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与打狗
施耐庵不愧是写小说的高手,一部《水浒传》,几百号人物,描写得绘生绘色,惟妙惟肖,呼之欲来,挥之不去。就说那行者武松,身高八尺,飞墙走壁,手持一根哨棒或一把戒刀,威镇平安寨,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是十分的了得。
人们常说,武松的英雄壮举莫过于打虎,让武松闻名遐迩的是那铁一般的拳头。挥拳出击是武松的看家本领。若摆一场拳击擂台赛,与那泰森与那霍利菲尔德比试比试,击一拳受用不起,打半拳则不好分。你看那《水浒传》第二十三回,武松在阳谷县境内的景阳冈,醉醉醺醺之中与那猛虎相遇,虽是惊出了一身冷汗,但只三拳二脚,便结果了那吊睛白额大虫的性命。
武松赤手空拳打虎,天下均知,而武松手持一把戒刀击狗,并非家喻户晓。《水浒传》第三十二回写道:——
“没半个时辰,(武松)把酒肉和鸡都吃了八分。武行者饱了,把直裰袖结在背上,便出店门,沿溪而走。却被北风卷将起来,武行者捉脚不住,一路抢将来。离那酒店,走不得四五里路,旁边土墙里走出一只黄狗,看着武松叫。武行者看时,一只大黄狗赶着吠。武行者大醉,正要寻事,恨那只狗赶着他只管吠,便将左手鞘里掣出一口戒刀来,那只黄狗绕着溪岸叫。武行者一刀斫将去,却斫个空,便得力猛,头重脚轻,翻筋斗倒撞下溪里去,却起不来。冬月天道,溪水正涸,虽是只有一二尺深浅的水,却寒冷的当不得。爬起来,淋淋的一身水,却见那戒刀浸在水里,武行者便低头去捞那刀时,扑地又落下去了,只在那溪里滾。……”
虎与狗,不可同日而语。打虎与打狗,亦不可同日而语。想当初,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劈空几拳,便把那吊睛白额大虫“打做一堆,却是一个锦皮袋,动弹不得,命都没了,”惊得那阳谷县地面闹闹嚷嚷,沸沸扬扬,屯街塞巷,前往观瞻,是何等的壮哉?到如今,同是醉醉醺醺,且手持一把戒刀,却败北在一条名不见经传的大黄狗面前,“淋淋的一身水,只在那溪里滾,”变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落汤鸡。英雄与狗雄,孰胜孰劣,这个中的真义,恐怕世人并非清楚明了。而更值得玩味的是,施耐庵在《水浒传》第二十三回安排的打虎和第三十二回安排的打狗,在同等条件下,只是数字稍将颠倒,其结果就大相径庭,南辕北辙。无论如何,这对于那些昔日战果辉煌的英雄,抑或是我们作家创作的构思与谋篇布局,都是值得借鉴与把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