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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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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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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喝,但喜欢醉

                            

                          一米阳光 李彦

我国是世界上酿酒最早的国家之一,更是酒文化的极盛地。在许多场合,它都是作为一种待客的礼仪,营造良好氛围的催化剂,一种颇具地方特色的文化符号闪亮登场的。当然于个人而言更多的时候,它是一种心境,一种情绪,一种体验,一种韵致。在我的眼里,酒是一种极为美妙的存在,高兴的人,忧愁的人,伤感的人,深陷泥沼的人,恰逢喜事的人,都喜欢酌上三杯两盏淡酒或助兴或浇愁酒或解闷儿。而它总能善解人意地满足各色人等的五花八门的需求,所以,余以为如此甚妙!

在中国文化的绵延流长里酒还与那些文人墨客有着极为深厚的不解之缘。曹操对酒当歌,怅叹人生几何;李白今朝有酒今朝醉,亦不肯金樽空对月;王维在劝君更尽一杯酒的浓烈里表达着对友人的难舍难分。酒,可以让人暂时忘却痛苦忧愁,也可以让人尽兴到超脱旷达,甚至帮你毫无障碍地吐露心声。我虽然是一介女流,但是对于酒这样一种极具文化内涵和丰富意蕴的物质存在亦有着一种极为深厚的神往。更有着不可名状地敬畏。由于自小心脏不好,加上酒精过敏,我不喜欢喝酒,但是却痴迷于醉酒后的酣畅与超脱!但作为女性我对其确实没有任上下求索那样深入的研究,可是每当看到那些饮酒的人,就很喜欢它带给人的哭也酣畅,笑也淋漓,爱也痴狂,恨也颠覆,宣泄也搜肠刮肚,消愁也铭心刻骨的难以言说的纠结。

我就觉得人生之醉,醉无罪责,醉的是路途上的彷徨、凄苦和坎坷,醉的是不属于自己的风景和地平线!迄今为止,我还没有彻底地喝醉过一次。饮过任何一种好喝的酒,白酒辛辣浓烈,红酒苦涩难咽,啤酒清汤寡水,不论哪一种,浅尝一口就足以让我面红耳赤。不明就里的人以为我是酒仙级的女中豪杰,其实本人不但酒精过敏,而且打娘胎里生下来心脏就先天性缺陷,性命堪虞,别说饮酒了,就是激动我也要掌握好分寸,这或许是我一直较为冷静的缘故吧,而这也是我得罪了什么人自己还不知道的原因。这要让我爹娘耳闻,那是要吃棍子的。哈哈,我的爹娘啊,这个爱啊!对于红酒,更是没有丁点儿概念,老公说“这可是好酒!”“哦,好酒你就喝呗!”他不甘心,人家都说了是好酒了,而我还这么漫不经心,他觉得气馁,非要让我尝尝。好吧,本宫给你个薄面,尝尝。抿一小口,觉得一如往常我尝过的任何一种酒,除了苦味儿,再没别的好,但又不希望他不依不饶地继续推销他手里的这款好酒,就睁大眼睛,耸了耸肩,极为夸张地说:“呀呀呀,真的是不错呢!” 朋友或同事聚会,各种人情场面,为了应景儿,大家都在喝,或者猜拳行令,或者敬长行礼,再或者游戏应门过庄,我都不知道,我的这些专业术语是不是孤陋寡闻得让酒仙以及酒圣们听了会笑掉大牙。而我只好假装这疼那痒,反正说破天也是不能喝,不喜欢喝。不过,后来我细细揣摩了很久,终于发现,我的所谓的不喜欢更多的是因为不能喝,所以理智将我所有关于酒的好奇与吸引义正词严地屏蔽了。可是我却特别喜欢醉酒的感觉。那么肆意,又这么癫狂,可以眉飞色舞地笑,可以手舞足蹈地闹,海阔天空地吹,喋喋不休地讲,这一切岂是能说清楚的?简直酣畅!

记忆里第一次醉酒是香港回归的那一年,正好赶上我中师毕业,毕业晚宴的那一夜,我正好又得参加一个文学大奖赛的颁奖晚会,而且承蒙有关人士厚爱,安排我这小喽啰要现场朗诵自己的散文诗。好么,就是这么巧,四年对于我们这些懵懂青年而言真的是意义非常,所以这场毕业晚宴也的确有非常意义,可是我不能全程参加,心里难过以及遗憾,甚至觉得是毕生之缺憾。不过,我的脑子也算清楚,毕竟那是一场级别很高的颁奖晚会,所以,舍鱼而取熊掌呗。真的是有幸见到了很多重量级的文化界名人,可这一切对于当时那个不识社会又不近尘世的我来讲依然没有任何惊喜和些许概念。只想着以最快的速度结束这里所有的活动。

中途我溜回了学校,老远就听见了“五魁首啊,哥两好啊——”的喊声一片,或许还掺杂着你侬我侬的表白,再或者就是看到一个东到西弯的搀着另一个烂醉如泥的,一个说着“我没醉”另一个又嚷着“你——醉了”。看着这情形,我情不自禁地就进入了角色,心里莫名地伤感又揪心地怅惘还彻骨地凄凉。我的校园,我的兄弟,还有我从未开始就已经结束的初恋,前路迷茫,昨日花黄,这一切都让我负重得难以释怀。 “喝!”我自己去门口小商店买了两瓶叫不上名字的白酒,然后,找到我的姐们儿“大侠”同志以保障我醉酒后的善后事宜,我就开始放心地咕咚咕咚地猛喝,我的确不能喝也不喜欢喝,但是,我喜欢醉!我想醉!那时那地,我迫切地想把自己灌醉!哪怕烂醉!不记得是喝了一瓶还是更多,只是那一夜我真的醉了,我的兄弟,我的挚友都亲眼目睹了那一惊心动魄又令人惊悚还匪夷所思的一幕。以至于,现在说起来,他们仍然会取笑我酒风不好,哭得稀里哗啦,又笑得莫名其妙。让人劝说也无从下嘴,安慰也摸不着头脑。可我就是喜欢喝醉的感觉!那么畅快!那么虐心!痛便痛极!怨则通透!

第二次醉酒是几年前的三八节,至今也忘了酩酊大醉的确切原因,应该是大脑皮层受了很深的刺激了,不然,我怎么会完全不顾忌自己保持一贯的美好形象呢?只记得那一次,我又抢着喝酒,反正红的白的啤的在我嘴里都是苦的,没什么区别,谁给我端来我都喝,谁给我端来我都喝,张三敬酒我喝,李四碰杯我喝,王二起哄我喝,喝了好多,都走不稳了,姐妹们搀着我,而我一路肆虐地笑着,含混不清地说着,再然后我睡着了。第二天醒来烦恼没了,忧愁消了,所以呀,我是不喜欢喝酒,但我对于这种酣畅淋漓地醉,忘乎所以地醉,不顾一切地醉特别痴迷,以致难以释怀! 我真的喜欢醉酒,喜欢它带给人的哭也酣畅,笑也淋漓,爱也痴狂,恨也颠覆,宣泄也搜肠刮肚,消愁也铭心刻骨的难以言说的纠结。一切以往的纠结,在大醉的终极目标里被藏匿了,远去了。大有今夕、明夕是何年之感!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戏,醉一场或许这戏唱得真实,唱得可以找回到一个已经失去了自我的自己。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着一个强大的灵魂,这灵魂我相信时时存在,但我又不想真的用酒香,来昭示我是孤独的,是爱恨分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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