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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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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评论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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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音无伴苦思归——天津作家段家军印象(之二)连载

周静华

在家军的笔下,童年是美好的,家乡是美丽的,生活是美妙的。

读家军的的散文,其实让我更多的了解了家军的童年。他用生动活泼的语言,用近乎完美的修辞,极尽丰富而美妙的想象力,把一个对我来说是个世外桃源的乡村描写的亲切、自然、古朴、如诗如画。他的文字把我带入了一个平时只有靠遐想,胡思乱想,奇思妙想才能达到的既真实又虚幻的世界。

人生旅途崎岖修远,起点站是童年。

家军曾对我说:“在故乡这块热土上,有我童年的记忆,成长的足迹。那里的一草一木,以及那里的人和事,无不令人触景生情,感慨万千。正是有了这样的生活积淀,才牵动了我内心柔软的神经,才禁不住要饱含深情地去亲近它,描绘它,讴歌他,去追寻人性的真善美。因为,故乡是我的魂,我的梦,是我永远的根。见月思乡,已成为我经常的经历,思乡就痛。”

其实,家军所说的“思乡就痛”,还有一层更深的隐意。在很多作家的笔下,故土就是娘亲。童年和少年在农村的生活,让家军尝到了苦涩也领略了温情,无论哪种体验,都是他生命中最难忘的。

家军常常写到故乡,常常写到娘,这表明故乡和娘在他心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故乡成为家军屡屡书写的地方也就不足为奇了。一年夏天,娘将十几亩地都种上了芝麻。从翻地播种,娘几乎吃住在芝麻地里。一场雨后,芝麻地里的杂草长得很猛。不几天,芝麻地里已分不清哪是苗儿哪是草了。娘自制了把小铲子,每天都长在了地里。刚开始,娘是蹲在地里用小铲子一点一点精心的锄草,到了后来,娘竟跪在地里,趴在地里了,像一只蜗牛在地里慢慢的蠕动……每锄一垄,娘的后背就被汗水浸透,随后又会被烈日烤干。尽管被烈日烤的汗霜满衣,皮肤黝黑,但娘依然在大地上慢慢爬行着。此刻,娘已把自己融进了深深爱着的这片土地,是在向生她养她的大地做着回报。

娘耕作时的那种场景永远地铭刻在我童年的记忆中。

文人王开岭曾说:“小时候,童话就是我们生活的本身,长大后,它才被当成了文学。”人第一眼看见的世界就是养育自己的乡土。故乡的一水一草一木,一饮一啜,在每个人身上都打上了深深的烙印,都溶化为童年生活的血肉,像春蚕作茧,紧紧地包着自己,不可分割。得意时我们会想到它,失意时也会想到它。离得远了久了,便使人愁肠百结。

美不美,乡中水;亲不亲,故乡人。故乡赤子眼中的乡土、乡人、乡事,因缘于一种内心的爱,总有许多美好的东西让他品味。家军在他的散文中,去品炊烟的味道;去品阳光的味道;去品春天的味道;去品泥土的味道;去品庄稼的味道;去品香草花果的味道等等,也就很自然将这一切诗化了。

只要听见乡村田野的那一片蛙声,我便会找到回家的路。在村子里,好多事尝试过了,就会晓得许多道理,用不着别人教。这是家军和我在一起时,经常挂在嘴边的话。尽管离开故乡三十年,踏过不知多少千山万水,在家军的心底深处都永远吟唱着一曲思乡的歌。这种情让他说不完,诉不尽。爱恋到痴迷,痴迷到着魔,着魔到发狂。

乡村不但是绝大多数人生命的起点,也是最终的栖息地。

乡村之所以让游子久久留恋,主要原因之一便是因为它山清水秀、风光独特,这是每一个游子记忆中最亮丽的底色,如同母亲熟悉而温婉的面容。

家军就像是一株移栽到了都市的苞米,将纵横的根系留在了乡村,身体却像稻草人守望着都市的出口,时刻准备着拔脚进入乡村。而一踏走在村庄的腹地,家军就成了抒情的歌手,他热烈地表达着对家乡父老的赞美与热爱。

在散文《小村之恋》里家军是如此描绘的:小村人家家养狗,有那陌生人进得村来,必有狗叫,恶狠狠的。主人吼上一句,那狗立时就懂事般闭上了嘴巴,合上眼,往地上一趴,舌头伸出嘴外,哈哧哈哧的。无论你啥时候进得村来,都能看到有一小群男人捧着饭碗蹲在街头巷口,好像小村的人一天到晚都在吃饭似的。你可以伸了头去瞅那饭碗,白的是面饼,红的是辣椒,黄黄的则是腌制的咸鸭蛋、咸鹅蛋,还有绿色的,那一定是蒜薹,颜色之丰富,就是画家也难以调和出来的。你若问他们吃的啥,一个说,肉丝卷饼,一个说红烧肘子酱白菜。你也可以逗逗他们,捧着金饭碗开会哩。那抿着嘴巴不出声一边偷着乐的,是村姑。说你也来说几句的是少妇。冲着你和气的笑,请你进屋坐的,一准是小村中的长者。他们那种真真切切的笑,让你觉得一辈子也不会有啥烦心的事。

思乡的游子从远方归来,踏进梦中如伊甸园般的乡村,怎能不喜从中来呢?正因如此,家军才会从心底发出如此真切的共鸣。

家军的散文之所以一出手就是精品,原因在此。

家军的童年就是童话,让人回味无穷。而乡村少年的初恋又是最纯洁最神秘的,一生一世不会褪色,它如同珍藏在心中的底片,在岁月流逝中甜蜜的曝光,哀婉凄美。在《桃花红》中,家军这样开笔:烈日炎炎,我光着膀子,下面穿个小裤衩,在大河里摸鱼时,桃花就端个盆子或站或蹲在岸边,等着我把鱼儿摸上来,那样子比我还着急。当我把摸到的鱼儿一条条扔到她的脚下时,她都会惊叫和高兴得拍手叫好,那美劲儿就甭提了。盆子里的鱼满了,该回家了,桃花便会乐颠颠地跟在我的腚后。于是乎,长长的大河滩上,赤膊卷腿的少年满身的泥巴,吹着口哨慢悠悠晃着,后面紧跟着个端盆儿的一身小红碎花衣裳的少女,这一前一后的少男少女就成了乡村的一道风景。

想必家军曾在农村是一个捉鱼的高手,有过非常真切、细致、深刻的体会,否则是写不出如此“接地气”的文章。读至此,在我眼前呈现的是一幅天真无邪的萌春少年和少女玩耍的美景图,这样的生活其实才是真正的童年。而这样的童趣生活对于当下的孩子们而言,简直就是奢侈。

家军讲述村里的故事,不是傲立苍穹,俯视红尘,而是置身其间,休戚与共。他的散文里,在似乎随意与平直之间,洒落的却是纷纷情意,如绵绵春雨,越是悄无声息,越有意趣。他写人的哀痛,很少有痛心疾首的愁容,读他的文章隐隐觉出一丝苦涩,但是绝没有呼天抢地。他写乡间琐事、世态人情,清淡灵巧,平和自然。读他的作品,信手翻来,每每唤起我思乡的念头,他笔下描摹的情境,常常引起我的共鸣。

家军曾和我言:回到老家,进入一个又一个被庄稼地,以及河流、树林围困的村庄,再走进一户又一户与稼穑为伍的庄户人家或农家院落,你就会强烈的感受到一个村子与另一个村子截然不同的味道,甚至你还能用你的味蕾,去品味一户人家与另一户人家不一样的味道。

余以为,这是家军回望乡村生活历史记忆的一个下意识的隐喻。我们对乡村的记忆可能有很多的差异,但无论如何,我们应该寻找到一个能够就分歧的实质进行对话的话语空间。

家军的这些散文,恰好体现了这样一种努力。

由此,我羡慕的戏言家军:这个世界上就你最美,或窃喜、或坏笑、或开怀、或捧腹,总是没事儿偷着乐。把你的童年拍成文艺风格的电影肯定好看,一边散文般的叙事,一边是自然美妙的乡村图景,让儿子扮演你,多棒。再不拍,儿子就要长大了,最好的扮演者也急。

家军故事中的散文,他在注重散文这种文体的艺术个性特点的同时,又以广阔的视野和开放的胸襟,把小说、影视等文体形式的一些艺术手法,融入在散文的写作中,使他散文中的故事,充满了艺术百花的绚烂色彩与活力。

桃花有桃花的美,玫瑰有玫瑰的美,菊花有菊花的美……但为啥有的人喜欢桃花却不喜欢玫瑰,有的人喜欢玫瑰却不喜欢菊花,这就跟审美的主体有关系了。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正是美与审美主体之间存有最大的关系。因为在情人眼里,就算是脸上的痘痘,也会被当作是珍珠。从这个意义上说,实在没有必要去整容。也许整容后,真命天子就换了人了。

捧读家军的散文佳作,深深被他朴实,细腻、生动的描写所折服。家军所写的虽然是一些常见之景,常见之物,常见之事,却一落入了他的法眼,一进入到他作品,却总是能化腐朽为神奇,成为独特之景,活灵之物,深刻之事,真正达到了“人人心中有,个个笔下无”写作的最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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