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倦了的牡丹,自然有了颓气。卷曲的裙边,染了斑的叶片,愈发有玉质的透明感。似一团揉皱的绸帕,只是不肯离枝。除非风吹雨啄,否则干死枝头。这样的景象,在洛阳国际牡丹园,比比皆是。
枯死枝头的牡丹,也只是薄薄的一张纸。
牡丹大而轻,叶片九曲回肠,似烧卖拿捏的褶。不似茶花肉厚,也就没那般沉重,这也是它不肯轻易离枝的原因。
即便颓了的牡丹,我依旧很爱。是的,爱它所有的生命过程,结粒、打苞、绽放、消亡。似人之一生,总有来路与归途,新生与幻灭。那是时间手臂下延伸出的惆怅。少年时,英姿勃发,横刀立水;中年时,运筹帷幄,端雅持重;老年时,冲淡泰然,坐看云起。所有的仓皇无知,迷茫先锋,皆可被原谅。人之暮气,是散了的江河,总要背转身。
儿时,对花是无感的,除爷爷家窗台种的茉莉,散发出的浓郁之香,似乎并不在意“花”这种物质的存在。它们也从未感动过我,花是花,我是我。同学家的后院,种满了花,几个小女孩采凤仙花染指甲。凤仙花放碗里,加盐捣碎,再放指甲上,裹上布,捆上缝衣线,举着五个指头在阳光下炫耀。那捣成泥的红色汁液,我至今记忆犹新。花也是有血的,疼不疼无人知晓。
意识到花之美,我已十八岁。有了情,世间万物,也就镀了色,有了欢喜。伤春伤的是自己,自己的抑郁,不得志,以及私心。所谓的爱,本就是一种偏执与欲念。
对花的爱,我充满占有欲。想办法弄回来,剪枝插瓶,让其点亮居室。看不够,闻不够,认为那便是生活,便是诗意。凋落,卷曲,收集,供奉,多么凄美。其实,只是一种不自知的浅薄,我从未真正地爱过它们,且扭捏作态,自作多情,甚至戕害。像个屠夫,手下从未留过情。
真正爱花,我已走了很远的路。家里的陶罐全部空着,且年年如此。我不再去折它们,也不买花,尽管大街小巷随处都是烂漫的花,伸手便可够到。但它是它,我是我。它也是有命的,保持其独立尊严、自由状态,以及完整性,是我要做的。
不是我慈悲了,而是年长后,悟到了什么。生命是互惠的,单一的占有或奉献,皆不平等。
悦人?面对浩瀚的大自然,人又算什么?不忍,也不是。它属于大自然,留在自己枝头,而非附庸。你可以嗅它,打量他,但不可以动她,使其远离故园。
每次见花绽放,我都会感动。感动他的柔弱、绚极一时的浪漫。甚至有点怕它,它比人美,比人顽强。
真正的爱,是两不相扰。
第一次来洛阳,是三十多年前。日子过得太快,美丽健硕的牡丹依在,且年年娇艳,一粒穿越千年的花种是不死的;而赏花人,却老了。花的肉身千百条,而人的只一条。能看花,数着余下的春天度日,足矣。
那时的洛阳很干净,很帝都。旅游没有成为消费热词时,街巷是从容的。大街小巷,几乎开满牡丹。在王城公园看的花,那天的阳光很好,没几个游人。彩色照片刚诞生,四元钱一张,留了影。
这次是阴霾天,雾霭霭。墨色的云朵,起伏着深灰色的云层。空气冷飕飕,坐了六七个小时的车,越往北走,绿色愈减。北国不同于江南,江南更像一根白蜡烛,干净挺直,慢慢燃烧着自己的美。而北方具有王者之风。
同行的文友赞曰,霸气。
很精准,牡丹堪称霸气。没人否认,它君临天下的威仪,那是大唐最好的标配,否则怎叫国色天香。它不同于宋的巧致,一个王朝有一个王朝的气象。
有很多年,我不太喜欢牡丹,太硕太艳太雍容。不能入画,一入便俗。
它盛装,堪称女皇花。我喜欢清仪,再后来喜欢郊外的小花小草。它们自在,生活在荒泽大野,没被嫁接培育。太美的东西,皆回避。我喜欢的是生命,自由的生命,自然的生命,像蓬勃的眼睛,来自大自然母体最温暖纯净的爱。存在即高贵,没目的性,才活得舒坦。保持自身属性,没被阉割,便纯粹。而所谓的我如何如何,皆自恋,属纯主观臆想。要知道,它不是你手中的艺术,没必要赋予你的情感。它们是大自然的恩典,根本不在乎你喜欢与否。
爱,有时意味着远离。
花也只是一种表现形式,天地间的一种语言。你能说“艳冠群芳”与“晓露清愁”哪个更好?很多事物没可比性。美,在骨,在节。“以兰为心,以玉为首,以莲为舌,以水为神,真真绝倒天下裙钗。”说的是黛玉。不是每个女人都想当女皇。宝钗的花语是牡丹,牡丹实是儒家推崇的花。
人无法感知一朵花的深层内心,阅皮,终肤浅。在无光的夜晚,所有的物体皆失色,黑夜是公平的,可以消解赞美。而色彩,是阳光给予的。
是生命便好,每朵花都是大自然捧出来的一轮月,甚至眼泪。
思想是一道光,可以穿越你的无知。
这时节的牡丹,以绿牡丹和黄牡丹为主,其他品种已开败。白牡丹即绿牡丹,幼时打着硬硬的绿苞,长大后,绿就稀了,白到看不见绿色。什么是冲淡?这便是冲淡,冲淡便是趋于纯洁的过程。白牡丹最可人,似烟似玉又似魂。
有种牡丹挂了一点点胭脂红,似白白的脸,打了唇彩,美到不可方物。粉色的牡丹亦好,身轻若云,丰泽润美。
一物一乾坤。
“我的旗帜列成一队,相互没有纠缠。在云朵和它的摇铃里,在海洋里过夜。”我喜欢这样的话。
发《中国社会报》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