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我欢天喜地离开了校园,整天四处游荡。
打鸟、打狗、打群架,还和比我大一点的农村孩子一起,找附近的女孩撕混。与女孩撕混需要递纸条写情书,情书写得好与不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是否受到女孩的青莱。于是开始学习,三更灯火五更鸡——我就是一个这么没出息的人。
后来我认为,不上学不等于不读书。有的人在校时废寝忘食,一出校门所学俱废;有的人踏入校门就讨厌上学,出了校门开始博览群书。如果必须做个选择,我宁愿是个后者,尽管后者往往不受重视和不被理解。
学什么呢?乡镇的新华书店竟然连新华字典都买不到。真不明白这新华书店是干什么吃的。后来想到向初中老师借书。借到一本《红楼梦诗词曲赋》。背诗。背下来的诗后来发现谬误甚多。像“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淖陷泥沟”,其后不久我才知道,这后面一句,应该是“强于污淖陷渠沟”,7个字错了3个,诸如此类。
学路坎坷还不止于此。我父亲一见我看书就烦,差我去买针买线或者烟酒。我闲着时啥事没有,一坐下来必有差使。我终于忍无可忍去责问我的父亲,反受呵斥:让你上学你不上,不上就不上,又尽看些野书,想气死我啊?
为了不让父亲无辜气死,我请了当地一位前辈当说客。前辈到我家,带给我一本《古文观止》,指着封面上一行字对我父亲说,你看,这里写着“中国古典文学作品”,这可不是“野书”啊!这位前辈是当地文化权威。父亲崇拜文化人,当即折服。此后不但不随便差遣我,还破天荒从上海给我带回一本《唐诗三百首详析》。我花了一年时间,把三百首中比较琅琅上口的都背了下来。此间又向邻居借得一本《石头记》,囫囵吞枣看完,又仔细对照、纠正了《红楼梦诗词曲赋》中的许多错别字。
转眼到了18岁,我应征入伍。在大上海当水兵,每周日我请假一天去解放路一带买书,津贴费和出海补贴基本无有剩余。书看完了,拿到上海古籍书店去卖,卖了旧书买新书。我估算了一下,大约卖掉三本旧书,就可以买到一本新书。古籍书店什么书都要。我有一本中医药的书,书皮都找不到了,照样卖给了古籍书店。退伍之后,我也失去了古籍书店,每次搬家之前,大部分不打算再看的旧书,都只能当废纸卖了。
林林总总,算是读了一些好书,但更多的却是对我的心性修养和写作毫无作用的书,甚至有害的书。不过这也没什么关系,在我思想成熟之后,在我读了更多的书之后,对那些有害的误导,自然一一有了甑别。
但在许多人的眼里,我始终是一个不思进取的人。在部队,别人都进取,提干,我不进取;在地方,别人都进取,升官,发财,我不进取。我还固执地认为,读书本身就是进取。当然,“学而优则仕”也是进取。反而是那些不学无术之辈,靠钻营、拍马、贿赂捞官票,形同奸商。在政府部门供职而行奸商之道,辱己误人,没有比这更不进取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