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 铮
一
三十年来,我从未如此富足过。每条小巷里成排成排的垃圾桶,陈列满了终我一生的奋斗也无法得享的丰腴脂膏,让我每日眼花缭乱、应接不暇、享用不尽。我已经忘记自己的年岁,甚至生日也忘了,长久以来,我不再关心今夕何夕。日期已与我毫无意义,没有任何事件、愿望还和它们拴在一起。我孑然一身,没有兄弟、没有邻居、没有朋友、没有社交圈子……清晨我在河边的大榆树下醒来的时候,鸟儿刚好开始鸣叫,街上还无人走动。远处的公路上,偶尔有拉沙石的大卡车开过,从我这里可以听到车轮碾压地面发出的“嘶嘶”声。再过上一会儿,这些大卡车就会自觉消失,绕道城市(自然,这并非什么了不起的大都市,不过是一座又小又老的北方小城)的外环路。在那里,它们总是横冲直撞、奔流直下,宛如脱了缰的野马。
北方的城市大多敝旧保守,只有那些刚建成的大片住宅和纷纷改换门庭的商铺还算新鲜。但自然,住宅不过是住宅,商铺不过是商铺,代表不了精神文化。但我已不必要求太多,我能够把一片树叶想象成一只蚂蚁的探险之旅,把一条河流想象成大海,把一块石头想象成喜马拉雅山,把我露出破鞋外的大脚趾想象成即将破皮而出的美丽蝴蝶,把蝴蝶想象成庄子硕大的头颅,装满无穷无尽的寓言,而每一个寓言,又包含了大千世界、万事万物……而我的形象又是如此猥琐、肮脏。数年来,我深受摇头症的折磨,只要我一站起来,头颅立马不由自主地左右摇晃,完全无法控制。自从得了这种病,我的老年也就到来了——按照医学上的说法,这种病叫“老年性震颤”。我记不清楚是否有过住所,原来很可能有过的,也许就在几百米外的那片小区底下。某一天的中午,趁我外出觅食,它们便化身为一座废墟。等我回来的时候,一大堆破石头底下压着几根折断的家具腿,一只破铁盘被砸得扭曲虬结,盘子之下,藏着我唯一的一本书《楚辞补注》,封面原本是硬壳,但这会儿像蝴蝶弯折的翅膀,在腋窝下难看地耷拉着。这样也好,我想,没有人会拿走这样一本破书,我就不必再提防有人拿走它。我把它捡起来,揣进袖筒。以前我仿佛有过许多书,这些书堆满了我那狭小逼仄的小黑屋,但后来一本一本流散了,最后只剩下这一本。至于为什么偏偏剩下这本《楚辞补注》,也并非是因为特别珍贵、看重,只不过是刚好剩下这一本罢了。换作其它任何一本,实际上我也并无意见。一本书就是所有的书,说实话,我能从任何一本书里看到这世上曾经存在过的所有文字,它们就像河流在我脑袋里飞奔,无休无止。破铁盘我也捡了出来,用一块破砖头砸开,勉强能凑出个平面。我把寻来的半块煎饼盛在里面,听我祖父讲,他小时候挨饿,红薯皮也没得吃,我有半块煎饼,也就够好了。
从废墟里站起来,我知道自己的房子已经完结,这是祖先留给我的最后一点儿遗产,就这样被破坏。但我并没有什么值得悲伤的,我没有儿子,即使有一个,也成了别人的儿子,我就是我们家族中的最后一个,那么,还要什么遗产?把它们留给谁?这样也好,我想,我守着这间房子,不过像守墓人守着一座公墓,只要公墓在,守墓人就不能离开。如今“公墓”坍塌,我正好获得了解放,用时髦的说法,也就是“自由”。从此以后,我可以无牵无挂、云游四海。我确实那样做了。十年之间,我走过了数以千计的城市、乡村、山野,走遍了大半个国家。实际上,没有乞丐到不了的地方,我不用担心路费、食宿费,想去哪里就可以走去哪里。但走得越多、越远,我的心里也就越感到贫乏。我终于体会到,我不过是一只蚂蚁,忙忙碌碌地行走在千篇一律的树叶之上,又能有什么新鲜的发现?还不如躺在这里,看着一条墙缝发现得更多。于是我回到故乡,在一棵大榆树下安了家。
当我摇头晃脑地在树下睁开眼睛,世界静谧极了。我之所以要醒那么早,也就是为了享受这片刻的宁静时光。安静是一种神奇的力量,能给世界换上一幅温柔的新面孔,不必喝着咖啡、坐在自家的花园里,我也能达到同样惬意的境地。再过上那么几分钟,嘈杂声也就起来了。公园里晨练的老头儿、老太太们打开音乐,唱起歌、跳起了舞。歌曲是固定的几首,我听到哪支歌,就能知道钟表指针指到了哪个位置。当然,如今我并不需要知道这一点。我生性懒散,从未跟得上任何节拍,从未能把这世间任何一件可以赚到钱的工作做好,所以最后我沦落为一名乞丐。这也是我家破人亡、独自存活于世的根源。到此,时间再也对我不起作用。我从未把心力运用在征服时间上面,而时间竟然就这样被征服。
二
三十年前,河边的木屋里,曾住着一位老先生。那时我还年轻,身强体壮,每天拉着板车在附近的大街小巷里收集废品。那时的废品都是主妇们的宝贝,和现在完全不同,如今你只要随便去捡就行了(自然,现在捡起来可换不到什么钱),那时可是一场争夺战,以我那时和主妇们唇枪舌战的功夫,完全可以胜任当一名外交官。就在这么一次和妇人的谈判中,惊动了旁边的老先生。
那天的“舌战”倒也不是为了多换取几分利益,而是为了刘文典先生的半部《庄子补正》。原本我们家有一本下册,是我父亲搜罗来的,他听一位老师说,这部书很了不起,如果能把这本书读通,做个大学教授根本不成问题。教授不教授的我倒是不甚在意,我只是对书本身产生了兴趣,也就是从对这本《庄子补正(下册)》的阅读中,我看世界的目光发生了变化,万事万物都被庄子赋予生命,可以欣赏、可以触摸、可以对话。所以,当我在一位妇人家的大门洞里发现《庄子补正(上册)》的时候,我内心的喜悦也就可想而知了。这本宝贝竟然被那位妇人拿来垫桌脚,真是让人扼腕。为了解救这本书,我可以说是使出了浑身解数,原本我是很少来这条小巷的,这里的狗特别凶猛,又特别多,一阵唳叫接着一阵唳叫,常常把我的思路咬断,而且这条巷子里的女人特别难缠,纠缠半天,也别想赚到二文钱。但为了我的宝贝,每天上午我都要硬着头皮过一遭。
就这么等了一个多月,某天上午,当我吟唱着“废品歌”路过妇人门前低洼的泥坑的时候,门洞里传出了一声“等一下!”我一阵窃喜,装作不耐烦地回应一声:“在哩,要快!掉坑里了。”昨夜刚下过一场暴雨,妇人门前的泥坑简直变成了泥塘,要不是落满了树枝,在里面游泳都可以了。昨晚的暴风差点儿把我的小屋掀翻,要不是为了庄子,我原本应该老老实实用舀子把屋里的雨水都刮出来的。但也正因为昨夜的风雨把妇人家的西敞篷屋刮塌了半边,她这才急急忙忙要把里面的废品卖掉,真不知道她留这些废品何用。妇人蓬头乱发,在门洞里露了露头:“小哥稍等!”“鸡窝”不见了。等了一个多月了,我倒是不急在这一刻,所以我倚在对面墙上,瞅着桌子底下的那本《庄子补正》,还好门洞的地面高出路面一截,不然书肯定被雨水泡坏了。
妇人梳好了头发,不慌不忙地走出来。她先是一一询问了废纸箱、破塑料纸、酒瓶的价钱,对我的报价非常不满意,说是比其他收废品的给的少得多,还不如人家的一个零头。听她这么一说,你会以为收废品这一行当竞争很激烈。其实方圆五公里也就我自己,再说我为了得到那本庄子,已经把价钱给到特别高,她这么说,不过是想多沾点便宜。我原本就是想让她多沾点儿的,痛快地回答说好,那你说多少。她说了个很离谱的价钱,用这些钱买新纸箱都可以了,这当然太过分,于是我们展开了一场拉锯战。最后各自退让的结果,是我又吃了许多亏。我痛心疾首地说:“好吧,老子吃个亏,做个赔本买卖,不过有个条件,把你家的废品都拣出来,我都要了,装满一车今天我就不用再满大街乱跑了。”妇人满心欢喜地答应了,去收拾东西。
称重的时候自不必说,还有一番争执,但不管怎么说吧,最后总算把车子装满了,我递给她一张五元的纸币,让她找我两毛。她说没有,意思是都给她就算完。那当然不行,我等的就是这一刻。“你再找找,还有什么可卖的,”我说。她说没有了。我装作搜寻的模样,在院子里转了一圈,走回门洞,瞟见了垫桌腿的《庄子补正》。“这本破书拿给我吧,不让你找钱了,我再吃个亏,”我说。“那不行,我还得垫桌腿,”妇人一口回绝。“找什么垫不是垫,非得用这破书垫,水一泡就完蛋,我给你找个东西不比这强,”我边说边到车上拿了一块早就准备好的木片。我三蹿两纵,已经把书拿在手里。但我猴急的模样引起了妇人的疑心,她一把夺过去。“好小子,骗我宝贝来了,你知道这是什么书?这是我们家的传家宝,拿二十块钱我也不给你,”她说。“呵!传家宝!”我大吃一惊,立马讪笑起来:“留着传家宝给你儿子娶媳妇吧!大嫂,这样的破书,我们家有两座山。切!拿来,两毛!”妇人一看诈不住我,皱着眉头琢磨了一会儿,就是不肯拿钱。“我得找个人看看,别让你小子蒙了!”她一边说,一边转身往外走。我赶紧跟上。
到了一座篱笆小院,妇人推开门走进去,嘴里喊着:“姚叔,在么?给帮个忙。”屋里的二胡声戛然而止,稍待片刻,“吱呀”一声,一位白发清瘦的老先生推开了门。妇人赶紧上前:“姚叔早啊,有个收废品的小子想骗我的宝书,麻烦你给估个价。”妇人说完,拍拍书上的土,递给老先生。我一看不好,赶紧上前,朝老先生拱拱手:“老先生好!您老法眼,这是什么宝贝,不过就是本《庄子补正》,我看得多了,有什么稀罕,她非要讹我二十块钱!”“哦,”老先生抬头看了我一眼,沉吟片刻,对妇人说:“孩子,确实不是什么稀罕东西。”
妇人非常失望,向老先生道个别,我们走出去。就这样,我顺利地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庄子补正(上册)》。我满心欢喜,一边拉着车,一边翻着书。路过姚老先生门前,没想到他正站在篱笆门外,把我叫住了。
后来,我拜老人家为师,开始研究学问。老先生琴、棋、书、画无所不精,真是神仙一般的人物,不知为何困顿于此。当然,这也无足深怪,那个时代的硕学鸿儒,不是都遭到了如此运命?老先生何能例外?那时老人家已七十多岁,精神矍铄,每天早起在河岸边拉二胡。上午吃完饭,就在屋子里写字作画。熟悉之后,我经常拿些破报纸给他,他就在这些报纸上写写画画,写完画完再交给我,重新塞进垃圾堆,处理掉。他并不觉得这是一种浪费,我也不觉得,那时,能在破纸上写写画画,享受片刻欢娱,就已经是天大的恩惠。老先生年轻时干过许多营生,裁缝、泥水匠、花匠、木匠……无所不能,屋子是自己盖的,衣服是自己裁的,没有布,有时就从我收来的破布头中拣选一些,连缀起来,做成一件百衲衣。老先生浑身干干净净,站有站相、坐有坐相,如今每想到这一点,我真是觉得对不起他。自甘堕落,这是老先生最痛恨的,但我偏偏就是一个自甘堕落的人。我虽然觉得对不起先生,但也从未想过要改变。生性如此,大概是没有办法的。
老先生去世的时候,嘱我把他葬在那棵大榆树下:什么也不用麻烦,干干净净就很好。干干净净,老先生是很讲究这一点的。所以现在他依旧干干净净地躺在我每天坐卧的大榆树底下。
三
日复一日,我在夜市街上游逛。虽然成为一名乞丐,但我也有我做人的尊严,那就是从不赤身露体。三年前,我在小区门口那只特大号的垃圾箱底部翻出一件黒呢大衣,大衣看上去还挺齐整,可能是某位逝者的遗物吧,不知为何逃过了一场火灾,来到我面前。我毫不客气,把它拎到河水里浸泡了几天几夜,拿出来拧了水晒干。从此不论春夏秋冬,我都把它披在肩上。我的肉身早已不怕人世的温度,零下五十度和零上五十度之间,都可以毫无问题地承受下来。也就是说,即便一丝不挂走在冰天雪地里,我也丝毫不觉寒冷。只是因为做人的最后一点儿尊严,我才把它披在肩上。当然,我也恪守一名乞丐的本分,自从第一次的浸泡过后,我再也没有洗涮过它。所以现在它身上的味道比我身上的味道还要难闻,无论我走到哪里,它都能把周围的人熏得捂着鼻子快步走过。再加上我蓬乱的刺猬般的长发、不停摇晃的脑袋,总能拒任何人于千里之外。而人们捂着鼻子逃跑的模样,总是能让我感到异常快乐,不枉来尘世一遭。
其实我的身体并不太脏,甚至可以说是很干净。每天子夜时分,等到大街上过客消失,我便偷偷溜下河去。子夜的河水沁人心脾,香汤一般沐浴着我身上的疤痕和皱纹。我会在那里安安静静地泡上一两个时辰,天空是我的被盖,星星是我被盖上的碎花,月亮是我的床头灯,于是,我就这样站在水里睡着了。这道护城河是我的浴池,也是我一个人的甘泉。过去大家争相往河里倒垃圾,也排着队伍从河里打脏水喝。现在很少有人往河里倒垃圾,河水清澈多了,但大家也不再喝里面的水,都改喝纯净水。只有我自己,还每天拿一方小铁盒,拴上绳子从河里打水。我坐在长条青石铺就的河岸,缓缓把铁盒缒进水面。河水悠悠,光线随着碧绿柔软、尺长火苗伸缩舔舐一般的水草弯曲,一旦脱离了水草的束缚,便箭一般斜射而出,在长长的两道河岸之间反射。盒底在水面荡开了涟漪,摇上那么几摇,涟漪便开始相互碰撞、彼此影响,就像自从你来到这个世界,所做的任何一件事情都会对其他人产生影响,这些影响又反过来促使大家采取行动影响你。自从我出生的那一霎那,就掉进了无穷无尽的“影响”里,这些“影响”仿佛一只只大手,把软如橡皮的我捏得奇形怪状,所以我的人生状态实际上完全没有什么自主性,而是由这世上所有人的人生状态决定的。想到这一点,我感到无比沮丧。但我随即又想到,没有什么好沮丧的,这样也许更好,我不必为自己的行动多虑,一切都是身不由己,就像躺在了一床大棉被里,丝毫也不必再为任何事情担忧。涟漪这会儿已经随着光线从对岸反荡回来,在追赶我的铁盒,但我并未给它们机会。铁盒被我一拎而起,盒底脱离了水面,就像我被上帝从尘世的水面拎起来。我晃荡了一下脑袋,把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出去,又晃荡了两下铁盒,把盒底的水滴甩干净。
“思想”真是一件累赘。如今我唯一的愿望,就是把自己的“思想”摒除净尽,如果能患个痴呆症什么的话,那对我来说真是天幸万幸。无奈我却并未痴呆,而是患上了极不雅观的摇头症,这摇头症最可怕之处,就是把我原本就不怎么清晰流畅的“思想”摇成了一锅粥,一个个片段时不时露出头来,浮现于石头、树叶之上,之后又被其他毫不相干的片段“咔嚓”一下拦腰斩断。罪魁祸首是我年轻时读了太多的书。我们家祖祖辈辈都是捡废品的,到我父亲这一辈上,更是把祖业做得有声有色,方圆十里的废品都归涌到我们家那个奇大无比的院子里,堆积如山。但我想他并没有把这当成一种荣耀,反而准备让我放弃祖业,做个读书人。为此,他把废品里的每一本书都拣拾出来,让我读给他听。之所以要“读”给他听,也并非因为他喜欢知识,而是避免我偷懒的意思。在读书方面我倒是从不偷懒,因为我很快就爱上了这件事。只要坚持上一段时间,大概没有人会不喜爱这件事的,书里的世界精彩纷呈、丰美多汁,完全非现实生活可比。就这样,我夜以继日地在里面遨游,像现在一样不知今夕何夕。等我从书堆里抬起头来,我那可怜的父亲早已从他那伟大的梦想中坠落。过度地操劳损害了他的健康,卧床不久便撒手人寰。
而父亲那伟大的梦想实际上非常不合时宜。这已经是另一个时代,靠读书是没有办法谋生的,这个时代靠的是考试,而关于考试,我一生从未摸懂门道。这已经是另一个时代。但像我这一般的人,无论生活在哪个时代,大概都差不多。这样也好,我想,这样,我就不必好高骛远,抱怨生不逢时了。生不逢时的事情是不存在的,抱怨生不逢时的人,不过是一种自大狂。接受是唯一的出路,尽管这世上并不存在什么出路,因为地球就是一个球。站在一只球上,即使你智商再高、平衡性再好,也不过能像一只狗熊那样耍得溜一点罢了,永远都是供人观赏的玩物。我不愿意供人观赏,所以我蹲在球面上。
四
三十年来,我在这条河边看见过各式各样的人物,看惯了世事变迁、悲欢离合。这条街上的老人已逐年凋零殆尽,年轻时代我还有几个朋友,如今也都已入土为安。
那时候我最好的朋友名叫王雄。我们家收废品,他们家磨豆腐,穷人之间容易交上朋友,何况我们又是街坊,所以从小一起玩到大。但我们也并非一直形影不离,随着年龄的日渐增长,我们之间的差别也日渐显现出来,虽然友谊并无更改,但在一起玩耍的时间,确实是比从前少多了。我沉浸于书堆,对身外事恍如不觉,他却和临街的一帮小混混耍在一起,日渐发展到游手好闲、彻夜不归。
有一阵他们迷恋上打扑克,每天光着脚板围坐在桥头,一边把手里的牌在石板上摔得“吧唧”、“吧唧”响,一边互相谩骂,彼此责怪打牌太笨。外围,总是站着好几圈看客,有时候挤得太厉害,把某个小伙子手里的牌碰掉了,就会引来一阵狂骂,有个脾气特别暴躁的,甚至会闭着眼睛对着人群一阵狂踢乱打。观众们迅速后退,有的人退慢了挨上拳头,如果忍气吞声赶紧走开还好,如果出拳反击,就会引来其他几个小子的围攻。几乎每天都要闹上那么两场,时间一长,便不再有人围观他们打牌了,都去看对面两个老头儿下象棋。说来也怪,没有人来打搅他们,他们又仿佛失去了打牌的兴致,也丢下牌走到对面去看下象棋。他们卯着劲儿往里挤,有时候用力过猛,便会把人撞倒,就又是一场风波。一旦给他们挤进去,那就又有好看了,他们扯着尖嗓门大声嚷嚷,对着棋盘指手画脚,恰似数面铜锣,把两个老头子敲得脑袋嗡嗡直响,都不知道该怎么走棋了。
王雄就混在这群人里面。但王雄和这些人还不一样,他从不打架,总是安安静静地玩牌,即使有看客踩到脚掌,也只是轻轻一推,从不大斥大骂。后来,我听说这帮人慢慢开始发展到赌博,至于钱,那自然是来路不正。再后来,就被警察盯上,一锅端了。在派出所里,王雄被推举为“带头大哥”,得了个“教唆犯”的重罪。
出狱之后的那天夜里,他到我的小屋里来找我,我们聊了一夜。我问他这几年过得怎么样,他说还行,在监狱里和在家差不多,也是每天打扑克、打架。哦,这我倒是真没想到。既然监狱里和外面并无不同,那我也就不必去里面参观了,原本我还想着找个机会去体验一番。我把这个想法对他说了。他笑了,说真是幼稚,你是不是看书看傻了。我可不喜欢别人用这种口气说我,但他是王雄,我最好的朋友,我也就没在意。我问他今后打算怎么办。“什么怎么办?”他问。我不禁一窒。他又笑了。他说他在监狱里结识了几个朋友,一块出狱的,他说他们已经计划好,要到外面的世界里去闯荡。他说这是在“这个地方”待的最后一夜,明天,他就要奔向美好的前程了。经过这么多年,我也记不清楚他当时到底怎么说的,反正就是类似的这许多话吧。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的笑容,我记得他以前从不这样笑的。他就在这种笑容里淡出了我的世界。
还有个朋友叫黄大路,家里是卖羊肉的,临河而居。我每回去找他,都能看到他父亲正把一只刚刚宰掉的山羊挂上铁钩,岸边,还有几只捆扎好的羊在哀号。我和黄大路就坐在石头上,看黄大伯杀羊。大伯握着一把剔骨尖刀,揪住羊脖颈上的皮,一路慢慢割开来。锋利的刀尖在羊肚子上游走,留下一道红线,不久,红线又逐渐扩展成面,羊皮变成一件衣服,从羊身上扒下来,残余的血液沿着沟槽慢慢向河里流去。看这个工作真是一种考验,我之所以落到今天这个处境还没有自杀,都得益于那时的锻炼,每回看到剥羊皮,我都会想,假如把我也吊在铁杆上那么剥一剥,会是一种什么感觉。这么想着,仿佛刀尖已经不是划在羊身上,而是扎在了我身上,我感到细细的疼痛在我胸膛上蔓延,有血珠紧接着刀尖迸出,我看到血珠浑身长满了蜘蛛般的腿脚,避难一般从皮肤深处逃出来,尖脚像五齿钢钩,抓得我心痒难熬……每天那么死上一次,对我的意志力真是一种磨练,不到一年,我就已经看淡了生死。我不知道黄大路在看这个的时候是什么感觉,我们从来没有交流过这件事,但我想经过这种磨砺,他大概也受到了生死的洗礼,因为后来他去了军队,成为一名勇敢的军人。如果有仗可打,他一定能建立赫赫功勋的,自然,也很有可能在炮火中灰飞烟灭,下场比那些被剥掉的羊还惨。
自从王雄和黄大路相继离开,我就再也不交朋友了,再有,不过是短暂的交往,算不上真正的朋友。因为这些人最后总是会由于一些小事产生龃龉,慢慢疏远、慢慢遗忘。以我如今的记忆力,更是不可能再想起他们的名字了。
至于女人,当然也交往过。附近不远有一所大学,我有时候会去图书馆里找几本书看,在那里曾经认识过一个女孩。当时她和她的同学在找一本明史方面的书,因为不熟悉书籍的摆放规则,她们俩嘴里喃喃念叨着书号,却找不到书在哪里。我走过去,把她要找的书抽出来放在她手里——她正端着代书板,眼睛扫过一大排书脊。她吓了一跳,抬头看了看我,并不认识,于是她又把头低下了,去看我放在她手里的是一本什么书。这是个初来乍到的文静女生,她身材细瘦面目温和,几乎总是把目光低垂。过了一会儿,我又把一本稍好一点的参考书放到她手里,这次她没有惊讶也没有抬头,只是低低地说了声:“谢谢!”
第二天在自修室我坐到了她身边。她正低头看书,大概是感觉到有陌生人坐过来,就一边抬起头一边说:“这里已经有人……”但一看到是我,就住了口,又把头低下去。后来她那个同伴只好坐到我们对面去。就这样我们在一起安安静静地待了两天,谁都没有试图交谈。第三天午饭时节我放了一张纸条在她眼前,就走了。从那天开始,每到下午我们总会沿着护城河开始散步,我们把书带出去,在河边的石台上并排坐下来。那还是春暖花开的季节,傍晚的时候清蓝的河水覆盖上一层灰末,我们就合上书,手牵手一直往西走。
晚饭过后我们重新回到自修室。自修室建在图书馆的最高一层,框架结构,整个一层都没有隔断,水泥柱与水泥柱之间的墙壁都是由一大块一大块淡蓝色的玻璃镶嵌起来的,随着馆体的外轮廓弯弯曲曲盘旋,夜里从远处的大街上往这里看,整个自修室就像是一条趴伏在楼顶的玲珑剔透的巨蟒。每隔大约一个小时,我们就会抬起头来看几分钟下面路灯照耀下的河水。等到自修室将要熄灯的铃声敲响,我们俩就牵着手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磨磨蹭蹭地站起身来,而等我们刚刚来得及混进人流的时候,灯火就突然熄灭了。昏暗中我把她紧紧抱在胸前,让我们俩被人流缓缓地挟裹而出,就像漂浮在水面上的船灯。窗外已经是二月中旬的天气,天暖雪融,路上产生了许多积水,我们相互攀扶着从这些小水洼上轻轻一跃而过。我已经忘记这种情形是从什么时候、怎么中断的,反正我和女人的交往最后总是这样,无疾而终。
这些都已是陈年往事。甚至有很大一部分我都已经忘记到底是真正发生过,还是来源于我的梦境。
五
中午的时候我靠在大榆树下看过往行人,一边轻轻摇晃着脑袋,像在听戏匣子。实际上,我在听“大音”。老子说:大音希声。我听的就是“希声”,换句后现代的话说:没有声音的声音。没有声音的声音是否能够被听见,这就要看您耳朵的构造了,幸运的是,很多耳聪目明的人对此完全没有感觉,而我这双残破不堪的耳朵偏偏能够听见。所以每天中午我都要靠在大树上听一会儿,听完之后才沉沉入睡。整个下午我都睡在河岸上,仿佛已经死掉。甚至有好几次,几位城管兄弟路过这里,都过来看看我死了没有。等我醒过来,他们恳切地建议我不要在这里这个模样睡觉,影响市容。我想,我大概就像市区大脸上的一颗痦子,会让看到的人不舒服。如果我是一颗美人痣大概就好多了,可惜我不是。所以我对城管兄弟表示道歉。道歉之后,我便爬起来,沿着河岸往南走,一直走到他们看不见我。但是,一颗痦子又能走到哪里?不在脸上,就只好爬到脖子上,如果能爬到背脊、腋窝,甚至私处,也就算是大功告成。但我暂时并不想爬到那里面去,我只想在下巴附近徘徊,一有机会,就窜回到脸上来——这又是我存活于世最大的乐趣之一。好在我一无所有,简直是失无所失,所以城管兄弟们并不真正去追踪我,看我到底有没有爬到城市的裤裆里躲起来。所以往南走了大概有半个小时,我就转身又折回来了。
此刻天色黯淡,下了班的人们行色匆匆,赶着去菜市场,为晚餐做准备。我也要为自己的晚饭做准备了。现在我要介绍一下我的保护伞,那棵大榆树。我的年龄虽然早已不轻,但和它比起来,恐怕最多算个婴儿。漫长的岁月赋予它无穷的智慧,这棵榆树每年都要死一回,每死一回,它的腹腔就要烂出一大块,就像中了毒气的战士在咳出一块块肺。如今它早已中空,我爬进去睡觉都没有问题。但我并没有爬进去,也不准备让其他任何混账东西爬进去,所以我找了一块树皮,把洞口堵得严严实实、天衣无缝。这里面是我的宝库,藏着我最珍贵的东西。至于这最珍贵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我当然不会告诉你,你也不用费心去找,因为你当然什么也找不到,最多只能找到一根破竹竿。这会儿我自己把破竹竿从洞里拽出来了。这是我的武器,向尘世讨生活的武器。我拎着它,就像拎着一杆枪。
垃圾桶是食物的天堂,也是炸药库。我能从里面找到面包屑、蛋糕、肉渣,也能碰到破内裤、臭袜子、流着精液的避孕套、粪便,甚至还有碎玻璃。有好几回,我的双手都被割得鲜血淋漓。所以最后我找了一根竹竿来。不久,我用竹竿扒拉到一只黑色四方塑料盒,外面套着缠成一团的袋子。我把袋子解开,里面还有两双一次性筷子,筷子正插在半盒米饭上。米饭几乎已经浸满了油,黄乎乎的,看上去味道不错。在右下角,还窝着几颗咸菜,几块红烧茄子,闻上去香喷喷的。不用说,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高级产物,我也了解一点,叫做“外卖”。我每天都能看到身着制服送外卖的工人在大道上疾驰,争分夺秒,在人群中间穿梭,宛若漏网之鱼。这真是紧张的职业,单是看一看,都让人觉得疲劳。这些盒饭十分精致,我不止捡到过一次了。甚至有一回还捡到了一只未开封的瓦块鱼饭,很可能是因为当时没来得及吃,过后女主人嫌凉,直接扔进了垃圾桶。我是不嫌凉的,所以我狼吞虎咽地把它吃下去。今天这个也不错,虽然只剩半盒,但也足够我大快朵颐了。我拎着它回到榆树下,独享我的丰盛晚餐。佛家说:一念天堂,一念地狱。成功学家说:换个态度看世界,你将得到不一样的人生。对于这些道理,我真是烂熟于胸,并且能自觉运用。如今的世界,已经成了成功学家的世界,正能量像泡沫、像空气,无处不在。每天上午,我总是能看到一队队身穿制度、神情亢奋、敲锣打鼓的人从街上走过,这让我回想起青年时代争取自由的那次抗议,但如今并不是抗议,这不过是一群群满脑子戴尔·卡耐基、汤姆·霍普金思、乔·吉拉德的推销员。他们精神饱满,仿佛快要被充爆的气球,在街道上跳跃着,一遍遍喊着口号,声音洪亮,像一台巨大的推土机贴着地面朝前推涌,行人一旦避之不及,便会被卷入其中,翻滚着堕入时代巨轮。我一边吃着晚饭,脑袋里还一边琢磨着这些伟大的推销员下班之后都去了哪里,下班之后是否还照样神情激愤、跃跃欲试。我想大概是不会吧,这就像是运动员打兴奋剂,当时固然活蹦乱跳,过后却要加倍萎靡,过量的兴奋总是要由过量的沮丧来中和,在这方面我可以说是经验丰富、蛮有把握。
每天这个时刻,总会有一只渔船从桥下划过。划船的是一对青年夫妇,丈夫黑紫的瘦脸,铁青的臂膀,抓一只长竹竿,在河底一撑,船就荡出一箭之地。当然,并没有离弦之箭那么快,一眨眼消失在丛林。因为船尾坐着他的妻子,在用一只小渔网从水里打捞物品。这女子肤色白皙,和男人对比鲜明,在小巧玲珑方面堪称典范,只见她迅速把渔网在水里打着旋儿,把滚圆的渔网调理成一根银针,“嗖”一下朝水底扎去。又立马提起这根“绣花针”,铺在眼前查看打捞成果。我从未见他们捞上过什么东西来。唯有一次,是捞上来一个人。这条街上有许多闲汉,每天没事骂街。其中有一个是酒鬼,不知道从哪里弄到钱,每天买酒喝,喝了酒也骂两句,但又好像没什么值得骂,泛泛地对着河水骂两句“X你娘”就算完。骂完之后,他就坐在河沿上发呆。有一天傍晚,正是那对夫妇划船经过的时候,他醉眼迷蒙,“噗通”一下掉到河里去了。这声“噗通”把街上的人吓了一跳,围拢来看。我也在旁边看,并不惊讶,我早料到他早晚会掉下去的。虽然早已料到,我也并没有打算救他,我虽然泳技颇佳,但想把他举上离河面一人高的石台,这无论如何也是办不到的事。再说,我看他活得那样痛苦,又何必枉费心机,让他继续痛苦下去。那对夫妇虽然每天经过,但没有我观察得仔细,他们立马行动起来。男人一跃而下,胳膊抡了两圈,双腿已经夹住了酒鬼的脖颈,拖着他往渔船方面游。妻子已经等在那里,准备架住酒鬼的胳膊往渔船上拽。但酒鬼突然不见了。这样你来我往,男人在水底捉鱼一般和酒鬼搏斗着。最后,还是妻子眼尖手利,一把薅住酒鬼的头发,薅得酒鬼丧失了斗志。男人这才从水里冒出头来,把酒鬼扛进船舱。岸上传来一片赞叹声,有几个人找来一根绳子,递给打渔夫妇,把酒鬼钓上岸来。
那天那对夫妻没来得及打捞,男人把船撑得箭一般远去了。他们到底在打捞什么呢?每天看他们经过,我都会这么想一想。但也仅限于想一想,我早已丧失了寻根究底的兴致。
等打渔的夫妻一过,夜幕就真的降临了,这座城市的夜生活正式宣告开始。也就是说,路灯亮了起来。路灯一亮,整个街道都换了模样,布满神秘、温馨的氛围,貌似一家人在进行烛光晚餐,柳树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河水青绿幽深,闪烁着灯光。此处名为“上河桥”,一道道或宽或窄的石桥爬上河面,供人歇足。我也坐在桥面上歇一歇,虽然我并不累。
六
河东岸是一条窄街,也就是所谓的“夜市”,自由的象征。傍晚六时开始,小商贩们陆陆续续摆开了摊位。“吃”是第一大主题,炸鱼丸、炸鱿鱼、炸面团、炸臭豆腐,涮肉、涮菜,瓮肉、瓮饼,烧鸡、烧鹅、烤螃蟹……香味儿和特殊的臭味儿拧成一股麻花,争先往你鼻孔里钻,变成一只鱼钩,勾起原本潜伏于你胃部的馋虫,勾得你两眼放光、脚步踉跄。我也不例外,尽管我已经吃下一份大餐。如果有人肯请我吃上几只炸串,我自然也不会拒绝,虽然我自我克制的能力真是非常之好。当然,并没有人来请我吃,所以我只好摇摇晃晃地走下去。
虽然没有人请我,但还有非人。到了夜市中段,路边的暗影里有几只垃圾桶,早已盛满了美食在等待我享用了。这几只垃圾桶位置特殊,里面几乎全是因为不想吃而被丢弃的食物,丢掉食物的人不想吃,正好便宜了我。如果说那份晚餐只够让我吃个半饱,这几只垃圾桶,又实在是请我吃得太多了。我轻抚肚皮,打着饱嗝,继续垂着脑袋在夜市上行走。我并非一个生性孤僻的人,如果你有这种印象,那说明你对人心真是丝毫也不了解。实际上,我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我喜欢人群,喜欢灯光,喜欢看人们熙熙攘攘地在灯下走。我站在黑影里,看着他们脸上幸福、满足的笑容,我也满足极了。当然,不可否认,我也喜欢看到小夫妻在吵嘴,因为生活的拮据相互赌气,铁青着脸竞走。这些我都经历过,一看到这些,我就仿佛又回到了从前,虽然我并不怎么喜欢回忆。
吃得太多,就要多走走。再往前,有一个书摊。我凑过去,看看都是些什么书。当然,我有自知之明,不会用我的脏手去碰它们,所以也就从未招来书摊老板的反感。其实我也不必翻开,只看看书皮,就够我琢磨上好大一会儿了。再说我这样站在那里,也不过是为了让几个书名帮我捆扎一下纷乱的思绪,我确实想静一静。实在不行,我还可以去听歌。往北不远,架着几只大音响,“铛铛锵锵”震耳欲聋。我喜欢这种声音,尤其是重低音的沉闷滞重的“咚…咚…”如果有重金属音乐,那会更好,但当然,那类玩意儿只会让行人走得更快。要想赢得听众,就必须温和一点儿,不能太过爆裂。就这样,我倚在一棵大树背后,随着音乐在摇摆,脑袋晃来晃去,从不由自主变作洋洋得意。如果有人看到我这副模样,保管会吓一大跳,所以我尽量往黑影儿里缩,尽量用黑暗把自己的怪模样遮掩起来。我可不想让城管兄弟们为难。
即使同一种行为,自愿去做的感觉也要远远好过被迫去做,不管怎么样,我又能控制自己的身体了。虽然对其他事情不甚在意,但对“摇头症”,我还真没有那么达观。年轻时我也是一个体面人,我的母亲是一位高贵的女性,从小的教养在我身上埋下了一根底线。我不想提起我的母亲,在这个世界上我唯一在意的,就是母亲对我的看法,如果她看到我变成这个模样,会有多伤心呐。这个念头让我悲伤,所以我赶紧把母亲从头脑中驱逐出去。我是个恶棍,活该遭罪,而母亲是无辜的,但愿她在天国里无知无觉、安息长眠。我从黑影里钻出来,开始往回走。我总是垂着头,面孔和胸膛成九十度。倒不是因为沮丧,而是因为我的颈椎出了毛病,再也直不起来了。所以当我钻进水里,必须平躺在河面上,才能勉强看到星空。
按照中国人的习惯,我靠右手走,从不逆行,所以往回转的时候必须穿过街道。在街道中央,我那脆弱的心脏经受了一次非人的折磨——摩托车大力的“嗡嗡”声贴地卷来,仿佛一张巨网,把我罩于其中、动弹不得。这一带有一帮年轻人,每天晚上骑着巨型摩托在街上兜风,每一次经过总会引来一阵地震一般的恐慌。但以往我总是站在街角,从未被这么正面大力冲击过。眼看我就要丧身车底、粉身碎骨。这一刻,我心思纯净,许多被遗忘的往事纷至沓来,我看到我年轻的妻子,领着我活蹦乱跳的儿子,朝我走过来……我摔倒在街上。但我并没有被轧死,摩托车绕过我扬长而去。我实在想不出来,它是怎样绕过去的。但既然没有死,幸福的幻象立马消失,我爬起来。
前面提到过,这条街上有许多闲汉。除了闲汉,还有数名乞丐。在回去的路上,就总有一个比我还老的老头儿躺在道边等待施舍,他已经谢了顶,光溜溜的头皮四周围着一圈白发,趴在那里叩头如捣蒜。如果我在街上捡到一枚硬币,我就会走到他面前,把硬币丢到他的铁盒里。如果没有,我就捡一粒石子,路过的时候丢进去。石子和硬币丢在铁盒里的声音差不了太多,“喀喇”一声,他就会高兴一下。穷人之间总会相互照顾,即使不过是为了耍个小花招,让对方高兴一下。这一点,现代人是无法理解了。
七
桥头上人头涌动,看上去仿佛一座蜂房,此进彼出,热闹非凡。从挟裹成一堆的人群里,钻出beyond乐队的《光辉岁月》:钟声响起归家的讯号,在他生命里,仿佛带点唏嘘……今天只有残留的躯壳,迎接光辉岁月,风雨中抱紧自由……这是31岁即告逝世的中国天才音乐家黄家驹向南非总统自由斗士曼德拉的致敬之作,在我的年轻时代,曾经被这支歌深深感动,那时我们也像这样,在桥头围坐,弹起吉他。那时这样的街头表演不但赚不到钱,还经常遭到驱逐,完全不像现在这样。但其实,靠现在这样的表演同样无法维持温饱,这不过是理想主义的一道反光,一代代人对自由的追求的延续,自由虽少,但也就在艺术中艰难生存下去。我认识其中的一个小伙子,他和其他人还不一样,他是真正的艺术家。当周围聚拢了观众,那些艺术家里的装腔作势者,立刻疯狂起来,声嘶力竭地演唱加手舞足蹈地表演,逐渐超出了艺术的范围。有的人甚至如此激动,以至于无法再用艺术来表达自己的内心所感,非要借助于砸吉他、摔麦克风来表现。真正的艺术家不是这样的,真正的艺术家是冷静的,真正的艺术家是忧郁的。当众人欢呼雀跃、上蹿下跳,只有真正的艺术家还屹立当地,静静演奏,甚至当大地开裂,他仍旧仿佛沸腾的大海中的一叶孤舟,稳稳地在波浪间起伏……我认识的那位小伙子就是这样的一位艺术家。当然,他并不认识我。
一天深夜,我躺在河里,在桥头上又看到了那个小伙子。我还记得他们是晚上十点多钟离开的,过了两个小时,不知道为什么他又独自走回来。他俯身看着水面和远处的月光,倒影里有水的波纹在闪现,像一把把小刀晃来晃去。如果说那是小刀,那也得是灵魂的小刀,拥有攫取人灵魂的力量。就在那晚,小伙子的灵魂被它们攫去了。我原本以为他会名扬天下,没想到葬身于此。不过,这正是真正的艺术家的结局。看着他鱼一般悄无声息地扎进水涡,我略感惋惜。但我没有动,我已经说过,我没有力量把任何人从这条河里救上去,即使有,我也不打算救。我也不喊人。死亡原本就是人生最好的归宿,回去早一点,不是更好么?
这个年轻人并不是从这里消失的第一个,几乎每两个月,就会有一个人从这里跳下去。基本上都是年轻女孩。我听说现在有一种高利贷,专门针对年轻女孩下套,一旦上钩便万劫不复。我不知道他们是怎样操作的,我只知道很多受了要挟的女孩子就死在了那些水涡里。她们的脸孔常常让我想起年轻时代喜欢过的那些女孩,但似是而非,她们总是衣着华丽,仿佛在临死之前经过一番刻意打扮,以期死亡能够将最后的美丽定格。这当然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死神的面孔无比丑陋,死神和我们的审美完全不一样,他是不喜欢美丽的事物的,他最喜欢丑陋,或者说最喜欢丑恶,或者再坦白一点说,他最喜欢自己,他总是伸开铁钳一样的双爪,扼住那些女孩的脖颈,对她们的苦苦哀求毫不理会。有时仿佛深受感动,趾甲突然松开一道缝,容许她们呼吸片刻,但这不过是积攒力气,他立刻用十二分的力气再次扣紧了指甲,带着阴险的笑容,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这个变态狂常常让我感到难以容忍,要是我身强力壮,我准得跑过去踢他两脚,把他的满口白牙踢碎。但是还没等我游过去,他就隐去身形,沉入了水底,只有一双黑手还圈在姑娘的脖子上,把她拖拽着往水底拉。姑娘张开双臂,手指无力地敲打着水面,大张的嘴巴已经吐出了舌头,缓缓向水底沉去。
不久,水面恢复了平静。这是一条仁慈的河水,从远方流进这座城市,容纳了无数的生命和死亡之后,又向着远方流去。我想它底部的什么地方大概有个洞,跳河的人沉下去不久,就被洞口结纳,去了另一个世界,从未暴尸河面。这一点让我十分好奇,我也想去那个世界里看一看。所以在那些失眠之夜,我常常用塑料袋灌满空气套在头上,潜下去寻找。我像猴子般仰着脑袋挂在石壁上,用手指在石缝之间滑腻的青苔里摸索,希望能找到进入的机关。
注:容铮短篇小说《仁慈的河》,首发《朔方》2018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