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七十年中期,皮鞋对于生活在县城的人来说还是奢侈品。那时,我穿上了一双黑色的猪皮鞋,绝对正宗的上海货。
当时,我已经是读初二的学生,十四岁的少年了,还是那样好动,登山爬树、追打戏闹,不知磨坏了多少双布鞋。一贯节俭的母亲总是埋怨我的双足“吃”鞋,一双布鞋没穿几个月,鞋底变磨出了两个洞。
懒得听母亲的唠叨,我索性赤脚走路,除了冬天的日子外,很少穿鞋上学。平时,我的裤脚总是挽得老高。一双赤脚,春天在溪水里泡,夏天在沙砾中磨,脚底长出了一层厚厚的老茧,踩在石子上都不觉得痛。
赤脚走路,节约了鞋费,却带来了新的烦恼。个子不长的我,脚板却拼命地疯长。不到一米六的矮个子,却长出一双穿四十码鞋的大脚。慈爱的母亲又发愁地说:“崽呀,你要穿‘铁鞋’才好,又耐磨又能控制脚板的疯长。”听后,我脱口答道:“妈,买双靴子不就穿不烂吗?”这话是随意说的。我知道家庭兄妹多,日子过得蛮拮据。没料到一旁抽烟的父亲却应道:“想穿靴子好哇,暑假里做小工自个赚钱买呀!”自小被家人骂为“牛转世”的我,听了父亲的话,我还较真起来:“爸,说话算数不?” “算数!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嘛。” 父亲回答干脆。当时,县城吃商品粮的学生寒暑假做小工赚学费是常有的事,给小孩们买皮鞋的还不多。
为了买皮鞋,我决定去找活干。暑假,恰好邻居的一位大哥,接了一项加工粉墙用的白石子业务。他从山里头买回白色的荧光石,用铁锤敲成花生米一样大小的石砾后,买给建筑公司装修墙面用。
还是母亲替我们出面,他答应我和哥哥帮他干活。因我年龄较小,答应给我每天七角五分的工钱,比别人少了三毛钱。
开始我觉得此活简单,不久就有点后悔了。上班的头天,我们哥俩一道,天色朦朦亮时,跟着邻居大哥拉着大板车,去山里料石场进白料石。进山时心情还是很愉快的,密密的林子里鸟声啁啾,溪水潺潺,觉得十分的新鲜。到山里石场装满一车白料石归来时,邻居大哥躬背弯腰地在前面拼命拉车,我们就埋头鼓劲地在后面推着。出了森林后,夏天的太阳显现出火炉般的灼热。一路上,大家汗滴如雨,弯弯的山道上留下了我湿漉漉的脚印,汗透的衣服都能熬出几两盐巴,累得到家后躺下就不想起来了。
石头拖回邻居大哥家的院子后,他用大锤子将石头敲成小块,我们就用小锤将他分配的白石敲碎成花生米大小的石头子。每日完成一箩筐的工作量,要求颗粒大小一样。
每天早上七点到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到六点,蹲着敲打石块,不停地重复简单而细心的劳动。一天下来,腰酸背痛,双脚麻木。有一次,我的思想一走神,右手握着的锤子“噗”地一声,重重地砸在左手的大拇指和食指上。“哎哟”一声大叫,泪儿在眼眶里直转。起初,手指麻木不仁,瞬即痛得要命,才知道什么叫“五指连心”。我的手指头并没有出血,只是冒出了两个鼓鼓的黑血泡。干活时稍不留心碰到血泡,又是一阵锥刺针戳般的痛,痛得我至今记忆犹新。后来,还是自己用针挑破血泡、放血后用盐水消毒,才慢慢地痊愈。
一个多月的劳动,结了三十几元的工资。当时,家中恰好正为一笔急需的开支无处着落而发愁,我们不好意思提买皮鞋之事,留了几元学杂费,其余如数上缴给母亲。母亲高兴地到处夸我和哥哥懂事。其实,我心里是很不情愿,总想能有一双皮鞋。
“崽,您爸托人到南昌带了一双二十多元钱的靴子给你。”那年春节前的一个傍晚,我刚回家就听到母亲高兴地喊到。我进门一瞧,两双乌黑发亮的猪皮鞋摆在家中的小桌子上,还散发着一股优质皮革的气息呢。摸着漂亮的皮鞋,我激动得眼泪都流出来了。原来父亲始终没有忘记他的承诺。
当天夜晚,我就把皮鞋穿在脚上,出门到街上闲逛。遇到一位要好的伙伴,我兴奋地问他:“你看我的脚下是什么?”“没有什么呀。”这位伙伴眼睛高度近视,夜色下竟没看清我的脚下穿了新皮鞋。我索性把他拉到微亮的路灯下,伸了伸穿皮鞋未穿袜子的右脚得意地说:“刚买的新皮鞋呢!”“你爸妈对你真好。”伙伴看清后羡慕地说了一声,不无嫉妒地走了。我心里充满了一种从未有过满足感。
穿着新皮鞋上学,脚底下软软的,走起路来干净利索,着实舒服,在同学面前找到了从未有过的优越感。可惜好景不长。在上体育课时,我被老师狠狠地剋了一顿,弄得我无地自容。那节课,全班学生在操场上做体操运动。忽然,那代课的体育老师野蛮地将我拽出了队列,弄得我有些莫名其妙。然后,他用一种简直是卑鄙的口吻讽刺挖苦道:“全班就你穿皮鞋上体育课,是不是你家里最有钱呀?!”弄得嫉妒已久的许多同学哈哈大笑起来。刹那间,我满脸通红,气得之极,恨不得冲上去揍老师一顿。看到老师那高达的个子,健壮的身材,一身鼓鼓的肌肉时,我不敢吭声,只是不服气地嘀咕道:“劳动赚来的皮鞋为何不能穿?碍你屁事!” ……
而今回想起来,仍深觉可笑。也许,老师没别的意思,只是认为穿皮鞋不宜上体育课罢了,但他确实不应该以这种方式对待我。他哪里知道,当时,我只有这一双皮鞋,没有其它像样的鞋子可穿。
第一双皮鞋伴,伴我度过了两个春秋,磨得象两条干瘪的鱼,也舍不得扔掉。直到我参加工作后,我才依依不舍地将它扔到垃圾桶里。
三十多年过去了,许多事情都已健忘。而这双留有我少年快乐、青春汗渍的皮鞋,依旧在我脑海深处留存,成为一段挥之不去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