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欢子死后一个多月,夫人单位的总经理带着海子到我们家里来耍。总经理姓李,三十多岁,与我夫人来往甚密,一口一声大姐,加上出版社隶属文化局所辖,我时不时随A局座到她们那儿检查工作。另外还有一层关系,她曾做过玫瑰色的文学梦幻,在某种意义上讲,小李在出版社挑大梁,也得益于我的举荐,因而我们之间无话不谈。
无话不谈当然就扯到欢子。夫人说:欢子虽是一条狗,可通人性呢,每天与我相伴,那次我生病,它守坐在床边,不吵不闹,哪像羊羽,只要我能起床,就得侍候他,养了一个爹。我一脸尴尬,说,从明天开始,若你生病,我就呆在家里守着你。小李忙替我打圆场,说:那是大姐惯的,不知羊羽先生是哪辈子修的福,文化局上上下下谁不知咱大姐美女呢,贤慧呢。
过了几天,海子把一条小狗抱到我办公室,说是妈妈叫送来的,阿姨不在家。我忙给夫人打电话,夫人说不要不要,我受不了,它还是要死的。我怕截了小李的一片好意,叫海子放下,但又不知如何处置。于是我又给夫人打电话说:今天中午我要回家吃饭。夫人道:天鼓一响,共产党没饭你吃了?我说今天下午休息,明天要随A局座到乡下 调研去。
我把小狗抱回家,放在纸盒子里。夫人道:谁要你抱回来的?我说我想抱回。夫人说:不行。我说,你说不行就是行。夫人说,我说不行就是不行。那时女儿在外地读书刚刚回来,女儿望了我一眼,说:“我喜欢”!在我们家里,夫人是统治者,我是被改造被团结的教育对象,故而形成了一条不成文的高氏定律:夫人管我,我管女儿,女儿管她妈,一级管一级,周而复始,无限循环。
小狗大约一个月大,绿豆眼,垂耳,短尾巴,细腿,圆肚,杂毛;你要说它有几丑呢它就有几丑。据说它的父亲是中国爷们,而母亲则是英国娘们。如果叫它“狗杂种”,那绝不是骂它。吃饭时,它瞪着小眼望着你,尾巴一甩一甩。我把碗里的剩饭放在地上,它一下子舔得精光。然后望着我,尾巴一甩一甩。我假装不看它,小狗用前爪刨我的脚,“汪汪”地叫唤,表示抗议与不满。女儿也把自己的饭碗放在地上,小狗奓着后腿,头埋在碗里,一下子又舔得精光,肚子胀得像个鼓,瞪着绿豆眼,摇着尾巴,一会儿望我,一会儿回过头去望着女儿,似乎还要吃,我与夫人相视而笑。
于是我们紧急召开家庭王国常务理事会议,开始讨论它的名字。女儿说:叫“局长大人”。夫人说:好!但被我一票否决了。女儿批评我不按常规出牌,跟那俄国佬一样,在联合国动不动投否决票,讨厌得很。其实我的理由很是充分:一是局长大人常到我们家里来。万一喊漏了嘴,不妥也不好,有侵犯人权之嫌;二是我距局长大人尚只半步之遥,倘若将来的某一天,我们家的祖坟若被鸡爪子扒动,那我岂不是也成了“局长大人”么?
由于我与二位常务理事政见不合,加上搞一言堂,强权政治,霸权主义,因而被弹劾被罢免了表决权。两位常务理事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小狗命名为“国王陛下”。但考虑到我在家庭王国中的地位与影响,为了进一步笼络我,调动其积极性与主动性,对于羊羽提出的“丑八怪”,原则上也表示了认可。我的夫人的观点是:另起一个贱名,双保险,好养,就是碰到阎王老子,到时也勾不走小狗的性命。
当天下午,我们一家三口带着国王陛下视察市井风物。国王陛下十分嘴馋,东闻闻,西嗅嗅,凡是骨头鸡翅之类,抱着就啃,还时不时抬起左腿,对着树兜撒尿,然后双爪后刨,以示曾到此一游,我厉声喝道:“丑八怪”。届时,一位妖艳的厚施脂粉的少妇款款走来,往后一望,见无有行人,以为我在骂她,一脸的怒气,从我身边匆匆走过,回过头来又狠狠剜了我一眼。我的夫人也不是省油的灯,两个女人都红了脸,对吵起来。我十分狼狈,出门悠哉游哉逛街的好心情,被一扫而空。
好在国王陛下不识人间烟火与世上烦恼,摇头晃脑,继续前行。女儿时不时呼喊:“国王陛下”!街道上的行人往往停足止步,目光四寻,以为某某国元首微服私访,大驾光临,不免肃然起敬。然而见是一条小狗,嘻笑不止。尤其是那些小孩子,围着国王陛下,高叫着,呐喊着,前呼后拥。据说有一位老太太耳朵有些背,风风火火赶到家里,大骂执勤的儿子不务正业。又据说,其儿子惊慌失措,从麻将桌上下来,穿好制服,佩戴警棍,昂首挺胸,站在街头,以防不测。一时间,国王陛下名声大噪。
国王陛下慢慢长大,长着长着就露出了“狐狸尾巴”。首先是它特别地贪吃,永远地不知足。“民以食为天,只要长着嘴就是要吃的”,这是我们的老祖宗传承下来的训示。我曾在乡下呆过老长一段时间,老乡们见面,问候的第一句话是:“吃饭了没有?”对方答曰:“吃了”,以此表示客套的礼节。我开始还有些诧异,后来见古书上明明白白写着:“易子而食”,白纸黑字,让人触目惊心。国王陛下具有中国爷们的遗传基因,它对食物永远没有挑剔,有肉吃肉,有鱼吃鱼,永远地津津有味。当然,它最喜欢的是骨头,啃个没完没了。其次,国王陛下特别不讲究卫生,你把它放在浴盆里,它跳出来,再放进去,再跳出来,不吼它一下,它绝不会老实。
国王陛下还有一个缺陷,就是嗜好皮鞋里的臭味。耸着鼻子嗅过来嗅过去,仿佛哥伦布发现了什么新大陆。某天早晨你可能少了一只鞋子,某天晚上你可能少了一双袜子。倘若你问它叼到哪儿去了,可它总是若无其事地望着你,不屑一顾,一脸的茫然,像个哲学家,又像个禅宗大师,那意思再明显不过了:“哼,——这样的小儿科问题,还要我国王陛下回答?你是笨蛋一个!”当然,也许是某天晚上抑或某一个中午,它又像魔术大师那样,不动声色地把鞋袜叼出来,让你哭笑不得。
写到这里,我得慎重申明,我决不是诽谤我们的国王陛下:它特别喜欢异类。按说,我曾以“不隐恶”的笔法在前文中明明白白地披露了它的二条罪状。现在的问题是,它还有一条罪状,这就是特别地不讲脸,根本不知人世间有“羞耻”二字,俨然既无有英格兰绅士的风度,又无有中国爷们“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秉性。如果说它是“好色之徒”,那叫“一语中的”。按说,国王陛下刚刚半岁,身高不满盈尺,但只要是它见到同类,也不管是情窦初开抑或七老八十尚能做它的老祖母者也,它都想试图轻薄。比喻家里来了个婧丽美女,国王陛下目不转睛,情意绵绵,垂涎欲滴,这更是让人感到十分难堪与尴尬。甚而至于,它把我夫人的短裤头叼进窝里,躺在上面睡大觉。为此,我曾抄起棍棒,大声斥骂。往往这时,我的夫人说:——它懂什么呢,只有狗才会去跟狗计较。
记得有一本书,叫《世界小说通论》,其结语曰:大凡男人,都是见异思迁之徒,这话也未免有些偏颇。至于狗呢,它则是另类,因而无人论及。然而我们的国王陛下终于以死殉情。那是一个夏天的黄昏,我与国王陛下外出散步,一位沉鱼落雁者与我在街头邂逅,这乃是旧时同窗。伊刚刚与先生离异,因而我们多说了几句。分手后,伊哀怨地望了我一眼,便款款向马路对面走去。当我还未回过神来,国王陛下便尾追沉鱼落雁者奔向了马路中心,只听见“吱”的一声急刹车,国王陛下便倒在血泊中。我抱着国王陛下,我的夫人默默地跟在我的后面,我那不值钱的眼泪又流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