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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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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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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束扎着白手绢的鲜花

我县乡村中学发生了一起爆炸性新闻,作为县报记者的我迅即兼程赶到那儿采访。原来,事情是这样的:这所中学隔壁的油化厂于深夜起火。火势很快蔓延开来,火舌吞噬了中学的一排住宿生宿舍。其中103号女生宿舍里有五个小姑娘吓傻了,竟摸不到门逃出已烟雾腾腾、火光熊熊的屋子;一位年轻的住校女教师,呐喊着,只身冲进火网,一次又一次把吓痴了的小姑娘救出来;当她把第五个小姑娘推出门来时,屋顶烧塌了,她被扑在烧塌的房子里面。等人们赶来救起她时,她已经人事不省,浑身烧伤。现已送县医院抢救,生死未卜。

啊,多么感人的英雄事迹呀!这位英雄是谁呢?当我问及姓名时,我也愣住了。是她?竟是她!一个平平常常、对美有着执着追求的姑娘。前些天我还写过一封信给她。

说她平常,也不平常,被采访的中学校长,一位头发已经谢了顶的中年男人,眼里噙着泪告诉我:“她是我们学校的模范教师啊!她一边工作一边还上高师函授,前不久还被县里推荐为读书活动积极分子去省城开了会哩!”

是啊!读书活动积极分子,我和她认识并交往,不正是去省城开会始么?

一辆长途汽车满载着乘客向N城驰去。靠车前窗坐着的我,被挤轧着,不得不侧过身子将头转向窗外。窗外,是一片绿色的田野,前面是一条宽阔的公路,两旁高大挺直的树,向我扑来,离去。我的心情是愉悦的,我这半生中只坐过数得过来的几次汽车,但每次坐车都使我产生新鲜感。今天更不例外了,要知道,今天我是作为我县的读书活动积极分子代表赴省城去参加省总工会举办的读书活动经验交流大会的。全县只有两名啊,那荣誉不是挺高的么?

我身旁坐着一个年轻秀气的姑娘。正因为是姑娘,就使我局促不安。这汽车制造厂设计车座的人也真缺德,三个人的位置还不到一米宽,冬天挤挤倒挺暖和,可现在是夏天,那一头坐了个胖子,已占据了这张沙发的一半,剩下的一半就坐了我和她。她倒无所谓,反远离胖子的那滩肥肉,向我的身子挤轧过来。阵阵香气扑到我的脸上,柔嫩而富有弹性的肌肤紧贴着我健壮的肩胛、臂膀,挤压得我身上不自在,心里怦怦跳。是呀,要是在公园里,两人贴得这么近,外人不说是搂着、抱着才怪呢!可在这儿,咋办?特定的条件,特定的环境,把人们的距离拉近了,靠紧了。咳,这该死的倒霉的热天,这短窄而促狭的车座,这肥大而又汗湿的胖子。我为了避免尴尬的局面,才不得不把头侧身窗外。

“同志,你到哪儿下?”身边有个娇嫩甜脆的声音响起来。是她,她要和我讲话。我掉过头,仔细地看她。我被她的美惊呆了:圆圆的脸,尖尖的鼻子,小巧的嘴巴,两颊有浅浅的酒窝,一笑微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她那发式更是好看,两鬓蓬松着自然的波浪,额前有稀而齐的留海。她既有城市姑娘的肤色和媚态,而又有农村少女的朴质和天真。现在她正用闪光撩人的眼神瞧我。

我张惶而不知所答,待她再问一句时,我告诉她是到省城开会的。

“喔,开读书会,那我也是,咱们同行,到了省城,咱是老乡喽!其实我也是在县城长大的哩!”她听了我的回答,酒窝大了一圈,嘴巴笑咧开,使脸上的线条构成了优美的图案。

“你也是!”我不得不对眼前的她肃然起敬了。唔,看不出,这样一位俏姑娘也是省读书积极分子。听说另外一名是某乡村中学的教师呀,事迹倒蛮感人的哩!一个初中毕业生通过自学,读书和对工作的负责精神,带出了一个学生质量优秀的初中毕业班,去年该班的升学率为全县最高……那她,就是她?不错,我上车时,她就坐在这儿了,我当时没注意她。可这车不正是从那个乡所在地开过来的么?

“怎么,小瞧人?你能是,我就不能是?”她的嘴巴噘起来,脸上的图案变了,可更美了。

我只好连连解释:“不,不!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你……”

“我怎么了?”她那不饶人的嘴巴,她那咄咄逼人的气势,直把两道犀利的目光逼过来。

“我是说你不简单噢!”我终于找出了下半句话,但自觉失言。

“哈哈!”她大笑了。笑得那么开怀,那么无忌,使得同车的人把眼光都扫向她。“是说你自己不简单,还是说我不简单?须知你也是去参加这个会的。”她话语之中分明有挖苦。

怎么说呢?我自己明白,在别人眼里,也许我也是不简单的。我读了许多许多的书,我爱好文学,近期里发表了五万多字,其中还有那么一篇短篇小说在全国有点影响,得了某杂志社的一等奖,由此名字上过市报、县报,也上过广播,成绩在那个小县城说来可算是辉煌的了。而她比较起来,成绩不是更实际一点?不应该说是更为显赫的么?

汽车在向前疾驰。此时,好像在爬坡,发动机发出巨大的声响。前面的路面高起来,平坦而泛着白光的公路直向天边挂去。远方的树连成葱珑的一片。我身边的她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块小手绢,抹了抹鼻尖上的汗,继而将这洁白的手绢团在手中;另一只手又摸出一把小折扇,打开,轻轻地扇着,扇着。天真热,我也出汗了,不得不掏出手绢揩着。从我身旁时不时掠过的微风发散着一阵阵茉莉花的香气。这香气是她身上的呢,还是她这把小折扇上的呢?我猜不出,自然也不好问。然而它使我心醉而舒适;局促和不安在这微风淡香中渐渐弱化、消失了。

会议要开五天。第一天无可例外的是举行开幕式,首长讲话。首长讲话中谈到读书的意义,谈本省的大好形势,谈我省读书活动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自然,这当中点了我的名,似乎也点了她的名。我抬起头来,在坐在下面的一片黑压压的人头里寻找。不错,她正坐在会堂的角落里,嘴巴咬着铅笔梢,不时地在笔记本上记着什么。她的眼睛是明亮灼人的。她也向我一瞥,使我惶惶不敢再看她。

中午散会,到饭堂吃饭,她居然找我来了:“喂,老乡,咱们一桌,饭后咱们上街玩去!”她那红朴朴的面颊真让人喜。

“不午睡了?”

“午睡什么?大城市难得来,既来了,还不充分利用时间好好玩一下!觉,回去有得睡哩!从白天到黑夜,让你睡个够。”她那连珠炮的话语是不容置辩的。

我何尝不想上街去走走呢?而且这个城市,我是第一次来。小时候,我就做过到这古都的美好的梦。那些在画上看到过的高楼大厦、名胜古迹,常常出现在梦幻里;长大后有了工作,我曾一次又一次地产生到此一游的冲动,可工作一直很忙,走不开;我有个三姨娘住在这儿,可她前些时得病死了,我都没有能来。现在来了,能不一饱眼福么?可是今天,跟她一起……像话吗?我想起了家中的未婚妻。

“昨天,我准备明天的发言稿,很晚很晚才睡,对不起,我……”我委实昨天深夜一点才睡下。

“你呀,就是吃不得这苦!亏你还是读书积极分子呢。早晨,省总主席还提到你的:晚上看书就忘了睡觉,常熬夜,第二天又抖擞精神上班。怎么,假的啦?你看我,后天要上台演讲,要求稿子盘得滚瓜烂熟,我才不管哩,哪能‘临死抱佛脚’,今天先玩个痛快!”

“陪你玩,好啵?”我转过念头来了,同志式的玩玩,保持一定的分寸和距离,咋啦?更何况她这么美。记得有一个什么名人说过:和美貌纯洁的女子在一起,能陶冶性情,净化灵魂。若如此,我这灵魂已久久未得到净化了。

“好,好,不过,不是你陪我玩,而是我陪你玩,咱是老乡,不陪你陪谁去?”她闪动着好看的眉眼,抬腕看了看手表,“唔,下午两点半开会,之前只剩下两个多钟头了,我们得争分夺秒,等公共汽车太憋气又不自由,我去借两辆自行车来,一人一辆,上车猛踏,下车快玩,要到哪儿,就到哪儿!”她异常兴奋地挥舞着小手。

“你呀,真是异想天开,这儿人生地不熟,到哪借车去?”

“这你甭管,来来,把你的代表证给我,我包你一辆车!”

她和我骑着车,并肩行驶着。街上有不断头的人流,两边是鳞次栉比的高大的建筑群。我不时地抬起头来,向两边张望。她不时地响着铃,嘴里吆喝着,车子踏快了,我被她抛在后面。我后悔,嗨,浏览大城市,不该骑这车子,太不方便了。瞧,前面是百货大楼,再前面是人民商场,要是没车,到了门前还不早跨进去?

“喂,朱明,快点,快点,有什么好瞧的,画上早看过了,走呀,快踏!”前面的她在一个劲地催我了。

可是我对着这些千奇百怪大敞着的门面,怎么能按捺住迫切进去一观的心情呢?我忍痛把百货大楼、商场甩在车后,但终于在新华书店门口刹住了车。我把车推着,犹豫地盯着橱窗看,进去呢还是不进去?我抬眼看前面路中车上的她。她那穿真丝衬衫的火红亮色凝住了。

她推车走到我身边,“啪”支起车,上了锁,拿着钥匙的手对着我一挥:“走啊,进去!”

我怔愣地问:“这车?”

“这车咋啦?这儿不是停车处么?你看,那牌子!”

我定神看看,不错。这姑娘真细心而聪明。我跟着她走进了书店……

我今晚是真的失眠了!在这只有两张床位,四壁糊着乳黄色花圈图案壁布的高级招待所的宽敞房间里,我躺在靠窗的一张钢丝床上。屋里有空调设备,外面尽管是夏天,可这房里还如春天一样。我身上盖着羊毛毯,睁着眼看着发出柔和光线的吊灯。吊灯向四周洒散开的流苏活像少女刚沐浴后披在肩上的长发,呈现出十分美妙而生动的图案。由着这图案使我联想到她那娇媚的面容。啊,多么美好的一个人儿啊!

……她走进书店,眼睛顿时放光,嘴里发出惊呼声:“嗬,多大啊!”她掉过头,拉了我一把,“喂,快走,那边看看去!”她指着东边的一排排书架。书架上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这儿与家乡小县城不同,书都是开架出售的,顾客可以自由地挑选自己要买的书。她像一条小鱼,沉没在书的海洋中。

“李小凤,李小凤!”我嚷着她的名字,生怕在人群中走失了她,直至我费神寻找而走到她的面前,她正翻看着一本书。她掉过头来,用好看的眉眼斜睨了我一眼:“嚷什么,你也挑啵,我是陪‘君子读书’,不是你要进来的么?”我由她的话噎住了,只是嗫嚅着:“那咱们……”“什么咱们不咱们?用语不当,应该是我们!我们谁挑好了书,就在停车处等,担心什么,走不散!”

以前她不是也对我说“咱们”、“咱们”的吗?现在为什么要纠正为“我们”呢?我无心去探究这其中的奥秘,然而我放心了,安心地挑起书来。这次我临来前就曾有个打算,逛逛N城的大书店,多买些书回去。我家中藏书虽有几百册,可是自修大学的指定教材差上好几本。我留心地浏览起来。不一会儿,我却失望了:我逛遍了文学专柜,外国的、古典的,现代的小说、诗歌呀,真多。我走遍了一楼、二楼、三楼。文学,科学、技术、艺术的书呀,部册繁杂。但是,没有我要买的书。我想她能不能拣到中意的书么?我一本书也不买就跑回到自行车前。真奇怪,她已经先我一步来到了,正把一摞子书往自行车后面的书包架上压。我抢前一步,抓住书:“哟,你买这么多,让我瞧瞧!”她把些书递到我手里。我看着不禁笑出声来。啊,这是些什么书啊!什么《青年修养通讯》、《论生活与美》、《怎样树立正确的恋爱观》,还有一本是《妇女妊娠常识》。真是,看到这,我的脸涨红了。

是的,姑娘家是应该爱美的,可这些书上谈论的美不是指的打扮呀!姑娘家是应该恋爱的,可这书上的恋爱是纸上谈兵呀!弄不好写这书的作者还是鳏老头儿哩!姑娘家是……她不容我想下去,却很兴奋、大大方方地指着这最后一本书说:“你看,这不错吧?小城市里是不会有的!”我含着笑意答:“对,对,不会有,你的心真细,这是有价值的,特别是对于你大有实用价值!”我也不知怎么竟这样说。这时轮到她脸红了:“你这人,真是,我还没对上象哩,这是替我姐姐买的。”她那好看的嘴唇噘起来了……

她还没对上象!真的么?我的心头不觉泛起了一种类似兴奋而又不是兴奋的情绪:啊,这么个活泼泼的美人儿,她大约二十三、四岁了吧?怎么还没有对上象呢?是不是高不成,低不就,满园里拣瓜,拣得眼花,正像我在这家大书店里挑书一样,一本也没挑着。我骑着车跟在她的车后,对着她红艳艳的透出汗湿的衬衫,对着她那娇好匀称而蓬松的头发,想出了神。她按了按车铃掉过头来:“咦,朱明,发什么呆?你跟上来呀!”她抬起左手看了看臂上那小巧玲珑的手表,“唔,才出来半个钟头,走吧,快踏,咱们到前边找个地方吃冷饮去!”真好玩,她对我又用“咱们”这个词儿了,刚才为什么要纠正我呢?

这儿真好,有树,有水,有草,有花,临湖有一排石栏杆。沿着石栏杆是一片空场。空场上搭起许多的布蓬蓬,里面摆着小方桌。立体声的轻音乐从挂在蓬沿下的音箱里弥漫开来。她来到这里,支起车,招呼我停下,指着靠石栏杆的一张空着的小方桌说:“你守在这儿,俺去买冷饮。”地道的家乡话,在这远离故土的闹市,在一片蛮里蛮气听不大懂的话语中,我倍感亲切。

不一会儿,她来了,左手里抓着两瓶汽水,右手里捏着两块冰砖,嘴里还在嘟囔:“这儿真窝囊,连冰琪淋都没有,咱们小城市没得罢啦,可这是大城市,也没有,太不像话!”我招呼她坐下,汽水一人一瓶,用个空芯的塑料杆儿吸着。也许她从来没有这样吸过,吸着,吸着,和我对着眼眸,笑了。

我停住笑,紧盯着她。她嘴巴圈起,鼻尖上沁出细密的汗珠,姿态是那样的楚楚动人。我由她联想起了我那在家的扁平脸、塌鼻子的未婚妻。她能和眼前的这张脸比么?这是一张多么天真活泼、容光焕发、娇嫩美丽的脸呀!她还没有对象,她是那样纯洁无瑕、温柔热烈。而我,我应该和她坐在一起吗?喝着她买的汽水,吃着她买的冰砖。如果让那个扁平脸知道了,她又会作何感想呢?然而眼前的她这样邀我,请我,又为了什么?难道?

她开始说话了:“朱明,听说你发表了不少小说,还有篇得了奖,真了不起呃!”她嘴角间全是笑意,酒窝里溢滿了崇敬。

我惶悚了,当真,难道她看上我了,把我当成了英雄,当成当代的文豪。嗨,我算什么!我摇摇头:“没什么呀!我只是写了一点点,写得很差,值不得谈的。”

“你也别谦虚,写的就写的,得奖就得奖,咱们也不过是替你高兴,名是你的,利是你的,咱们是同乡,说到底……”她不说了,用犀利的目光瞧我。

我实在不是谦虚。我最知道自己,每天除了上班,读得很苦,写得很苦;写出来,寄出去,多数是退回来,只是偶尔编辑们发慈悲,高抬贵手,登一点点,大多数是豆腐块大小的文章;得奖原那一篇也算得是碰运气碰来的吧?另外我还要腾出时间陪陪那扁平脸,因为是人就要生活,我,二十六岁,再晃几年,不能没有家。小说上写得再美再好,是小说,既不能当饭吃,又不能作衣穿,更不能排除年轻人的那种特有的烦恼,现实总是要实际点的。不过今天看来这看法是错了。看,眼前的她这么美,而且她这样崇敬我。如果没有扁平脸,也许能……

“你在想什么?”她瞪大了眼睛盯我,“我朝你说话,你都不睬我!”

“唔,你又朝我说话了,说什么?”我从遐想中回过神来。

“没什么,我是说你明天要上台交流读书经验,你准备好了么?”

“是呀,是呀,肯定讲不好,担心死了。”我说。

……对啊,明天要上台讲话,今天不能再胡思乱想了。睡吧,睡吧!我强压住思绪,心里默数着数:一、二、三、四……也不知什么时候进入了梦乡。

“你讲得真好!”上午刚散了会,她迎着我,当着许多人的面夸我,并向我伸出手来。我心里慌的,也不知是伸出手握住她的手好呢,还是……我这有生以来只记得握过一个姑娘的手,就是未婚妻--扁平脸的。那手是粗壮而有力的,上面有许多老茧。她是个工人,每天不是拿锤子就是握扳头,自然那手远没有这双手白皙细腻。我心里不由泛起一个念头:握一握吧,体会一下这双手……我迅速地伸出手,用力地把她的手握了一下。不错,她那手是那么绵软柔嫩,温润平滑,是一双抓笔杆子的手。这手上的温热亦分明熨暖了我的心,使我的心跳加剧;也许因为我握得太重,她也脸红了。然而她眼里分明有感激的泪光,她是兴奋还是幸福?居然轻轻地哼起了歌子伴随着我走进饭堂。

会议伙食标准每天两元伍角。菜多得很,吃不了。想起我那扁平脸的未婚妻,也真好笑,送我临上车时,她硬朝我的皮提包里塞了十五个咸鸭蛋,说:“到了大城市,食堂里菜不可口,这可以早晚当小菜吃!”此时,这咸鸭蛋还困在包里,我想是没办法处理了,扔掉可惜,送人还没处送哩!你看眼前的她,吃得更少,能吃你的咸鸭蛋?好在只开五天会,宿舍里有空调,蛋坏不了,带回去还给我那未来的娇妻吃吧。

吃了饭,今天我主动邀她:“不午睡啦,上街走走?”

“走走?”她咬着嘴唇,沉思有顷,果断地说:“今天方案改一下,乘公共汽车去。昨天我看出来了,这城市不同咱那儿,汽车来去不断头,等不了多少时间,上鼓楼,好啵?”她乜斜着眼用征询的口气问我。

“你也晓得这儿有个鼓楼?”我挺惊奇,她也是第一次到这个城市来呀。

“哟,你倒小瞧人,人是有脑袋的呀,这儿有交通图,还能不看出来。”

我由她的话呛住,心想:我小瞧她么?不,我羡慕她呀!她美,她直爽,她天真纯洁,单纯得像一滴清水,却反射出太阳的光辉。我,如果家中没有那扁平脸……唉!

鼓楼是N城最繁华热闹的地方。不,确切地说是仅次于那个高攀不上又观赏不到30多层高楼饭店处最繁华热闹的地方。我们进了鼓楼公园,踏着石砌的台阶登上了鼓楼城楼。

抬眼四望,好一派气势雄伟的景象啊!我不由得想起了王之涣登鹳雀楼的诗句: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是呀,那太阳由云雾遮住了,那大江像银练静止了;远处的群山,近处的高楼,都尽收眼底;宽阔的街道成了白色绸带,从鼓楼脚下向各个方向飘过去。汽车像一个个硬壳虫儿在慢慢地爬……她的情绪是多么盎奋呀!她像个小孩子似地拉着我,跳着,蹦着,一忽儿伏在东边的石栏杆上,一忽儿伏在西边的石栏杆上。在位于城楼之上的一层大厅里,我们还看到了那只直径足有两人高的大鼓。由这鼓之硕大使我顿悟,为啥这儿该叫鼓楼的了。她见了这鼓,情绪似乎比我更为盎奋,竟迫不及待地捏起小拳徒手敲了起来。当我们接过工作人员递来的鼓棰,一齐“咚咚咚”擂响它时,她脸上笑绽成了一朵花。只是这朵花没能持续多久就消失了,因为她刚放下鼓棰,转眼竟看到了卓然而立于楼梯口“非外宾不准上楼”的牌子。原来该厅的二楼是外宾休息室。由此,她嘴巴噘起老高,愤愤地说:“太窝囊了,太窝囊了,中国人为啥把自己应该占领的高度拱手让给人家去占领,去欣赏?哼!”直到当她来到鼓楼南边,发现一些人正等在那儿,凭着巨型望远镜看远景,她才张开嘴惊奇地叫道:“好呀,望远镜,让我也来看看。”她掏出一角钱,挺耐心地排在那儿等。她诙谐地对我说:“‘要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这层楼由那该扔的牌子挡住,看样子上不去了。我们得喝令王公改诗句:‘欲穷千里目,望远镜中求’!来呀,傻愣着干啥?排进来,排进来!一会儿就能轮到了。”可是看的人真多,我实在等得不耐烦了,邀她:“没什么看头,走吧!”她又噘起了小嘴巴:“你这人,真是,难得来,看还不看个够?”我只好强捺住性子等。她伏在栏杆上指着不远处的高层饭店惋惜地说:“嗨,要是能登上那三十三层的旋转餐厅就好了,那N城就会全看到了,也不需要在这儿挨个儿排队等了。”

我也有点懊伤地说:“要上去看哪,喊说是要三元钱哩!”

“三元钱又怎么,三十块钱我都愿意,这用场,一生能有几次?可惜看不成,太遗憾了。”她凝视着远方,忽然大叫起来:“朱明,快看,鸽子,鸽子,飞那么高!唉,我要是只鸽子就好了,首先就飞到那饭店顶上。”

“你啊,要是只鸽子,就享受不到做人的乐趣了。”

她带着调皮而挑逗的眼神转睨着我:“是吗?真是高论,怪不得你能成为作家,原来你是爱……爱生活的。”

“生活怎能不爱呢?生活里有无穷的乐趣,有多少闪光点,比如……”

她打断了我的话:“对呀,看这大自然多美啊!这天地多么宽阔啊!我记得有一位诗人说过,‘山色林光一碧收,小车穿苇宛行舟’。你看看,你看看,且把这路边的排排绿树比着芦苇,这些小汽车象不象河心里的行舟?”

怎么说呢?我只能惊叹她的想像丰富了。凭心而论,她比我更爱大自然喽,不是么?我把车子比着硬壳虫,她把车子比着行舟。

她又向我飞来一个好看的眉眼:“早晨你在台上说得好,我们年轻人应该多读书,多体验生活,爱美,爱生活,爱生活里的有个性的人。你看,我是不是也有个性,能不能成为你笔下的人呢……”

“同志们!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爱与美的关系--”她也许是为了登台的缘故,今天的打扮更漂亮了,穿一件浅绿镶绣花的连衣裙,蹬一双雪白高跟皮凉鞋,肉色的丝袜直拉到裙边内,左手持一卷纸,右手自然地弯在胸前,眉眼飞扬,步履矫健。她走到立式话筒前,右手熟练地按了按话筒,就开始用她那好听得赛过百灵鸟的歌喉抑扬顿挫地讲起普通话来:“……生活中有美,也有爱。美的心灵,美的语言,美的行为,美的环境,固然使人向往而陶醉,仿效;然而,父子之爱,朋友之爱,母女之爱,夫妻之爱……等等,一切的爱却更会使人追求而迷恋、憧憬!有人说最崇高的是爱情,花前月下,海滨湖畔,妙年男女,卿卿我我……不错,这是爱,也许这是不失纯真的爱,可是这就是最崇高的么?不,远非如此!裴多裴有一首诗:生命诚宝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是啊,在裴多裴所处的那个年代,那个特定的环境,价值最高的莫过于自由了,诗人愿意为自由而献出宝贵的生命,这是多崇高的境界啊!然而在我们现在充满了民主和自由的时代,那又是什么值得宝贵的呢?值得大爱特爱的呢?我说,那就是给我们自由的祖国,获得充分民主的人民!同样,我们的生命应该去殉这崇高的爱啊……”

我坐在下面,专注地听着。会场上鸦雀无声。她那激昂而又圆浑的话语在与我的心灵碰撞着,迸出了火花,引起了我不尽的联想和思考:她应该是骑士,驾驭着千里马在祖国的大地上飞奔;她应该是歌手,唱着无比嘹亮的歌,歌声在五湖四海回荡;她应该是森林,绿遍三山五岳;她应该是种子,红透泽国原野。啊!她应该……应该什么也不是,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热爱生活,富于幻想,有着执着追求的人,一个值得我仰慕和爱的人。

“--让我们扬起理想的风帆,用八十年代青年人的特有方式,去爱我们的祖国,去爱我们祖国的人民吧--”

哗、哗、哗哗,哗哗哗,热烈的掌声响彻了整个会场。她情绪是那么昂扬,面孔是那么艳红。她明亮的黑眼眸很快地向我一闪。唔,我看到了,她的眼里分明有成功者的喜悦和对我们鼓掌者的感激。

“今天到哪儿?”已经到了会议的最后一天,明天就得回去,N城的风景名胜是不可能都玩到的了,我向她探询。

“这还要问,去烈士陵园。”

我不高兴了:“这个城市能饱眼福的地方多着呢,为什么偏要去那儿?”

“那儿咋啦?没有那么多的革命烈士长眠在那儿,哪有这座古老城市的美好今天!那你还能饱什么眼福?”她的话是那样呛人而坚决。

她走向烈士陵园的神情是出奇的壮重。这气氛把我也感染了,加之烈士陵园所特有的壮严而肃穆的气氛,我几乎澘然泪下,而她已经用手抹了好几回眼睛。当我问她怎么了的时候,她只是嗫嚅道:“这风沙太大,把眼睛都眯了。”可我抬头看天。天是晴朗的,觉不到风,空气是纯净的。

她进了园,眼睛就睁得大大的,左顾右盼,还不时地瞅着地下,时不时地孪下腰,从野草丛里摘下一朵朵千姿百态、小巧玲珑但不显眼的红花、白花、兰花……

她把花聚拢在一起,用洁白的手绢捆住,虔诚地捧着、捧着,来到巨石雕成的烈士群像前,她不再言语,活泼天真的脸上的庄重气氛更浓了,黑黑的眼眸被泪水浸润了。一分钟,两分钟,整整三分钟,她仰起头,凝视着巨大而又感人的烈士群像,然后又把头低下去,低下去,一次,两次,三次。

她斜着眼盯我,话语里带着激忿:“你呀!冷血动物么?为啥还笑,还笑呀?”

我笑了吗?我的心情不也是沉重的吗?只是在她做着这一切的时候,我觉得太……太那个了而感到好笑,也许在嘴角间挂上了笑意。我只觉得她在演戏,还不知她回敬我的话语竟这么尖锐。

她将那束鲜花轻轻地轻轻地搁在烈士雕像前的石阶上,好像生怕惊醒了长眠在地下的英雄们。她恋恋不舍地注视着,注视着,猛然掉过头,眼里噙着泪花,拉了我一下,说:“咱们走吧!”

我有点迟疑:“那手绢?”

“亏你想得出问,还手绢呢!你不是在台上讲过:‘位卑未敢忘忧国’,难道你有两副面孔么?成千上万的先烈为了我们的这个国家英勇地牺牲了,咱们奉献上一条手绢都舍不得?”

“舍得,舍得!”我答着,凝视着那束扎着手绢的鲜花,可心里直是想:这献手绢与位卑,与祖国有啥关系?她真是个怪人。我提议到烈士事迹陈列馆去看看。她点点头,跟着我走进旁边的馆厅里,默默地看着,悄悄地流泪。她眼泪是那么多,以致她用手抹了一把又一把。我在一旁看了,掏出自己的白手绢,心颤颤地递给她。她倒挺大方地接过去,揩着眼睛,擦着,擦着,颇不好意思地对着我泪光点点地一笑。走出陈列馆,她把手绢递给我。我红了脸不想接,嗫嚅道:“你用吧!”

她奇怪地瞪大眼睛看我:“嗬,你现在好大方啊,怎么刚才?”

刚才怎么?噢,她是指我舍不得她用手绢扎那束献放在烈士墓前的鲜花吧?我的脸更红了,讷讷地说不出话来。怎么说呢,她那颗挺虔诚的心!我接过由她的泪水濡湿了的手绢,局促地塞进口袋里。

我们走着。她突然萌生了一个怪念头,对我说:“咱们在这儿拍张照片,好吗?”

这有什么不好的,你拍吧,我点点头。她活泼泼地跑到摄影部办手续,开票。一位摄影师跟着她来了。她选择角度站到了烈士雕像的右下方,骄傲地瞧着我,说:“站在这儿好么?”我连声说好。摄影师正要按快门。她突然高声嚷起来:“朱明,你搞什么鬼呀?你怎不过来?”她着急地招着手:“过来,过来,站在我这儿!”她指着自己身边空出来的位置。

“这,合适吗?”我嗫嚅着,没有过去。

“来呀!有啥不合适的!”她掉头指了指烈士群像,“你看,他们,男的女的紧贴在一起。我们就不能……”

毋须她再说下去了。我大踏步地跑过去。当我的身体靠上她那富有弹性的臂膊时,一股悠悠的香气直使我幸福而晕眩……摄影师手中的快门按了。我的心无可名状地一激动。

这幅照片就在我的掌中。我和她站在一起,后面是烈士们的英雄群像和一束束鲜花。其中能清楚看出她献的那束,因为那上面扎着白手绢。我怀着受宠若惊的微笑,她的神态仍然是庄重、肃穆,和身后的英雄们威武雄壮、慷慨激昂的表情倒是挺谐和的……

会后,我回到了县城后不久,被县报社招聘为记者,可为了这张照片闹了不大不小的风波。照片是由她收到摄影部的邮寄信后转寄给我的。一共两张,她一张,寄给我一张。这张照片竟由我那可爱的扁平脸看到了。她和我吵呀,闹呀,说我在外面不正经,到N市不是去开会,而是去偷情、约会;说我忘恩负义地把她丢了;说我出了名,又当上了记者,就瞧不起她这个小小的工人了。如此等等,闹得不可开交。在吵架之余,不由得让我怀疑起我和偏平脸之间到底有没有爱情?或许爱情正在这张照片上呢!我和扁平脸拍过这样的照片吗?我和扁平脸逛过那高高的鼓楼吗?而且我和照片上的她一起敲过那硕大无朋的大鼓呀!那沉重而雄浑的鼓声啊!怪不得人们说,敲动起来,全N城都听到。逗留N市的末一天,我和她逛过公园,游过湖,一同划着小舟,谈到美,谈到爱。她还为我们没有机会观赏和参加大城市的舞会而遗憾。我们的谈话是那么的投机,是那么的合辙,也许就差彼此之间隔着一层窗户纸没能捅破。使我难忘的是那公园里的午餐,我们对饮着啤酒,吃着一个盘子里的花生米,那真是香在嘴里,醉在心头啊!我掏出了手绢,仔细地凝望着,手绢是白色的,和她那条留在烈士陵园里的几乎一样,已看出脏了,可我舍不得洗,因为这上边有她在N城烈士事迹陈列馆时淌下的眼泪呀!还使我不能忘怀的是那汽车上的挤轧,游玩时躲避暴雨而不得不缩在狭窄屋檐下的相互依偎;啊,那香气,那笑颜,那柔情,那蜜意,是扁平脸所能给我的吗?喔,不,不能!因此我整夜整夜地失眠,我不得不这样想,要么她就是爱上我了,只是作为女性应有的矜持而没有说出来,可她的行动,她的言语不已经暗示了吗?嗨,我真傻,真傻呀!我是天底下最不开窍的小伙子!我得补救,我得追回那美好的一切。我给她写信了,信中告诉她我收到了照片,另外还说了许多许多滚烫滚烫的话。我要把热烈的思恋全部奉献给她,而不给扁平脸一点。我有这个权利,我与扁平脸没有结婚,还没举行什么手续。我现在才领略到了爱的价值,爱的宝贵,爱的归宿。

现在她已经躺在县医院里,生死未卜。我没有能接到她回我的信。她看到我的信将会怎样想呢?是给我一个我早已盼望而没敢实施的甜蜜的吻呢?还是给我一个噘起的嘴唇、严厉的白眼?

该中学的老传达给我递上一封信。他问我:“你是报社的,叫朱明吗?昨天她给我这封信,打算今天邮递员来带寄出去的,不想昨夜出了事,巧得很,你倒来了,她给你写的,你拿去看吧!”

给我写的!我的心头不禁惊喜,继而怦怦直跳起来。我颤抖着手,打开了信。我迫切要知道我所要知道的东西,跳着字行看下去:

……朱明,你能写小说,应该说是懂得心理学的,但你还不理解我。我怎么会爱上你呢?你不是已有了妻子么?不管是已婚还是未婚。我看得出她是很疼爱你的。你还记得那十几只咸鸭蛋吗?你去N城时,是她帮你送上车的。你们之间的眼神、举止、言语,那融洽劲是没说的。我看得出来!我是个教师,也练习着揣摸,揣摸人的心理。那时我唯有羡慕。不是吗?你们是很好的一对。你也很爱她,咸鸭蛋你一直保存着,舍不得扔,回去时还好像买了什么给她的吧?那我是不应该多问的了。

信中谈到我们在N城的交往。呀,你是误会了。这也怪我,怪我这开朗大方得有点过头的性格。我总以为你是个读了很多书的人,应该豁达大度,开明睿智,不会被旧的习惯势力影响,不会有世俗的眼光。我们是老乡,在那跨江过海、人地生疏的大城市,应该不应该结伴游玩游玩呢?自然界是那么美,天地是那么宽阔,年轻人,放开胆子,爱吧!爱祖国,爱生活,爱你身外值得爱的一切,其中也包括值得你大爱特爱的人。我演讲时曾讲过,爱是崇高的,这绝不是什么资产阶级人性论,但最崇高的并不是爱情。也许这样说有点悬乎吧,但事实应该如此。比如,我和你之间能不能存在一种除爱情之外而更崇高的爱呢?我看是可以的。我们志同道合,都喜欢读书,有热烈的向往和追求。你的作品中有那么多的对祖国母亲的爱……我们是可以神交缅怀、书信来往的。互相鼓励、互相促进、互相尊重,这种爱是永恒的,也是至高无上的。爱因斯坦不是说过吗: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严正的朋友。你愿意我们彼此之间是这样的朋友吗?

信中说,你记得我们在鼓楼上一起敲起巨鼓时的欢乐情景。是呀,我怎会忘记呢?时代的战鼓正需要我们共同去擂响啊!

关于那张照片,请不要利用你那诗人的想象了。解释很简单,我是把你作为在我身后的革命英雄中的一员而且是鲜活着的人而站在你的旁边的,而不是作为情侣……

我的心怦怦直跳,热血直往脸上涌,捧着信纸的手在簌簌直抖。不要再看了,我明白了,我羞愧了。我为什么总把事情往卑微渺小处想呢?而她,却把我当作了革命英雄中的一员。啊,我是英雄吗?不,不是!那谁是英雄呢……我久久思索着,胸潮奔涌,我嘴里念叨着:“对,我应该把她作为革命英雄行列中的一员站在她的旁边,而不是作为情侣……”

回县城以后,我激动地把她的情况告诉了我那可爱的扁平脸。她认认真真地听着,没等听完,她就流泪了。眼泪卟嗒卟嗒地直往下掉。她沉思着,良久,对我说:“她真是个好人呀,你应该去看看她!”

“是吗?那你……”我被她的情绪所感奋。“我?我也很想去看她呀,可我心肠太软,不忍见到她那遍体是伤的模样儿,待以后吧!”

她揩着眼泪跑出门去。很快她捧了一把鲜花回来了,扁平脸上闪着庄重诚挚的光彩:“送去吧,替我问候问候她!”不知怎么,我觉得她此时捧着花的姿态真美。

我捧着这束鲜花去看李小凤。鲜花是用我那洁白的手绢扎着的。正所谓洁白,是我精心而虔诚地将它洗干净了。自然,也洗去了她留在上面的泪痕。我觉得我的心和她的心都应该像这手绢般洁白,我们间的友谊应该是一尘不染的,而不应该沾上悲伤的泪。她住在一间单人病房里。从她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坐这样的病房,我也就知道她的病情是严重的了。我轻轻地走进病房。真幸运,她醒着。她脸上身上缠滿了绷带和纱布,发散出浓烈的药水味儿。床边的桌上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水果、茶点、罐头和花束。桌旁有一个丁字型的高木架子,上面悬着两只瓶,淡黄色的液体正通过长长的皮管、尖尖的针头,悄悄地滴注进她的脉管里。在她的床头矮凳上坐着一个平头小伙子。他看上去很年轻,面孔英俊,只是憔悴,眼里布满了血丝,流露着沮丧的表情。大概他已经几天几夜不合眼了吧?我进去,他正准备站起,由我用手按住。我顺势将两手搁在床边上,那束花倒在她的身边,贴着雪白的床单,这使我想起她在烈士雕像下献花的情景。我不必考虑我身旁的小伙子是她的什么人,我只看着她面部那双还挺媚人的眼睛。它越是媚人,我的心越是震颤。仿佛这心是在黄连苦水里泡了三天,煮了三次,苦涩之味直涌到我的喉头。我不知讲什么好。我感受到了美:美的磨难、美的毁灭、美的升华……可惜啊,痛心啊,惭愧啊,羡佩啊!这一切岂是语言所能表达得了的?她看样子也有点激动,声音是那么低微,像秋虫唧唧,像春风拂拂。我情不自禁地俯下头去,我的脸和她的脸靠得那样近。我除嗅到阵阵呛人的药味外,隐约还听到了她那小而弱的唇音。这声音像流水,像清泉,像蜜糖,流进了我的心田:“你收到信了吗?其实我是爱你的,只是我读了那些书……那种爱……那种爱……”

一颗大大的泪珠落在了她面部的纱布上,可惜她知觉不到,这是我的泪,我的泪啊!是因为我抑制不住感情的波涛,从眼泉里涌流出来的。此时,我千种思绪,万般情感,凝成了一个结论:她是一个活人,她是一个令人喜爱而又令人崇敬的活生生的人,不久的将来她会从病床上骄傲地站起,走向她理想中的生活。

……我抬起头,止住泪含着笑,捧起了那束扎着白手绢的鲜花,在她的眼前晃着,晃着。

她的眉眼笑了。是啊!此时在她唯一能向我坦露着心灵的明镜--眼眸里映着的这束花儿是那么鲜艳,是那么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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