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了覃力维老师佳作《在离婚十年的日子里》,对其中一段对话颇有感触,不由联想到现实中不断“唱衰”婚恋的现象。
老师在文中说,有好心人曾经给“我”介绍了一个姑娘,晚上“我”斗胆与她通话,刚寒暄了不到几句,姑娘就开门见山直截了当说:“你有房产证吗?只要你不是租房的,都可以跟我聊,如果聊得上,我们就到一起,否则免谈!”
初读这段话,我的第一反应跟“我”一样:“天哪,这姑娘不是在郑重申明,无房产就免谈恋爱吗?”但是,想想也觉得姑娘的话没毛病,现在人的婚恋观不就是首先考虑房子吗,很正常的社会现象啊,而且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也比比皆是。
一年前我认识了新来的邻居,在业主群里我们加了彼此的微信。昨晚在微信上,我问她房子是自己的还是租的,她告诉我是租。在那一瞬,我似乎或多或少明白了她打扮地很是精致的人,为什么家里却给人一种“乱”相,让人感觉到一种说不上来的不踏实,而且这种状态跟她农村老家的整洁温馨小院相比也格格不入。
当我还在心里为文章中无房产免恋爱”的现象找铁证时,突然就想到了邻居,不由把姑娘对“我”说的那些话,跟邻居的“乱”和不踏实联系了起来,有一种找到正确答案的感觉和顿悟。当然外表精致,家里拖沓的那种人大有人在,但是我的邻居不属于那类。所以我想,如果邻居有自己的房子,或者说房子是她自己的,那么,根据我和她同龄人的生活期许和心劲,以及一年多来对她的了解,她绝对同样会踏踏实实的想方设法,竭尽所能把自己的家和生活打理地井然有序,而不是目前一种租客式的敷衍,甚至随时都有弃门而去的情绪准备。当然,也有“生活是自己的”这类婚内租客。但现实是,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年龄的增长,阅历和情愫的积累,在每个人心里终究还是期望着,对房子能有自己用金钱和时间换来的所有权,心理才能得到满足。这也是追求幸福生活该有的正常心态,必定,在我们每个人心里,无论走到世界的那个角落,家就是港湾、依靠、归宿、秘境、情有独钟的踏实感,人人心目中无法割舍又无物可代的“窝”,何况是婚姻的名义组建了家庭的人呢。
在有自己房子之前,我也当过一段时间婚内租客,有过邻居租房住的这种心里体验和经历,所以对邻居一个有着二十多年婚姻的女人的家庭生活状态,多多少少有一些感同身受,也懂得她的“乱”相是来自于内心无法打理。家就是“窝”,“窝”就是房子,房子就是“窝”,“窝”就是家。房子对于个人,尤其对于一个有婚姻的女人来说,是婚姻特有的踏实、宁静、归宿和保障,也是婚姻于人最突出的现实价值。
如果婚姻里没有房子,跟没有结婚证的“婚姻”一样,总是不同程度缺少一种死心塌地的烟火味和心劲,或者前途未卜的摇不定和挫败感,随时都有“散伙”“放弃”的冲动和“不在乎”的轻率,尤其家庭结构还是单纯二人世界的情况下。房子对于婚姻就是一种精神保障(特别对于个人女人来说),而婚姻又返过来赋予房子一种精神价值,让房子理所当然地成为婚姻精神层面的稳定器。给婚姻一个房子,绝大多数婚姻就有了奋不顾身的拼搏和死心塌地的守护,房子与婚姻就是这种相得益彰的特殊关系。如果恋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那就需要有一个能提供彼此踏实、宁静的生活场所,一个能满足精神和物质双重保障的东西,那么房子就具备了这样的功能。
恋爱开始就谈房子,是一种需要,也是应对现实的一种手段。谈房子本身没错,必定“现实很骨干”,谁不想生活的舒心一点轻松一点呢,这样的想法也实属正常心理。遗憾的是,人在追求舒心和轻松的同时,有时把人性的弱点也会无限放大,甚至发挥的淋漓尽致,比如在恋爱和婚姻的事情上,总有人不想或者不能,为房子和婚姻同甘共苦风雨同舟,或者说只想不劳而获寻求“现成”,并以此为先决条件。当然,也有“宁嫁穷汉吃糠,不嫁富汉喝汤”的人,避开“喝汤”时不平等的假幸福,而去追求那种一起“吃糠”时平等的真幸福。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不同时代的人有自己的婚恋观和价值观,不论有“现成”可住也好,同甘共苦也罢,总是需要建立在某种条件对等的基础之上。
现在每天有人离婚,但是每天也有人在结婚,而且结婚总是多数,说明婚姻自身的价值不断被肯定,同时也反应出,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心愿始终如一。一个人不论怎样活,既然来人世一遭,随大流体验一个完整的生命过程才是正常状态,岂敢放弃其中一段或者一种,那就成了生而有憾。如果人人都为房子,或者为应对“骨干”的现实,不去结婚,那就实在太遗憾了,也不符合物性。所以,奋斗一套房子如何艰难,也值得每个人全力以赴。
【注】2022.4.5.发表于《原鄉書院》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