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老家的正月十五,除了惦记了一年的蒙古族余韵“跑马马儿”热闹,一切是从送灯笼、还河灯、捞河灯、送河灯开始铺排、延展的。
大年初九开始,在老家拜家村,白天陆续就有给外甥送灯、圆灯的。送灯笼从外甥一岁开始,一直要送到十二岁,取意舅舅送灯笼照亮孩子前程,保佑孩子前程无量,健康成长,外甥打灯笼——照(旧)舅,祈福舅舅家庭亮堂,日子红火。十二岁送灯笼的礼仪称作“圆灯”(也称“完灯”),寓意圆满成人之意。古代十二岁的男孩,要行标志着已经成人的正冠之礼,“圆灯”在一定程度上也有这种古礼的余韵。到了正月十四,白天就有热热闹闹的还河灯仪式,捞河灯、送河灯也就从这一天开始了喜乐,一直持续到正月十六的晚上。
时在正月十四,立春后的渭河岸边,阳光已经灿烂,朔风依然阵阵,寒冷依旧袭人,一阵响亮的鞭炮声,一系列叩首洒祭仪式后,几只简易的小船,几个红色的灯笼,被放进渭河里顺水东流……河岸边上的草丛里,几个拳头大小的红色灯笼,几束纸质的彩色花朵,鲜艳夺目,瑞气呈祥。春日的阳光,照耀着一行人灿烂的笑容和满含希望的身影……这是老家拜家村还河灯民俗的情景。
老家的河灯,多是用竹篾与红纸做的写意灯笼,简洁夺目而惹人怜爱,一块四五指长,三四指宽的木片或者硬纸片,两头各扎一个细孔,单根的竹篾,弯曲从孔里穿过、固定,在竹篾的腰部糊上一圈红纸,一个火红小巧的河灯就楚楚动人地呈现在面前……
老家与河灯有关的民俗与别处不同,寄寓着对生命的尊重与渴望。
还河灯类似于到庙里给送子娘娘还愿,就是到渭河边举行放河灯的仪式,以知恩图报的心情向河神还愿,把结婚当年“相好的”(好朋友)河灯带来的好运,以更多的河灯还给河神,让河神把好运送给更多的新婚夫妇或者虔诚求子的人家。还河灯的时间,一般在孩子三周岁,举行仪式多在正月十四的早上。主家把三年前送河灯的人请来,拿出家里上好的酒菜招待吃喝,一行人敲锣打鼓到渭河边还河灯。主家人穿着庄重整洁的衣服,带着着祭品、礼馍、酒醴、河灯、花子,在送河灯的代表主持下,虔诚地磕头作揖、口念颂辞、燃放鞭炮、敬献供奉、洒酒祭祀之后,象征性地将纸糊的船只和河灯放入河水,考虑到正月河水的冰冷刺骨,会在河岸上留下若干河灯和祭祀的彩色纸花,使捞河灯的人不至于空手而归,也希望把多子多福带给更多的人家。
捞河灯,就是到渭河里打捞还河灯人放到渭河里的河灯,将河神的福报和上一家的好运,传递给下一家,延续好运和福气,给求子的人家、要好的朋友、新婚的夫妇送子送福。村里的老人说,早期的捞河灯是要脱了衣服到渭河里去捞的,不知水性不会凫水(游泳)没有人敢下去,甘愿受春寒料峭河水冰冷的人也不多,只有常年在渭河上摆渡的人才敢到河里去捞河灯,所以早期能收到河灯,是新婚夫妇、求子心切人家正月里最为欢天喜气珍贵事。后来为了照顾更多的人家,或是脑子灵醒者(聪明人)提前给送河灯的人家打了招呼,放到了渭河里漂流而去的之外,还有一部分河灯和彩色的纸花会放在河岸上,让更多的人家能够收到河神的新年祝福。也有的是得到了巷里有人家还河灯的消息,“相好的”(好朋友)新婚,或者是至亲好友求子不得,早早地在村南半道上等候,或者满含真诚地讨要,或者嬉皮赖脸地抢,给朋友送去自己的良好祝愿。
河灯在老家人的意念里,近乎于河神手里的送子指标,所以无论是捞的、要的、抢的,早先都放到村外碾麦场麦苋集的旁边,一般都不进自家的大门。传说河灯进了家门,相当于把生育指标带回了家里,会增人添口,甚至发生儿媳妇肚子不见动静婆婆又生一胎的事儿。在孩子多、粮食少的年代,谁家也不愿意没有计划地多增一张 “口”,与一家人争夺饭食。
也不排除一些“半拉子”(未成年)小伙,纯粹为了找个由头,偷了别人放在麦苋集或者柴火堆的河灯,晚上到刚结婚朋友家里讨吃干果茶点,讨要凉盘子,讨喝同州特酿,耍笑嬉闹,活跃气氛……
送河灯就是送子送福。正月十四到十六的晚上,给求子心切的人家、新婚夫妻、年龄相仿的伙计相好送河灯,被老家拜家村的人看作新年里最为珍贵的祝福。送河灯的人,有的白天早把河灯藏在了主人门外柴火堆子里,天黑了勾叫几个要好的一起送到主人屋里;有的天麻黑时,几个人有说有笑、神气活现地把河灯送到主人家里,祝福主人家新婚的媳妇早生贵子,祝福久不得子的人家新年遂愿,祝福伙计相好的多子多福。主人家对于送河灯的人至为尊重,在送河灯的人进入家门的时刻,笑脸相迎,拱手作揖,一同将河灯敬献到灶火神前,送河灯的人点着河灯的蜡烛,磕头作揖敬神。主人看到这一切,眉笑颜开,仿佛已经看到了“带把的孙子”(男孩)出生,按捺不住高兴地磕头还礼。之后将送河灯的一干人迎请到厦子房里,尽其所能地拿出过年时准备的核桃柿饼、馓子麻叶、果糖麻糖、纸烟砖茶,说说笑笑,热热闹闹,喜乐融融。喜不自禁的婆婆、几分羞涩的儿媳妇,早已在灶房里忙活:海带丝、粉条丝、油豆丝、萝卜丝、豆芽丝、海花丝、白肉片、红肉片、牛肉片……待到凉盘子、酒壶上了桌,划拳行令,呜吼喧天,直到杯盘狼藉,酒干人醉,一干人才拖着摇晃地身体,带着心满意足的笑容,消失在春风的夜色里……
送河灯的人受到的高抬与敬重,远不止正月十五前后的款待。收到河灯的人家,从孩子出生的那一天起,孩子十二岁之前的所有重要仪式,都要把送河灯的人摆到正位上,好烟好酒、好吃好喝款待是最起码礼节,有的甚至会延续到孩子成人结婚……
河灯的民俗,在很多地方都有,大都在中元节、上元节、中秋节或者清明节的晚上举行放河灯仪式,有的是祭祀先祖,有的是超度亡魂,有的是救助冤魂,还有的是点灯供佛,有的是祈求团圆……
据说最早的放河灯,源于汉光武帝刘秀之子刘庄,汉明帝刘庄促成了历史现实版、最早的“西天取经”,不仅派遣大臣蔡音、秦景赴西域取经,而且迎请回印度高僧摄摩腾、竺法兰到中原弘法,居住在相当于今天外交部地鸿胪寺翻译经书,并在洛阳西雍门外修建了最早的释源祖庭——白马寺……崇佛的刘庄,敕令都城的臣民元夜(即正月十五)点灯敬佛,于是元夜放灯的习俗广为播撒。南北朝梁武帝时,僧人在放生池放河灯较为流行,但没有固定的时间。到了宋代,中元节(七月十五)“济孤魂”“放焰口”“演目连戏”广受推崇。“济孤魂”即解救飘移的孤魂早日托生,也超度溺水的冤魂不让其祸害生者;“放焰口”是为救拔焰口饿鬼陀罗尼经举行施食饿鬼的佛教法事,释放焰口使饿鬼得以超度,追荐超度过世的亲人;“演目莲戏”是上演目莲诵经救母的戏剧,大意是名为目莲者,终日虔诚诵念佛祖所赐《盂兰盆纪》经文,使在阴间的母亲免受倒悬之苦,免受诸般折磨……在这些传说、戏剧或佛教故事里,河灯是照亮九幽黑暗地狱,为孤魂野鬼引路,为生者照亮前程的光明和希望,是对至暗时刻人生的激励与引导。
老家拜家村的还河灯、捞河灯、送河灯,其所寄托的心理、愿望、民俗和文化,与现在广泛流传的放河灯并不相同。
还河灯、捞河灯、送河灯的民俗,一定程度是秦汉时期“祭河文化”在沙苑地区的碎片化民间遗存。秦汉时期对于黄河的祭祀,已上升到国家层面,黄河祭祀文化成为有别于南方长江鬼神祭祀的独特现象。秦始皇统一天下后,确立了名山大川、大河大江为国家的统一祭祀对象。对于黄河祭祀,《史记》云:“水曰河,祠临晋”;汉高祖刘邦时记载“其河巫祀河于临晋”;汉宣帝时的记载为“河于临晋,江于江都”……这些记载无一例外地说明,秦汉官方祭祀黄河的祭礼等级极高,地点在临晋,即今大荔县东南黄河西岸。岁月悠悠,朝代更迭,史前文明时期河神的传说,秦汉官方祭河的文化碎片,在当地老百姓的精神世界里,留下了细枝末节的记忆,至今在老家拜家村的还河灯、捞河灯、送河灯民俗中,还透射着星星点点的余韵。只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路途远近和实现便宜的考量,逐渐由到远距离的黄河岸边祭祀、许愿、还愿,变成了到离村子更近的渭河岸边,河神也从黄河变成了渭河,但是心中的虔诚、笃信和渴望没有丝毫的变化。
在普通老百姓的心里,老家拜家村的河灯,寄寓着人们对美好未来的渴望,寄寓着“要娃生孩子”地血缘繁衍,根脉传承,河神成为这一民俗和文化心理的精神寄托,河灯是这一民俗和精神心理的有形载体。还河灯,就是给河神感恩还愿,让更多人得到河神的护佑;捞河灯,就是向河神祈求多子多福;送河灯,就是代表河神送子送福。在时光的变幻中,送河灯也融入了意象和时代的符号:对于想生男孩的人家,送的是从渭河里捞的河灯;对于想生女孩的人家,送的是还愿时留在河岸上的纸质花子。
时光淹没在奔腾的历史河流,斑驳的记忆时常涌进如烟的乡愁。灵魂站在时光的渡口,穿过匆匆的岁月,总能望见春天里家乡的正月十五,那里有被时光褪去鲜亮颜色,有被时代抛却在尘埃后的还河灯、捞河灯、送河灯民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