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孤陋寡闻的人,又不爱运动,半辈子以来也没有去过什么地方。大都市的喧嚣常常让我焦躁烦闷得无处可逃。
尽管繁华的中山有我的血脉相连的亲人,但是身在期间的每一天,我都是在极大地不习惯和不喜欢中忍耐着的。不论到哪里,最多三两天之后,我就极怀念故乡金昌,月是故乡明,便是最真实地情绪吧。人到中年,而今,故乡已成了我最深情的凝望。
第一次踏上金昌这块土地是上小学的时候,听小姨讲,金昌的教育水平远远高于乡村,所以父亲便毫不犹豫地将我这个长着红脸蛋的土得掉渣渣的丫头送上了异乡求学的路,从此,金昌成了我不可替代的故乡。
刚过完年我随小姨就来到了这个叫金昌的地方,不记得坐了多久的汽车,只晓得我晕得天旋地转。那天刮着风,天空一片昏暗,沙子直往人的嘴里灌,也往眼睛里塞,吹得我这个红二团,几乎成了红三红四团。街道上的人不是很多,到处摆放着卖瓜子,卖衣服,卖小吃的摊点,感觉闹哄哄的,听着就心烦,一点也不觉得好玩,瞬间一种莫名的孤独将我幼小的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有一种陌生与荒凉的心境结结实实得将我俘虏。但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是没有权利决定自己的内心的,因此,我明白一切都得依着大人们的心思来办。于是,我将那种清晰的迷茫和慌乱深深地隐藏起来,从心底里告诉自己,唯有好好学习是唯一要做的大事,其它的都必须服从于这一高大上的崇高理想。这样想的时候,内心安定多了,许多胡思乱想也就偃旗息鼓了。
再后来,我在区一小读完了小学,又去了市一中上完初中,然后以不怎么优异的成绩翻了堵墙直接进了金昌师范,就这样,我还是辜负了父亲的满心期望,父亲在他唯一的女儿身上倾注了最多最厚重的爱与期待,而我竟然没有如父亲所愿,现在想来都愧疚得不肯释怀。
中师毕业后,我成了名副其实的金昌人,因此近三十年来我亲眼见证了故乡金昌的发展变化。常常感觉《我家住在黄土高坡》这首歌里所描述的情景与曾经那个灰蒙蒙的金昌有着太多相似之处。记忆里一到冬天,小姨的单位就会分发很多的土豆,白菜,萝卜,大葱,因此一个冬天,我和小姨似乎吃的都是这些东西,我们使用的煤油炉子,做饭很慢,但是没有办法,楼道里的很多老师貌似都是用的这种做饭设备。我极喜欢闻柴油的味道,是那种说不明白的喜欢,反正好闻,所以在煤油炉子煮饭的岁月里我依然觉得日子因此而多姿多彩。
已经完全记不清楚,从哪一年起,无论春夏秋冬各色各样的蔬菜都能以家常便饭的身份荣登家家户户的餐桌,但是这种变化真的是一种进步,生活也随之生动起来。
时间在走,生活在变。到了今天,家乡已成了我们每一个金昌人最骄傲的情怀。一切都不再是当初苍黄的模样,不见了瓦砾成堆的不毛之地;不见了黄沙漫天的沙飞石走;不见了西风卷着春风的春天在哪里。随处可见的是日新月异的现代文明。全新的改变渗透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这里虽然地处偏远的西北边陲,但它依然牢牢地跟着时代的步伐行进在科技教育文化等的各个阵营。那曾经以荒凉苍茫为主色调的故乡已经永远地滞留在了人们的记忆里,成为过去的过去。今天的花城金昌在四十七万金昌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光荣地获得了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
一到春天,真正是一幅红肥绿浓的繁花似锦,淡色的梨花,浅粉的桃花,还有很多盛开在公园里,广场花圃,小区花园的我叫不上名儿的花,以及那些鲜鲜的绿,让春天名副其实地来到了北方小城,淹没了冬的寂寞和冷清,将一派生机盎然的欢腾扎扎实实地安放于此,我们享受春天也享受生活,幸福大概就是毫无悬念地爱上自己生活的城和城里的人们吧,这么简单又这么实在。
我常常倚着窗户远望楼外的风景,有序的车辆,从容的人群,没有雾霾的蓝天白云,一切都是这么合适且和谐,找不到不喜欢的借口,想不出不眷恋的理由。心是宁静的,人是恬静的,岁月也被心情幽静在那一片紫色的花海里,那么明艳,又那么绚丽,紫色的花,紫色的姑娘,紫色的梦,紫色的城,把我们的日子浪漫在紫气东来的安宁祥和里。
还有城外的人也迫不及待地来了,来这里缘定终身,在这里情定花海。他们在花海里牵手,他们在花海里牵手,我们在蓝天下徜徉,携手白云也放飞心情,都无一例外把最美的注视毫无障碍地留在了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