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 氏 姆 和 蔷 薇 婆
小时候,父亲常跟我们讲起老前辈亲戚的故事,其中有两则至今记忆犹新,一直颇有感触。
姚氏姆是父亲名义上的伯母,为何说是名义上的呢?原来,曾祖父的时候,家道中落,又抽鸦片,家贫,无以为儿娶媳。于是,按当时的风俗,伯祖父先娶了一房名义上的媳妇,也即一名已去世的未婚女子,换取女方丰厚的陪嫁,再用这些陪嫁去另娶一房真正的媳妇,但名份上则是续弦。姚家有女早夭,可父母怜爱女儿,生怕日后没有子嗣祭之,又家景殷实,故将其家神牌出嫁,陪上大笔金钱和嫁妆,条件和目的一个:就是婿家的子孙要将其奉为祖先,代代祭之,因为民间的习俗认为,死后没有子孙祭拜,就成了孤魂野鬼,这是最最凄惨的。
娶了姚氏的家神牌之后,这门亲戚就做定了。父亲说他小时候看到,伯祖父逢年过节都要到姚家行女婿之礼,尽女婿之职,而姚家也通情达理,礼仪周到,两亲家之间关系相当融洽。伯祖父后来娶了真正的妻子,作为继室,伯祖母也就认做了姚家的接面女儿,逢年过节要与夫婿回娘家的。有趣的是,伯祖母还曾因跟家公闹矛盾而逃到姚家住了好些天。后来,伯祖父举家迁居泰国,姚氏姆的牌位依然留在老家,谁祭之呢?因伯祖父与祖父伯仲之间没分家,是一个大家庭,因而这个任务就落到祖母身上。虽然后来姚家父母故去,加上沦陷、饥荒等原因,我家与姚家也断了来往,但每年姚氏姆忌日的祭拜、节日祭祖中的份位,以及每年冬节上坟扫墓,祖母从没马虎过,这是我家对姚家的承诺,不得赖账。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老家的房子没人住了,父亲与其兄弟之间要分开祭祖了,祖母还把祭拜姚氏姆的任务落实给俺父亲。
与姚氏姆同时代的蔷薇婆,是祖母娘家父辈的一房小妾。祖母娘家姓曾,当时是澄海信陵乡的大户人家,在汕尾经营大渔行,拥有几十艘大渔船,家中保镖家丁一大群,纳妾是自然的事,父亲说他小时候经常到外祖家小住,享受着“小少爷”的待遇,吃上等海鲜,有仆人背着他到处去玩,而蔷薇婆就是经常照料他的下人之一。蔷薇婆原是家里的女仆,后来被主子纳为妾,并生了儿子,按理是父亲的长辈了,但是包括父亲在内,全家内外上下全都称她为蔷薇婆,连她的儿子也这么称呼她,相反,被她的儿子称之为娘亲的是她的女主子。就这样,蔷薇婆在曾家以仆人兼小妾的身份活到80多岁才去世。据说她性情开朗,勤劳善良,与上下老少都处得不错,只是她至死都被称为蔷薇婆,并不因年长及有了子孙而得以改口。
在潮汕方言中,姆者,伯父之妻或夫兄之妻,系对长者的称谓;婆者,“赤脚婆”也,就是对小妾的带歧视性的称谓。姚氏姆,留姓没留名,因其尊而只称其姓,蔷薇婆,留名不留姓,因其卑而只称其名。这两位同时代的女性,因娘家的贫富不同,前者虽早夭,却让夫家供奉了半个多世纪,而后者,虽在夫家活了半个多世纪,却从没得到过起码的尊重,孰幸,孰不幸,还真难以评说。
这些近百年前的旧事,由老人口传至今,有如让人嗅着淡淡的一缕古烟,也许,现在的年轻人觉得不可思议,然而,彼时的她们其实很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