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的行政办公会刚结束,同事急着往自己的办公室跑,边跑边嚷:真冻脚。我约略一顿,没觉得冻脚啊;低头,看到了儿子为我买的靴子。
我穿靴子的经历,极少。小时候穿过妈妈亲手为我缝制的用废旧橡胶轮胎做底的棉鞋。用麻绳密密地把絮了棉花的条绒鞋帮纳上去,鞋窠里放上棉鞋垫,一双崭新的棉鞋就做好了。棉鞋的样子虽然有些土气,但穿在脚上轻便又保暖,是那个物质高度匮乏年代农村人过冬的爱物。即便如此简易,但也不是所有人都穿得上这种暖和的棉鞋。
我穿着它咯吱咯吱地踩过积雪,卡擦咔嚓地踏过碎冰,冬天虽冷,但我的脚一直暖暖的。不过这种棉鞋最惧怕冰雪融化把土路变成的泥泞,常常因此而弄脏。于是心疼不已,回到家的第一件事,便是连忙脱下沾了泥的棉鞋,用水把鞋帮刷干净,放在太阳下晾晒干了才能再穿。当然有不太讲究不怕脏的人,待粘在鞋上的泥巴干了之后,靠墙角脱下棉鞋,把棉鞋整个使劲往墙上摔。口里还用了老人们的口吻念念有词:泥姓赵,干了就掉。
外出求学后,我的不再穿这种棉鞋,除了因为样子俗气没特色,不耐脏,还有鞋帮与鞋底结合处不结实的弊端,逐渐习惯了宁肯穿着单鞋过冬,也不想讨各种不便,但也没觉得有多冷。再后来,参加工作成了家,因为经常骑摩托车,曾买过一双价格不菲的皮棉靴,牛皮的内里粘着一层长而软的羊毛。暖和是暖和,可它的不透气,与我的汗脚极其不相宜。因为脚出汗太盛,羊毛常常被浸湿后变得冰凉,穿着极不舒服,还因为活动量太大,尽管外表的牛皮看上去比较完好,羊毛的内里却被磨破了好几处。于是干脆弃之不穿,索性又一直穿着单鞋过冬。
去年春节前夕,从青岛放假回来的儿子,递给我一双棉翻皮棉靴,说是为我买的。我欢喜地接在手里,沉甸甸的。绛黄色鞋底很宽大,显然与地面更有摩擦力,黑色的翻皮很有型也显得细腻柔软,更显特质的,是穿鞋带的扣钉,做工很结实,又有年轻派的气势。
我连声说着好,一边把靴子就仔细收藏到鞋柜里去了。过年回老家,我只在初一这天穿过一次,后来返回城里,因为YQ的缘故也是极少出门,也便就此搁置,没有再穿过。今年冬天来得太急切又明显,还未到冬至,第一场冷空气就让气温骤降成-10。尽管一周后,天气逐渐转暖,但这寒冬的凛冽毕竟留下了印象。再加上也曾因穿着皮鞋闷得脚出汗,常常半天就得换一次鞋袜,搞得有些小狼狈。
那日收拾鞋柜,忽地瞥见了儿子送我的皮靴,老朋友重逢般掂在手里摩挲了好一阵。儿子很久没有回来了,每每电话里暗含我的想念,他总也以工作忙的借口做搪塞,语气恳切起来,甚至想要向一向习惯对他讲道理的我讲一大堆部门利益和同事艰难之类的道理来。儿子长大了。有些话,还未说出口,他也就预先猜到了。鉴于这种情况,还是少说为宜。回不回的吧,想家的时候他自然就会回来,不想家怕是怎么喊也是无济于事,我常常如此劝慰自己。
印象里,连这双皮靴在内,儿子送过我四次礼物。还在他读大学期间,就用奖学金为我买过一副周润发式样的墨镜。但他忘记了我的眼睛近视,于是只能束之高阁。做常年看得见的礼物而保存。他参加工作后,又接连送给我两次礼物,一次是用于劳保的羽绒服,极厚极大的那种,说是他一共两件,送我一件新的好了。我立马穿上给他看,我笑了,他也乐了——这一回,他又忘记了我不如他肥胖,那衣服大到硬生生能再装进去半个我。再就是一个手串,据说是用上等木料精制而成,价格不菲,还配有一个有细绒毛的袋子,说是时常用这袋子摩挲,手串上的珠子会圆润锃亮。儿子啊,我说,尽管我的职业不允许,但我还是很喜欢。儿子一愣,又呵呵地笑了。
想把皮靴放回去,但一转念,我立马做出暂时放在车后备箱里,以防前些日子般的凛冬再来所需的想法。几天过去了,后备箱里的皮靴一直无用武之地,直到昨天寒潮来袭。
昨天下午,冷空气未至,但它的前锋把原本晴好的天气搞得一塌糊涂,阴森的云层遮天蔽日。风开始转向,原本温润的南风很快被北风驱赶得无影无踪。看来这次冷空气来头确实不小,趁去后备箱里拿东西的时候,换上了皮靴。
真暖和,虽然气温还没降到冻脚的程度,但它毕竟给我提供了换上靴子的理由。
这靴子确实好,全不是把脚捂出汗来的皮鞋所能比拟,不冻脚还干爽,真的好舒适。但又一转念,历来不太喜欢穿靴子的我,之所以改弦更张,怕是除了是儿子送我的礼物,也有自己真的老了的缘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