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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红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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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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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蕾上的故乡

我们永远忘不了儿时的饮食记忆,摆脱不掉骨子里的故乡身份,尽管我们一辈子都在与故乡为敌。

——林东林

码字十年,我未曾提及家乡一字,不是近乡情怯,是“只缘身在此山中”,太熟悉。每一座山,每一条河,每一种植物,每一道菜,都融在了我的生命里。

多少次想调离家乡,半辈子没走出落水。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上天派来守候母土的那个没有出息的孩子。这些年不停地想往外走,天南海北地想去寻找远方和世界,不知道这情节是否源自于此。

我的家乡,在落水一个叫宁家营的地方,饮食习惯属于宣威菜系中的一个分支,这个枝头传承着宣威菜系的特色,有地道八大碗的扣菜,宣威火腿,红土沙地洋芋,野生菌(蘑菇)……

每年夏秋之季,田头地埂、沟渠山洼上的野菜,漫山遍野到处都是。尤爱地胡子。“地胡子”别名“树花”,质地松软,形色似棕黄色胡须,挂在树上,落在山上,随手可拾,上山即得。可凉拌、清蒸、素炒、扣肉、入药。

地胡子是灾荒年月里我们家的粮食,蔬菜,中药,珍馐,每当米缸见底,洋芋所剩无几,母亲就会带上小狗和我上山采摘。

小狗可以作伴、防蛇,而我是母亲最得力的帮手,五岁用凳子站在灶台边给弟弟炒鸡蛋饭,六岁可以拔一篮子猪草,九岁一个人去大水塘洗衣服,上山时我已经十岁。

那时母亲挣着男人一样的工分,我干着母亲一样的活,母亲是看得上我干活的,尽管她常常拿我的短处跟邻家孩子的长处来对比。

拔猪草可以顺带扯破斑,那是一种酸而甜的野果;洗衣服可以赤脚在河水里摸鱼,那时我的家乡还有一条清悠悠的小河水;炒鸡蛋饭的时候弟弟不用在我背上,他实在太沉了。

记得童年记忆里,我干活的时候是快乐的,尤其上山,快乐地听风、看云、扯地胡子、捡菌、刨地馒头、逗小狗。小狗也是快乐的,它叼着根草想就来换我口里的洋芋,我和小狗吃洋芋的时候母亲去砍柴。

母亲知道哪儿捡得到菌子,哪儿扯得到地胡子,哪个山坡上的地馒头裂缝了。她发现菌子常常装作没看见,大声呼唤我过去,指着有菌子的地方:“你看看那儿有没有?”

听到我惊喜的叫声,看到我的手伸向草丛,母亲的脚步早已去到几米之外,“你再来看看这儿有没有?”我又冲到母亲所指的方向。青头菇菇、大巴菌、奶浆菌、干巴菌、茅草菌、见手青,最后我捡到的菌子比母亲的都多。

奶浆菌撇干净泥巴母亲就递给我生吃了,她告诉我这种菌子没有毒性,生吃和炒熟的奶浆菌的味道是不一样的,生吃是甜的,炒熟是香的。地胡子想要多少就可以摘多少,森林茂密高大的树上树下都能寻到,地馒头得看天气和运气,有时被村里人先了一步,有时连续阴雨裂不了口。

通常,我们都会满载而归,背上背着柴火,手里提着山货,小狗跟在后面,我和小狗会站在山岗上出一会儿神,看那条通向远方的路。

地馒头和菌子,村里人知道是好东西,大家都去采,少一点,但千人也有千份。不管多少,洗净后的第一时间母亲就让我送去给爷爷奶奶,如果份量多也会留下一些来自己吃。

我偶尔会在爷爷奶奶家蹭吃一点再回来,这个秘密被识破,两个弟弟也要争着去,不管我们三人去还是两人去,这事母亲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骂过我们。

地胡子去除松毛、树皮和杂质,用清水淘净,过沸水捞出,冷定后再凉拌,那时没有生抽,没有芝麻油橄榄油之类的调料,就放点盐和葱花,但就是香甜,那是草木的清香,那是露珠的甘甜,那是能咀嚼出时间韧劲的柔软,地胡子下饭,我可以一次吃两碗,但通常只有一碗。

如果地胡子多,母亲会把它晒干用布袋子装起来,让我们在感冒上火时冲开水喝。那时村里人不知道地胡子能吃,还能治病,地胡子简直就是养在我家地里的山珍和药材。

母亲当年当然不知道她是山珍,更不知道它有什么样的营养价值,那年月,好吃,能充饥,吃了脸没浮肿,母亲就认定是极好的东西。

我没问过母亲怎么知道地胡子可以吃,其实也不难理解,那个年月连草根树皮都吃,这附着在树皮上的花,母亲肯定会尝尝,这一尝,地胡子就和我们家就结下了不解之缘。

地胡子成为山珍,是这些年人们丰衣足食之后注重养生才有的称谓,养生专家说地胡子有极高的营养价值和药用功效,地胡子才有了市场,村里人采摘,外地人倒买。现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不管宣威哪张桌子上办酒席都有地胡子,地胡子扣肉进了八大碗之列,成为宣威扣菜中唯一的山珍。

地胡子扣肉,清香中多了肉香,香得益彰。但我还是喜欢凉拌。此味非彼味,彼味是种在骨子里的喜欢,那是岁月的馈赠,那是母亲的味道,那是小黄狗陪我站在山岗上。

乡音、乡情、乡菜,就像血脉和躯干,不疼的时候,我们不会经意它的存在。记得有一年我随户外组织去尼泊尔徒步小环线,到尼泊尔的第七天,进山的第三天,从家乡带出来的干货已经嚼完,体内存储的食物残渣也早在三天前消耗殆尽,在每天强耗体之后,在把方便面也吃到吐的时候,尼餐难以下咽的生理反应一直持续着。

金钱火腿、青椒火腿、火腿青豆焖饭,老火腿炖鸡、麻辣洋芋、椒盐洋芋、老奶洋芋、烧洋芋、煮洋芋……身体本能地提醒着味蕾的需求,我闻到了母亲灶台上那碗皮薄肉厚,色泽红润,肥瘦适中的老火腿,唇齿瞬间肉香馥郁。我甚至看到火塘边那黄生生的洋芋,洋芋旁边是一碟青椒炒肝渣,凉拌茄子,唾液马上随着幻象流下来。

就在那天下午,穿越到丛林一半的时候,我被蚂蟥咬到了脚背,疼的眼冒金星,饿得浑身乏力,清理血迹时一屁股坐在地上,眼泪喷薄而出:“我要回家。”这四个字是我走户外以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之前咬牙就过去了,之后咬牙也过去了,而这一次,我是太饿了,我连咬牙的力气都没有。

饥饿、疼痛、味觉、触角在不断地呈现我的困境,从形而下的感官体验到形而上的味蕾需求,都在不断提醒着我与故乡的深层关系。

这事说出来该惹人笑了,一个老户外,太过矫情了吧?这些年满世界行走,已经尝试着去习惯各地的餐食,甚至会带着挑战的心里去接受,也接受了,但在某时某刻,对家乡食物的思念如此浓烈。

诗和远方是建立在温饱之上的,灵魂翱翔得再高远,也会被身体的饥饿拉到谷底。在所有的需求中,食物永远是第一位的,在不可或缺的食物中,味蕾习惯又如此重要。

这大概就是乡愁吧,或者也算不上乡愁,但那时我就是想家了,想回家,想吃家乡的每一道菜,只要不是尼餐和方便面就行。

可能一个人只有长久离开了从小的习惯和依赖,才会开始回望。我们单位有个为了爱情远嫁陕西的姑娘,半年之后和我拨通电话的第一句话;“老姐,太不习惯了。”她的不习惯是咸阳买不到土鸡蛋,一望无际的平原上采不到野生蘑菇,没有人能听懂她的方言,而她说普通话又是如此的落水腔。

多年之后,当她带着爱情的结晶再回到落水,我看到那个小名叫“棒棒”的孩子长得如此之棒,一看就知道北方水土养娃,中原基因强大,你无法想象这个壮实的娃是从那个瘦小的妈身上掉下来的肉。再来说这个当初瘦小的妈,如今变成了贵妃一样的牡丹,我又一感叹,北方的水土还养婆姨。

我以为,在外乡住了几十年,饮食习惯应该完全同化于那片土地,更何况那是一方丰饶的水土。未曾想,那一口落水味的吃食,已然成了她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她一回来就约我去赶落水乡街子,什么土鸡蛋,地胡子,小脚花,马皮坡,折耳根,一朵云,马蹄香……故乡的山茅野菜都是她的最爱。

她最爱的是每隔几年就飞回来捡蘑菇。蘑菇炖鸡,蘑菇炒火腿,蘑菇青椒素炒,剩余的蘑菇晒干再带回陕西,她说羊肉泡馍好吃,羊肉泡蘑菇,疗乡愁。味蕾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提醒在外的游子,你该回家了。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当我开始注意身体指标和养生之后,几乎不再吃红肉,但对于家乡的火腿和洋芋,尤其那道叫地胡子的野菜,它像长在我身体里的乡愁,隔段时间就会想。

这些年,不停地出走,归来。归来、出走。我尝过不同地方的美食,如果不是那一口,哪儿都一样。从这个意义上说,故乡不是一个地方,一段时间,而是烙印在每一个人身上的感官记忆,味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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