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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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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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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报的乐趣

买报的乐趣

罗思

那是2000年左右,我出门一定要买零售报纸,一是开阔眼界,二是给投稿找阵地。近去咸阳、西安,远到外省,必逛报摊,而且是连看带选。面对一份份未曾见过的新报,我就象见了“靓女”,而且是可看也可动的“靓女”,因此觉得这“假靓女”比真的还可爱。那独具特色的“副刊”,简直是“靓女”秋波闪动的“眼”,使我心醉神迷。也只有在这时,我才显出少有的大方,大款似地对摊主说:“我翻翻,如有中意的‘副刊’就买。”喜得摊主连说随便,并极力推荐有副刊的报纸。最后便是我抱走数份报纸,而花钱通常仅是数元。那心情,那感觉,真象是一下就得了数个“红颜知己”。

那年单位组织去南方数大城市考察,着实让我过足了买报瘾,但也为此受了不少“委屈”。别人爱逛大街、商场、公园等,我则在报刊亭前一站就“入定”,渐渐地在自由活动时便没人和我外出。最令我心疼的,是回到旅馆后,众人便要看我买的报。看着一份份“新娘”似的报纸被众手胡乱翻动,我真是醋意大发,又无奈何,后来我就把“相中”的报藏起来,拿出不太中意的报应付,却不料被人识破,弄得我颜面丢尽。

第一次在“副刊”发现我的拙作,是在西安火车站前的报摊。激动着想多买几份,竟突然感到不好意思,找不到多买的理由,于是我以少有的果断,路过一个报摊就毫不犹豫地买一份。

那时我的床下有数箱旧报。最不爱的是我所订之报,可以当废纸使用。而我零买回的“红颜知己”,是在我查资料或“休闲”时才可动用。至于发表我文章的报纸,则“金屋藏娇”般一份一袋装好,信封上还写有“某文于某年某月某日发表于某报”。好在众报“无情”,不然我如此“薄厚不一”,大多数报纸肯定是不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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