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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兵浪(江西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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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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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人与老家事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唐代诗人贺知章的诗表达了一位久客异乡的游子对故乡的深深眷恋,对奔波人生的无穷感慨。

老家,是每一位中国人的身份印记,是每一个人蕴藏在心灵深处宗族情结。无论你身在何处,无论你贫富贵贱,老家的记忆犹为深刻,一生难以忘却。故乡血脉的认同感,是中国人的一种风俗、一种传统、一种文化。

十年前,在外工作的我,常接到来自老家莲花县九都陈氏宗祠的来函,要求陈姓嗣孙捐款,有维修陈氏大宗祠,有分支陈氏修谱,信函优美动人的文字,饱含浓浓深情,目的都是要捐款。当时,自己还年轻,对此无动于衷,将老家的信函当作广告扔入纸篓。其实,我也不是舍不得钱,而是认为老家人闲得无聊,弄点建庙、建祠、修谱之类的名堂,要在外漂泊的人捐点款,放点血。美其名光宗耀族,实际上是个人赚点钱,留下美名而已,而自己有没有混出什么名堂,似乎没有捐吧捐款,无伤大雅。年龄稍大,我认识到老家毕竟是老家,老家人虽不认识我,却认识我的父亲和爷爷,因此是万万不可得罪的,摊派到自己头上的份子钱也是必出的。年过半百后,我对老家人与老家事的看法,又发生了新的变化。老家的事只要能够光宗耀祖,就是做善事、好事。操纵这些事的人,无论出于什么动机,只要账务透明,都是值得尊敬的。

前不久,又接到老家修建分祠委员会的来信,要为本村老祖宗重修七家祠捐款,并言捐款居多者,可以刻碑留名,另立三代堂祖神位入龛。人到中年,眷恋老家的情结萌发,便也有了捐款的想法。

其实,父亲在解放前参加革命工作,早早地离开了老家,与母亲结婚也是自由恋爱,在县政府会议室简单举行。当时,流行的做法,也是组织的要求。后来,父母又调到异地工作十年。调回到县里后,也是在县城工作。因此,我们五个兄弟姐妹,没有一个在老家出生。对老家的概念,得益于“文革”下放,没有地方可去,在爷爷的老屋居住了一年有余,于是便对老家有了些许情感。

尤其是母亲曾在病危时对我和家人说过,要回老家村里建房子,不然老了灵位都没有地方放。是的,大多数出外工作的人,都以各种方式在老家批建了土地,建了新房,哪怕是空在那里,从来不住。可我和哥哥在老家建房是不现实的。一没有关系,二没有资金,三没有人住。可母亲的话,总像一坨铁,压在我心上。母亲百年之后,如何安置呢? 祖父遗有的房子建于民国时期,至今有七十多年了。当时,在村里还是很有气派。以前,爷爷和大兄一家居住,后来长辈们去世,堂兄一家居住。堂兄建新房后,久无人住,又没维护,早已经破落不堪。想到了本家祠堂,其它地方,也有借用宗祠安放老人的习俗。

也许是母亲的话触动了我,也许是自己老了,竟然有了落叶归根之情。我跟妻子商量,拿出两个月的工资总额捐给本村的宗祠,什么留名都不要,只有条件一个,就是待母亲百年后,在祠堂里安放几日。老家人通情达理,没有异议。妻子将一万元款汇出,自己也了却了一桩心事。也许是年龄老了,没想到自己最终还是落入了老家人的思维模式,也许是一种情感的回归。

其实,真正当母亲去世后,还是没有借用祠堂的。有许多的乡俗我不懂,最终还是堂哥提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母亲也是同意的。把爷爷的祖屋修缮,既让爷爷在天之灵得到安慰,又解决了母亲去世后安置的问题。

上个双休日,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自称是老家的大哥。他要我帮忙,协助他处理嫁在吉安的女儿离婚之事。努力回忆,确实属于本家同宗兄弟。这类事,怎么能管呢?妻子说。老家人的事又怎么能不管呢?我回答。次日,我叫上了在吉安工作的另一个本家堂弟,按照那位老家堂哥约定的时间见面,在吉安的一家酒店。我做东请了老家堂哥一行及他的女儿、女婿吃饭。本来,老家人是来支持女儿办理离婚的,怕受外地人欺负,要我来撑胆给力。这次,我一不小心,却做了一个和事佬。我分别与堂哥的女儿、女婿对话,发现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矛盾,夫妻之间的感情还是有的。闹离婚只是因家庭经济拮据,女孩脾气倔强,男孩性格粗暴,相互不善于沟通而引发的剧烈矛盾。

“有钱不一定幸福,没钱不一定痛苦。”“男人要大度,女人要体贴。”“夫妻恩爱苦也甜”……我一番苦口颇心地劝慰,终于使他们化干戈为玉帛。一顿饭间,我充了义务调节员,说合了一个濒临破裂的小家庭。本家堂哥的女儿又和女婿和好了,老家人高兴回去了。老人说:“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看来,这样的理念是对的。回家,我高兴地向妻子汇报,今天我积德了。妻子听后甚悦,为后代添了福。

老家的事,我一直关注;老家的人,一直惦记。离开了老家几十年,其实老家一直在我心里装着呢。也许,这是大多数中国人心中固有的情感。这种情感朴实、自然、恒久……正是这种情感,让中华民族五千年生生不息,绵延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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