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常为一些小事赌咒发誓,动辄即说要“一辈子”怎么样怎么样的,如今过了大半辈子,才终于明白“一辈子”是怎么一回事。“一辈子”的时光太长久了,那些过几天就忘的小情绪、小过节、小事件,哪里能经受“一辈子”的反复碾压呢?若说有什么真能经受得起“一辈子”煎熬,大约便是写作了。写作这事,自从狭路相逢后,生死疲劳度春秋,我“溺爱”了她大半辈子,她“剥削”了我大半辈子。眼看垂垂老矣,依旧认认真真读书,老老实实笔耕,余生看来是要“一辈子”徜徉在文学花开的声音里,“一辈子”迷醉在写作的花香中,“一辈子”与之相知相守、恩爱白头了。
我说老老实实写作,是一种真实的心态,既有对文学的敬畏,也有资质驽钝的无奈。敬畏自不必说,没有敬畏之心,一切皆同儿戏。资质驽钝也不是自谦,这的确是自我缺少灵性和韧性的真实写照。半生创作,乏善可陈,若真有灵性,不说弄个诺贝尔文学奖,至少不也得弄个茅盾文学奖啥的收入囊中?
我从鄂西北小镇走出来,半辈子漂泊旅居,回头看去,人世间一辈子痴迷于文学的,似乎小城镇比大城市的人更广泛、更持久。大城市资讯发达,往往是流行文化的风向标,时尚元素和现代意识总在传统文化领域攻城略地,倒逼传统文化向流行文化妥协而与时俱进。而在小城镇,传统文化的主导地位往往不可轻撼,虽然也时有流行文化浸染,但总体上人们还是传承过往的生活习惯和方式,对文学更是保持一颗尊崇的心。
这种差异性是很大的。我大学时候有一个同学是北京人,他见多识广、口若悬河,所说的一些人和事,让人闻所未闻,脑洞大开,我们与之相比真是孤陋寡闻、笨口拙舌,常常自惭狭隘和无知。北京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历史文化名城,身处其中耳濡目染,自然比小城镇的人道听途说要真切、丰富,这种天然的优越感是显而易见的。而小城镇的人们生活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地域小而注意力更集中,环境熟而人情世故更容易认识和把握,所以更恋家、更愿意生活在熟悉的土地上。
电影《海上钢琴师》的男主人公叫1900,他一辈子生活在船上,无师自通练就一身连当时最负盛名的爵士钢琴家都甘拜下风的钢琴技艺。但他从不敢离船上岸,当他因为思念陆地上的心爱的女人准备下船探访的时候,他在舷梯上看见鳞次栉比的楼宇望不到尽头,一下愣住了。他不知道无边无际楼宇后面会是什么,他看不透那不能把握的前景,他一生能把握的就是100米长的甲板。于是,他折身而返,与船终身相伴。
大城市的生活丰富多彩,人生机遇多而具有多重选择性,小城镇的人往往囿于己见,大多一辈子只选择做一件事。我的北京同学就是这样,左一榔头,西一棒槌,岗位换了一个又一个,每一个都似乎可以有功成名就的前景,可每一个都没能坚持下来。我不如他活泛,不如他智慧,但我只做一件事,看起来却似乎要比他当初想做的事做得更多一些。
我一辈子想做的事,就是文学。
小城镇的人爱文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文学的世界远比现实宽阔,容易让人心生梦想、向往远方。文学不是消遣娱乐性的事业,热爱文学也不纯粹是让人快乐。我特别佩服一些老老实实写厚实作品的人,比如路遥。他的文学作品用了曾国藩结硬寨、打呆仗的办法,一个字是一个字,一滴血是一滴血,实在得让人扎心的疼。这和那些投机取巧、哗众取宠写一些短命文字的人是完全不同的。
现在人们能娱乐身心的事很多,短暂的快乐很容易得到,不必一定从文学中寻找。就像流行文化,花样翻新,刺激感官,放松心情,让人一时兴奋的玩意儿层出不穷。
文学不是这样,文学作品让人充实,文学创作却充满孤独感。
有人说,世上没有人办不成的事,只有办不成事的人。这话绝对了,文学这事就不一定能成事。文学路上的高峰太多了,哪怕穷尽一生也未必能爬到半腰上。可明知这是一件一辈子也干不成的事,却吸引人一辈子心甘情愿地去孤独跋涉。这就是热爱。
我初恋文学是相信了励志的故事。记得那年看了海伦·凯勒写的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心潮澎湃。这个双目失明、两耳失聪的女作家,因为她坚强的意志和卓越的贡献感动了全世界。试想,如果盲人有三天光明,他们想干的、能干的事太多了,绝不会像正常人那样奢侈挥霍时间。
于是我珍爱时光开启文学之路。最早写诗,后来觉得诗不够展现丰富的世界,而小说可以用虚构的人物和情节创造虚构的人生,以弥补自己人生经历的欠缺,就转而进行中长篇文学创作。当我的第一部4万字的中篇小说《民兵连长》发表在当时著名的大型文学双月刊《昆仑》杂志上时,我自己都很吃惊。受此鼓舞又陆续发表了中篇小说《无处流浪》《1972年的爱情故事》《爱情至上》《野菊花》《黑鸦掠过老镇》等百万字的作品,长篇报告文学也相继出版发行。
一切似乎行向理想的轨道,生活却未必能成全理想,意志也常需要妥协于物质。由于工作所累,我没有大块时间做中长篇这样的工作,转回头来又写散文诗歌。因为写小说的惯性,诗歌里面自然带有了情节和细节,形成了自我感觉独特的叙事的诗风,这些诗歌发表后受到朋友们的欢迎。
我在和文友交流的时候,他们常问我为什么至今仍能保持创作能力。我说写作是坚持下来了,创作能力是谈不上的。要说有一点可以自傲,那就是写作一直是认真的。这种认真是源自年轻时代的养成的习惯。在我记忆中的年轻时代,那时大家似乎做什么都是认真的。我当年曾经给重庆人民广播电台写新闻稿,编辑部每每采用都会邮寄采用稿费通知单,几元钱的稿费不多,却认真得让人感动,它至少体现了从业者对文字工作者的尊重,同时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现在文学没有往日的光彩了,我相信我们一定能等到文学的再次回归。当整个世界都充满喧哗与骚动的时候,总有人希望过宁静的生活,而这些宁静的追随者,就是文学的特定对象。
更重要的是,文学不会因为年龄老少嫌弃你,值得你一辈子热爱。当年《西北军事文学》在全国有很大影响力,我写了一篇小说《土坎上的日头》发表了。当时我还是大学生,读者认为我是一个老作家,就打听我,碰巧问到我的大学同学,把他乐得够呛,说:“他哪是老作家?他是老作家,我就是老老作家了。”
那时人年轻,不言老,现在可以说我是一个老作者了。我年轻时很羡慕一些老干部,每天清晨拿着红灯牌儿收音机,贴着耳朵边散步边收听新闻的样子。我现在也在朝退休老干部进军,所不同的是用手机而不用收音机了。
文学让我欢喜让我忧,这半辈子没干成的事还要干下去,老老实实地做人,老老实实地写作,对文学保持一份挚爱,对读者保持一份真诚,毕竟这是“一辈子”的事。
我喜欢“一辈子”徜徉在花开的声音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