这段时间,我看准了“点歌软件”这项业务,摸了一圈市场需求量,开始投入大量精力攻关。不想,又碰到了那位找狗的少妇。她叫白云,是“白日焰火”夜总会的老板。于是,她又成了我的顾客。然后,接二连三,她把她的一些同行介绍给我。

我说:“同行是冤家。你这样,不担心你的生意?”

白云莞尔一笑:“这些,都是好姐妹。再说,我们有自己固定的客源,不会互相掐。”

我举起酒杯:“敬你!”

白云也端起酒杯,轻碰一下,抿了一口,白净的脸上飞起两片红云。

“你叫红云,更准确!”

“讨厌!取笑我!”

“比花花解语,比玉玉生香!”

“就会耍嘴皮子!你倒是来点真格的呀!”

少妇的泼辣,在酒精的刺激下,变得肆无忌惮。

我不敢久留,落荒而逃。

有时,我坐在豪华的办公桌旁,会不由自主地想起白云:她,在干什么?她,过得开心吗?

那天晚上,我带着一帮兄弟有鼎罐、结巴钟、麻线筋几个,到“白日焰火”夜总会去。

在酒精的作用下,我们开始胡言乱语。

“那个妞唱得不好!”

“那个穿短裙的妞,好正点!”

一个满身刺青满脸横肉的壮汉走过来:“刚才,谁说唱得不好?”

他嗓门很大,嘈杂的歌厅,瞬间安静下来,仿佛全部被冰冻了一样。

鼎罐第一个跳起来,手中的啤酒瓶呼呼地砸过去。

壮汉一偏头,酒瓶掉在地上,乒呤乓啷,碎了一地。

壮汉上前一步,去抓鼎罐的脖颈。鼎罐左手挡开壮汉的右手,眨眼间右勾拳重重击在壮汉脸上。

看见打起来了,一部分顾客悄悄开溜,一部分留下看热闹。

壮汉甩甩头,大吼一声,把鼎罐拦腰抱起,下一秒,鼎罐已飞出三丈开外。壮汉的膂力,着实惊人。

谁知鼎罐一个“鹞子翻身”又稳稳落在地上,随后,猛地腾空侧踹,双脚一前一后,落在壮汉头上和胸脯上。

壮汉再也站不稳了,扑通摔倒在地。

对方冲出一个穿花格衬衫的家伙,出手就是“黑虎掏心”,拳声呼呼,显然是练家子。

我不觉技痒,从座位一跃而起,单腿当胸直踹,对方慌忙变招,伸手格挡这凌厉一脚。我就势双腿搅住对方脖颈,两人一起摔倒。我两腿紧缠,对方忙用手来撕开我的腿,我双腿一缩,兔子蹬天,在对方胸脯狠狠踩踏。对方嗷嗷大叫,举手投降。

呼啦啦,七八个人围上来,我用力猛蹬,凌空飞旋腿,砰砰砰,又有三四个人倒下去。

围观看热闹不怕事大的一部分见势不妙,赶紧开溜。

那边鼎罐扫堂腿,也秋风扫落叶般,扫倒了几个。

偌大的歌舞厅,横七竖八躺着十几个,我和鼎罐相视一笑,拍拍手,服务生走过来,我说:“打电话,送他们去医院。”又从口袋拿出一叠钱,放在吧台上,“给他们看病,赔你们这里的钱。”

白云惊魂未定,喘嘘嘘走过来:“为什么打架?”

“为什么?为了男人的尊严!”

白云小声嘀咕了一句。

“说什么?大声点!”

“我倒宁愿是为我!”

我停下,稍微想了想,对她摆摆手,走了。

后来,白云在我怀里千娇百媚地说,她就从那天晚上爱上我了,不可救药地,死心塌地的。

我不知道,那时的我,是否远离了故乡的根,是否丢了魂失了魄?

第五章

有必要介绍一下我的母亲。我的母亲个子矮小,清瘦,留着齐耳短发。在我的印象中,她似乎总在忙碌着:清晨第一个打开屋门打扫庭院,到井台打水挑水,把水缸装满的同时,煮早餐——红薯稀饭或南瓜稀饭,扛上锄头或镰刀下地干活,戴草帽或披蓑衣,晚上,洗刷完,又坐在油灯下缝补衣服或纳鞋底。母亲的勤劳是给我最好的教育,我从读书到后来开公司,一直都保持着勤奋工作的作风,这与母亲对我的影响是分不开的。

母亲还有一件事留给我很深的印象——六月农忙时节,我家养的一头大肥猪(大约有两百五六十斤)从家里的猪圈“越狱”了,到了晚上也没回来,我们一家人围着村子找了三四圈,那猪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第二天早上,猪的尸体漂浮在我们村里的水塘上,大热天,都发臭了。母亲让我们几个把猪捞上来,暑天毒日头,母亲在猪的尸体旁大声嚎哭,诅咒害死猪的人不得好死。农村人非常讲究报应,母亲的骂声终于让“凶手”主动出来承认了错误,那是一个体格高大的中年杨姓男人,他像犯错误的孩子一样,跪在母亲面前,用手左右开弓,抽自己耳光,眼瞅着那脸都变成猪脸了,母亲才止住哭泣。母亲让村里人都来吃死猪肉。那时候,一年到头也难得吃上肉,一头猪就这么没了,不亚于我们现在丢了一万元那么让人心痛。虽然猪肉有点臭了,母亲把猪内脏都挖坑掩埋了,猪肉都分给村里人了。那一天,家家户户像过年一样,村子里弥漫着浓浓的红烧猪肉的香味。第二天,新鲜的稻谷出来了,我家的门口,不知什么缘故,多出了好多新鲜的稻谷,大包小包的。母亲含着眼泪,把这些稻谷晒干,谨慎地收藏起来。

那时候,我们家里有六口人,只有父母亲能挣工分,一年下来,别人家都有多的工分,能分到村里的粮食和菜油,只有我家,年年工分不够,还要倒贴钱给村里。那些年,多亏了我外公,总是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早晨天没亮,悄悄拿一小口袋粮食,默默无声地放在我家灶屋(免得被我的舅舅舅妈发觉)。我们四个子女能健康成长,没有被饿死,真要感谢那些悄悄帮助我家的好心人。

“吃水不忘挖井人。”这些年,我拿出钱,帮村里修了水泥路,重新建了学校,还帮助村里安装了路灯,接通了自来水。母亲用无声的语言,教育我学会了知恩图报。

我创办的公司,赶上国家的政策红利,顺风顺水,迅速壮大。我兵分五路,分别向生物制药、餐饮、农村城镇交通、乡村教育、园林绿化等项目挺进。这些多为民生项目,审批快捷,项目立项周期短,以县为单位,从湖北、河南、贵州、广西、云南等省为目标,扎实推进。

其中,生物制药、餐饮项目推进迅速,已经形成品牌效应。我注册了一个商标,叫“枫树林”,纪念我出生的家乡。

苦难,并不一定使人奋进,也有可能使人颓废,自暴自弃。好在,我从母亲身上,学会了坚强。母亲以她瘦小的身躯,为我们遮风挡雨,让我们感觉到家的温暖,也让我们感到不寻常的自豪。

母亲,母亲亲手做的布鞋,总让我觉得踩在故乡的根上,使我的灵魂不致远离。

第一次穿上母亲做的布鞋,那年,我十岁。

仍然记得那双布鞋的模样:轮胎皮做的鞋底,厚厚的,黑色布鞋面,还有两道松紧带。为了做出这双布鞋,母亲在煤油灯下,熬了多少个夜晚,我数不清。我只记得那一声声纳鞋底的嗞啦嗞啦,还似乎在耳边回响。

在穿这双布鞋之前,林的脚上,要么是光着的,要么是破破烂烂的旧鞋子,是哥哥或者姐姐穿过的。

拿着母亲做的布鞋,看着母亲额头的皱纹,我第一次失眠了。

“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在那个经常只能吃红薯稀饭或南瓜饭的童年,母亲亲手做的布鞋,照亮了我童年以后的很多个岁月。

我的爷爷是八十岁那年去世的。他走的时候,脚上也穿着母亲做的布鞋。

我父亲那一辈,有兄弟姊妹五个,爷爷脚上,却只穿母亲做的布鞋。

我的两个婶婶不会做鞋子,我的两个姑姑会做鞋,但她们没有时间给爷爷做鞋。

我兄弟姊妹四个,家务活和农活也都是母亲在日夜操劳。

但是,爷爷去世,母亲熬了两个晚上,赶着做出了一双新的布鞋,白色的鞋底,黑色的鞋面,穿在爷爷那双跋山涉水了一辈子的脚上。

爱干净,是家族的传统。爷爷一辈子做的是苦力活,一辈子和石头、钢钎、铁锤打交道。但是,不干活的爷爷,粗布衣服上,总是干干净净的,见不到一点灰尘。

爷爷走的时候,很安详,很干净,脚上穿着那双白底黑面的布鞋。

穿着母亲做的布鞋,我行走在“山水甲天下”的桂林,行走在“彩云之南”的云南,行走在“多彩贵州”,行走在大江南北。

也许是走的地方多了,母亲告诫我的话,经常会忘记。“脚稳手稳,到处好安身。”“人见人说话,牛见牛哞哞。”“不管在哪,抱着小面子走。”“多做事,少说话。”“饭吃三碗,闲事莫管。”林要经常看一看,曾经穿过的布鞋,曾经过的苦日子,才不会忘本。

如今,母亲近八十岁了,她已经做不了鞋了。她的眼睛开始昏花,腰也开始佝偻,手粗糙得拿不了针线了。

就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我的眼前又浮现出三十年前,母亲在昏黄的煤油灯下,一针一线纳鞋底的情景。

我的眼角不由得湿润了。

为人父母后,才懂得母亲是多么不容易。

在那个一年要吃大半年红薯、小半年棉油面的时候,母亲为了一家人的衣食住行,日夜操劳。她是我们村里第一个盖红砖瓦房的。这件事情,放在那个时候,就像现在哪个村里出了一个亿万富翁一样惊奇。

“什么?他们家还盖起了红砖瓦房?一年到头,粮食都不够吃的,拿什么盖房子?”

的确,母亲不知道积攒了多长时间,像蚂蚁一样,衔着比自己身体重许多倍的大树,一点一点地拖回来,像燕子衔泥筑巢,像蜜蜂采花酿蜜,母亲,积攒起了一间红砖瓦房,积攒了一家人遮风挡雨的温暖的家,积攒起了一村人眼中的骄傲。

可是,母亲,没有穿上自己做的布鞋。她的心里,只有子女,只有父母,唯独没有她自己。

第六章

灵堂。

哀乐低回。

白纸上一个巨大的颜体“奠”字。墨汁饱满,似乎要流出泪来。

我正在书写祭文:

怜我慈母,生我劬劳。

怜我慈母,养我劬劳。

夙兴夜寐,靡有朝矣。

奉养公婆,事无巨细。

养育子女,忧心终朝。

酷暑寒冬,田间地头。

春种秋收,迎来送往。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呜呼哀哉!伏惟尚享!

我的眼前,浮现出母亲终日劳作的身影:瘦小的身体,不是在家里忙碌着煮饭炒菜生活担水就是在田间地头插秧收割……

我的眼泪,一滴,又一滴,落在白纸上,晕染开,往事,一幕幕,浮现眼前:

我是家里的老儿子。林的上面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

生我那年,母亲已经38岁了。

那时,家里经常吃的是红薯稀饭,南瓜汤,母亲奶水不足,就拿红糖融化在米汤里,哄着我喝。红糖米汤喝下去。我能安静地睡一会,然后又饿醒了,哇哇大哭。

母亲没有办法,就用布条把我捆住,背在身上,出去干活的时候,我饿醒了,就把奶头塞进他嘴里。说也奇怪,我一含着奶头,就不哭了,很快就香甜地睡着了。

父亲是民办教师,很少在家。母亲一个人,独立抚养四个子女,整天忙完家里忙地里,往往我醒来的时候,母亲就去担水或者在土灶旁煮粥;晚上,我睡觉的时候,母亲还在昏黄的煤油灯下纳鞋底或缝补衣服。

就是这样忙碌,我的家里并不好过。

那时,计工分。母亲累死累活,一天计10工分。一年下来,一盘算,林家六口人,工分不够,还得从家里拿钱去补工分。别人家里劳力多,年终能分到粮食和菜油,我的家里,什么都分不到。

油不够吃,母亲炒菜的时候,总是拿一支筷子,从油瓶中蘸一点油,放进菜里,全家人能吃得津津有味。

我尊敬的外公,那个令人心疼的老人,他悄悄地帮助我们。

外公外婆养育了八个子女,人口太多了,养不活,我母亲和两个姨妈,被当作童养媳,送给人家。

在我们青黄不接的节骨眼上,我的外公,总在天不亮的时候,掂一口袋米或面,赶路半个钟头,悄悄放在我们家的厨房里。然后,又赶半个钟头的路,回去煮饭或担水。

我的爷爷奶奶家里,养育了五个子女,我的父亲是最大,接下来有一个叔父,然后是两个姑姑,最后,在我的奶奶快四十岁的时候,生了一个小叔叔。这个小叔叔和我的大姐是同一年生的。母亲出去干活的时候,奶奶把小叔叔和我的大姐,分别放在两个摇篮里,左手摇一个,右手摇一个。

我出生的那年,二叔父家也生了一个女儿。奶奶又是左手摇一个,右手摇一个。我的姐妹和兄弟,都是这么摇着长大的。

粮食不够吃,衣服也不够穿。那时,都穿家里织的棉布衣服。奶奶不摇孙子孙女的时候,就织布。

棉布衣服耐穿,大姐穿,小了就给二姐穿,二姐穿小了,就给哥哥穿。传给我穿的时候,早已经是补丁摞补丁,看不出本来面目了。

我的双手和双脚,因为衣服小了,短了,穿不暖,一到冬天,就生冻疮。先是红肿,发痒,然后溃烂,要到春天三月才能结痂。我在冬天的时候,常常不能正常穿衣服,穿袜子,穿鞋。家里人没法,就想出一招:不穿外套,拿着父亲买的军大衣一裹,再搬一把大椅子,找一处向阳的墙根,让我坐在椅子上,晒太阳。

母亲,常常偷偷流眼泪。她看着我溃烂的手指头脚趾头,偷偷流眼泪,偷偷去找一些偏方:拿草木灰包上,拿辣椒树跟烧水泡脚,用春天开的芝麻花擦手指脚趾等等,五花八门,什么都试过。

我说:“娘,我想读书。我要离开这里。”

母亲用粗糙的手掌,抚摸我的头,抚摸我的脸,又流泪了。

冬天的时候,母亲不用去田间地头忙活,母亲就想办法做点好吃的。

母亲把红薯煮熟,去皮,在大盆里捣烂,再用手拍成一片一片圆圆的薄薄的饼,摊开,在太阳底下晒,放在我旁边,让我看着,防止家里养的鸡和猪偷吃。

或者,拿出舍不得吃的米,去炸米泡,去做米泡果(圆圆的,用麦芽糖粘起来),都是比较松脆的食品,或者,拿红薯粉做薯糕,油在锅里烧得滋滋响,薯糕韧而不腻,简直是人间美味。

第七章

时隔多年,我仍然清晰得记起我写给亡父的一封信——

父亲老大人:

托天上的清风、山间的流岚,托长江汉水,托霭霭群山,为你捎去这封书信。

父亲,一别经年,你老人家原谅我这个不孝子了吗?你三次中风,瘫痪在床,不孝子没能尽一点孝心,至今思之,愧疚之情,痛彻心扉;你殁时我不在身边,等我匆匆赶回家,摸着你冰凉的身体,看着你静静地躺在那里,你曾经健壮的身体如今只剩皮包骨头,我不禁嚎啕大哭。父亲,儿子不孝啊!让老天爷惩罚我吧!

透过朦胧的泪眼,我又看见你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我抱着三岁的儿子去看望你,你颤颤抖抖地伸出手,想抱一抱你的孙子,儿子不知道怎么突然大哭起来,父亲,你颤抖的手摸着孙子的脸,我分明看见你的眼中闪烁着泪光!父亲,这是那个一辈子刚强的你吗?父子连心,血脉交融,父亲,你放心吧,我们一家人都有坚强的基因,哪怕时光流转,白云苍狗,这份流淌在血脉里的因子,永远不会褪色!

透过朦胧的泪眼,父亲,我又看见你穿着你最喜欢的老蓝色中山装,泼墨挥毫,为村里邻居写春联、写挽轴、写碑文……父亲,你的字苍劲古朴,自成一体,就如你一辈子的为人,绝不媚俗,绝不妥协,故此屡受小人陷害:从领导岗位上被迫退下来,热心帮助村里东跑西走,筹措经费,只为村里兴建一所合格规范的教学楼。父亲,你怎么那么朴实啊?村干部在大吃大喝,你却在精打细算,节约一分一文,结果得罪了村干部,不光在背后说你这个那个,还把在村小代课的二姐也牵连上了。父亲啊,你的耿直,你的宁折不弯,我是一辈子铭记在心的。“穷要穷得有骨气。”这是你最常说的话。父亲,我永远不会忘记!

透过朦胧的泪眼,我又看见你骑着自行车,载着身高一米七体重一百多的我,艰难地行走在乡间的黄土路上。那年,我中考考出了不错的成绩,你和母亲大为高兴,在家里摆了几桌,宴请教师、村干部、亲戚朋友,还放了三天电影。那是八十年代,放电影是一件特别有吸引力的事情,四里八乡都跑来看,四里八乡也都知道了我考了一名“状元”。就这样,你用自行车载着我,走出了乡村,也从此远离了你和母亲。我在城里读书、工作、结婚、生子,以后又走南闯北,离你和母亲越来越远。父亲,孩儿不孝啊!为了自己能过得好一点,竟然没法在父母跟前尽孝,如果时光可以重来,我一定不会这么选择。父亲,孩儿现在只能拼命工作,以此来抵消心中的愧疚之情。

透过朦胧的泪眼,我又看见你的坟茔,在荒草萋萋之中,几根瘦伶伶的草茎,无风自摇。父亲,你健在的时候,咱们没有好好地聊过,现在阴阳暌违,我却觉得有很多话想和你说说。你的孙子已经长大了,二十二岁了,个头比我还高,已经找到工作,目前也在当老师。看来,我们家也可以算得上书香门第了。你的孙子谈了女朋友,四年了,感情一直很稳定。父亲,你应该为你的孙子感到欣慰啊。我哥哥家里,有一个小孙子,快十岁了,特别调皮,很像我哥哥小的时候。父亲,你要是还活着,该多好啊,儿孙绕膝,天伦之乐,这本来是你应该享受的啊!可恶的病魔,无情的苍天,残酷地剥夺了本属于你的欢乐!

父亲,过一两年,你就能看到第四代了,四世同堂,该是多么幸福!

父亲,我也快五十岁了,我现在才明白,有一副健康的身体是多么重要!为此,只要可能,我都会锻炼身体,经常体检,我要完成你的遗愿,好好地看着咱们的后人,健康成长,福泽绵长。父亲,你在天有灵,就保佑他们吧!

不孝子泣血顿首

我耿直的父亲,因为他的耿直,付出了很沉重的代价——我们兄弟姐妹四人,在跳出农门这件事上,苦难重重,阻碍重重。

我的大姐读高中了。学校离家里很远,走路要走一个多钟头。母亲总是起大早送大姐去学校。走一个多钟头送大姐进学校,然后,又走一个多钟头,回来担水或煮粥。

大姐高中没读完一个学期,死活不读了。那年,大姐16岁。

大姐跟着母亲一起下地,母亲计10个工分,大姐计8个工分。

大姐把读书的机会,让给了我二姐和我兄弟两个。

二姐读书很勤奋,但是,命运似乎总是和她开玩笑。

二姐中考的时候,本来想读中专,可以早点工作,还可以“农转非”,吃上商品粮。

在二姐中考前一个月,突然患红眼病,看东西不清楚,看黑板上老师写的字,一个字变成了两个字。

这可把母亲急坏了。

打针,吃药,不见效。后来,还是林那个当乡村医生的叔叔,给二姐一瓶神奇的眼药水,二姐的眼睛终于好了。

二姐带着复原的眼睛参加了中考。回家后,蒙着被子睡了三天三夜,不吃不喝。

这次,母亲更着急了。她不知道二姐怎么了。

好在大姐懂二姐,她去和二姐不知说了些什么,二姐终于肯起来吃饭了。

二姐的中考成绩出来了,离她想读的中专差三分,无奈,只得去读高中。

可是,命运又一次和二姐开玩笑,在她读高三的时候,她的腿患上风湿性关节炎,炎炎夏日,她要穿厚厚的棉裤,否则痛得在床上打滚。还是林那个当乡村医生的叔叔,他学着扎针灸,终于让二姐能正常上学了。

二姐的高考比中考还让人揪心。

成绩出来后,离大学差五十分。

二姐差不多处于发狂的状态,母亲吓坏了,赶紧让大姐想办法。

大姐已经生了小孩,她带着孩子,风风火火,来了。

不知道和二姐嘀嘀咕咕说了些什么,二姐不发狂了,她流着泪,把她这些年读的书摞在一起,让母亲拿去卖废纸。

母亲望望大姐,又望望二姐,眼泪油流下来了。

母女三人抱头痛哭。

二姐在高考失利的那年春节,出嫁了。

我的哥哥,长子长孙,从小就受到爷爷奶奶和父亲的溺爱。

我的哥哥七岁那年,父亲带他出去旅游。这可羡慕死了林。

我从小就沉默寡言,舅舅不疼,姥姥不爱。

我的哥哥,不喜欢读书。他能把家里给他拿去报名的钱,拿去看电影,去吃糖果(那时,糖果也是稀罕的食品)。

我的哥哥,初中没读完,就开始在社会上混。

有一次,我的哥哥骑着自行车(那时,自行车也很稀罕),由于技术不熟练,把一个小孩撞了。

小孩的父母亲找到家里来,不依不饶的,要赔钱。

母亲好说歹说,给了点钱,把人家打发走了。

母亲怕哥哥学坏了,就让三舅舅把哥哥带去建筑工地干活。

我的哥哥哪吃得了这个苦,干了没两天,跑了。

后来,我的哥哥还独自一人,跑去广州,差点没能回来。

我的小叔叔这时候在显城的米面厂当厂长,母亲求爷爷告奶奶,让小叔叔把我的哥哥带去厂里当临时工。

我的哥哥当临时工,也不好好干活,还把一个同样当临时工的小姑娘弄怀孕了,家里没办法,只好找那姑娘家里说好话,先给他们办婚礼,等到了法定年龄,再去拿结婚证。

我的哥哥结了婚以后,像被马笼头羁绊住的烈马,变得老老实实。不到三十岁的人,腰也驼了,背也弯了,烟抽得很凶。

我是家里唯一读到大学的。

我知道,只有读书,才是唯一能改变命运的途径。

那时候,上了大学,就能转成城镇户口,吃“商品粮”,每个月还能有生活费,享受国家的福利待遇了。

我勤奋苦读,终于有了回报。

我苦恼多年的冻疮,不知不觉,不再来困扰他了。

我每天安排时间锻炼身体,跑步,打球,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充实而忙碌。

因为喜欢写作,在报刊杂志发表了一些作品,我毕业后,进入了一家报社工作。

我在城市里买了房子,安了家,母亲来过几次。

我每次看见母亲,都觉得母亲又衰老了一些。以前还有一些黑发,如今,满头白发。脸上的皱纹,更加深刻,好像老家田地里的沟壑。

我很想把母亲接到城里来住,可是,每次住了几天,母亲就执拗地要回去。

起初,我不明白什么原因。直到有一次,二姐偷偷告诉林:我的媳妇对母亲不好。

我的媳妇是城里人,有所谓的城里人意识。她看不惯土里土气的母亲,我不在家的时候,她不跟母亲一起吃饭,自己做,自己吃。

我很生气,他很想揍媳妇一顿。我对岳父岳母很孝敬,将心比心,我的父亲不在了,我希望媳妇能善待母亲。

我跟媳妇说:“老婆,咱们能聊聊吗?”

媳妇说:“聊吧。”

“我对你怎样?”

‘没说的,很好。’

“我对你父母,怎样?”

“像儿子一样,孝顺。”

“那,你对我母亲,怎样?”

“没怎样啊!一没骂她,二没虐待她。”

“可是,你没尊重她。你为什么不跟母亲一起吃饭呢?”

媳妇无言以对了。

“将心比心,我父亲不在了,你能像对你母亲那样,对我母亲吗?”

“我错了,我会改的。你相信我。”

“这才是我的好媳妇!”“叭”,亲一口。

……

可是,母亲终究没在城里长住。她总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狗窝。”

想到这里,我愧疚万分: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终究没能好好孝顺母亲啊!

有杂沓的脚步声响起。吊唁的人来了。

天上,黑沉沉的,似乎要下雪。

第八章

我读小学五年级那年,母亲盖起了一幢红砖青瓦的房子,在村子里是第一户。

村里很多人很惊讶:奇了,怪了,连饭都不够吃,还能盖房子?

等房子真的盖起来,红砖瓦房,里面墙壁白得像雪,水泥地面,窗户是玻璃的。

新房子旁边,是我的爷爷建的土坯房,对比太鲜明。

只有我的母亲清楚,为了这幢房子,吃了多少苦。

我的兄弟姐妹长大了,爷爷分给我家的只有一间房,实在是没地方睡,就在老房子旁边,用塑料布做顶,搭了一个临时的厨房,那临时房子,刮风漏风,下雨漏雨,母亲苦不堪言。然后把分给的土房分隔成前后两间,这才勉强解决睡觉的问题。

就从那时起,母亲下定决心,一定要盖一间房子,能遮风挡雨的房子。

母亲像蚂蚁搬家一样,今天叼一棵树料,明天衔一块石板,最后,请林的大舅舅来出谋划策。

我的大舅舅三舅舅都是建筑工人,老师傅,他们帮母亲定房子的朝向,丈量房子的长和宽,挖墙脚,用一块一块大石头垒砌墙脚。

我未来的大姐夫也来帮忙,他穿着建筑工人的帆布工作服,精神抖擞,砌的墙端直,得到了大舅舅和三舅舅的称赞。

人多力量大,五天后,墙面已经垒好了,要上主梁。

这在农村盖房子工程中,是一件大事。

母亲一大早煮了很多鸡蛋,用燃料染成红色,然后,请来了村里的壮劳力,大家热热地吃鸡蛋,和糖水,准备树主梁。

两个精壮的小伙将主梁抬起,大舅舅将一匹红布搭在主梁上,大家伙全部就位,在墙上的,在地上的,都等着。

大舅舅看日已正午,大喝一声:“起!”

地上的和墙上的配合默契,主梁稳稳妥妥安放好了。

“劈里啪啦”,鞭炮齐鸣,在鞭炮声中,大家伙一起动手,迅速将其他的梁和檩安好,然后又排成一列,开始传瓦。

午饭过后,全瓦盖齐,主体工程完工啦!

母亲赶紧让林的兄弟姐妹端出热腾腾的饭菜,请大家伙吃饭,喝酒。

一阵风卷残云,大家伙儿道一声“恭喜华居落成”,抹抹嘴,走了。

母亲和我的姐姐们收拾碗筷,洗好弄好后,都到新房子里来。

母亲安排:前面右手边,我和哥哥住,前面左手边,我的两个姐姐住。后面右手边,父亲和母亲住。后面中间,是厨房。前面中间,是堂屋。后面左手边,我想自己一个人住。母亲劝他,那是仓库,放粮食的房间。等两年,姐姐出嫁了,你就一个人住。

我的未来大姐夫,卖力地粉刷墙面,那墙面,平得像镜子,白得像雪,比老房子那黑乎乎的墙面,不知道好多少。

我的父亲弄来一些钢条和钢丝,请大姐夫帮忙,做成一个钢丝床。

我躺在新床上,看着新房子,兴奋地在床上弹来弹去,弄得钢丝床吱吱吱直提抗议。

我的母亲脸上漾着笑容,忙里忙外,把新房子收拾好。

我很少看见母亲这样高兴。

这件事以后,村里人看母亲的眼神,有点不一样了——多了些敬佩。

我的父亲中风,是我刚参加工作那年。从中风到去世,母亲一直照料父亲,吃喝拉撒,一生要强的父亲,像巨婴一样,完全不能自理。夏天还好,衣服单薄,脏了也好洗。

冬天来了,这可恶的季节,这么冷,父亲穿着厚厚的棉裤,脏了可难洗。

母亲拿一个大塑料盆,到河边去洗。

冬天的河水冰冷刺骨,母亲的手冻得发白,又发红。她的手掌开裂了,血从裂口流出来。

母亲蹲在河边洗衣服,村里人暗暗叹息:

“真命苦啊!”

“日子刚苦出头,又摊上这——”

母亲瘦小的身躯,却爆发出不可想象的能量。

我的父亲虽然不能自理,却被母亲照料得很好,衣服干净,能吃饱喝足。

一直到去世,我的父亲,应该是没有遗憾的。

父亲走了,母亲轻松了一些,但经常精神恍惚。

我知道,母亲感到孤独了。

我经常回去陪母亲说说话,有时把母亲接到城里来小住几天,陪她去逛逛公园,逛逛街市。

母亲头上的白发,明显增多了。

母亲脸上的皱纹,像田地里的沟壑一样深刻。

我想不出什么好办法了。

母亲不喜欢看电视,家里的电视,基本上成了摆设。

母亲也不会跳广场舞,她只喜欢到田间地头去转一转。

母亲喜欢小动物,她养小鸡,像养小孩一样。

母亲种了玉米,不给自己吃,却用来喂小鸡。

母亲还种了一块田,出的谷子,自己吃一点,小鸡吃大半。

母亲看着小鸡一天一个样,母亲就笑模笑样的。

我和姐姐哥哥,逢年过节,回去看母亲。

母亲就杀鸡给他们吃,说,这是本地鸡,补身体。

当母亲将香喷喷的鸡汤端出来,我一边喝,一边流眼泪。

香气袅袅中,分不清是汗水还是泪水。

母亲看着我大口地吃,母亲就笑模笑样的。

母亲出过一次远门,那是我第一次带母亲去广州过春节。

第一次,母亲感受到南方的天气是这么暖和,她跟着林和林的小孩,逛了一次晓港公园。

太阳很暖和,微风轻轻地吹。

母亲走得有点热了,她脱下外套,沿着公园里的林荫道走着。

阳光透过树缝斜射下来,在母亲的身上圈画出或大或小的光斑。

那一刻,我觉得年近六旬的母亲,还很年轻。

儿子蹦蹦跳跳,拉着母亲去看黑天鹅。

母亲说,那是大鹅。

儿子说,是黑天鹅。

母亲坚持说是大鹅,说她曾经养过几只的。

儿子却不再争辩,要我给他和奶奶拍张相片,要把黑天鹅照进去。

我给母亲和儿子拍了几张。

……

人生最大的憾事,当属“子欲养而亲不待”。

当我们有能力回报母爱的时候,当我们有时间回报母爱的时候,当我们以“羊跪恩鸦反哺”的心态面对母爱的时候,那种刻骨铭心的失落与愧疚萦绕心头,难以释怀。

五岁时,“妈妈,我要吃红烧肉。”

十五岁时,“妈妈,怎么还是红烧肉啊?我要吃麦当劳。”

三十五岁时,“妈妈,我今年过年不能回来,那红烧肉,你自己吃吧。”

五十岁时,“妈,我今天有事,不能回家吃饭了。你自己吃吧。”

七十岁时,“妈妈,我想吃红烧肉。”

却再也听不到母亲那头的声音。

人生最大的错误,就是以为回报母爱,还来得及。

当我们忙着工作、忙着恋爱、忙着家庭事务时,我们都以为,母亲就在那里,回报母爱,太容易了,太简单了。

一个简单的问题:

母亲的生日是哪天?

母亲喜欢吃什么?

有多少人能脱口而出。

母亲记得子女甚至子女的子女的生日,母亲记得子女甚至子女的子女喜欢吃什么,但是,有多少子女记得母亲的生日?

我们忙得忘记母亲的生日,忘记母亲喜欢吃什么,甚至忘记打个电话给母亲,问候她的生活起居、身体状况。

等到我们有一天想起时,母亲,却不在了。

心中那种遗憾,就像深不见底的黑洞,四处有电闪雷鸣撕开裂口,从里面滴出黑黝黝的鲜血。

第九章

古人慨叹“往事如烟”,极易让人联想起夕阳西坠、归鸦点点、披发长啸、浮想万千的情景。

我不知道我的根在哪里,我的根是什么。沉樱的译著《断梦》记载了一件奇事:一位名苏爱的女子因受恋人被父亲开枪打死的强烈刺激而一直生活在二十二岁,即使时光流逝了三十年依然容貌如青春女郎。

我的家乡是我的根吗?我的确是生于斯长于斯也可能死于斯,回归故乡,我远离了在生意场上整天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我能香甜地吃饭,也治好了困扰我多年的失眠多梦的症状。

那些让我半夜三更醒来的噩梦:我在漆黑的狭窄小巷里赤足奔跑,没有路灯,没有方向,四周似乎有无数青面獠牙的恶鬼要向我扑过来,撕碎我……

那是我创业的第八年,我和公司的董事做了一个决定:建一幢二十层的办公大楼,这是总公司的所在地,是延伸向四面八方的神经中枢。

大楼建了一半,被紧急叫停:此地不能建高楼。我被人狠狠摆了一道。

不能拆除,也不能再建,这座楼成了一项烂尾工程,以此为裂口,血淋淋地撕开了我公司的真面目:资金链断裂,公司高层有鬼,只有我还蒙在鼓里做着大展宏图的美梦。

我把跟我一起打天下的老哥们叫来,在我们以前最喜欢吃的烤串加啤酒的烧烤摊前,做最后的推心置腹:

“兄弟们,对不住了!本想带着大家发财,可是……”

性急的鼎罐:“别说了,兄弟们都明白。先干一个!”

“干!”

“兄弟们,咱们一起打天下,干活一起流汗,挣钱大家平分,有肉大家一起吃,有酒大家一起喝。可是,要是谁有二心,大家说,怎么办?”

“老子废了他!”

“结巴钟,你呢?”

“我,我……”本来就结巴,这下更是说不出话了。

“我有可靠消息,你,出卖了兄弟们!”

“什么?这不可能!”

我拿出一包资料,“啪”丢在结巴钟面前。

结巴钟噗通跪下:“我……”他举起手,“啪”抽了自己一嘴巴,嘴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肿起来。

火爆脾气的鼎罐一把薅起结巴钟的头发,钵盂大的拳头就要落下,我迅疾伸手挡住:“别急!”

“对方给你多少钱?”

结巴钟嘴唇哆嗦着,伸出两个手指头。

鼎罐瞪着血红的眼睛,要吃人一样看着结巴钟。

“这么多年兄弟,两百万!两百万!就没了!”

我把啤酒瓶甩在地上,“砰”,好像原子弹爆炸了,炸出血红的利益,炸出惨白的情谊。

“砰!”

“砰!”

“砰!”

连续几声,然后,是几条在路灯下摇摇晃晃的身影。

还有一条长跪不起的身影。

第十章

我的人生,以家乡为起点,以人生轨迹为半径,画了一个圆圈,终点还是家乡。

母亲在世时,一直念叨:不管你在外头混得多好,总要在老家盖一幢房子,修一条路,这里,有你的根。

落叶归根。家乡在隐隐约约召唤我。

将公司清算完毕,我把兄弟们一个一个安顿好,就悄然回归家乡,开始盖房子。没有告诉妻子,也没有告诉儿子儿媳,我就这么义无反顾地回到了生我养我的故土。

我的计划是:盖三层楼,第一层,做客厅和厨房,留两间客房,以便招待客人住宿;第二层,自己住,要有一间书房,供自己读书和写作;第三层,给儿子儿媳回来的时候住。

开始动工,我才发觉:如今,农村人手不足,青壮年外出务工,村中大半是几近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弱妇孺。我只得把工程承包给某个建筑公司来完成,我负责监督。

砖瓦运来了,水泥江沙运来了,我拆除了爷爷建的泥坯老房,开始破土动工。

看见我在盖房子,左邻右舍都来了,“哟,起房子?”“谁住啊?”我拿出烟和茶,抽烟的,敬根烟;不抽烟的,敬杯茶。一个八十多的老婆婆柱着拐杖,满头银发在金色的阳光下略微泛红,这颗银发的脑袋不住点着:“娃有心,你娘有知,该多高兴啊!”我忙敬上一杯茶:“你老过奖!我要回来住的!”

主体工程竣工那天,我请了一个厨师,摆了几桌酒席,宴请村里的长者,宴请施工的工人和技师。我举起酒杯:“感谢大家!我无以为敬,略表心意,请大家不要嫌弃粗茶淡饭!”大家一遍声说:“客气啦!恭喜华居落成!”

我眼眶微微泛红,想起长眠于此的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和相隔不远的外公外婆,心里说:“列祖列宗在上,不孝子孙回来陪伴你们啦!”我的眼前浮现出一幅画面:年老体弱的夕阳,无力地照在荒草萋萋的坟墓上,那是我的祖父祖母父亲母亲的坟墓。不知有多少年没来给老人扫墓了,大姐大姐夫去世也有七八年了吧,二姐二姐夫去世也有五六年了,大哥大嫂去世三年了,我这么多年一直在外面瞎忙,竟然没有回家祭祖。我痛苦地捶着自己的头,哭倒在先人的墓前。

历时六个月,一幢三层楼房拔地而起,气势恢宏,外面仿宫廷式的琉璃瓦金碧辉煌,砖红色的外墙庄重气派,内里简约风格,除了必要的抽油烟机和电烤炉,厨房里就看不见其他锅碗瓢盆等东西。客厅和房间都摆上巨大的布沙发,白天可坐可躺,晚上可作眠床。书房里三面墙上设有书柜,摆满了古今中外的名著。

如今,我常常坐在阳台上,眺望西天灿烂的晚霞,思索我的家族,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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