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因生活的需要,我在县城买了一套房。这一年多来,多以县城居住为主。暑假来了,孙儿放长假,我们便又回到了镇上。我这人不知应算是那种见异思迁的人呢,还是应归于恋旧的一种?住县城才一年多,我竟然悄悄爱上了县里的这个家。回镇上才几天,偶尔总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涌上心头。每每仔细一回想,可能是对县城的家有所挂念吧。
傍晚时分,心里又想起了县城的家,吃完晚饭我便索性动身去了县城。才进城,我的心一下子开朗了许多,那是一种说不出的轻松、舒服——这感觉好久不曾有过,跟过去出远门回到镇上的家一样。这感觉,还是父母双全时,回老家有过。
到了住的楼下,我没有急忙赶着上楼,而是站在坪里东看看,西望望,抽着烟。抽完一支兴犹未尽,我便往左边走去,踱数步不觉走进了一家超市。其实,这超市除了我平常买一包烟,或带孙子买买零食、日常用品之外,其他情况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和老板更没半分交情可言。此刻,我却莫名其妙踱了进去,没什么可买,便买了一包烟放在口袋。出来后,我又往右边继续闲逛。街上附近做生意的一户户的人家没有谁跟我曾有过过多的交集,无处可去,我又走进了另一家超市,进去也没什么特别需求,便买一瓶冰冻的饮料出来了。这一左一右都走了一圈,才回到住的那栋,上楼了。走进房间第一件事,便是把各房间的门打开看一眼,凡窗户之前关着的一一打开。房里干干净净,没什么事可做,我便打开空调坐在沙发上悠闲地看起了手机。虽然房里空空荡荡,但我没感觉到无人语二三,心里连说,回家了。
人过五十,脑门跟打通了任督二脉般,比过去豁然了许多。我常拿我母亲来作比较:母亲的一生,年轻时尝尽生活之艰,晚年又受病痛之苦,一辈子算是吃尽了苦头,才72岁老人家便溘然离世。她于人世的告别,应算是告别苦海,去往乐土的。我如今比母亲生活好过一千倍,无病无痛无忧,拿老人家七十二个春秋来比,我之余生也莫过二十年,若折算成一天天的日子,也就约莫七千余天。这么美好的岁月,我为何不去好好享受命运赐给我的人间繁华?每过去一天,我亦庸人自扰,无事怅叹一声:又减去了一天。基于这个减法算式,有时我突然想到什么好吃,便立刻去寻着买来。住也一样,心里想去哪儿住上一晚便动身去了。当然,去哪儿住无非就三个地方——老家、镇上、县城。省城长沙,还是早十多年前生活过,后因结束了那儿的生意便渐行渐远,直至心里没了它。至于老家,虽然那房子是前几年才盖,但毕竟没有什么可念及的,因离乡出来了将近数十载,父母又早已离世,心里再无牵挂,自然也没有那种前往的欲望。只有镇上那个住所,是我成家立业、开枝散叶的地方,近二十年来我一直视此为家,无论去到全国哪里,回家第一个念头就是那。
人生匆忙五十载,我的归乡路却越走越窄了。走着走着,我走丢了父母兄弟,走丢了乡土乡情!我现在甚至“错把他乡当故乡”,真个“到乡翻似烂柯人”。我找不到了来时的路!
乡关何处是?于理,我的乡愁应是在那生我养我的地方,但怎么今天我念兹在兹的地方却偏偏不是那儿?坐在沙发上,我在思索这个问题。老家,谁没有一个回去的梦?不然,我就不会在那花上几十万元建房子了。那可是我的父母之邦,那是我丢胎盘的地方。但我真的回得去吗?人活着最大的幸福应是与世无争,无忧无虑。我身在县城,虽然举目无亲,但我吃摊边盒饭没人看我寒酸,我进特色品牌小吃店去休闲,没人羡慕、嫉妒我的享受。所有人不认识我,这又何其不是一件好事?彼此不识。路上行人、街上走贩、机关领导,我于他们无求,他们于我无欲,人与人之间无欲无求,又何来的爱恨嗔痴?而故乡呢,我已离开了几十年,年轻人不认识我,年纪稍大的人早跟我的生活不在一个轨道。我若把一个年老的、无权无势、非富非贵的我重新投进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环境里能适应吗?若独我富有,他们会不会嫉妒我这个熟悉的人?我若贫困,他们会不会来帮我这个陌生的人?我若再跟他们去争早已成为他们的公有资源,他们会不会分我一杯羹?我有一位共母隔父的大哥,他的老家跟我老家相隔几十里。他和我的情况差不多。早年离乡,到老了设想回老家去养老。他把荒废了几十年的老屋折掉建成了一层的套间房。他家老屋还是原来那种几家人共一个堂屋的老房子。那邻居有三个儿子,在他们地方算是有话语权的人。他本以为大哥是不会再回去了,心想这屋基迟早是他家的,可不曾想大哥到六十多岁了竟然还要去那儿做屋。在大哥做屋期间,那邻居百般刁难,好几次产生矛盾冲突。大哥老家那儿有一座大石山,整座山被外地老板买下生产石板,每家每户每年都可以分到一笔不小的钱,大哥便把外面的户口销了,又重新办了老家的户口,原以为这回可以稳稳当当分得一份。当一切过户手续都办齐后去找本地村委要那一份的收入,谁知那家邻居极力反对,乡里其他人也没谁站出来替大哥说一句公道话,其实大家内心是都希望那邻居出头来反对的。户口转去了,但钱却没得大哥的一份。据大哥说,几十年来,他们地方上凡有修路、修庙、修校等公益建设的事每次总是第一时间有人来找他捐款,前前后后他捐了达两万多元。最后,经村委协商:退回了几笔近年来他的捐款,共一万元。也就是说,村上拿他的钱一次性了他的难,光明正大拒绝了他这合情合理合法的诉求。
说到大哥盖房子,我也想起了我在老家盖房子的事。我为图方便起见,凡需什么建筑工匠、材料之类都包给了老家的熟人,并且价格都是以他们说了算。沙石、泥土包给了哥哥的儿子。水泥板也是包给了附近一位做这行当的乡亲。主体建成后,我见屋边还有一块空地,便设计在那造一堵一米高的围墙往后再去加护栏。头天,围墙砌一半收工了,我也回了镇上。第二天等我到达工地,只见遍地是横七竖八的砖块,一遍狼藉。围墙莫名其妙被推倒了。一看便知,这是哥哥的儿子用他的推土机推倒的。这简直是野蛮至极!你们父子不同意我建,可以找我商量嘛,怎么这样做呢?何况在我开建的时候,他们父子都在现场,说是说了一些反对的话,但并未强烈要求我不能建。如今我建起来了,却在我不在时擅自推倒,这不等于是赤裸裸侵犯我的财产吗?砖石一地,让人不堪忍视,一种受欺负的感觉直涌心头。我顿时火冒三丈,破口大骂起来。随我怎么骂,他们一家人却躲着,没一人出来和我讲道理。我家里兄弟姊妹多,都住在外面,只有这哥哥仍住在老家。兄弟之间相亲相敬几十年了,从没因什么事红过脸。凡父母留下的田土、房屋及村上、屋场里涉及我们一大家子的事,一二十年来也一直由他一人代表作主的。原来各自在不同的人生路上讨生活,利益无任何碰撞,便天下太平,兄弟相敬如宾,如今回来一建房就显现问题了。他们也许习惯了老家这么大块地方就他一家人过日子吧,我好比一只外来的狗突然闯入了他们的领地,只要我的行为触及到有关兄弟间的公共利益,他们就感觉不舒服了。哥哥家的经济一直不及我们其他几家,他十余年前欠过我七千多元,在没建房很早以前,我就作主表态减去了一半,剩下的一半直到建房时在沙石钱里才抵扣。哥哥儿子报的沙石价,我也明知比别处要高出一些,但我从没考虑过要买别人的。造一栋房子所需沙石量巨大,这些都是明摆着给他赚。连每天给建筑物洒水及我偶尔在他家吃上一顿饭,我都合理折算成钱补贴给了哥哥家,作为兄弟能做到这份上也算对得住吧。虽然自古至今,邻里、兄弟为房屋土地纷争产生矛盾的例子不胜枚举,但未曾想到今日竟然落到了我的头上。鲁迅先生和他的兄弟关系不和,据传也是因房产。还有清朝一个传为美谈的争地故事:清朝康熙年间大学士张英收到家里来信,说邻居家跟他家争三尺宽的宅基地。家人认为他在朝为官肯定能搞赢这邻居。张英看完信后坦然一笑,挥笔写了一封信,并附诗一首: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有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接信后,让出了三尺宅基地。邻居见此,也主动让出三尺,结果那条巷子成了六尺巷,流传至今……真没想到啊,兄弟虽然没住在一处,但交好一辈子,所有风雨都走过来了,待我满怀豪情,想要为老了做准备找个落叶归根地方,想老了兄弟可以朝夕相处时,这美梦还没开始,就被他们撕得粉碎。当然,那围墙之事,是我主动把围墙基脚缩进去七八寸后才建成。虽然此事早已过去了多年,但自那个事件发生后,我们兄弟再也回不到了从前,回不去从前那种心心相映、坦诚相见的关系。
另一件事,跟我爱写作有关。很多年前,我写了一个小小说。写作的人都明白一个理,文学来源于生活却超于生活,超乎生活这才叫艺术创作。我也写了不少作品,但真要说哪个作品是我亲身经历的事,少之又少。至少可以肯定一点,生活不可能有小说那集中的情境,情节也不可能有那么引人入胜的。但每个作品又确实离不开生活,有的是生活经验,有的是道听途说而来,就算现实中有这么一回事,经我修来改去也早已面目全非了。那个小说写的是一段婚外情,男主人公是个游手好闲、痞里痞气的单身汉。女主人公是位有夫之妇。二人因爱而纠缠不清,最后竟闹出了人命。这种事其实古代有之,现代、国内国外也都时有发生,故事梗概都差不到哪去。这作品早已发出了半年之久,竟被村里一好事者找了出来。因老家村里曾经也有过类似的事,好事者便把我这作品发给了和我小说里男主人公有相同结局的那一方的弟弟(暂取名甲)。于是,平地一声雷,矛盾便挑起来了。甲夫妻本来从来不看什么文学作品,再说我这小说无论人物、时间都跟村里发生的事对不上号,小说故事情节比村里那事曲折离奇得多了,他若找我麻烦也是白找。但经人挑拨,甲方认为作品丑化了他的哥哥,旧事重提,放言要去找跟我小说里女主人公类似的女方(暂命名乙)算旧账。乙方已年过六十,家道中落,一个儿子几年前也不幸去世了,两老都没文化又胆小如鼠,生怕甲方找麻烦,吓得便找村委。两位村干部找上了我的门。我因自知小说没问题,心里光明正大的,也就对二位来者没什么客套可言。其实这二位都可算作我的晚辈——一个是本宗行下人,论辈份应叫我叔。另一位是我亲老表的女婿,论称呼也应叫我表叔。他们进门坐下后,见我不接受他们的调解,便把调子提高了许多。其中一人拿出一事开始敲我,说村里哪位现任某镇镇长,他们去了他家里,人家一口一声称父母官来了,是客客气气招待他们的。言下之意,我这态度他们很不满意。那位于理应叫我表叔的人突然把声音提高,正色说道:晓夫同志,我是村里的法律顾问,今天来找你,是代表村委司法,希望你端正对待……他话音一落,我拂身而起,只差没叫他们滚出去。好歹我也算个人物吧,也是几千人文学军的领头羊,在我文学圈内谁人不尊敬我?今日竟被这小子骑到我头上拉起尿来了?暂且不论亲戚关系,光凭你们是我家乡领导,而我一直生活在外,应为客这一条,你们也应尊重我一下吧。正所谓“小人得志扬其势,君子得志行其道”。这种村干部官僚主义办事作风,由不得我要联想翩翩。我早曾就听过不少各地老人讲述的,曾经基层干部在那荒唐的年代私设刑法整人、斗人的狠,有的甚至疯狂到整兄弟、斗亲戚的地步。那时听了半信半疑,今日观之,我深信不疑了。这种人只要手中有了一倍的权力,总要想法把它发挥到百倍的威力。
这件事我出于对乙方的同情,最终以我低头去到甲方家赔礼道歉才得圆满解决。人怕当面见。甲方也是我小时候的同学,一家子人都是忠厚老实人,很快取得了他们夫妻的谅解。事后闲谈时,甲方女的说,是XX把我这作品告诉他们的。我恍然大悟,原来这挑事者因爱好文学,曾也在XX微刊平台发过一二作品,而且正因他爱好文学,我盖房子时,村里好几家造水泥板的,我单独选用了他家的板,几万元一次性付给了他。真万万没想到,害我的人居然是我曾经给过人情的人。
如今我又换了新房。在县城住的是五楼,相比过去没有超过三层的住所这儿算是最高的了。一个夏天很少见到蚊子,我私下还在想:可能是全球气候变暖的原因蚊子少了吧。一天早晨,我买回早餐经过路边一个小小的公园,觉得那儿很幽静,又没有太阳照射,便走了进去,坐在石凳上吃起了早餐。也才一会儿的工夫就离开了,谁知手、脚、颈,凡裸露之处全都被蚊子光顾了一遍,到处是红包包,奇痒难忍……之后,我感慨良多写了一首小诗,意思就是,这个夏天的蚊子不见了,并非因其消失,而是我住的地方高了,蚊子却大多藏在底层。
经过这两件事,我跟遭了一场大病似的。我仿佛一夜之间读懂了鲁迅先生许多作品。大病痊愈后便是害怕,害怕之后便是不停地思考,思考这人性可怕的一面:这人性的东西是千万碰不得的,它就好比蚊子是不可能消失的。它是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总有人传承。若要了解中国人,就得去中国的农村生活一阵。
回不去的是故乡,走不到的是远方。人生太短暂,我才走出家不远啊,似乎就感觉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