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程文胜
我有时会对乌鸦产生一种奇怪的错觉,感到它似乎不是一种鸟,而是一个冷峻的穿黑袍的孤独的人。我甚至梦见过自己化身为鸦,在城市的楼宇间穿插飞行,所到之处,黑暗冷寂得只有呼呼的风声。乌鸦的人生自由自在,而黑夜无边无际。
我少年时读尼古拉 ·伊万诺维奇· 克雷洛夫的寓言故事《狐狸与乌鸦》,很同情那只被狐狸骗去口中之肉的树上乌鸦。狐狸计谋得逞,是因为乌鸦以为自己歌唱的声音真像狐狸说的那样美妙动人,张口食落,狐狸遁形。毫无诚信的狐狸不被指责,爱慕虚荣的乌鸦饱受诟病,让人心里生出少年的忧郁和烦闷。
我少年时在外婆王家湾的田野经常能见到乌鸦,外婆称之为老鸹。她说老鸹通人性,落在谁家院里谁家就会出事,老话说是老鸹报丧,这和喜鹊报喜是一个意思。为此,我曾特意观察乌鸦起落的地方,也担心哪户人家会出祸事。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日子平静如水,丝毫不起波澜。我把我的观察结果告诉外婆,外婆答非所问地说,万事还是小心好。有一回,一只喜鹊停留在外婆院子的门楼顶上,外婆眼花看不真切,以为是乌鸦,连忙让我拿弹弓射。我的弹弓皮绳是自行车内胎做的,颇有些威力。石子脱弓而去没有击中喜鹊,越过院子飞将出去,正好落在三舅爷的粥碗里。那时村民吃饭时,都是端着碗到门口堰边的枣树下,自寻地方吃饭,一群人边吃边闲话,乡里乡亲的气氛很温馨。
三舅爷当时正和村民讨论话匣子里播出的令人兴奋的新闻,1977年2月21日山东临沂常林大队的魏振芳在田间发现了一颗重达158克拉的钻石,是我国最大的天然钻石,国家特命名它为“常林钻石”。据说当时三舅爷正说“要是自己有这运气就好了”,我射出的石子就噗的一声下来了。三舅爷目瞪口呆。他后来常对人说,天有奇事,有只鹊来了,天上竟然落下卵石子,恰巧落在我的碗里——我闻听哑然失笑。由此而想,人世间的所谓传奇,大抵都是这样产生流传的吧。
喜鹊不能带来好运,乌鸦也未必带来噩耗,我在外婆王家湾的年少假期,很多时间是在寻找乌鸦的踪迹,甚至幻想能找到它们的巢穴,取其卵而孵化一只小鸦饲养,但我没有找到,心里也由此强烈感觉到它们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神秘。
我在大学专注文学创作时,曾在一部中篇小说《黑鸦掠过老镇》里,描写过成千上万只乌鸦聚集群飞的境况,我说远远望去的鸦群形同饱含雨水的快速移动的巨大黑色云团。之所以不说乌鸦而说是黑鸦,主要是强调黑色的象征意义,暗示隐约可见的即将到来的灾难。但这种成千上万只乌鸦群飞的壮观景象,我在生活中没有见过。我很得意自己创造出的这种紧张刺激的画面感。
在旅居北京之前,我一直以为鸦群聚集的描写只是小说的虚构和想象,谁知,当我到北京后,鸦群飞舞的景象直令我惊异万分。
有一年,我从郊区到城里办事,天色已晚,经过万寿路时,司机突然让我看车窗外的天空飞的是什么。我想也没想,说是鸽子吧。司机笑了,恐怕它们是吃鸽子的,那些是乌鸦。我心中一凛,定睛望去,一群群飞舞的果然是乌鸦。真像北岛有句诗里的意象:乌鸦/这些夜的碎片/纷纷扬扬。
我这才知道,万鸦群聚在公主坟、万寿路一带,是京城的一个奇观。
每年冬至以后,那一带的高大乔木在傍晚时分都会落满乌鸦。它们飞舞黑色的翅膀择枝而立,叫声嘶哑、空洞而悠远。上万只乌鸦白天郊外四处觅食,只在此时回巢安歇,往往一根细瘦的枝丫会停落七八只乌鸦。这些乌鸦也只是冬季的几个月间集中于此地,来年春天又会迁徙而去。乌鸦栖于寒枝随风晃动,让人不知道该怜惜还是厌恶。
与我对乌鸦情感认知的不同,当代人几乎没有多少人会认为老鸹是吉利的。但早在唐代以前,乌鸦却是预言吉祥的神鸟,所谓“乌鸦报喜,始有周兴”,说的是“周将兴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的典故。自唐以降,才有乌鸦主凶兆的说法流传。
公主坟、万寿路一带每日晨昏聚散的乌鸦由来已久,即使从以往的荒郊野外变成如今的繁华闹市,乌鸦依然故我,盘旋于斯,栖息于斯,这到底是源于先祖秉持的信念,还是出于鸟类生存的本能?让人颇费思量。专家从科学的角度解释,城内虽无处觅食,但高楼耸立形成热岛效应,气温比郊外果腹之所要高出几度,自然要温暖舒适,与吉凶祸福没有多少关联。也许是吧。
乌鸦知道天地寒凉无疑是聪明的,据说在形形色色的鸟类,乌鸦是最具有智慧的,仅仅次于人类。它不仅能口衔碎石入瓶喝到瓶底的水,还能把坚果放在马路上等汽车碾碎后再取食核肉。
我没有亲眼见证这些智慧传说,却目睹过它们的雄壮威武。有年冬天,我在海淀昆玉河边跑步,见到两只硕大的犹如公鸡大小的乌鸦,这和我年少时熟悉的那些鸽子大小的乌鸦判若两人。它们举止沉稳、体态健美、毛色鲜亮,一只昂首与我对视,一只兀自敲击啄食一条冻在河水表层的翻肚弯曲的鱼。我作势一扑,它们只是冷静地看着我,长而尖的黑喙匕首一样闪着寒光,那种咄咄逼人的气势,丝毫没有“墨点无多泪点多”的八大山人画意中枯木寒鸦、“白眼对人”的状态。我们对视了好一会儿,两只乌鸦厌弃了对峙,张开翅膀如撑开一对黑色的雨伞比翼飞走了。
我立刻喜欢上这对巨大的乌鸦,但自此却再也没有见过了。
鸟类学家说,乌鸦是忠贞鸟,从一而终,死生不离不弃。
城市的乌鸦虽不像我遇见的那两只鸦巨大,却也绝不小鸟依人,它们特立独行,性格乖张,勇猛强悍,行动敏捷。我的朋友贾连元先生对此感触深刻。他饲养信鸽,水平专业,几只靓鸽多次在重要比赛中取得佳绩。有一天,他伺食信鸽刚进屋,就见一只乌鸦俯冲下来隔着鸽笼攻击信鸽,一下就啄碎了信鸽的脑袋。多年心血付之一啄,贾先生十分懊悔自己的疏忽,殒命的爱鸽更让他痛惜不已。更让他郁闷的是,每次放飞的鸽子能飞回来的越来越少了,他最终放弃了饲养。多年之后,他还愤懑地说,乌鸦实在太讨厌了。
在古代文人墨客那里,乌鸦却是令人顾影自怜惺惺相惜的珍奇。曹操的《短歌行》中感叹“月明星稀,乌鹊南飞”,马致远描述秋思有“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况周颐说人生际遇“旧苑鸦寒/荒皋雁瘦/吴霜正染青袍”,苏轼过南溪说,“谁怜屋破眠无处?坐觉村饥语不嚣/惟有暮鸦知客意/惊飞千片落寒条”。清代诗人黄景仁思念家乡老母,写了一首《乌栖曲》:“老乌守巢啼/日暮雏不归/羽翼各自有/知他何处飞?”读来让人泪涌心头。辞章千古,不胜枚举。
乌鸦在西方文化中也似乎都有象征意义。美国有一部电影《乌鸦》,讲述的是摇滚乐手和他未婚妻遭到街头小流氓的杀害,一年后,他从坟墓回来进行报复,所到之处都有一只乌鸦跟着他。
那只乌鸦让剧情的发展平添了一种紧张神秘的流动感。让人更深刻地理解这样一句话:“如果我们所爱的人从我们身边被偷走,要使他们继续留在我们身边,就要记住他们。建筑会被焚毁,人会死去,而真爱永存。”
国外文学家喜鸦者也众。对世界文学尤其对当代作家有过重要影响的小说家卡夫卡就很有代表性。他的小说《变形记》,讲述推销员格里高尔•萨姆沙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这只甲虫仍然有人的情感与心理,但虫的外形使他逐渐化为异类,想象神奇,隐喻深刻。
“卡夫卡”在捷克语中就是“寒鸦”的意思,卡夫卡的父亲还把寒鸦的图案制作成徽章悬于店铺。
我一直对乌鸦心怀猜想和敬意,感到一只旷野的孤鸦栖于枯枝,颇似思想者居于草庐令人尊敬。这实际上是一种独处而静的理想状态,读书人往往喜欢这样阅读和静思。我总是以为只有安静地阅读,才能触摸到灵魂的肌肤和纹理,寻找到隐秘的幸福和诗意。可人心早已难以安静,如同城市之鸦,阅读如今更像一个交际场,到处众神狂欢,痴人梦呓,一张张虚伪的面孔写满了应酬。
我像乌鸦一样反复说,物质的心总是最先碰触到物质的坚硬,也总是在破碎时才能感受到彻骨的疼。
我特别钦佩那些有气节的古代仕人,人格精神保持独立,随处发现生活的诗意。即使是只人人避之不及的乌鸦,也能从中升华出深刻的生活之悟。诗意是生活的奇幻反光,没有诗意的生活,宛如枯萎的花,失去血的鲜艳,失去柔软的质感,失去内涵和韧性,不堪挤压摧折,即使阳光最轻微的抚摸,曾经娇艳过的花叶也会瞬间裂开。
城市之鸦到春暖花开就会离去,在它们看来,也许只有远方才有适合自己的如意人生。人和鸦不同,人之生活苟且多不能迁徙,只能向往诗和远方。可诗意何曾走远?涓涓细流的诗意,只会滋润敏感的眼,眷顾悲悯的心,它不能汩汩流淌过世故累积的贪婪尘土。
世界每天都在改变,我们也在随之改变。当然,旷野飞进城市的乌鸦也在改变。
喜爱乌鸦的伟大作家卡夫卡让主人公变成了甲虫,当有一天从梦中醒来,我们忽然发现自己变成一只乌鸦会怎样?当我们因看不惯人和事而心生不满时,如果偷窥时间的镜子,如果看不到自己希望看到的样子,我们该是怎样的羞愧和不安?
世界无边无际,我们犹如城市之鸦,黑夜无地自容,只能奋力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