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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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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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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姑母胜亲母

  我的姑母比我矮半个头,身子很单薄,从来没有胖过,体重一直维持在40公斤左右,但已是82岁高龄之人,耳不聋眼不瞎,精神矍铄,走路生风,干活干脆利索,很多比她小十来岁的人都比不过她。

   姑母戴着一副黑框眼镜,齐耳短发,给人的印象还是年轻时的模样,一成不变。这一点我们很相似,所以那些见过我们的人都说我们俩长得很像,而且深交的人还认为我们俩为人处世也很像,简直一个模子出来的,但说实话,我是自愧不如,我没有她能干,也没有她勤俭,更没有她那么有爱。很多人对她的评价很高,认为她坚强和励志,尤其是她完全靠自己的能力抚养两个儿子成人,反映了她是一位坚强的女性,一位伟大的母亲。

   去年暑假,也许是她自感时日不多,来我家小住时,特意带来了50多封书信和一张摄于1956年的老照片,交我保管和整理。老照片里是姑母、我的爸爸和小姑母,还有另外两个孩子的合影,估计是她们三姊妹童年的唯一合影,由她保留至今,差不多时隔七十年,这张照片诉说的故事,成为她们永远的念想。

   这些书信,她按收信的时间排好序,一封一封地整整齐齐,像用熨斗熨过一样。我打开一看,发现是我从1990年到1999年期间写给她的,内容多是学校生活、学习、工作及情感方面,基本上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从书信中,可以窥探姑母既是我的良师又是益友。

  我五岁那年离开父母到姑母教书的小镇读小学,虽然只读了半年,45年过去,很多事情记忆犹新。我的名字是姑母取的,“颖”,意即脱颖而出;读小学和大学入学是姑母陪我去的。我的启蒙教育也是姑母,她不是我的母亲,胜似我的母亲。

  印象中,姑母是仁慈的。她是中学老师,自己还有两个儿子,表哥比我大四岁,表弟比我小三岁,而姑父在市里上班,离家一百多公里,很少回家,所以孩子的成长都是姑母一手操持。我记得她把我带在身边时,家里有三个孩子要管,两个大的读小学,还有一个两岁的幼儿,自己还要给学生上课,她忙里忙外,十分辛苦。姑母每天清早起床给我们准备早餐,另外还给我的书包塞一个咸鸭蛋,学校中午的饭菜太寡淡,她担心她的侄女受苦。那个咸蛋,在1979年的农村,绝对是不可多得之物。半年之后我回老家读小学,我的父母再也没有给过我这种待遇。

   姑母是勤劳的。在我读小学五年级时,姑母调回老家中学教书,学校给她分了两室一厅,我和我的弟弟,小姑母的儿子和女儿,四个孩子就成了姑母家的常驻人口。姑母一个人带着五个孩子(表哥离家读高中去了),既是老师,也是家长,她每天督促我们几个孩子记日记、练字,我的毛笔字就是在姑母的指导下写的,每日一练,每天批改。后来,我写的文章经常在班上作为范文朗读,并且发表在县里的《写作报》上,都是她严格要求的结果。我得到的第一笔稿费是5元钱,姑母很高兴,为了鼓励我,还另外奖励我一支钢笔。

  姑母是俭朴的。这么多孩子住在她们家,吃穿用度都来自于她微薄的薪水,于是她找到学校附近的农家,租了一小块自留地来种菜,极大的改善了我们的伙食。

   她一年到头不舍得给自己添置一件新衣服,而在我读高中的时候,她知道我喜欢紫色衣服,手工编织了一件羊毛背心送给我,甚至在我参加工作之后,她还在给我们织毛衣,这也导致她的视力下降严重,手腕也得了肌腱炎,久治不愈。

  姑母是有大爱的。不少家境贫寒的学生,她的同学的子弟,都得到过她的帮助。姑母带的第一届,有一个女学生,赤脚上课,没钱交学费,姑母慷慨解囊,还经常家访,成了那个风雨飘摇的家里的一道光,后来她的学生一家人和我们处成了亲戚,五十多年以来仍常来常往。姑母有两个同学的女儿,初中被送到我的老家中学读书,周末到姑母家改善伙食。去年她同学的女儿的女儿结婚,还下了请帖给姑母,邀请她出席她们的婚礼,历经三代人,感情仍然是历久弥新。

  可是,对她个人来讲,姑母却是悲苦的,她的婚姻是她最大的悲剧。她名义上有一个老公,但长期分居,姑父完全是甩手掌柜,家里什么事情都不管还不算,关键是还不拿一分钱回家,导致他们争吵了一辈子,互不理解,不同频的夫妻过成了仇人,而姑父在40多岁时得了精神分裂症,几年之后撒手人寰。

  姑母虽然出生于旧时代,但却是新时代成长的女性,她身体力行的告诉我们,做人要厚道,要诚实守信,有责任心,要勤俭持家,不能铺张浪费,多大的能力办多大的事情,等等很多很有益的思想,影响着我们和后人。

  她这一生,没有给国家和组织添麻烦,没有给自己谋私利,她是一根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她是一头老黄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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