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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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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评论
201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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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当前文艺创作与欣赏和鉴赏活动

一切艺术创作(包括文学创作),都可以从姊妹艺术中汲取,或者吸收艺术的养料,或者养分,并用来融洽和创新艺术创作者的创作理念和实践。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美育教育特别重要。美育教育包括很多种类,如:音乐,绘画,诗歌,摄影,书法等等。那么,一切艺术的形式和内涵,又包括了很多细小分支和分类(当然,其中也包括各种艺术形式和内涵的风格,或者风格特征的分类)。

所以说,如果学好一门艺术的形式手艺,那么,就可以受益一生。那么,反过来说,除了会实际创作以外,还要学会用理性逻辑思维去欣赏和鉴赏。在我看来,创作与欣赏和鉴赏的活动是艺术活动过程的审美共同体,或者是审美过程的共同体。如果有美妙,或者美丽,或者美好的文学作品,或者艺术作品,没有人去欣赏和鉴赏,那么,就是等于长在野外的野花一样。只有当文学作品,或艺术作品加入到了被欣赏和被鉴赏的审美过程,才具有审美共同体的特征。

也就是说,一切文学作品,或艺术作品不是独立存在的,也不是为了单纯地孤芳自赏而制造的艺术作品。也就是说,当一件文学作品,或艺术作品出现在大庭广众面前的时候,就是等于它们需要被欣赏和被鉴赏的审美过程。也就是说,一件文学作品,或艺术品只有加入到被欣赏,或者被鉴赏的审美过程之后,才有可能更进一步地提高创作者的艺术创作水平和审美水平。那么,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创作与欣赏和鉴赏的过程是一个互补和互动的审美过程,并且是相互得到提高和提升的过程。

所以说,在我们的艺术性审美活动中,不能够把创作与欣赏和鉴赏的孤立开来看待,或者作为“敌对审美势力”来看待,而是要让它们们形成完整的审美共同体。其实,一切艺术形式本质上都存在有表演的特征,或者需要有一个表演的过程,或者展示的过程。其目的,还是希望得到被欣赏和被鉴赏的过程。也就是说,我们在认知一种艺术活动的时候,要把被欣赏和被鉴赏的过程纳入到艺术创作者的艺术创作的理念,或者理论认知观念中。

不仅要纳入到感性逻辑思维观念中,而且还要纳入到理性逻辑思维的观念中。那么,在网络语境条件下(尤其是多媒体时代和融媒体时代),互动和互补的审美过程显得尤为重要。互动和互补的目的是为了达到更准确地进行交流和沟通,是为了形成良好的审美过程。那么,如此的交流和沟通的过程,就好像我们平常外出要打车到哪一个车站地点下车一样,或者上车一样。那么,下车的地点,或者上车的地点,就是创作者要到达的沟通和交流的对象,或者方向,或者目的地。

也许,我们最初的创作的过程是没有目的,或者没有方向的。当创作者潜心于创作的时候,却又会自然地发现,或者自然地呈现出目标,或者方向,或者目的地。那么,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当你需要被欣赏和被鉴赏的过程的时候,那么,就是等于创作者在接近需要完整的审美过程。那么,我把这个互动的过程,谓之为“接受审美过程”。也就是说,当一件文学作品,或艺术作品只有通过了“接受审美过程”,才能够形成完整的审美共同体。

那么,在这样一个“接受审美过程”中,都有可能出现不同的欣赏和鉴赏的对象,或者不同层次的欣赏和鉴赏的审美者。所以说,当我们谈到艺术创作与欣赏和鉴赏活动的时候,尤其是作为理性逻辑思维进行判断和思考的时候,要形成一个有机的艺术认知系统,或者创作的认知系统来看待,而不能将创作与欣赏和鉴赏作为拒绝,或者排斥的对象来看待。那么,文艺创作中的理论研究,或者艺术批评,在这个过程中就显得不是不重要,而是要引起高度的重视。

那么,我国当前的文艺界,就严重地存在创作与欣赏和鉴赏活动的相互脱节,甚至于相互龃龉的现象和问题。准确地说,文学创作,或者艺术创作与理论批评,或者文艺批评都是逆向而行:各搞各的,互不议论,互不批评,和批判。即便是有所议论,或者批评,或者批判,那也是处在“拍马屁”的“好人主义”观念中,而不是从具体的文本出发。所以说,我国当前的文学创作,或者艺术创作,还有理论批评,或文艺批评,一定要把创作与欣赏和鉴赏的活动,纳入到审美共同体的审美观念中,而不能形成各自的“独立王国”的现象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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