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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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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1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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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基本又回到了半年前的生活状态,一个人待在一间偌大的屋子里,很自由,很享受。上午十点的时候接到谢炀的电话,一开口觉得嗓子很干涩,多久没有说话了啊。他说你在家啊,我马上过去找你。

十点二十一分的时候,谢炀按响我的门铃,我从沙发上弹起来,趿拉着鞋子去开门。我从猫眼里看到谢炀有些变形的脸正在往猫眼里照,我拉开门,踢给他一双拖鞋。谢炀把大大的书包往沙发上一扔,就坐下来盯着我看。我胡乱摸了摸头发,我说谢炀,你看我现在的样子,像不像一个病人?

我多么像是一个病人,蜷缩在一个大大的空荡荡的房间里,害怕看见阳光。我写很多的字,但喝很少的水,我的脸缺氧发干,并且开始蜕皮,让我看起来足有三十多岁;我听太多的摇滚乐,L7,HOLE,我爱极了暴躁的声音,我觉得我总有一天会因此变成聋子。我说谢炀,你说我是不是病了?

说的时候我恍恍惚惚的,我看见谢炀逐渐地靠近我,他的脸逐渐变得模糊,他的鼻子变得好长,长得抵到我的脸。

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待在人民医院的病房里。我看着谢炀歪在一旁睡着了,神色安详得像个天使,我的左手背上贴着胶布,正有冰冷的液体一滴滴输入我的体内。我看着谢炀,静静地看着他,他的眼睫毛好长,像两把扇子。我正看着,他忽然间就醒来了。

还好没事了,他说,声音有些发哑。

他现在俨然是个大人了。我想时间过得真是快,谢炀真的像是一个大人了。他穿银灰色的西服,脸有棱有角,再也不是我记忆里的谢炀。

我们从人民医院出来后,谢炀买了瓶水给我,我提在手里,明晃晃的,像是拿着一瓶碎银子。我们坐在街上的长凳上看来来往往的人,我说谢炀,我多久没有出来走走了;我说谢炀,有种虫子叫怕光虫,它是半透明的,经常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害怕阳光,它在阳光下几秒钟就会死去。这种虫子在北方很常见,其实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是我随意给它起的。我说我的心都快要发霉了,我就是这种虫子。我还说,谢炀,你有没有在听我的话。

我总是念念叨叨,像是老了一样。谢炀说,洛洛,你不要这样。

然后我说,好了,你走吧,我自己回去。

我真的有些害怕阳光了。我看着谢炀回转身,看着他的背影,阳光有些刺眼,他的灰色的背影渐行渐远,我的心里变得空空荡荡。

我多长时间没有注意到他的背影了,我曾经那么熟悉这个背影,但是这个背影却变得越来越陌生起来。

现在是冬天,外面的白杨树已经落尽了叶子。我害怕这种树,每到冬天都会落得光秃秃的,只剩下一些突兀的狰狞的眼。

我甚至开始怀念起南方来了。我在南方待了那么久,南方绿树如盖,我想我已经爱上了那个城市。但我必须回来,仿佛一场宿命。

我在想我当初是不是真的应该离开呢?我那么决绝,不留一点余地,甚至想象着我一个人托着行李偷偷地跑到北方去,让叶欢再也找不到,我总是这样残酷的。可事实上叶欢到车站来送我,他帮我背着沉重的行李,我早早坐到了车上。下午两点十分的车,我一点三十五分就坐了上去,等着车子快开。我太想离开了,一旦动了离念,便片刻也不想再停留。

火车咔嚓了几下,慢慢地开了起来。从车站开出市区,再开到郊区,越开越远。

我想我要不要再看看叶欢的脸呢,我毕竟那么深地喜欢过他。可是等我抬起头来望向窗外的时候,再也看不见叶欢的脸了,再也看不见了。

火车越开越快。

我承认自己不是一个好的叙述者,我总是想起这里忘了那里,让整件事情显得混乱不堪,可是我又特别想把这些事说一说,我的倾诉欲很强。

我先说一说我和叶欢的事,我那时候真的很傻啊,每天浑浑噩噩过日子,但是心里却渴望着天荒地老。叶欢那时候是我们学校的大众偶像,天知道有多少女生喜欢他!我第一次看见他,是在学校的操场上,他穿着一件松垮的T恤,紧身的牛仔裤。过人,破门,矫健得像只羚羊。他时不时撩起T恤擦汗,露出古铜色的结实平滑的小腹。

他还很会唱歌,拿着话筒,完全一副大牌明星的架势。那么多的女生都迷恋他,在他唱歌的时候没完没了地往舞台上扔玫瑰,可是高傲的叶欢连看都不看一眼。他多么高傲啊,像个王子。

我真的想不到高傲的王子会来找我。那天我刚洗了头,头发还湿湿地打着卷,我往教室走的时候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回转身就看到了站在那里的叶欢。他安静下来的时候那么迷人,仿佛披着一层光辉,一脸冷峻地站在那里,让我有种身处梦境的错觉。

叶欢说一起去吃个饭吧。他的语速缓而不急,有力又笃定,我却像忽然被高压的电流击中。我摇了摇头,后来赶紧又点了点。我心里矛盾极了。我说过的,我那时候真的有些傻。

我跟在叶欢的后面,甚至忘记了如何走路,走得趔趔趄趄的。狭小的胸口似乎装不下怦怦跳个不停的那颗心。

但是叶欢很快找到了一个桌子坐下来,在那个宽敞明亮的“欢颜”咖啡馆,然后他把手指向坐在那里的一个男孩。他说是他想认识你的,我的铁哥们,谢炀。

我自然是不愿和那个所谓的叶欢的铁哥们交往的,他看起来更像是乳臭未干的初中生。他的头发紧紧贴在前额上,表情极不自然。

我坐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谢炀也一样,吞吞吐吐的。

但我还是庆幸自己有了接触叶欢的机会。后来的日子我和谢炀在一起的时候,叶欢一定会在身边,或者说每一次与谢炀的相见,无非是想见到叶欢的借口。

不过说实在的,我很怀念我们最开始相处的那段岁月。我常常是拿谢炀当自己忠实听众的,并且也仅仅是个听众而已,他无权发表自己的看法。

我说昨天叶欢穿了件天蓝的阿迪达斯的T恤;我说今天叶欢连进了几个漂亮球……说的时候兴高采烈手舞足蹈,而且我说的每句话都与叶欢有关,并不在乎他现在已经有了女友。

是的,叶欢的女友是英语系的系花,我与她站在一起,便成了营养不良的豆芽菜。

我与叶欢在一起的时候也是那么侃侃而谈。但不同的是,我从不会在他面前提起谢炀。我所谈的全是生活里我感兴趣的话题,比如说,最近看的王文华的《蛋白质女孩》是多么无厘头,再比如说惠特妮·休斯顿要来北京开演唱会……

我知道自己是个不受欢迎的第三者,卡在叶欢和他的女友之间,让他的处境很尴尬。叶欢刻意地与我保持距离,我在向他说起这些我感兴趣的话题时,他总是把目光瞥向一边。

可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他的每一句话,甚至说的每一个字,都如同投向我湖心的一块石子,叮咚有声,继而溅起层层涟漪。

我知道我在等待,等待着叶欢终有天会爱上我,会驾了马车来找我。但我也知道,这就如同那场荒诞的《等待戈多》,有因无果。

而我等待的结果是叶欢在高三结束的时候考到了北方去。他是追随着他的女友的,那个美丽而骄奢的女生。

我并没有实现我的愿望,那个我为之努力了千百次的X大并没有向我敞开它的怀抱,我只考上了我们本市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专科学校。

谢炀说,洛洛你不要难过,你的身边至少还有我。

而谢炀读的是我们学院的本科,我们的教室离得很近。可是这有什么用呢,没有了叶欢,我还能和谢炀有什么共同话题呢,我和他唯一共同的话题便是以往我们三个在一起的日子。而现在独独留一个他在这里,让人触景伤情。

我不想再见到谢炀。我躲开他,像是躲避一场心伤。

可是他却是如影随形的。我坐在图书馆的时候,他就会坐到我的身边来;我的手里捧一本席慕容的《七里香》,他拿起三毛的《撒哈拉沙漠》。

我放下书出来,他便也丢下书紧随身后。

我转过身说,谢炀,你烦不烦啊。

我看着谢炀的娃娃脸上,那莫名其妙出现的沮丧,真是让我哭笑不得啊。

我开始写信给叶欢了,写从书里摘抄来的句子。我是想着给他一些暗示的,却又不敢,我写得虚幻而闪躲,而叶欢总是离我几光年的距离。

当然了我写信的时候,谢炀也在写。我趴在图书馆桌子的一头,谢炀趴在桌子的另一头,偶尔抬起头来相对一笑。然后信写好了,再一块寄出去。

我们总能同时收到叶欢的来信。

叶欢给我的信总是短短数言。无非就是要我好好学习争取拿奖学金,小心身体不要生病诸如此类的老生常谈的话题。我总是抢了他给谢炀的信,他给谢炀的信总是洋洋洒洒,云里雾里。他总是在信末告诫谢炀一定要争取主动,不要丧失了如此好的机会,所谓近水楼台什么的。每每看到他说这些,我就很伤心。

叶欢他怎么就不明白我的心呢?

但我还是没有间断地给叶欢写信,他却并非每一封都回。那时候我基本把等待他的信当成了我生活的唯一内容。

我望穿秋水地等待着叶欢的信,生活没有丝毫亮色。

我们的学校其实离得不远,二百里的路程。我终于决定乘坐公共汽车去看叶欢,我喜欢坐车,无论什么样乱七八糟的车,我都爱坐。或者是喜欢那种颠沛流离的感觉,我这个人自小就心理灰暗。

我没有告诉谢炀,我坐那样的车去看叶欢。车里很拥挤,每个座位上都搭着一块带有小广告的白布,但被乘客摸得很脏,车里的所有东西看起来都很脏,因此我只有缩在一个小小角落里,想一想事情。

我在想,见了叶欢我该说些什么;我也在想,我见了叶欢的女朋友该说些什么。我提前没有跟他打招呼,不知道他见了我会是什么反应。我走下车,那时已是夏天,天气闷热,行道树都是死气沉沉,我的裙子一路上被折腾得皱巴巴的。我就这么去见他,灰头土脸的。

叶欢那天逃课了,我就在他们的教室门口等他,我发现他们班的学生每出来一个都会往我的脸上扫视一下,接着离开。没有人问一问我,从什么地方来的,来这里是要找谁。总之,我一直在他们的教室门口站着,像个小丑,我觉得自己当时一定很狼狈。

叶欢来的时候,我看见他正拉着一个陌生女孩的手,看到我的时候他下意识地撒了一下,随即又牵了起来。我觉得那一刻挺滑稽,那个女孩子的表情也很滑稽。

我记得叶欢说过,像他这样一棵过于伟岸的树,偶尔招一些狂蜂浪蝶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我倒也坦然,或者我早就想到了这些。

但那个女孩很快离开了叶欢,这多么像是一场困兽之争。因为在她上厕所的时候,我追过去告诉她,我才是叶欢的女朋友;我说如果你不信你可以去问他,我常常写信给他,还坐了二百里的公共汽车来看他。我一口气说完这些,没有任何停顿,我喘着气看她的反应,她居然信以为真。

她不听叶欢解释就转身跑去了。叶欢要去追,我拉住他的衣裳。

我说叶欢,你为什么就不能爱我一次呢?

我不知道是不是叶欢在报复我,那个夜晚我感到出奇的寒冷和疼痛。炎炎的夏天,我却在黑暗里缩成一团。

叶欢俯下身来亲了一下我的额头,而这个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的吻,让我狠狠地打了一个寒战。

我会对你好的。

我看见他眼神飘忽,穿越我,穿越墙壁和黑暗,茫茫地飘向远方。

我傻傻地看着他的脸,想着,这并不是我要的结果。

后来叶欢出去买晚餐,我打开关了几天的手机时收到了谢炀的短信,竟然滴滴地响了十几次。

你去哪里了?你去哪里了??你去哪里了???

我的眼泪居然忍也忍不住,我忽然想念起谢炀来了。他给我的总是如同一碗热汤的关怀,我从不曾在他的身边感到孤立无援,身陷绝境。

叶欢那几天对我也真的很不错,完全是对待女朋友那么体贴。他离我那么近,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王子。我甚至可以看到他没有刮胡子不修边幅的邋遢样子。我忽然觉得走近了,其实我们很陌生。

他的样子总是和记忆里的谢炀的样子重迭起来,然后视线开始变得模糊不清。

我变得如此多愁善感。

叶欢牵着我的手去校外吃早餐,我面无表情地被他牵着。忽然我看见了谢炀,他从一堆陌生的人群中出现,那么突兀地出现。我下意识地抽出自己的手,眼睛变得又酸又涨。

谢炀几个箭步冲上来,冲着叶欢的脸就是一拳。

行啊你,叶欢,你他妈还是人吗?谢炀忽然变成一头生猛的野兽。

叶欢摸着自己流血的鼻子,说,我他妈没那么高尚,你问问她,是她主动要跟我的。

谢炀拉起我的手就走。我就像是一个丢了灵魂的牵线木偶,被谢炀牵着去了车站。

叶欢没有追上来。那里坐车很方便,我们很快就坐上了回去的公交车。

在车上,我靠在谢炀的肩膀上睡着了,我困极了。我梦见自己被一头面目狰狞的怪兽追赶着,无路可逃,然后打个哆嗦就醒来了,我发现谢炀在低头看我。

他说,别怕,有我在。

我一直不知道谢炀是不是清楚我和叶欢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也不曾问,还是像以往似的,对我无微不至。

我深深地记得,我曾明确地告诉他,我喜欢的是叶欢而不是他。

谢炀就给我讲了一个笨学生从最后一排挪到最前面一排的励志故事,而后他说,爱情也一样。他说,除了叶欢,你最喜欢的人就是我了,那我就是第二名。你能保证有一天我不会成为第一名?

当时我呆头呆脑地听着他的话,想着我心目中的叶欢。

然后我总能随便找个话题岔开,然后谢炀就不再继续说下去。

我在心里偷偷笑他。

而现在我渐渐失去了方向,像一个飞向高空的风筝,身子下面的线忽然断掉,彻底失去了方向感和依托,变得无路可走。

我还是无法喜欢谢炀,他太熟悉了,熟悉得像是我的亲人,但我就是无法喜欢他。

我在想我还要不要再联系叶欢呢?我的心里很矛盾。是我自己要那么做的,毫无保留地给他一切,难道是我自己反悔了?

我想起记忆里叶欢滴血的样子,忽然觉得这一切的一切,错的是我。

我又开始给叶欢写信了,还是以前的信纸,还是以前的那支英雄笔。我还是很认真地写,像从前一样,写一些生活里的琐事。我说有姑娘开始喜欢谢炀了,我说其实谢炀很会照顾人,他的确值得好姑娘来爱。我说谢炀每周都会坐公交车去看望他的女朋友,他女朋友也时常过来看他。因为他们两个以前并不认识,是在选修美术的时候认识的,我说谢炀选修美术课是因为我当时选修了美术。然后我写着写着,眼泪滴了满纸,然后撕掉,提起笔,重新开始写。

很快我就收到了叶欢的信。信变得比以前长了许多,说了很多关心我的话。说天气凉了,要多加衣裳;说禽流感肆虐,不要再买鸡蛋……然后在信的最下面说,洛洛,对不起。

他还说会为我负责。

我的心感到隐隐的疼痛。

毕业后我随叶欢去了南方,我轻易原谅了他;或者说,他并没有错,却在要我原谅。

谢炀则留在北方。

我在一家杂志社做编辑,叶欢在一家私人企业。

生活开始波澜不惊,我甚至忘记了什么是幸福。这么多年了,我终于明白恋爱是一回事,生活又是另一回事。

终于有天我在家里等到一个陌生的女子,她问我,你是谁?

我迷惑地看着她。她说,这里是不是叶欢的家?我是叶欢的女朋友,你是谁?我想起两年前的那个午后,我一口气说给一个女孩子的话。

而现在,一切重来。

我说,好,你等一下。

我关上门开始收拾我的东西,麻木地把箱子打开,将毛巾洗面奶简单的衣服统统放进去,然后把门拉开,头也不回地离开。

我坐在火车上接到叶欢的电话,我挂掉;然后又响,我再次挂掉。紧接着我收到他的短信:

你去哪里了?事实不是那样子的,你听我解释。

事实是什么样子的呢?我想起上次我和叶欢赌气后的离开,他无奈地看着我离开,那一刻,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生下来就注定与他纠缠一生。

我关掉手机把头转向窗外。我说过的我喜欢坐车,无论什么样的车。我喜欢在路上的感觉,一直在路上。我渴望着列车在这一刻跑成永恒。

我总是在路上失神,像外面开的懒洋洋的向日葵。我幻想着这一个安静美好的时刻可以从此永恒,永恒。

我躺在床上,恍恍惚惚地看见,从我生活中消失了很久的爸爸和妈妈都冲我走来,微笑地看着我。他们说,洛洛,不要再这样下去,你要快乐起来。没有人可以救你,能拯救你的只有你自己。

然后他们笑着转身,离开。

日子重新恢复了平静。这个平静的冬日时光,谢炀坐在我的对面,依然是那个叫“欢颜”的咖啡馆。

我还是放心不下你,谢炀说,洛洛,我可以放弃我现在的女朋友,我一点都不爱她。他说,洛洛,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咖啡馆里放着的永远是温柔的音乐,Suzanne Vega。

My name is Luka,living in the second floor……

孤芳自赏的声音,带着一点点的疏离。

我忽然开始喜欢这样干净平和的声音了。

谢炀看着我的眼睛,轻声而又笃定地说,让我来做你生活的动力好不好?

我微笑着不置可否,谢炀也开始微笑起来。

然后我的目光,穿越他,穿越窗外人群,落在远处。我看见叶欢竟然出现在了这个他离开了很久的城市。

他拖着一个大大的箱子,他的目光漫无目的地搜寻着,像一个迷了路的孩子。


                                                                ——《青年文学》2006年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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