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木兰诗》,千古传诵。宋元以降,有人将其搬上戏剧舞台,木兰替父从军的故事,更是家喻户晓,市井乡俚莫不熟知。然而,戏曲偏近俚俗,其枝节蔓延,多以功名利禄取悦俗世。本文属意,惟《木兰诗》文本,自唐至宋,入《乐府诗集》成杂言诗体所致一误。争奈笔者村愚,执着多年,未得说清。
众所周知,《木兰诗》的原创,乃北魏时鲜卑民歌。其作为少数民族民歌,在中华民族的胡汉文化融合中,始由南朝文人乐师改编为鼓角横吹曲,方为南梁乐府曲辞,后经隋唐五代至宋,历数百年,广为流传。最后,由北宋郭茂倩收入《乐府诗集》,定型为今所见乐府体杂言诗的形貌。
然而,《乐府诗集》对《木兰诗》的文本定格,借势印刷传播,成版本的权威性,湮没了其它流传文本存世的可能。这给后世鉴赏、研究该诗的文学及史学价值,留下了明显的缺憾。
上世纪五十年代,叶圣陶等人曾校订几册《文学》,做为中学语文课本。人教版1956年初中《文学》第四册,就收编有《木兰诗》。该诗第五段的末两句“愿驰明驼千里足,送儿还故乡。”在这册《文学》第三十一页有注:“明驼,就是骆驼。据唐代段成式的《酉阳杂俎》说,明驼是能行千里的骆驼。”
但是,自上世纪六十年代初至今,我们的初中《语文》,却泥执于《乐府诗集》古本的权威性,坚拒“明驼”于千里之外,将此二句作“愿驰千里足,送儿还故乡。”甚至,将千里足解释为千里马。
其实,不仅五十多年前的《文学》课本信赏“明驼”。另外,我们还可在朱东润先生所编《历代文学作品选》之《木兰诗》中欣赏到“明驼”。叶文玲《洛阳诗韵》,所引《木兰诗》句也有“明驼”。而金庸1965年所著《侠客行》,更以“明驼”为一种意象,命名了一些武功招式,如“明驼骏足”等。哪么,何以这些文学大家都信赏“明驼”,而如今的《语文》课本却坚决抵制呢?
很明显,这个问题,首先是不同学界理念的差别问题。即文学界追求的是文本的文学性价值,基础语文教育追求的是汉语词汇的普通性。前者追求的文学价值在于文本的原创性、民族性、地域风情、文化情致、人物品格、人物定位、及其社会价值取向等等;而后者所追求的并不在这些,尤其对初中学生,词汇的普通性要求甚在于浅显易懂。
除此学界理念上的明显差别,当初废止“明驼”已在新中国学生课本中的存在,还可能另有原因,那就是进入那个六十年代。“明驼千里足”在课本中的解释,要绕开段成式的《酉阳杂俎》几不可能。而《酉阳杂俎》,却是一部道佛人鬼无不毕集的“四旧”黑货。虽然早于《酉阳杂俎》约百年的笔记小说集《朝野佥载》,其中有“星夜乘明驼,倍程至洛”,却不是关于《木兰诗》的,既未给出“明驼”之于“千里足”的文化内涵,更不足完整一个“明驼”的神骏意象。这样,绕开《酉阳杂俎》,既然释无所据,借助《乐府诗集》尊享天下的版本权威,扫除“明驼”,也就时在必然了。
就历史而言,本文只有一点可以强调。《木兰诗》历经唐宋时代汉文化高度辉煌的炮炼,都未能脱胎换骨其鲜卑民歌的品质,则其作为民歌,原发民间既不可否认,其最初形态,也未必不可以是个更其朴实简单的小故事。这样,从人事发生到形成传唱口曲,在民间流传中,要完成一首章节结构能被南朝文人瞩目的曲辞,恐怕这时间的回溯,就不是《古今乐录》成书上至北魏定都洛阳,这几十年可以考定的。
十年或十二年,战事漫长乃该诗的一层基本构因。而北魏王朝对“燕山胡骑”的战争,也只有太武帝拓跋焘横扫柔然,或与此构因相称。孝文帝及以下,无此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讲,《语文》将《木兰诗》中的“千里足”解释为千里马,则是个不能容忍的篡改。就这一点,我们才更有必要,从文本的原创性、民族性、地域风情、文化情致、人物品格、人物定位、及其社会价值取向等等,做一番切实的梳理,来比较驼与马在其中的是与非。
首先,今人对《木兰诗》的鉴赏与评价,已很难准确感受其民歌的原创风貌,便是作为乐府曲辞的乐理情调,也非古曲专家不能评骘,则其文学体裁的价值,便仅以杂言诗的意义影响于后世。因之,笔者在此,也只能就其诗情气韵来讲。
从阅读的语感上说,在木兰奔赴战场的路上,其离乡之苦,思念父母之情,运用五、五、七、九言递进长句,一步一迭地叙情,气韵悠长,情实可见。而这其中的句式重复,地物对称,又为语境设限,未许悲情苦恨,暗了豪气云天。
接下来,“万里赴戎机,关山渡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尽以五言为句,铿锵激越,气势凌厉,将全诗的情节、语境都推向了高潮。但这高潮该如何回缓,如何舒展?“归来见天子,天子坐明堂……”情节所变,激越有减,语言气势却依然短促,终须有个气韵舒畅的情调,来回缓上段的激越凌厉,且推出情节高潮之后气韵更加高远的新意境。
当此之际,“愿驰明驼千里足,送儿还故乡”,在“木兰不用尚书郎”这较为舒缓的长句之后,正是以舒畅而高远的气韵,物谐情美的意境,成就了全诗高潮的气韵与意境的完美节奏。这两段语言气势的抑扬顿挫,没有这两个七言长句便不能完美。唐诗的五七言绝律气韵呆板就在于此,宋词长短句的气韵优美也正如此。得明此理,方知删去“明驼”,不仅有失物谐情美,更使这两段相和而完美的语境,落得气韵短促,意味窘急。
其二,鲜卑之祖曰东胡,早先隅居内蒙古东端大兴安岭地区,乃一弱小民族。东汉时迅速壮大,族群势力取代匈奴,占据蒙古草原,包括河西甘肃广大地区。而这一地区,正是亚洲双峰驼的产地。在鲜卑文化中,“明驼”当是早有的一种风情物语。而汉人耕战,向以牛马为驱。两相比较,“明驼”决是该诗的民族特征与地域风情的真实存照。
《辞海》1979年版3176页,明驼:“善走的骆驼,段成式《酉阳杂俎·毛篇》:驼,性羞。《木兰》篇‘明驼千里脚’,多误作鸣字。驼卧,腹不贴地,屈足漏明,则行千里。”“驼卧,腹不贴地,屈足漏明,则行千里。”不过是段成式为明驼之“明”字所作的解释。其捉字释义,苟简而牵强,或从什么民间臆说,却令人无从考据。只其“多误作鸣字”,倒是清楚地说明了,“明驼”在晚唐文人,还多有不解。
而事实上,这明驼的“明”字,在古代汉语,不仅原有神明灵异的意思,且还与白字通义。《礼记-曲礼下》“稷曰明粢”。唐初经学专家孔颖达疏:“稷,粟也。明,白也。”据此,大家不难理解,“明驼”所指的应该是白骆驼才对。
关于这一点,与《酉阳杂俎》同属晚唐著作的《明皇杂录》之49,“哥舒翰奏事使乘白骆驼”,有关白骆驼“日行五百里”的灵异记述就是明证。另外,早此百年的《朝野佥载》,“星夜乘明驼,倍程至洛”,讲说北魏孝文帝政改汉制,各地鲜卑贵族俱望跻身大姓门阀,急于申报家世赶赴洛阳的事,就用到了应是更早就见于《木兰诗》的“明驼”,而《明皇杂录》仍在用汉人口语直称“白骆驼”,则足以确证,“明驼”到晚唐还是个生僻词。
《木兰诗》以民歌出自北魏,乐府化于南朝,“明驼”一词的原意,就其所指品色罕见的白驼,应该还深有对其灵异神骏的敬信。就像晚唐郑处诲《明皇杂录》记述哥舒翰,镇使陇西,每回朝,必骑白骆驼,日行五百里。事实上,骆驼一天也不过能走百八十里,负重的驮运,更不过几十里为一日程。郑处诲说五百里已足神异,而况千里。也就是说,“明驼”在《木兰诗》中的地位,尽管最初民歌的鲜卑语表达现在难于考据,惟汉语未将其翻译成“白驼”,就足见译者深谙该族的这样一种文化敬信。就此,笔者以为,北魏河套以西鲜卑族人,因处“明驼”产地,会更早便有这种风情物语。
《乐府诗集》在版本学的权威性,无以说明晚唐至宋,郭茂倩不会同其他人一样,陋闻于此。而之前《木兰诗》几百年的无定本流传,杂糅了几个朝代的地理、历史、文化信息。到在今日,学界就凭文本中杂糅增窜的一些东西,竟很有以为其人事始发中原,与骆驼不相干系。
其三,《木兰诗》之“明驼”不见于《乐府诗集》,乃中国文学史上汉文化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一种漠视,是大汉族文化对异族文化精粹的一种湮灭。《木兰诗》所具文学与史学价值的厚重,并不仅在其刚健古朴之风格,传奇浪漫之色彩,推重女性意识的精神,而更在其超乎时代意义的平民意识之伟大。
木兰品格形象的塑造,从一开始便以民间少女的叹息相闻。“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作品便尽透给了我们“穷人孩子早当家”的信据。“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不是情愁闺怨,而是兵役给男丁无壮家庭带来的压力。这压力是巨大的,是家庭的灾难,也是战争加给所有平民百姓的灾难。但作品只以淡淡的无奈,把主人公的情绪向我们作了一个交待,而于平平转述之中忽见奇突,“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令闺中少女英毅之情,呼之欲出。
这里绝不仅是孝义之情,抑或报国意气。一个女孩,平等担负生活,毅然应对战事,无多悲情苦恨,不事豪言壮语,只此坚强勇敢,一个照面,便省却了后文来描摹白刃纷纷之惨烈,血溅征袍的奋勇。更显示着古代劳动人民的质朴,与默默地承载着国家的精神。这与班超投笔从戎,孔明辍耕救世,都不是一个文化传统的精神。
其四,曾有人疑《木兰诗》为唐人所作。因“万里赴戎机,关山渡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这四句酷似唐代边塞诗。但南朝陈光大二年僧人智匠所辑《古今乐录》,收有《木兰诗》这一篇目,实证疑者偏执。不过笔者也以为,这一段倒极有可能是唐人所为。或因流传所失,或因此节原创格调问题,有人删补,正当情理。况乎十年战事,仅此四句,便以“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戛然收结。不表拼杀之惨烈,骇言战事之漫长,些无死生之功利,未许望故乡而断肠。虽然文法有异于前后,却于诗情诗意剪接得当。
人教版《语文》课本,以“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为“互文”,竟是全不解诗情诗味,却刻意要把一种修辞方法传授给学生。
原诗之意,讲的是战争矿日持久,许多将军在战场上倒下了,作为年轻一代的战士,木兰不畏艰苦,以英勇机智、不惜生命的拼杀,在血战中成长为年轻的将领,终于赢得战争,凯旋而归。若非如此,归来能见天子者,岂是一般战士。赞称“壮士”,未允将军,实乃该诗绝妙之处,为木兰解甲还乡之平民意识,丝毫不染功利主义,成为一种语境上的划分。一如全诗上下不曾动念建功立业忠君报国之类,以奠定平民立场的价值取向。称木兰为壮士,恰是主人公的品格形象前后一致,丝毫未染功名声价的气息。
其五,有人要问,“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难道不是功利物欲么?
当此之问,笔者的回答是:“归来见天子……”四句二十字,不过是佳构中铺叙,为后句展开意境先置比照之意。更况归来壮士,岂止木兰一人,论功封赏,无非天子圣意。且木兰并未谢赏,可汗才加问想要什么。也唯如此,“木兰不用尚书郎”,才更全面体现该诗的价值取向。紧接着看似补白的“愿驰明驼千里足,送儿还故乡。”也才能更以情、境、义、味超然统一的艺术感染力,塑造完成永著不朽的木兰品格形象。
愿驰明驼千里足,送儿还故乡。
因为有此“明驼”,才能以一种民族的或说是地域的特有风情,以一种非功利的平民意识的志趣,以一种金风碧落融彻高远的意境,塑造出千古绝伦超然永世的艺术形象。
因为有此“明驼”,才能是送儿还故乡,才能是鲜卑儿女的故乡情怀。而不是汉家勋将请旨归省,高头大马,耀武扬威。
试想木兰回乡之路,沙丘碧草,蓝天白云,山川辽阔,金曦流溢,壮士英姿,明驼神骏,别一番气度雍容,别一番异族风情,岂秦汉文人之千里马所能构此佳境!
其六,木兰归里,所有的欢颜喜悦,尽在一户平民百姓家展开。爷娘的切切之情,阿姐的喜出望外,最是绘声绘色处,莫若“小弟闻姊来,磨刀霍霍向猪羊。”举家欢腾,气氛热烈,且不掩主人公得还女儿妆的喜悦。更有最后一比,也拿百姓家常养的爱畜,径用第一人称,来自表主人公的那份喜不自胜。
全诗价值取向的高度统一,所有人物定位的一致完美,简直难于汉语词汇中求一语而概之。
古今论者,常以功成身退称誉。岂无辱没,不具王庭旌表,未烦府县迎奉,更无士绅拜会,亦非山水隐居的那份毫不矫情的平淡。便是同归战友,也不屑以得过什么军阶、官阶示人,而只以“火伴”相见。所有标榜平民意识的现代文明,所有标榜女权主义的现代文学,亦未必有此境界之人物,亦未必精构得如此篇章。
“明驼”,决是该诗的精粹之处。相反,恐怕也无可否认,千里马,自秦汉以来,在大汉族文化中,惟是急功近利之舆乘骖驾,在后世文学中,亦只切近显贵与侠道之行色。岂可,在木兰还乡中一呈炫耀!
一首《木兰诗》,一段女儿情。生死归望,鲜卑故乡。舍此明驼,何复可当!
——本文曾刊发在《散文》2014年第4期,今在此发布略有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