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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龙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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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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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外婆家

七月的一天,骄阳似火,天气格外炎热,室外气温四十多度。我在书房开着空调,手捧《穆斯林的葬礼》,将看了一半的小说继续看下去。突然听到手机的叮咚声,打开微信一看,是远在安徽老家的哥哥发来的信息:“大舅8号中午12点10分去世,今天安葬。”

我的思绪一下子从新疆回到万里之遥的安徽老家,回到三十多年前魂牵梦绕的外婆家。

小时候,我最喜欢,最盼望去的地方,就是外婆家。

母亲姓鲁。外婆家在底个鲁。这是母亲用很土的庐江方言说出的地名。印象中,外婆家还有另一个称谓,叫东风矿。小时候,母亲一说去外婆家,我就说去东风矿。

母亲二十岁时,嫁给了父亲。父亲是农民,住在小山村,外婆那边的人都习惯地称呼他为山里人。外婆家地处大平原,一马平川,人烟稠密,水稻田集中连片,是鱼米之乡。不像父亲所在的小山村,群山环抱,有连绵起伏的丘陵,有碧绿的青山、茂密的树林。说得准确、具体些,父亲的家位于庐江、枞阳两县交界处,一个小山坡上。以一座山为界,山北是外婆家,隶属庐江;山南是父亲家,隶属枞阳。

两地相距十余公里。去外婆家的路很不好走。那时没通公路,没有汽车,也没有自行车,来回都要步行。要翻过一座山,蹚过一条河,走很长的田畈路,穿过几个村庄。山上长着高大茂密的松树、栗树,葳蕤的杂草,各种野花点缀其间。一条弯弯曲曲的羊肠小径从山顶,贯穿山腰,直至山脚下。去时,要走一段很长的蜿蜒的山路,然后下坡。返回时,要翻山越岭,上坡,非常吃力。山坡很陡,也很长,爬上一段,气喘吁吁,停在路边小憩,歇一会儿,再继续赶路。田畈路都是土路,雨天泥泞不堪,要穿雨靴。鞋底沾着泥巴,像一双无形的手拽住,陷在泥水里,迈不出步子,走不动路。一直往前走,走着,走着,远远地,如果能看到前方集中连片、一排排整齐漂亮的房子,有点像小镇雏形的地方,就知道离外婆家已经不远了。这个像小镇的地方,一直被称作东风矿。因为当时那里发现了矿藏,进行了小规模的开采,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一时的繁荣,形成了小镇的雏形。穿过矿区一条宽阔平坦的大道,继续往前走,再走大约两三公里的田畈路,就能看见薄雾笼罩,绿树掩映,朦朦胧胧的村庄。外婆的家就在那个隐隐约约、若隐若现的村庄里。

每次看到远方的那个村庄,我就心跳加速,兴奋不已,不知不觉中,加快了脚步。“外婆家快到了!”心里在对自己说:“就要见到外婆、舅舅、舅妈啦!还有表哥世祥、表弟小春……”心里甜丝丝的,脚步轻松了许多。

外公是矾矿工人,去世的早,我从未见过。外婆身体不好,年迈多病,终年卧床不起。她住在一个临时搭建的类似于帐篷的屋子里,低矮,阴暗;冬天,四壁通风,非常寒冷。虽然有几个舅舅,但不知什么原因,外婆没有和他们住在一起。母亲十分心疼外婆,知道自己是个农民,不拿工资,没有更好的条件赡养、孝顺外婆,那就利用住在山里的优势,多养些鸡鸭鹅,经常宰杀一两只,用陶罐小火慢炖,炖得烂烂的,打发我和哥哥送给外婆吃。有一次,母亲将养了几个月的土鸡宰杀了两只,洗净,放进陶罐里,用微火慢慢炖烂,嘱咐我和哥哥送给外婆补补身子。哥哥提着陶罐,我跟在后面,心惊胆颤地趟过一条雨后涨水的汹涌的小河,在穿过一个村庄时,几只恶狗凶狠地朝我们汪汪直叫,试图向我们扑来。我和哥哥捡起地上的石块,使劲砸去,但恶狗紧追不舍。危急之中,我捡起一根棍子,朝狗奋力打去,终于吓走了恶狗。还有一次,也是给外婆送吃的,途中遇到一个疯子。那个疯子见哥哥手里提着陶罐,很是好奇,想从他手里夺走,想打开看看里面装的究竟是啥东西。我和哥哥生怕疯子夺走了陶罐,外婆就没吃的了,回去怎么向母亲交代?哥哥急中生智,捡起地上的石头,向打疯狗那样,向他狠劲地砸去。我也毫不示弱,急忙捡起一块砖头,朝他比比划划,警告他不要轻举妄动,否则,就绝不客气。我和哥哥看起来个头都不高,而且瘦弱,但临危不惧的气势把疯子给镇住了,疯子再也不敢靠近我们,悻悻离去。后来,我和哥哥再去外婆家,总不会忘记提前准备好木棍,随身携带,作为防身的必备武器。父母将山上砍下来的柴火晒干,扎成捆,打发哥哥姐姐担去,给外婆做饭。外婆去世,净身时,发现一条腿比另一条短了几公分。母亲说起外婆的这个“隐私”,情不自禁,泪如雨下,心如刀绞。外婆去世那年,我刚上初中,参加了她的葬礼。她的葬礼办得很体面,很隆重。她长眠在村子的东头,一棵老柏树下。

外婆去世后,我去外婆家,实际上就是去舅舅家。四个舅舅中,除二舅在矾矿工作,我从未见过外,其他的三个舅舅,家都住在农村。三舅虽说一直在粮站工作,但三舅母是家属,家也在农村。大舅、三舅、小舅家虽然分散,不集中在一处,但毕竟都住在同一个村子,相距并不太远。那时,他们住的是瓦房,有的还是茅草房。我还在上初中,舅舅家的孩子有上小学的,也有上中学的。由于家里经济拮据,我从未买过诸如《少年文艺》之类的课外书。在大舅家,有时能看到《少年文艺》《故事会》之类的课外书,看着书上的那一篇篇青春美文和精彩有趣的故事,爱不释手。那时,我们都青春年少,心里都深藏着美丽的梦想。那些青春美文,映射出我们懵懂的青涩的青春年华和心中美好的憧憬。

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大舅家的孩子。大舅、大舅母都是农民。他们勤劳善良,淳朴真诚,终年劳作,种水稻,种地,风里来,雨里去,维持一家人的生计。他们虽然养育了六七个子女,但只有一个儿子,名叫世祥,视为掌上明珠。我和世祥年龄相仿,每次去外婆家,几乎都要和他一起玩耍,一起做游戏,踢毽子,砸纸牌。大舅母虽然是地地道道的农村人,但她很讲究生活质量,说通俗点,就是很要面子。她认为作为农民,与端着铁饭碗的人相比,不应该比他们低人一等。在吃、穿等方面,她非常讲究,不降低生活标准,尽最大努力缩小与拿工资的差距。特别是招待客人,她绝不吝啬,绝不会叫苦哭穷,失去颜面。孩子们的穿着,一直都不差于拿工资的子女。大舅母是一个十分要强,不服输的女人,从中可以看出端倪。在她心里,那些拿工资的,端着铁饭碗的,并不多么了不起,高人一等。做农民的,也并不下贱,卑微。通过自身努力,也一样可以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我的父母也都是农民。那时,我还在读中学,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按照他们的估计,考上大学,应该没有多大问题。大舅母知道这个情况,就谆谆教导我:“狗不嫌家贫,儿不嫌母丑,以后有了出息,一定要孝顺父母,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她的教诲一直铭记在心,难以忘怀。大舅母没什么文化,在和有文化的人交流时,有些话她弄不明白意思。记得有一次,她与几个人闲聊,听到“跳进黄河洗不清”,不解其意。我那时也在场,就插嘴说,因为黄河的水是浑浊的,不干净,所以洗不清。大舅母听了,瞪大眼睛,连连点头,对我小小年纪就能明白这句话的含义,表示由衷的赞赏。不幸的是大舅母后来长年卧病在床,需要人常年悉心照料。大舅义不容辞地担起了责任,洗衣做饭,端屎端尿,尽心尽职,从不敢马虎大意。多年来,不离不弃,相濡以沫,风雨同舟,直至大舅母离开了人世,带着依依的不舍和无限的眷恋。大舅是党员,一生在泥土中耕耘,在风雨中忙碌。生活的艰辛,田间的劳作,没有摧垮他钢铁般的意志。他始终以一颗纯洁之心,耕耘着足下的土地,照料心爱的妻子。我们家只要有难事,大舅必会帮忙。父母有时争吵,闹别扭,大舅来我家调解,做通父母的思想工作,使父母冰释前嫌,和好如初。大哥结婚后分家,大舅作为中间人,进行调解,主持公道。记得他当时说过一句话:“千年的竹子都是破。”意思是分家是不可避免的,是大势所趋,应该正确看待。大舅比母亲年长五岁,他性格开朗,胸襟开阔,豁达,晚年幸福。

小舅年纪最小,在外公去世多年后,他通过不懈努力,终于接了外公的班,成为矾矿的一名工人。不几年,就办理了退休手续,回到农村。除了种田,种地,他和小舅母还开着一爿商店。那时,他们的大女儿还小,只上了几年小学,能打一手好算盘,账算得一清二楚。理所当然成为商店的营业员,是小舅、小舅母得力的助手。小舅经常在母亲面前提起她,夸赞她。小舅家屋前种了一些树,记得有年夏天去的时候,看见长长的丝瓜藤爬满了树身,绿色的藤蔓缠绕着树枝,垂挂下来的青色的丝瓜长长短短,参差不齐,十分诱人。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了丝瓜,但不知道怎么吃,味道怎样。此外,还看到堂屋客厅的长桌上,有个玻璃瓶里装着的淡黄色的粘稠状的晶状物。小春注意到我对它十分感兴趣,告诉我说,那是蜂蜜。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了蜂蜜。小春用勺子舀起一勺蜂蜜,用温开水冲开,融化,递给我喝。哎呀,太甜了,第一次喝蜂蜜,甜到了心里。接下来的几天,我几乎每天都要喝一勺蜂蜜水。那一瓶蜂蜜几乎被我喝光了。小时候,农村人的日子普遍过得很艰难。去外婆家,在小舅家吃饭,至今还记得母亲说过,小舅总是叮嘱小舅母向菜里多搁些油。因为小舅知道,我们家人多,底子薄,经济拮据,生活还比较困难,在吃的方面,还很节俭。所以,每次在小舅家吃饭,他都要给小舅母交代:“菜里多放些油。”那年,小舅家拆除茅草房,正建新瓦房。我被父母派去帮工,给砖瓦匠递砖递瓦。小舅也与干活的人打成一片,整天在一起忙碌着。忙碌之中,他时常找些话题,说说笑话或是讲个故事,逗大家开心,调节气氛,以减缓繁重的劳动带来的压力和疲劳。有时,也问我一些实际问题,诸如以后打算干什么呀,有什么理想呀。我那时正学了语文课本上的一篇课文,好像是《大泽乡起义》,与陈胜、吴广有关,就不动脑子,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以此作答,真是狂妄自大,目中无人。现在想来,仍感到面红耳赤,羞愧难当。不知自己当时何能口出狂言,放荡不羁。正是应了那句:年少轻狂,不知天高地厚。上完高中,我决定去遥远的新疆上大学。去新疆之前,我去了一趟外婆家。应该是七八月的一天,天气非常闷热,我手里拿着一把雨伞,在门前的空场地,和小舅匆匆话别。那时候,只有我自己心里清楚,这一别,不知何时才能相见。心里满是淡淡的离愁和依依的不舍,但没有轻易地流露出来。

小舅的大儿子小春,和我差不多大年龄。他在矾矿子弟学校上中学。由于英语比较差,请我帮忙给他补习英语。我那时上浮山高中,英语一直都很好。我欣然答应。他来我家,与我住在一起,补习了一段时间的英语。但遗憾的是还是没有考上大学。后来,他自谋职业,在上海打拼多年之后,来到合肥开店,自立门户,立稳了脚跟,成就了事业。三年前,我由乌鲁木齐转院至合肥做手术,给他打电话,分别多年后,又在合肥短暂相聚。知道我就要做手术了,他和妻子专门去市场为我买了土鸡,精心煲了鸡汤,送到医院,给我手术前补充营养,令我十分感动。

三舅家我去的要少一些。印象中,父亲几乎每年都要去他家,帮他犁田,因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田地分到各家各户。三舅家的责任田是三舅母和几个孩子的,一共十几亩。三舅家没养耕牛,而我们家一直都养着一头黄牛。所以,春夏两季,三舅就请父亲帮忙,牵上家里的那头黄牛,去三舅家忙碌好几天。每次帮完忙,三舅就会送给父亲几件他穿旧的过时了的衣服。那些裤子啊,衬衣啊,都是很好的面料制成的。只是样式陈旧,不时髦,三舅觉得穿上它们上班不合时宜,就慷慨相送。除了送衣服,应该还送了别的东西。三舅家有三个孩子,其中两个儿子。大儿子小平,我对他印象还很深刻。那时,我还在浮山上高中,小平参加粮站系统内部招工考试。可能三舅对他考试没有信心,就让我给他帮忙,替考。我那时没有考虑太多,就愉快答应了。记得三舅带我去了庐江县城,住在一个招待所里,应该是七八月吧,天气很热。我进了考场,一共考了两场试。考得怎么样,现在已记不大清楚。至于小平后来是否被录用,我无从知晓。多年之后,听说小平开大车,也许没被录用吧。只是记得那时三舅、三舅母经常唉声叹气,经常唠叨的一句话是“人比人,气死人!”说这话的意思是他们家孩子学习成绩差,无法跟别人家的比。他们家经济条件好,因为三舅拿工资,经济上比周围邻居优越。这样会容易引起别人的羡慕、嫉妒、恨。再加上三舅母有时喜欢炫耀,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隔三差五地会找他们一些麻烦。挑事的人从不怕事闹大,反正她是穷光蛋,还能拿她怎么地?认为三舅家有的是钱,日子过得比她们阔绰、滋润,早就眼红。有人终于与三舅母杠上了,激烈的争吵之后,寻了短见。她家人不愿意了,要将尸体停放在三舅家,扬言要杀他们家的小孩偿命。事情越闹越大,一发不可收拾。三舅家的孩子吓得不敢在家呆,就趁漆黑的夜晚,偷偷来到山里的我们家,暂时避难。不知呆了多久,在事情慢慢平息之后,就回去了。实际上,平时三舅家的孩子几乎不来我们家,因为我们家贫穷,条件无法和他们家相比。有一次,母亲去外婆家,三舅家留饭。不知怎么回事,母亲吃饭时噎住了,引发了意想不到的后果,致使三舅、三舅母十分担心,也十分害怕,再也不敢留母亲在他们家吃饭。也许是母亲年岁大了,也许是她身体一直不好的缘故。从此,母亲知道了自己的情况,一直守在家里,哪儿也不敢去。即使是娘家,她也忍痛割爱,不再回去。那一次,也是母亲最后一次回娘家,直到她走完了七十七岁的人生旅程。

前几天,大舅走完了人生的漫长旅程,驾鹤西去,享年九十三岁。在东风矿一带,男性中应该算是高寿的了。大舅的不幸离世,突然打开了我尘封多年的记忆之门。思绪回到三十多年前,在安徽老家时去外婆家的难忘情景。那一幕幕,那点点滴滴,汇成了记忆的河流,汩汩流淌,绵延不绝。往事并不如烟,记忆模糊而又清晰,即使我已在新疆工作、生活了三十多年,但又怎能忘记魂牵梦萦的外婆家呢?如今,外婆、父母和大舅、大舅母、二舅都已作古,但留在记忆里的一个个亲人和一件件往事,像电影镜头,不经意间还时常跳出来,在脑海里一遍遍地回放。如今,我小时候最喜欢去,最盼望去的那个地方,已成为心中的渴望和梦想,只能在睡梦中一次次地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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