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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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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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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爱你

我与群分别了二十年。分别后,我从她老家闽北的一个小县城,直接登上了东去的列车,选择在一个叫慈利的地方下了车。其间,我什么苦都吃过,什么工作也做过,但是一事无成,二十年来我连家都不敢回。

之所以再一次来到这个小县城,源于我的一个梦。梦中的群再也没有年轻时漂亮的模样,人到中年,身体渐渐发福,穿着也极为普通。她怎么突然出现在我的梦中,已经记不清楚了。当时,我并没有认出她是群,和她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女人,很年轻,大概二十岁年龄,两人长相极为相似。她告诉我她俩来自闽北山区。我没有问她们别的,觉得人生在外,相聚是缘,她俩漂泊到这个地方自有难言苦衷。

虽然我在慈利这座小镇上混得不怎么样,至少不用颠沛流离,一日三餐还是有的。我已经看淡人生了,离开了群,什么荣华富贵对我都毫无意义。我已习惯了目前的生活,闲时爬爬山,或猫在房间里码码文字。除了工作上的同事,我没有朋友,当然也没有应酬,我很享受离群索居的生活状态。

她俩没带任何行李。我从箱子里翻出了群的一套衣服给中年妇女,让她换上。她洗了澡换上了衣服,天哪,站在我面前的就是活脱脱一个群呀,身材也变苗条了,个头也显得高了。我随口喊了一句“小群!”

她惊愕。

“是你叫我小群吗?”

在确信她是群之后,我高兴得手舞足蹈,被子一蹬,可惜我醒过来了。

梦醒了,我才知道远去的爱情又在我的心头泛起。我无法否认心底一直装着群的,只是不愿露出早已弥合的伤痂。

离开群的三年中,我无时无刻在想她,白天上班想,晚上做梦也想。三年后,我对爱情再也不抱任何幻想,除了群,我再也没有爱上过任何女人。不是我不想女人,我也有欲望,有需求。二十年来,我碰上过几个爱我的女人,说实话,那都是为了生理需求,或者逢场作戏,而最终都伤害了她们。

群在我心中的位置谁也不可代替,我也想说服自己,好好去爱一个人吧,可群的容貌性格已定性了我的择偶标准。我很无奈。

这个梦重新燃起了我对群的思念,这思念强烈到让我放弃了小店的正常经营,决定锁了店门去寻找她。

二十年前的小县城大变样了。下了火车,我怅然若失,寒风中,我瑟瑟发抖。出站前路,向右转,然后再向右拐进一条小巷,这是我设计好的路线,因为在这小巷里有一家小旅馆,是我原来住过的,房东很熟悉。可是,出了站前路,我再也转不进去了,原来的老房子荡然无存。是我忽略了二十年来的世事变化;再者,我离开时房东已经六十多岁了,他能活到现在吗?我想,还是就近找一个旅店住下吧。

群的家在离县城二十多公里的山旮旯里,平时没有公共交通工具,只有赶上集市日才有私人的三脚机(三轮车)咚咚载着山里的人来到县城赶集。群曾经告诉我她是怎么走出大山的。我第一次见到群,是在一辆公交车上。人很多,拥挤嘈杂。突然听到一个怯怯的女声:“大哥,你踩了我的脚。”

我扭转头,一双水汪汪眼睛的小姑娘正望着我,我意识到自己的脚正踩在她的脚上,不好意思地冲她笑笑,然后用屁股往后一翘,脚下被挤出了一丝缝,才把脚移了出来,我甚至忘了说声对不起。小姑娘依然对我羞涩一笑,似乎对我心存感激。公交车在行驶,我俩相视无言。没想到,我和她竟在同一个站下了车。

按说,这只不过生活中一段小插曲而已,在这万千红尘中,总有一种缘悄然而至。小女孩的名字叫群,下了公交车,我往东,她往西,两个人本应该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女孩突然回头:“大哥,你是不是要去找工作?”

我点了点头。我背着鼓鼓囊囊的行装,暴露了我是一名打工仔,从另一座城市又奔赴这一座城市。

“我能和你一起去找工作吗?”小女孩含羞地低下了头,左右捏了捏自己的衣角。这时我才仔细打量起小女孩来。短头发,正宗瓜子脸,清澈的大眼睛,个头不高,一双小手胖嘟嘟的。在男人荷尔蒙的刺激下,我怎么会拒绝这么一个女孩呢?尽管我没把握,可还是答应了她。

小女孩跟我一同找工作,一同吃饭,但她对我还是心存戒备。我知道,她之所以主动与我一同找工作应是出于无奈。我开玩笑说,你这么小,就不怕我使坏。她哼了一声:就凭你?其实,我的人品道德足以阻止我有这种非分之想。

我背着包,她空着手,在工业区里转逛,我们连一张招工广告都不曾错过。这时候我真羡慕她,一件东西都没带呢?除了一瓶矿泉水在她手上翻来覆去,还不时酸我两句,你傻呀,出门找工作还带这么多衣服,不累死才怪!

我心里纳闷了,她咋连一件替换衣服都不带了呢!

更有甚者,她竟然连身份证都没有!

我这哪是在陪她找工作,拖累了我在各大工业区浪费了三天。每一家厂招工先问你有没有身份证,每一次我都拽着她失望而归。我说妹子,这厂我俩也不要找了,我一个人进了公司也帮不了你,要不我俩都去工地干吧,工地一般不需要证件,她连看都不看我一眼爽快地答应了。

我在经过了一次感情伤害后,心灰意冷地踏上这座城市,想静下心来好好地疗伤。而我遇见了群,就像口渴时遇到了一汪甘泉。我知道清秀靓丽的群不会看上我,但我要试,我是真的有点喜欢她了。她这么单纯,不能让她被别人骗走。所以,我心甘情愿地为她无私奉献。凭我多年“老江湖”的经验洞察到群的脸上隐藏着一丝丝瞒不过我的忧郁,她心中一定有秘密。要想获得她的芳心光靠阿谀献媚肯定无济于事,至少当时我是这么想的。

在工地上,群唯一对我的回报是天天帮我洗衣服。顺带说一句,她在工地做了一星期小工,我说你还是先玩几天吧,我实在不想在外人眼里一对情侣,而男方真不懂得怜香惜玉。

“油嘴滑舌!”群扑哧笑了一下。

后来的日子,她下了班被动地陪我逛街,被动地接受我的馈赠。

太阳在天空挂得老高,河畔停着一辆辆三脚机,好几个三脚机师傅围在一起打牌。我无暇顾及街上的人来人往,走到一个昏昏欲睡的师傅跟前问,几点回八山?师傅说,他的车不到八山,只到六山。

我接着问,那到八山的车在哪?师傅抬头望了望,指着那一堆打牌中的胖子说,就是他。我还来不及谢谢,他又歪着脖子睡了起来。

三脚机沿着河岸一路飙了起来,过了大桥,这胖子师傅再也没有刚才的得意劲了,车离县城越远,也就离八山越近。扑哧,扑哧的三角机像老牛喘着粗气,在高低不平,上坡下坡的山路上吃力爬行。

我的思绪又回到了二十年前。

那是个大雪飘飘的日子,我与群就走在这条山路上。洁白的积雪在蜿蜒的山路上像一条绕来绕去的长手巾,甚是好看。群的脸冻得红扑扑的,我用手在她脸上摸了摸,冷不?群紧挨着我说,不冷!

这该死的天气,如果没有下雪,若个要走这冤枉路。群嘟囔着嘴说。

可是这次一回来,就棒打鸳鸯了,群的妈妈再也不让群跟我回去。

她的妈妈态度相当冷淡,我与群苦苦哀求都不为所动。她还将在外打工的哥哥唤了回来一起看守着群。

此时的群已经挺着大肚子,行动不便,而我已想不出任何良策。最后,她老人家抛出一句话:想带走我女儿,拿十万块钱来!

我已经别无它法了,告诉群,我从狱中出来不到一年,这是根本办不到的事,等孩子快生时我再来吧。

三脚机颠颠簸簸,让坐在上面的人不时前俯后仰。我却犯了咕噜,二十年了,我还有脸面去找她吗,我是不是太冲动了?时过境迁,早已物是人非。我懊悔当初的执拗,无论她幸福与否都是我的过错。

闽北的大山深处,住着几户人家,恍如世外桃源。如果不是改革开放,或许他们一辈子也不会走出大山,更不可能到得闽南之地。群的姐姐是第一个走出大山的人,除了回来办结婚证明,她再也不想回到大山了。群是第二个走出大山的人,回来时携着我的手,在这白雪皑皑的山路上深一脚浅一脚地行走。她的姐姐野鸡变成了凤凰,本想带着妹妹脱胎换骨,却没想到她爱上我这个穷小子。

群爱上我那一天起,她就将她的身世和遭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我,随后趴在我肩上大哭了一场。

没想到,那晚正赶上一场大雨,大雨穿过没遮拦的窗户,瞬间将她的床上洒得通湿,狂风夹着暴雨让她无容身之地。我住在她隔壁的暗房里,出来看到她瑟瑟发抖的身子,强行把她拽到了我的房间。

窗外的雨在咆哮,我说你就老老实实在我床上躺着吧。

群坐在床的一角抽泣,我说你爱睡不睡,反正我困了懒得理你。我闭上了眼,打起了呼噜,群才畏畏缩缩钻进了被窝。我将眼睛眯成一条缝,群会不时地盯着我的脸看。我时不时突然睁开眼,她会马上别过脸去,闭上眼如我一样悄悄装睡。

那一夜,我俩都没睡好。

第二天,还是恣意妄为的暴雨,群又无奈地睡到了我的床上,这一夜她似乎没有上一夜那么警惕。女人的体香引诱着我的心怦怦直跳。我知道要控制,一定要控制。我已经准备好了打一场持久战,我期待那一场风花雪月的夜,而不是现在。

群已经酣然入梦了,呼吸如兰一般的清香。我披衣起身。

此刻,我想起了蕙,一个瘦高个儿的女孩。她是我的第一个恋人,那年我做策划,她做营销。她不美,但笑得很灿烂,她的笑足以让我心动。一个有星星的夜晚,我正为一份文案而焦虑,离开办公室,来到阳台,柔柔的晚风从我的脸上拂过,天上数不清的星星在一闪一闪。我妈告诉我,天上一颗地上一个人,我在想,哪一颗是属于我呢?

蕙不知何时站在我的身后,问我在看什么?我告诉她我妈说的话,天上一颗星地上一个人。她笑,你还信这个呀?我说,信。

我指着夜空中两个紧挨在一起闪亮的星星说,蕙,你看那两颗星星不就是你我吗?蕙听了哈哈大笑起来,她的笑让我忘记了焦虑,忘记了还有一份未完的文案。

今夜无月,雨还在啪啪震打着楼面。这是工地,正在建造的毛坯房子里,我倚在阳台,再也看不到天空的星星点点,而只有雨花点点溅打在我的脸庞。我在想,我永远也回不到当初的生活了。我不该认识蕙,却又让我言不由衷地想起。

群把一件外套披在我的身上,我吃惊地转过身来。她笑盈盈地站在我面前,她的笑把我从蕙的故事中拉了回来。这是她在我面前第一次露出最有诚意的笑。我说,终于看到你笑了,然后刮了一下她的小鼻子,你笑了,雨也该停了。

群点了点头,然后抱着我,把头伏在我的肩上说:“利,永远是个好人!”

我对群说,回去睡吧,小心感冒了。

在床上,群主动投到了我的怀抱,我感到她的身体在颤抖,她说你愿意听我的故事吗?我点了点头,我告诉她,自己会是一个最好的听众。她向我娓娓道来,我随着她的牵引,将时光倒流,把目光投放到闽北的一个小山村,一个山清水秀,却是交通闭塞,经济落后的小地方。

群一共姊妹四个,上面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她是最小的。十三岁那年,她一个人守在父亲的病榻前,昏黄的油灯照着父亲泛白的脸,伸出一双干枯的老手拉着群的手,语无伦次对群说,自己快不行了,群的娘也应该快回来了,然后是一阵阵急促的咳嗽。群蹲在父亲的床边,泪眼汪汪地说,爹不会死的,娘走了一整天了,就算没抓到药也快回了。让爹等着,她去路上会会妈,然后推开大门,一溜烟消失在夜色之中。

三脚机在吃力爬着坡,胖子司机回过头来向车上的人们说,老乡们,车身太重了,都下来,等车上了坡再坐上来。我跟着一帮男男女女下了车,其实车上也就坐着六七个人,坡陡,车的力气小,这一段山路在过去被无数次三脚机的轮子碾过后,东一个坑,西一个坑,坐在车里,肚子里犹如翻江倒海。

过了这个陡坡离群家就不远了,望着这条熟悉的山路,眼前却是如此陌生。我跟司机说,你就不用等我了,我现在慢慢走回去。

山高林密,风声鹤唳,我又想起了那一晚,群推开大门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群打着手电筒沿着弯弯曲曲的山路向镇上的方向飞奔而去,忘记了一个女孩的胆怯和应该持有的警惕,当她气喘吁吁地爬上第一道坡时,一个黑影挡去了她的去路,把她拉进了浓密的树林……

三脚机爬上了山坡,待几个老乡上了车,一溜烟往山下绝尘而去。我伫立坡上,望着群曾经给我指认的方向,双膝跪了下,眼泪簌簌地往下掉。群,我对不起你。我不该把你藏在心里的耻辱公布于众。

那一次到你家,望着你空瘪瘪的肚子,还有你勉强对我挤出了一丝笑容。这笑容对我,如万箭穿心。也是那一天,我奔到这山坡上,双膝跪下来,大声呼喊:为什么,到底为什么……山谷中的回音将我的心击得粉碎。

那一天,我从群家走到县城,犹如轰塌半个世界。

我躺在小旅馆的床上,睡了三天。“你要报复!”“你一定要报复!”心中的恶魔无数次地对我说。

群,我向你赎罪来了。我的脚已经没有了站起来的勇气!

站在山坡上可以看到散落在山坳里的几户人家。

群家里的房子在半山腰,泥土墙瓦房,与别家的房无异。房子依旧在,可人去楼空。我推开虚掩的大门,厅里地上有掉落的瓦碎。屋顶,有多处窟窿。这里大概很久没住人了。

我来到群住过的房间里,除了几件东倒西歪的家具,唯一能让我找到记忆的是墙壁上一张旧相框,里面的相片已经模糊不清了。我已分不出哪是她自己,哪是她姐姐,只有在黑白间一头乌溜的秀发清晰可见……

雨,还在外面淅淅沥沥下个不停。群继续对我说:那夜不知怎么回到家,父亲躺在床上奄奄一息,她不顾凌乱的头发、不整的衣衫,对着父亲仰面大哭。哭声没有挽回父亲的生命,一个人呆呆地趴在父亲的床边,等待着天亮。

娘终究是回来了,空手无一物。自此,群恨上了娘,父亲出殡后,她随姐去了闽城,发誓一辈子不回这个家,永远,永远……

我为群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对她说,早点睡吧!

群呡了呡唇轻轻地问问,你是不是男人?

我无语……

我思忖着该如何回答她。良久,我对群说,我不会对一个还没爱上我的女人做什么。

我还想说,我更不会接受一个女人用身体来报恩。但我终究说不出口,我觉得这句话有点污,会伤害她。

群对我投来欣赏的目光。

看着她紧闭双眸,还有那迷人的小酒窝,我就睡得踏实了。

群一家人去了哪里呢?

我不好意思去问其他人,也没有勇气去问。

那一夜,我躺在小旅馆的房间,泪水盈满了眼眶,枕衾浸透着我的泪,变得冰凉。我恨自己无能,没能挽住群和那一条即将降临的小生命。

我最后一次离开群家的第二天,找到了一家打印社,将群的相片连同不堪的文字打印在一张张洁白的A4纸上,我的手像脑溢血过后的症状,瑟瑟抖动。几十张A4纸瞬间露出狰狞的面孔,变成无数魔掌伸向了群及她的母亲。我不知会有什么后果,但我的心在滴血,像剜了一块肉般的痛。

然后,我逃出了这座小县城,一路向东,再向东,莫名其妙地在一个叫慈利的地方下了车。

我已经别无选择了。

家,曾工作过的城市,都无法让我去面对。

此刻,我又想起了蕙,蕙没有群的妩媚,但很知性。我喜欢看她高挑的身材,听她走起路来脚下的高跟鞋噔噔撞击地面的回声,甚至喜欢圆圆的脸蛋上挂着的一副近视眼镜。

那一夜,她笑过之后,我问她,愿意做我旁边的星星不?

她说不愿意,然后又笑盈盈地跑了,留下我一个人在阳台上发呆。我的脸上火辣辣地烫……

蕙终究还是做了我的女友。那天周末她告诉我她不想回家,烦人。

我问,咋的啦?

她妈打电话来要她明天去相亲。

“我说好哇,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好个头呀,我已经骗我妈说有男朋友了。”

“那还不敢回家。”

“我妈知道我是骗她,叫我一定要带回去看看,”蕙无奈地摇了摇头。

我拍拍胸脯说,这好办,为同事两肋插刀,如不嫌弃,我明天陪你去应付一下子。

蕙惊得合不拢嘴,“Ok,利,够义气”说完在我的脸上亲了一下,一言为定!

爱上蕙是我人生最大的错误!

我向蕙的妈立下了军令状,三年必在市区买套房。否则,蕙就成了别人的菜。

为了蕙我赌了一把,参与了走私。在一个偏僻的小渔村,一个不被外人所发现的地方,却逃不过商人的触角,大把的走私品在这里上岸,然后又悄悄分销到全国各地。我在一个叫山娃的带领下来到了这个小渔村,对着汹涌而来的波浪,伸出了双臂,大声呐喊:蕙,你等着,梦想一定会实现的!

我之所以选择慈利,是它的名字吸引了我。慈,慈心也;利,利益也,又是我的小名。我已经厌倦了公司的勾心斗角,商场的尔虞我诈。两场爱情让我输丢了整个人生,输得像脱了裤子的娃,光着腚任人嘲讽。

我用准备给孩子做满月的钱、做三朝的钱,在一所小学旁开了间小小文具店,生意不好不淡,从此相忘于江湖,没有人知道我去了哪里,又没人知道我来自何方。

日子平淡如水。

如果没有这个梦,或许我就在这座小镇上寂寂无闻,终其一生。

那天,我从群空荡荡的家回到小县城,费尽周折找到了群一个姐妹的家。我敲开了她家的门,群带我见过她,所以我认得她,她也认得我。

她开门看到我怔了一下,我说我是利,还记得吗?

“哦……”然后露出不悦的面容,呯的一声,把我拒之门外?

我说,你一定要开门听我解释。屋里没动静,不理。

我在门口足足等了一个小时,她探出了头,看着我懊丧地蹲在门边,怜悯地说,你还好意思回来呀,你把群害惨了,知道吗!

我说,知道,知道。群现在过得好吗?

她长长地唉了一口气!

然后霍地站起来,指着我的额气愤地说,你现在马上去省医院找她,她的女儿,不,也是你的女儿得了白血病,正在那里化疗……

我的脑袋一下子大了,嗡嗡作响,短路了。

我的女儿?

没死?!

我无法惊喜,来不及悲痛,问明白具体地址直奔省城而去……

那个梦中年轻的女人,难道是?

是老天爷安排我们梦中相见吗?为何又那么快从梦中醒来?

太多的疑惑,连同二十年来的真空时间,她们到底经历了什么呢?

此时,我又恨起了蕙。如果蕙等等我,以后的故事也不会发生。我从监狱出来的那一天,第一时间拨打了她的电话。蕙说,利,真的是你吗?三年去了哪里,怎么不辞而别……一连串的问号让我喘不过气来。我说能出来一下吗?

“我老公在家呢,”随后听筒里传来婴儿的啼哭声。

我的心,顿时凉了半截!

为什么,为什么!

蕙无法向我解释,我重重地甩下了电话,泪水夺眶而出。

山娃带着我在小渔村转了一圈,然后与一家卖主接上了头。一个多月的时间我从小渔村到闽城,来来回回地往返,正当我做得风生水起时,我想用不了三年就可以给蕙一个舒适的家。

那夜,我与蕙在长堤路一家咖啡屋,蕙温存地偎在我的肩上,设计着未来的日子。

蕙的父亲是一家卫生院的院长,母亲是一名教师。我一个从农村来的小伙子,不把胸脯拍得咚咚响,又怎能获取蕙一家人的好感。

咖啡厅播放着暖暖的音乐,让人身体酥软如麻。我望着咖啡杯里的糖块慢慢地融化。咖啡,有人喜欢加糖,有人不需要。我就喜欢加糖的那一种,涩涩中带点甜味。我告诉蕙,三年后我一定会娶你的。蕙笑了,捧着我的脖子然后给了我一个深深的吻。

午夜,街上有一股阴阴的风。我把蕙送回了家,哼着歌返回出租屋,一副冰凉的手铐戴在了我的手上。

我用三年的牢狱生活,葬送了与蕙的爱情和对未来的憧憬。

我风尘仆仆赶到省城,群的同学给我打来电话。群说约了我在医院旁的小餐馆里见面,言下之意暂时不适合我们父女相认。

都什么时候,还顾及许多,我不由得对群多了一丝怨怒。当初为什么不告诉我生了女儿?

还是那次,我在群家望着群空瘪的肚子,我说孩子呢?群说,不小心跌了一跤,掉了。群的轻描淡写彻底激怒了我,但我还是控制住内心的悲情,跑遍那个县城的所有医院,却搜寻不到任何结果。

从此,我心灰意冷。

“当初的爱情匆匆走过

除了伤口没留下什么

你总是在我寂寞流泪的时候

用你的双臂紧紧抱着我”

我坐在小餐馆里,品着茶,听着忧伤的歌曲,我那多年被尘封的情感如决堤的洪水一倾而泻。

“不要在我哭泣的时候说爱我

除非你真的不让我难过……”

我随着歌曲的旋律在哭泣,哭声伴着歌声,一位中年妇女拖着沉重的步伐,姗姗向我走来。

这是群吗?我揉了揉被泪水蒙蔽的双眼,是的,她就是我梦中见到的中年妇女。

她在我对面小心翼翼地坐了下来,“利,你终于还是来了!”

“你是群?”她点了点头。

我的天哪!群怎么变得如此憔悴不堪,曾经的花容月貌呢?我实在不敢相信坐在我对面的是一个才只有四十岁的群。

群问我,过得还好吗?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我挤出了一点苦笑。

“是我对不起你。”群说。

不,是我害了你,我撕裂着干枯的头发,无力地忏悔!

群告诉我,那次我走了后,疯狂的口水从四面八方向她袭来。她没有恨我,找到了被她母亲送了人的女儿,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她想忘掉所有的一切,重新生活。

女儿渐渐大了,可爱,乖巧,我们母子相依为命。

她已经大二了,可是……

女儿知道她的身世吗?我迫不及待地问。

群说准备等到女儿大学毕业再去找我。

小时候,女儿多次在梦中喊着要爸爸,别人说她是一个没爸爸的孩子。

“你去过我家?”群问我。

我点了点头。

群说她与家里人没有任何联系,只有她的同学是打听家乡消息的唯一渠道。

我说,我想见女儿。

群说,不行,太唐突了。

我要陪女儿,我要不惜一切代价治好她的病。

相信我,群。我会掌握分寸的,我握着一双干皱皱的手,眼里充满乞求。

群叹了一口气,好吧,反正迟早是要见的。

这省城除了高楼大厦,除了闹哄哄的人流、车流,天空更弥漫着一层层阴霾。这阴霾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带着沉甸甸的心情穿过医院的长廊,穿过一片草坪,穿过太平间,我的眼前幻化出无数朵:灰的、白的、蓝的、紫的、黄的、红的花,在空中飞舞,然后有又飘飘洒洒,顿然间在空中消失。

我听到了抽抽搭搭的啼哭声,高一声,低一声,我的心跟着崩一下,松一下。我提着一袋水果的手不断地往下垂,往下垂,我已经迈不动步了。

胎儿、小女孩、女大学生,白血病患者,重重叠叠的形象在我的脑海里交织。医院,可以扼杀一个生命的诞生,也可以给予一个生命的延续。一直以来,我以为那个孕育在群肚子里的女儿死于非命,我对医院产生了恐惧。

群爱上我的那天起,那个小生命就在群的肚子里孕育。还是那个暴风雨来临的第三个晚上,群已经黏糊上我了。群缱绻我的怀中告诉了我从家里出来后几年的经过。

群被姐姐带到了她家,洗衣,做饭,带孩子。孩子像口香糖一样黏着她,时间久了,姐姐对她越看越不顺眼,在姐姐家一天天长大,身材变得丰满,已经出落得水灵灵。姐夫看小姨,越看越排场,每次群与姐姐吵架,姐夫都护着这个小姨子。姐姐的刁蛮、跋扈,让群死了心。姐姐说,你吃我的,喝我的,还想怎样?

群说,我要出去打工,不信养不活自己。

“你出去,现在就出去,看你能在工厂待不待得下去,但现在出去了永远不要回来。”

群赌气出了门,蒙着头上了车,下了车然后遇见了我。

我说你怎么一件衣服都不带呢?

群苦笑着,我要带衣服能走得了吗?

我说无论怎样,你出来了还是要打个电话回去,报个平安。

我躺在床上眯着眼,群会盯着我看。

我说,还不睡?群饶有兴致地摸着我的脸说,我真喜欢上了你这个不吃鱼的猫。你知道吗?前天晚上我就作好了牺牲奉献的准备,不会反抗,逆来顺受,然后第二天默默地离开,从此两不相欠。

我哈哈大笑,现在到了猫该吃鱼的时候了。

在这一夜,爱情开始萌芽,生命的种子开始孕育。

我说,群,很快你就有自己的“口香糖”了。

群躲在我的胸前,脸上徜徉着灿烂的笑容!

群的肚子开始慢慢隆起,我感受到群的味蕾产生了变化,呼吸的气也比以前粗了。

时光在静静地流淌,工地的不远处是灯光夜市。夜市中,各色的男女在斑斓的灯光下穿梭。我会经常挽着群的手混杂在人群中,逗留在摊贩前,与他们讨价还价。

夜市中的小摊贩大都是来自各省各地的异乡人,每天傍晚摆好摊,凌晨左右收摊,一公里长的夜市两旁摆卖着衣服,日常生活用品,音像磁带,糖果及小吃。

更多的时候我会与群一人来一杯冷饮,坐在路边,相视而笑。这夜市都是不容易讨生活的群体,却在都市的一隅构成了一处最美的人间烟火,我与群也纳入这处烟火中。

我对群说,有时候我们在看风景,却不知我们也成了这风景的一部分。

群说,她的老公太有才了。

我会陶醉在喜悦中,这是我在异乡的天空下遇到的第二个女人,我会用心呵护。小生命在群的肚子里一天天长大,我对群说,我送你回我老家吧,在老家娘会照顾好你的。群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

一草一木,一岁一枯荣。在萧萧暮冬过后,在春的暖风下开始泛绿,开始盎然。我与群的感情在不断地升温。群很节俭,有时候我会为她的节俭争吵,吵过后我又会紧紧抱着她,她会呡着嘴一言不发,痴痴地看着我。然后我用滑溜的舌头敲开她滚烫的唇,她会紧紧地抱着我,再然后一切和好如初,烟消云散。

失去了蕙,曾让我伤心了一阵子,为了她我铤而走险,在牢笼里虚度了三年光阴,曾经的过往总会在心里留下一条深深的烙印。

蕙曾经给过我快乐,那一段旧时光,在公司共同上下班的日子。在海滨长堤,我俩各踩一辆旧单车并肩而行,一边说话,一边欣赏着大海滚滚的浪花。夜深人静,我把她送到家门口,再是她又把我送到出租房的楼下,送来送去却感受不到疲倦。蕙终久不是我的菜,她嫁人了,而我不过是一农村来的穷小伙,不自量力想吃蕙这块天鹅肉,让我跌入万丈深渊。当我听到蕙的听筒里传来婴儿的啼哭声,我的身心凉了半截,我知道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群用手在我的眼前晃了晃,说,利,你在想什么呢?

哦,我来不及掩饰,只好用微笑一带而过。

群杏目圆睁,扭着我的耳朵说,老实交代,想什么?

我讨饶。我把与蕙的故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群。群呵着嘴笑着说,没想到你还有这么一段呢。

群别过身子说,不理你了,我把我的初恋就这样糊里糊涂地交给了一个不是初恋的男人。

十一

我穿过病房肃静的走廊,硬邦邦的地板被我脚上的皮鞋敲出刺耳的声音。向右拐,再向左拐,推开虚掩的病房,群站了起来,我径直走到了病床前,俯下了身子,仔细打量病床的女孩。输液在一滴一滴流淌,女孩在安静地入睡。

天哪,这就是我的女儿吗?我朝思暮想的女儿,你已经长这么大了,命运为何要安排我俩在这样的环境中相见?

我一直以为你不在人世了,却在人世中活得这么艰难。我双手捂着脸,脑海中思绪万千,该怎么办,怎么办?

那个穿着白大褂,脸上白白净净的护士拿了一瓶点滴进来,嘱咐群点滴打完了就自己换上,随后向门外走出,在关门的那一刻,又回转身来对群说,让她记得去交明天的医药费。群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

“住院费已经花了八万多,我自己多年的积蓄已全部花光了,医药费最多能维持三天。”群黯然地叹了叹气!

我看着群无助的表情,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强忍着泪,挤出一点可怜的笑容安慰着她。

再大的苦,不能让你一个人吃。再大的累,不能让你一个人受。我用坚定的语气告诉群。说完拉开病房的门,径直来到交费处,预存了一万元的费用。

第二天,我告诉群,我要回去筹钱,让她耐心地等着。

群把我送到了楼下,就在我拖着沉重的脚步迈出医院大门的一刻,群喊住了我:“利,等等。”群从怀里投出一张发黄的照片递到了我的手中。

我捧着照片,看着群低着头,眼角流下了一滴泪瞬间滚到了脸颊,然后用手擦了擦。

“你还保存有这张照片?”这是我俩在一起的照片。在闽江边的一座公园里,我俩依偎而立,这也是我俩仅存的唯一一张爱情见证。

手捧着照片,让我百感交集。

我告诉群,那次走后,我绝对死心了。在苍茫的山下我跳崖的心都有,我将我俩所有的照片撕得粉碎,把她的衣服一件不留地扔进了河里。

“对不起,我想决绝地忘掉你。”我弱弱地说了一句只有自己才听得清楚的话!

群欲言又止,说了一句算了吧,最后祝我一路顺风。

十二

我回到慈利,来不及休息匆匆忙忙写了一张文具店转让广告,动作麻利地贴在了门前的店门上,接着又在当地网站发布了文具店转让消息,办完了这事舒了一口气,才感到这几天真的太疲劳了,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当晚,我又做了个梦。梦见群穿着洁白的婚纱向我走来。然后又看到了女儿拿着一束鲜花向我俩跑来,再又看到群的母亲在婚礼的人群中一闪而过。我拨开人群去追她,她已经登上了一辆出租车绝尘而去。她已经很老了,老得连群也没有发觉。不是我对她有深深的怨恨,恐怕也认不出她来。

我用最低廉的价格将店盘了出去,店金十二万再加上六万的积蓄转到了群的账号上。我用二十年的孤独和坚守,只要能换女儿一条命,我就满足了。左邻右舍抱着异样的眼光打量着我。店开得好好的,怎就不开了呢?

我说,因为爱情。当然,我不想把女儿的事告诉人们,我想在不久的将来,女儿一定是健康的,她还有阳光般的未来。

星夜兼程,栉风沐雨,闽城,我又来了。

闽城的夜,流光溢彩,高楼林立。医院旁边是一家儿童乐园,如果不是心急火燎地想早点见到群和女儿,真的该好好欣赏这美丽的夜景了。

出租车司机问我,是不是第一次到闽城?

我说,不,已经是第二次了。二十年前,我对闽城就太熟悉了,可如今又变得多么陌生。两段爱情都与闽城扯上了牵连,最后都让它撕裂成殇。

望着街上的车来人往,尽管夜已深,似乎也不给街道一丝喘息的机会。在医院的大门口车还未停稳,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车门下了车,突然一辆摩托从后面冲了过来,把我撞倒在旁边的水泥杆上,顿然失去了知觉。

十三

我不知道在病床上躺了多久,无法动弹,也无法开口说话,眼珠子也无法转动。但我能听懂他们在说什么。

群手里拿着一个红本本对着我说:利,你知道吗?我俩的结婚证一直保存着,我对你从来没有变心过!

“利,你听得到吗?希望你一定要听得到,不然我真要后悔一辈子。”

“上次在医院你回去时,我本想告诉你真相,可是你匆匆忙忙走了。”我看到群泪如泉涌。

群接着说:那次你在我家回去不久,我就和我妈吵了一架。我准备逃出来,可妈与哥哥看得紧,第二天晚上我刚拉开门闩,哥就发觉了,然后在背后大喊一声。惊得我身子往前一倾跌倒了,大出血,女儿早产了。待我在医院的病房苏醒过来时,他们都说女儿夭折了。后来才打听到她们把女人送人了,我费尽周折才要了回来。

群擦了擦眼泪说,她恨我妈,也恨过我,但后来想想,谁都不怪了。

“你那么有才华,却为了我甘愿在工地陪着我。”

…… ……

此刻,夕阳的余晖照在我的脸上,我的嘴微微动了一下,嘴角挤出了一丝甜甜地笑,然后紧紧合上了双眼……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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