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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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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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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之石

一、风雨山神庙

故事发生的时候,距离第二次人狐大战已经过去七十年了。

那一天,是旧历年底,白天已下了整整一天的雨,傍晚时分,雨却加了劲,下得更大了。附近的村镇已经零散地响起了爆竹声,新年在一步一步地靠近。而陈长安,却窝在河北涉县的一座山神庙里,又冷又饿。他栖身的山神庙,不知供奉过哪路神仙。而现在,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木供桌,那些泥塑木偶,早已不知去向。那座山神庙有两间房子,陈长安一贯栖身在正堂,后面的房子已经变成杂物间,堆满了他捡回来的破烂。

陈长安今年十三岁,不记得爹和娘,是一个老乞丐将他养大的。老乞丐的年纪,是看不出来的,一头乱蓬蓬的头发和胡子,让他看起像六十岁,可要说他七十了,也可以。老乞丐很少出去乞食,只爱坐在正堂里发呆,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两年前,老乞丐病了,没钱抓药,就那么捱着,捱着捱着,就剩最后一口气时,老乞丐突然坐起来,一把抓住陈长安的胳膊:“长安,你一定不要离开这里,一定要守住,这里有金银财宝,以后你受用不尽。”说完就咽了气。

可这里就两间空空荡荡的屋子,哪里可以藏财宝,陈长安想。

老乞丐走了后,就剩他一人。白天,陈长安拖着腿去附近的城镇乞食,晚上回来这里睡觉,日日如此。有时候睡不着,他就会瞪着两只眼睛在房子里到处看,搜寻着老乞丐所说的财宝,可是什么也没有。

今日与以往有些不同,倾盆大雨从早上就开始下,那雨势,就像天开了一个口子。该死的大雨,将他阻在庙里,已经整整一天了,他没有雨披,不能去镇上乞讨,只能干坐着。

庙前的空地上,走过一只狐狸,毛色纯白,它盯着陈长安,神情忧郁。不停地甩头,将毛发上的水珠甩干净。陈长安朝狐狸招手,示意它进来避雨,狐狸迟疑了一下,摇头走了。

远古的寒风从旷野里吹过来,扑进屋时,冰凉刺骨。陈长安禁不住打了个寒颤,实在是熬不住了。他从后堂搬来一些柴火,摸出精心保存的火褶子,将柴火点燃。柴火是天气晴好时拾掇下来的。整个冬天,他将要靠它们才能活下去。火慢慢燃起来,陈长安伸出双手,靠近火堆,那温暖的感觉让他满足地长吸了一口气。他把从后院摸出来的两只红薯,放在火堆里烤了。

“小鬼,我可以进来吗?外面的雨太大了。”一个戴斗笠的男子站起门口,朝陈长安喊。

陈长安抬头看去,那男子的面目掩在阴影里,看不清楚,但听嗓音,是个中年大叔。那人身材高大,手脚很长,右手斜斜地拿着一把剑,就站在山神庙的门口。这让陈长安有一丝错觉,那扑天盖地的风雨,似乎被那人挡在了门外。

真是一个怪叔叔,陈长安想。

“大叔,进来吧。外面怪冷的。”

怪叔叔走了进来,一屁股坐在陈长安旁边,微微张开嘴巴,呼出丝丝白气。借着火光,陈长安看清楚了,那男人满脸胡渣,神情疲惫,脸色像石膏一样白。他大约力气耗尽,斜斜地靠着墙壁,双手朝火堆拢了拢,艰难地从身后的包袱里拿出一块面饼,啃了起来,顺手扔给陈长安一块。

“小鬼,最近有什么人来过这里吗?”

“人吗?没见到。刚有一只狐狸路过。不过,那不能算人吧,还没成形呢。”

怪叔叔看着火堆,若有所思,良久不发一言,只顾啃他的面饼。

“小鬼,有水喝吗?”怪叔叔问。

“有。不过你得等一等。”

陈长安起身去了后堂,提来一只黑色的水壶,架在火堆上烧水。一会儿功夫,壶里的水开始“滋滋滋”地响起来。而埋在火堆里的红薯,也开始散发出一股香甜之气。过了一阵子,壶里的水“咕噜咕噜”地冒着热气。陈长安用一根木棍将红薯扒拉出来晾在一边,去后堂拿了一只豁口土碗,倒了一碗热水给那怪叔叔。

“谢谢。”那人大约是渴极,也顾不上烫,将水“咕咚咕咚”喝下肚去。

“直娘贼,这天气太坏了,快快快,这里有座山神庙,避避雨也好。”一把粗鲁的嗓音在屋外响起来,五个奇形怪状的人,挟着一股寒气冲了进来。为首的是个和尚,穿着一身僧袍,泥尘点点。虽则是隆冬时节,和尚却敞着胸,露出茅草一般的胸毛。和尚很胖,肩圆膀阔,满脸胡渣,双眼吊着,手上拿着一根齐眉短棍,刚才在外面大叫大嚷地就是他。后面跟着的是一个道人,又高又瘦,那样子,让陈长安想起了农家晒衣服的竹竿。和尚道人并排立着,和尚就似一孩童。后面进来的三个人,却是一家子,一个书生带着一个女人和小孩。那小孩身量不高,眉眼却似老人一般,原来是一侏儒。

陈长安见闯进来五个陌生人,吃惊不小。这五个人类,僧不僧,道不道,成群结队,一看就不好惹。他刚想避开那群人,却不料那胖和尚一脚过来,将他踢了个仰八叉。他不敢做声,爬起来朝旁边移了移,离那怪叔叔不过一步之遥。

胖和尚闻到了烤红薯的香味,四下巡视,看见那两只已经烤得金黄的红薯,马上将红薯抓在手上,三下五除二,转瞬间与其他四人分而食之。

胖和尚两口将红薯吞进肚里,却发现腹中空空,朝陈长安一瞪眼:“小鬼,还有吗?”

陈长安吓得别开脸,颤着声说:“没有了。”他可不想让胖和尚知道后院还有一堆,那是他过冬的口粮,平时自己都舍不得吃。

那瘦道士走过来,蹲在陈长安的面前,瘦脸上露出一点笑意,柔声说:“小鬼,真的没有了吗?”

一只耗子大约是闻到了红薯的香味,不知从哪个角落里爬了出来,在大厅里四处寻索。

陈长安拼命摇头。瘦道士“呵呵呵”地笑起来,声音似旷野里的夜枭,刺得人耳膜生疼,也不见他如何动作,就把那只乱爬的耗子捏在手上,他那如鸡爪一样的双手一齐用力,只听见一声“吱”的惨叫,那只耗子皮已经被剥了下来。就像人族脱去衣服一样,一只完整的耗子皮被扔在地上,褪去皮的耗子浑身上下没有一点血,光溜溜地伏在地上,籁籁发抖。瘦道人站起身来,一脚将那没皮耗子踢进火堆,随手挥出一根细如牛毛的钢针,将那耗子死死地钉在火堆里。

“吱吱吱”的惨叫声顿时在大厅里回荡。

瘦道人将陈长安提过来,用那只鸡爪不停地摸索着他的脖颈,似乎在找那一处可以下手的地方:“小鬼,还有没有吃的?”

陈长安不由自主地双腿战战,将头伏在双腿之间,拼命地摇着头:“没有了,没有了。我说没有了。”

阴影里的怪叔叔似乎动了一下,这时门外传来一个声音:“门主,这里有个破庙,我们暂时避一下雨吧。”

一队穿着白色长袍,腰佩长剑的人,拥着一位剑眉星目,手拿长剑的中年人走了进来。阴影中的怪叔叔似乎往后缩了缩。

“住手!吴天道,你又想害人性命不成。”中年人一声大喝。

那瘦道人捏着陈长安的手讪讪地放了下来,站起身来,朝那中年人拱了拱手:“原来是沈门主,多年不见,风采依旧呀。”

沈门主抬眼看了一眼瘦道人,也不回礼,只淡淡地说了句:“真是奇怪,这‘黄河三怪’,怎么今日齐齐到了涉县?”

瘦道人“嘿嘿”哂笑:“沈门主所为何来,我们就为何而来。”

那个叫沈门主的人不再理会他,靠着火堆坐下,拿着手下人递过来的干粮,若有所思地啃了起来。

一时间,大厅里出奇地安静,而屋外的风雨声似乎更大了。陈长安倚在角落里,缩成一团。阴影中的怪客默不做声。喧哗的“黄河三怪”竟也不再高声大语。沈门主带来的十个人,围成一团烤火,默默吃着干粮。

“娘子,快来,这里有座庙,我们进去避避雨。”

门口一个长脸汉子带着一个女人走了进来,看到里面那么多人,先是怔了一下,旋即展颜一笑:“各位,小可可否带拙荆进来避避雨?”

那“黄河三怪”的书生似乎遇着熟人了,惊喜地叫道:“大哥,怎么是你呀?”

长脸汉子抬眉一看,却是自己的亲弟弟,忙一把扶住对方的双臂:“成才,你怎么在这里?”

原来这长脸汉子叫马成功,那书生叫马成才,是两兄弟,家住河北马家庄,但平日里,两人都在江湖上闯荡,所以并不知道对方的消息。近日,江湖上传闻太古时期女娲补天时遗留下的一块玉石在河北涉县现世了,马成功一听,马上赶了过来,哪知在这里遇到自己的兄弟。

马成才将马成功介绍给自己的结拜兄弟——胖和尚和瘦道士,又将那妇人和那侏儒介绍一遍。马成才的儿子今年已经二十出头,却不知得了什么怪病,一直保持着六七岁孩童的身高,可面貌却一日比一日变老,二十多岁年纪,脸上全是褶子,似一年过六旬的老翁。

马成才将马成功拉过来坐下:“大哥,你怎么来涉县了?”

马成功说:“听说女娲补天时的剩下的那块石头出现了,那石头传言可以让狐狸褪去狐气,变成真正的人,所以我带着你大嫂过来了。成才,你还没见过大嫂吧,来,快来见见。”说完指着那旁的女子。

马成才眼望大嫂,一股狐气直冲双目,他顿时脸色一变:“大哥,你怎么这么胡涂啊,人狐岂能在一起呀?当年父亲对你谆谆教导,你竟全忘了不成?”

“成才,你这是说的什么话?我若是忘了父亲的话,又岂会带你嫂子来寻这‘女娲之石’,我就是不想让父亲失望,才希望她褪去狐气,和我们一样。”

这话说得马成才哑口无言,但在他内心中,却总觉得哥哥离经叛道,可又偏偏说不出任何话来反驳,只得气呼呼地瞪着哥哥。

“成才,你来此处,也是为了这‘女娲之石’?”

“大哥,你这侄子,身高似六七岁的孩童,面目却似六十老翁,照这个速度衰老下去,没几天好活了。听说‘女娲之石’能治好他的病,我们就赶了过来。大哥,你亲侄子的命,你管也不管?”马成才一把将那侏儒拉扯到在马成功面前。

马成功看着怪模怪样的侄儿,一时无语,沉吟半晌:“小弟,你大嫂虽是狐,却不影响寿命,倒是侄儿这样下去可不行,那‘女娲之石’还是让给你吧。”

马成才大喜,一把抱住马成功:“大哥,谢谢你。”

说着,牵着自己的老婆和儿子,一齐来拜过大哥大嫂。

“呵呵呵,听你们这口气,这‘女娲之石’已是贵昆仲的囊中之物了呀。”在旁的沈门主听他们叙旧,已是大不耐烦,听他们那口气,似是将现场所有人不放在眼里,于是出言讥讽。

“阁下是谁?”马成功皱着眉头问。

不待沈门主回答,那瘦道人抢先说:“这是‘天罡门’的沈门主沈长风,估计也是来抢‘女娲之石’的。”

“沈长风?没听过。若是贵派的金锋错来了,我倒得避让三分,其他人嘛,马某可没放在眼里。”

“你……”沈长风气得须发俱张。门下的人见他动了怒,忙着劝他,现在不宜动手,对方是两家势力联合,真打起来占不到便宜。

马成功并不把旁人放在眼里,招呼自己的娘子坐在火堆边,便和“黄河三怪”谈论起当今江湖的一些逸闻趣事。三怪中的瘦道人对沈长风早已不岔,见己方来了大帮手,便故意问道:“马大哥,这金锋错是谁呀?”

“这就说来话长了。这得从‘天罡门’的起源说起。上古时期,武林中出了一位叫天机子的天纵之才,为人侠义,武功高强。他46岁那年,创立了‘天罡门’。天机子自身修为很高,也带出了五位厉害的徒弟,一时之间,‘天罡门’大有称霸武林之势。只可惜,天机子武功虽高,管理徒弟却不在行,因此,五个弟子,个个想继承他的衣钵。天机子死后,五个弟子内讧,大弟子干掉了其他四位,杀开一条血路,终于是夺得了门主之位。可门下的弟子,死的死,伤的伤,大势已去。从此之后,这‘天罡门’就一蹶不振了。对了,沈门主,我说得对或不对呀?”马成功笑着对坐在火堆对面的沈长风说道。

沈长风已经气得脸成猪肝色,犹自强忍,未曾出声,倒是手下两名弟子按捺不住,抽出长剑,刺向马成功。马成功不慌不忙,一手夹住一剑,口里喝一声“呔”,就见那两名弟子,一时失去重心,“啪啪”摔倒在地。一时间,大厅里吸气声四起。

沈长风见马成功随意击退自己两名得意弟子,一时倒不敢轻举妄动,只得忍下怒气,吩咐其他弟了好好看护伤者。

“马大哥,故事还没讲完呢,可不能让人打扰了兴致。您请,您请。”瘦道人道。

“‘天罡门’的门主之位传到第八代时,已是过去三百余年。这期间,‘天罡门’偶或有优秀弟子出现,也不过昙花一现。七十年前,‘天罡门’已到穷途末路之时,余继清接了门主之位。这余继清原是老门主的第六位弟子,按理是轮不到他接位的,但老掌门对他青睐有加,力排众议,让他当了门主。但门主之位哪有那么好当。余继清的师兄们本来对他继承大位就不满,更何况余继清武功低微,一时之间,‘天罡门’内派系林立,余继清成了一个‘光杆门主’。但这种状态并没有维持很久,几年之后,他的五个师兄相继死于非命,余继清终于做稳了门主之位。说来好笑,余继清因武功低微,教不了徒弟,因此,他将‘天罡门’内所有的武功秘籍全搬出来,任徒弟们翻阅,打破以往种种限制,却不料此举反而培养出一个天才,这个人就是金锋错。”马成功喝了一口马成才递过来的酒,又说了一堆。

“那金锋错是个天才,不到十八岁,武功就直追创派师祖天机子。他使一柄长剑,是天外陨石所制,专克人间血肉之躯,威力特别大。那时候,北方的狐族势力日渐壮大,狐族和人族抢占地盘,闹得不可开交。当时的人族组织了一支‘剿狐小分队’深入北地,刺杀狐族十二位首领。当时的金锋错一马当先,斩杀了狐族三位头领,一时间,他的名字在人狐两族当中威名赫赫,风头一时无两。因为金锋错的缘故,他的师傅余继清当上了人族的首领,那时候的‘天罡门’又重振威名,江湖上无人敢撄其锋。”

“这个金锋错,我也听过他的威名,那时候,我的师傅尚在人世,夏天的晚上,我们在院里乘凉时,师傅总会给我们讲一些江湖逸闻,就说起过这个人的名字。马大哥,这么有名的人物,怎么现在江湖上却听不到一点消息呀。”胖和尚说。

“后来出了一件大事,让这个金锋错在江湖销声匿迹。”马成功觑了胖和尚一眼。

“啥事?马大哥快说。”

“话说狐族失了三位头领,上下慌作一团,不得已,只得向人族割地称臣。人族首领余继清答应了,委托金锋错全权办理此事,哪知金锋错贪图狐族公主的美色,中了人家的美人计。当人族如约而至去签订盟约时,狐族当场发难,余继清横死当场,从而引发了一场人狐十年大战,双方打得元气大伤,不得已才签订了‘互不侵犯条约’,准许双方通婚,才有了现在和平的局面。”马成功边喝酒边说。

“那金锋错呢?”

“当年,他背叛了人族,护着狐群跑了。从此之后,再也听见过这个人的消息。”

“夫君,这个故事我当年还亲历过呢。”一直默不做声的马成功的夫人突然说了句。

“哦,那请夫人说说。”

“那时候,我还小,还不懂得什么人族和狐族之分。我家世世代代生活在黑风谷,一直过着安宁的生活。那年夏天,天热得邪乎。我披着一身皮毛,天天躲在谷底一个水池旁边,却还是喘不过气来。就在我烦躁不已之际,一队人族冲进黑风谷,将我们全赶了出来。那是我们家祖祖辈辈住过的地方,父亲当然不肯,一个带黑帽子的人族,提着一根棍子将父亲打倒在地。我们没有办法,只得乖乖搬了。当时我太小,不知轻重,趁着晚上悄悄溜了回来,看见那一队人族不知在我家房前做什么,我悄悄地溜过去一看,却原来是在挖洞,他们挖啊挖,一直挖,我在躲在旁边看,不知什么时候,我就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到处都是黑乎乎的,那队人族也不见了,我的好奇心起来了,跑过去一看,我们家房子前面什么痕迹也没有,我当时就很奇怪,明明有人在挖洞,怎么就没有了呢?我用手使劲地扒啊扒,终于被我发现了一条地道,里面装的都是火药。那时候的我,当然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我想,那些人族那么坏,肯定没干好事,我悄悄地溜回来告诉了父亲。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只知道哥哥们被送走了,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们,等我长大了,才知道狐族和人族发生了战争。”

“这些都是天意,天意如此,神鬼难测。”马成功叹了一口气,用手抚摸着夫人的背。

“马大哥,传说中‘女娲之石’可以医治百病,这是不是真的?”瘦道人问道。

“对于这些,我也是道听途说。江湖传言,那石头,可以让人起死回生,可以提升修为,最主要的是,谁拿了它,便可号令天下,一统人族和狐族,也不知是真是假。”马成功说。

“我总当它是真的,为了我这孩儿,总得一试。”马成才说。

“二弟,我总会帮你夺到手的。”马成功拍着马成才的手说。

二、蹊跷古石塔

正在此时,外面突然风停雨住,云开雾散。一轮明月从东山升起,直接从山神庙的屋顶漏进来,形成一个六芒星。那六芒星不停地晃动,光芒四射。一时间,大厅里的群豪纷纷惊坐起,议论纷纷。那六芒星越转越快,狂风大作,风沙四起,转眼之间,将山神庙吹得摇摇晃晃。众人站立不稳,纷纷抓住周边的东西,拼死挣扎。一时间,叫喊声,哭声四起。那六芒星转动约一刻钟后,突然天塌地陷,地面突然裂开了一道口子,大厅里的所有人,纷纷被那股妖风卷进了那道口子。在妖风刚起来时,坐在角落里的怪叔叔突然站了起来,一把将被风吹得摇摇欲坠的陈长安拉住,可是风却越刮越猛,人根本不能直立,地面不停颤动。怪叔叔叫道:“不要乱动,抓住我。”

话声刚落,两人像风中的树叶一样,吹进了那道缝隙中。陈长安在那条缝隙中乱滚,其他人早已不知去向,耳边只有呼呼的风声,他只觉得自己像一只滚下山坡的西瓜,身不由已地乱滚。

这样的滚动大约持续了不到一刻钟,只听见“咚”地一声响,陈长安觉得自己滚到了一片水塘里,他刚松一口气,瞬间口鼻里全涌进了水,呛得他咳嗽连连。他爬起来,发现水不过是漫过了他的腰。他连滚带爬地上了岸,坐在岸边的一块石头上休息。这才稳下心来细细打量这一处所在。

这里是一个巨大的山谷,陈长安现在所处的位置就在谷底,抬头望天,天不知有几千尺高,一轮明月照在天空,冷冷清清,像一块白色的玉。看到月亮,他陡然有了方向感,刚才山神庙里,不也是一轮明月挂在天空吗?那说明现在他处的位置,不过是山神庙的地底下。有了这种感觉,他一下子就不怕了。他抬眼四望,四面的山谷,居然光滑如镜,没有树,没有草,刀削斧砍一般。他又发起愁来,这要如何才能回去呀?

周围没有一个人,也没有虫鸣鸟叫,甚至连风声都没有,到处都是一片安静,不,那是一片死寂,没有活物存在的那种寂静,似乎连空气的流动都已经停止了。想到这里,陈长安心里发毛,他在身体周围摸索了一阵,终于摸到了一块光滑的石头,那石头没有一点棱角,像一只光滑的鸡蛋,入手冰凉,他将那块石头扔进刚才的那片水塘,“咚”的一声传来,在这寂静的空气里,分外响亮。还好,还好,至少声音是能听到的,想到这,陈长安稍稍放下心来。

陈长安仰躺在那块石头,对着那鬼斧神工的谷壁发愁。但他到底是少年人心性,愁闷了一阵,觉得无法可想,便在那石头上沉沉睡去。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才悠然转醒,醒来时已经头顶换了太阳,可那太阳和月亮一样,高高远远,冷冷清清。

陈长安从石头上爬起来,才发现自己的衣服,在昨天滚下来的时候,已经被划得破破烂烂,只能勉强遮住身体。衣服倒也算了,可是腹中饥火难耐,却是不能忍,可是举目四望,这谷底虽是芳草茵茵,却只是一些杂草,不能充饥。陈长安不得不按住饥饿的腹部,踉踉跄跄向前走。他的左边是一片绿茵如锦的草地,开些不知名的花,红的,黄的,白的都有。虽是美丽,可在陈长安眼里,实无用处。他的右手边是一处深潭,泛着淡绿色的光,潭面平静如波,像一面磨平的镜子。陈长安无心理会这些风景,只顾向前走着。

突然,平地起风波,平静的深潭里,一条古怪的巨鱼张开大嘴,露出尖尖的獠牙,带着扑鼻的腥臭味,冲出水面,直向陈长安扑过来。陈长安虽然耳朵已经听到风声,但身体着实反应不过来,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道人影像一支离弦之箭一样冲过来,将陈长安拉开。

陈长安吓出一身冷汗,半天心脏还在“咚咚咚”地乱跳,他回头一看,原来是刚才在大厅里的那个怪叔叔救了他。那人的斗笠已然不见,藏在阴影中的脸露了出来。那是一张长满胡渣的脸,眼睛狭长,眉飞入鬓,那是一张俊男子的脸,让人一见就心生好感,可这张脸上却又带着一种木然,一种对世事并不放在心上的感觉。

“大叔,你怎么到这里来了?”陈长安抚着胸口,曲着身子问。

“刚才掉下来了,也不知掉在哪里,刚往这边走,就看见那条怪鱼准备攻击你。”

说起那条怪鱼,直到现在,陈长安还心有余悸。

“大叔,那是什么鱼啊,怎么这么凶狠?吓死我了。”

怪叔叔摇摇头:“没见过。此地如此平静,可又暗藏危机,我们得小心一点。”

两人到底不敢再沿着水边行走,只得远远离开那片水域,尽量靠近岸边。一路向前,却没有再遇见什么吓人的东西,可也没有遇到一个人,一只狗,一只蝴蝶等活物,这却比那只怪鱼更令人不安。

一路上,那怪叔叔不停地用手上那柄长剑丈量着什么,时不时还沉思一下,口里喃喃说着什么。

走了一阵,那怪叔叔突然想起什么来,从旁边的袋子里拿出一个面饼扔给陈长安:“吃吧。”

陈长安接过,三下五除二般将那面饼啃完,却不知那面饼填在肚子的哪一处了,他抬头看了看怪叔叔,那人面上露出不好意思的神情:“没有了。”

正在这时,前面传来打斗声,两人一愣,赶紧向前奔去,走近一看,却原来是刚才在山神庙里的那些人正在打斗。那马成功一伙和“天罡门”一群人,正在刀剑相向。那马成功武功一流,和他对打的正是沈长风,但看样子,沈长风并不是马成功的对手,正频频遇险,马成功几次踢中他的小腹和腿,估计脚力颇重,沈长风脸上不时露出痛苦的表情。就在陈长安他们赶到时候,那“黄河三怪”中的瘦道人,正手提一个“天罡门”弟子,就听见“哗啦”一声,一声惨叫划破天空,只见那名弟子全身的皮肤已被剥下,只剩一个光溜溜的身子。那瘦道人见一举得手,高兴得哈哈哈大笑。而“天罡门”众人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颤。正在打斗中的沈长风见此惨状,心下大怒,手上的长剑舞得更凶,他只想尽快解决面前的马成功,再去为弟子报仇。

那瘦道人正仰天长笑之际,却觉得眼前一花,一条人影像箭一样冲了过来,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那人已经擒住了他,一脚踢中他的膝关节,他不由自主地跪倒在地,身上的力气一瞬间全失,像被人抽去脊柱一样,软绵绵地瘫倒在地。

正打得热闹的人们,一下子停了手,齐刷刷地望过来。那马成功的脸一下子变得比纸还白,他用手指着那怪叔叔:“你……你……你是金锋错?”

沈长风显然是早已认出了金锋错,脸上显出不可置信地表情,但随即变得异常愤怒,眼睛通红,比刚才对阵马成功时更加怒火冲天。

金锋错显然并没有心思关注其他人,他脸上显出沉重的表情,望着那瘦道人:“你是谁,怎么如此残忍,好好的一个人,居然被你剥了皮。”

那瘦道人原本躺在地上籁籁发抖,听到“金锋错”这个名字,却是一梗脖子:“你就是金锋错?你这个人族的叛徒,你快放开我。”

金锋错盯了瘦道人一眼,显然“人族叛徒”几个字刺激了他,他的脚下动了,朝着瘦道人瘦骨伶伶的胸部踢了几脚,下脚应该很重,就看见瘦道人口里狂吐了几口鲜血,顿时萎糜下去。

那胖和尚见瘦道人被擒,手执齐眉短棍,不停地叫嚣:“放开我二弟。”却就是不敢冲上来。那马成才见结拜兄弟被俘,眼睛望向马成功。马成功朝他摇摇头,马成才瞬间泄了气,不再说话。

金锋错一脚将那瘦道人踢到沈长风脚下:“给你吧。”

沈长风一面吩咐手下将瘦道人绑了,一面对金锋错大吼:“我是不会承你的情的。”

金锋错冷冷地盯了沈长风一眼:“沈师弟,你还是那个样子,本事没有,脾气不小。”

沈长风噎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脖子倒是更粗了。金锋错不理他,对其他人更是一眼都不瞧,只顾自己拿着那把剑又在那里丈量着。

“金锋错,想不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依然是不死心啊。我告诉你,那只狐狸没救了,你找到‘女娲之石’也救不了她,师傅当年在你们合卺酒里下了‘失心散’,哈哈哈。”沈长风大声道。

金锋错面色一沉,站在他旁边的陈长安明显感觉一种萧杀之气蔓延开来,不禁打了一寒噤。

“‘失心散’是什么?”马成才悄悄地问马成功。

“那是一种专门针对狐族的药,可以让狐族的心脉凝结,从而致死,对人族不起作用。”马成功说。

金锋错脸上显出一种痛苦的神情,他喃喃地说:“师傅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似在问沈长风又像在问自己。

“师傅还不是为了人族吗?当年,师傅只说让你和狐族公主胡咏儿结婚,可没有让你去爱上她。师傅早就想好了,让你去做狐族附马,取得狐族信任,让你的婚礼在黑风谷举行,只待狐族全族到来,将他们一网打尽,这个天下,还不是我们人族的吗?可你呢,你垂涎胡咏儿的美貌,护着他们全身而退,害得师傅当场殒命。你这个叛徒。”

“沈师弟,在做人方面,我不懂什么权谋。我只认定一件事,答应人家的事,就得做到,不论是对人还是对狐。当年,狐族已经同意答应人族的条件,双方和平相处,永不伤害,我觉得这样就挺好。人族有人族的活法,狐族有狐族的活法,大家和平共处,有什么不好?人狐两族后来打了十年的仗,死了多少人和狐,打到后来,还不是签了‘停战协议’吗?可是在战争中死去的人和狐呢,却永远都失去了性命。我不觉得这对人族和狐族有什么好处。每一个族群都要生殖繁衍,但是不能牺牲别人来成全自己吧?这么多年以来,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做错了。”

“金锋错,当年若是没有你在其中阻挠,人族早就统一了这个世界,也不会有当年那场战争,如果谁要对那场战争中死去的人负责,那个人就是你。”沈长风厉声说。

金锋错别过脸去,不再说话。

沈长风显然不想这么放过他,继续说道:“到了今天,你依然执迷不悟,依然幻想将那狐女的命救回来,你这个人族叛徒。”

金锋错闭着眼睛,听着沈长风的叫唤,一言不发,蓦地,他拉起陈长安的手,一直向前走去。其他人面面相觑,稍愣片刻,齐齐地跟在后面,包括刚才神情激昂的沈长风。

前面的路渐渐地狭窄,转过几道弯,一座高耸入云的石塔毫无征兆地出现在众人面前,它就那么突兀的出现,倒把众人吓了一跳。

那石塔入眼都是白色,在那冷清的太阳的照耀下,居然不反射光芒,就和这个谷底的所有东西一样,美仑美奂,却无一点生机,看不到一点人气。

“大哥,女娲娘娘补天的石头怎么到这里来了?”马成才说。

“传说太古时期,当水神共工和火神祝融不知道为什么打架。共工输了,心里气不过,就撞倒了不周山。这不周山原本是太古的神仙盘古的脊柱所化,用来支撑天地,而被共工这一撞,天地失去支撑,天塌地陷,一片混乱。女娲娘娘不忍世间百姓受苦,只得修炼了五彩石来修补,据传修炼了36501块,补天的时候用了一个整数,余了一块放在了大荒山下。那块石头在大荒山下天天哭泣,后一僧一道将它带了出来,去红尘里打滚,时限到了,那僧道二人又将那石头带走了,后来带到哪里,不得而知。我也是最近才听到江湖传言,这石头在涉县面世,因想着对你嫂子有用,我就赶了过来。”马成功说。

那白色巨塔就那么高高耸立,下面的塔基目测是由一块完整的巨石所垒。众人拾阶而上,当走上最后一层台阶时,陈长安惊呼一声:“这里的台阶居然有108级。”

众人心里一喜,在人族传说中,108代表着尊贵,从前有一传说,说是在远宋时期,曾有108将造反的故事,佛珠有108颗,代表着人族的108种烦恼。此地有108级台阶,那“女娲之石”真有可能在此地了。

塔门是一扇朱漆大门,似铁非铁,似铜非铜。金锋错小心地扣了扣那塔门,毫无反应,他手上不觉用上了力气,那门竟然开了,居然是虚掩的。

众人全神戒备地往里走。里面空空荡荡,除了台阶,什么都没有。空气中特别安静,每个人似乎都能听见自己的心跳。用什么来形容那种感觉呢,就是死寂,这个地方很干净,干净墙壁上连一粒灰尘都没有。不管怎么样,太古时代的遗留下来的石塔,经历了几千万年的风尘雨露,总得留下一点什么,可这里什么都没有,干净得不像话。

陈长安用手摸了摸墙壁,手上像洗过一样,干干净净,众人瞧着他的手,脸色一下子变得特别难看,这里一切都反常。金锋错将陈长安护在身后,一马当先上了石阶。后面跟着的马成功夫妇,再后面就是马成才一家人,胖和尚跟着上来,最后浩浩荡荡的队伍就是“天罡门”的众人。那瘦道人已经被擒,由“天罡门”的人看着,守在了塔外,没有跟进来。

金锋错执剑向上而行,陈长安紧紧地跟着他的步伐,一步也不敢乱动。不一会儿,因为太紧张,陈长安的手上全是汗。更别提后面的众人了,马成功还好,毕竟武功高强,他那夫人,虽是女流之辈,却也步履坚定,毫无惧色,看得马成功暗暗纳罕。他与夫人成婚五载,虽然知道她是狐族的,其他情况却所知却不多,因为夫人说她父母早亡,哥哥们又在战争中失去了性命,整个家族只剩她一人,话刚说一半,眼睛就红了,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到了这种程度,马成功的心都被她哭软了,哪还有心思问其他。这样也好,无亲无戚,无牵无挂,以后只能跟着他了。想到这里,马成功更紧地握住了夫人的手。

马成才就不行了,他武功不高,平常都是由胖和尚和瘦道人两人庇佑,他家有钱,他只管多出点钱就行,可现在瘦道人被擒,只剩一个胖和尚,好在大哥马成功及时出现,他心里才稍感安慰,可他一想到今日那金锋错一招制服瘦道人,心下又颇有些忐忑不安,但这种不安,他并不敢表现在脸上,他知道儿子还指着他活命呢。

胖和尚呢,自从瘦道人被擒之后,他一路骂骂咧咧,骂金锋错,骂沈长风,可是进这塔之后,感受到那股难言的死寂之后,他闭了嘴,一声不吭。

后面的沈长风倒是一言不发,沉着脸,跟着众人往上走。

这样凝神戒备走了两个时辰,并没有遇到什么事儿。众人皆疲惫不堪,心力损耗实在太大了。胖和尚提议休息一下,这个提议倒是得到了大家的赞同。陈长安抬头向上看,那里只有无穷无尽的楼梯,往下看,也只有无穷无尽的楼梯,上看不到顶,下看不到底。

正在休息的当儿,众人的耳朵里突然听到一声“哎”,似是有人在叹息,听得众人心中一凛。

“谁?”金锋错沉声问。没人回答他。石塔里又恢复了平静,那一声叹息似乎从来没有出现过。

“啊!”胖和尚突然叫了一声,他将脸朝向马成才:“老三,我的心跳得好快。”

马成才本来是和妻儿坐在一块的,听了胖和尚的话,慌忙起身奔过去,用手摸着胖和尚的脖子:“是有些快,大哥,你没事吧,有没有不舒服呀?”

“没有,就是觉得心跳得快了些。”

“那可能是刚才走了太多的路了。”马成才安慰道。

“不行,我的心跳得越来越快了。”胖和尚突然大叫一声。

马成才的手还没有放下来,用力一摸,果然如此,现在那心跳像擂鼓一样。众人听得不对劲,都已经围了过去,马成功用手在胖和尚胸前推了几下,却无济于事。

“哎哟,我好难受,谁在敲鼓,快停,快停下,我受不了了。”胖和尚在地上开始打滚。

众人面面相觑,这里安静得不像话,哪里来的鼓声?

“不好。”金锋错大叫一声,“是天魔音。”

众人并不懂得什么是“天魔音”,却见金锋错从身上扯下一根布条,撕成两半,塞在胖和尚的耳朵里,可那胖和尚依然面色红紫,齐眉短棍早已抛开,手上却抓着一串念珠,不停地拨弄着,口里连连惨叫:“师傅,师傅,弟子有罪。”

金锋错抽出长剑,又朝沈长风喊:“沈师弟,借剑一用。”

沈长风从鼻孔里“哼”了一声,还是将手上的长剑扔给了金锋错。那金锋错盘腿坐在地上,抽出两把剑,将两把剑互敲,一种浑厚的金属撞击音从剑上发出来。一会儿,那和尚似乎听到了佛旨纶音一般,慢慢平息下来,匍匐在地,哭泣不止。如此半晌之后,那和尚平静如初,他向金锋错施了一礼:“金大侠,谢谢你救我一命。”

金锋错摆摆手。

众人一脸迷惘,马成功忍不住问:“金大侠,这是怎么了?”

“他中了‘天魔音’。”

“这是什么?”

“‘天魔音’是一种音乐,通常在古塔等高层建筑中发生,就是建筑物太高,各种事物发生的声音混合,形成的一种声音。这种声音可以摄人心魄,使人精神错乱。刚才我们听到的那一声叹息,就是在我们心里种了一颗种子,将来要在我们心里发芽的。”

“那我们都听到了,怎么就大哥发作了?”马成才问道。

“可能是大师刚才在塔外情绪比较激动,被‘天魔音’捕捉到了。”金锋错说。

“说来惭愧。还是我的心魔未除,才让‘天魔音’有了可趁之机。”胖和尚瘫坐在地上,马成才在旁边扶着他,他像得了一次大病,有力无力地坐着,喘着粗气,“我13岁那年,家乡大旱,家里养不活这么多孩子,就想把最小的弟弟送到寺庙去,可庙里的方丈看上了我,说是将来可以继承他的衣钵。你们别笑,那时候的我,可不像现在这么胖,我长得周正,人见人爱的。那时候,我的父母信以为真,就将我送过去了。我是可不想去当和尚,我那时只想和爱莲结婚。爱莲是谁?是镇上胡屠夫的女儿。爱莲长得真好看,眼睛大大的,嘴唇小小的,那一带的女人都比不上她。可是家里没有办法,方丈看上我,是我的福分。我就去当了和尚,到了庙里,师傅对我很好,我对那些佛经也很感兴趣,我默默地念着佛经,就忘了爱莲。有一年,师傅对我说,一味的诵经念佛不行,得在红尘中修练,将来才可能成佛,他给了我一个托钵,我就出了庙门。走了山门,一到尘世中,我突然记起了爱莲,我那被佛经薰洗过的心,一下子就不可自抑地想要找到爱莲,我不想干什么,我只想看看她就好。我跑到镇上,去找胡屠夫,可他的肉铺关门了,换上了一家小饭馆,我在那家饭馆要了一碗素面,旁敲侧击打听爱莲的消息。那天是个阴天,小饭馆的生意不好,就我一个客人,老板有的是时间陪我唠嗑。当我问到胡屠夫时,他说胡屠夫早就不做生意了,他自从女儿死后,就变卖了家财去乡下养老了。”

胖和尚一下子讲了那么多的话,有些喘不过来,他便停了嘴。众人一时间都望着他。

“我当时的脑袋‘嗡’地一声响,忙问老板怎么回事。原来,在我进寺庙后不久,爱莲就嫁了隔壁棺材铺的老板做小妾,他家的大妇容不下爱莲,将她活活打死了。当时,我就哭了,哭过之后,我就想要报仇。那天晚上,我潜入了棺材铺,将那老板和他老婆都勒死了。当时,我犹有不甘,放了一把火,那晚风好大,火仗风势,一时间,火光冲天,将那一条街烧成白地,死的人不知凡几。我闯下了弥天大祸,只得连夜逃回寺庙。师傅收留了我,可是我再也不能继承他的衣钵了,我是一个罪人。师傅圆寂之后,我在那里呆着没意思,我就走了,我在外面游荡,后来就认识了二弟和三弟。三弟听说‘女娲之石’可以治疗侄子的病,我左右无事,就跟着一起来了涉县。”

胖和尚说完,叹了一口气,艰难地站起身来,朝众人施礼,抓住马成才的胳膊:“三弟,我不能帮你了,我得回去。”

说完就慢慢地往楼下走。

“大哥。”马成才叫了起来。

胖和尚朝他摇摇手,一晃一晃地往下去了。众人整理了一下,也准备继续向上走,就在这时,下面传来一声惨叫。大家一愣,马成才惊醒过来,说了句:“是大哥!”说完就往下跑,跑下不过几十个楼梯,就看见胖和尚摔在地上,口里不停地吐着鲜血。马成才奔过去,不停地喊:“大哥大哥。”

胖和尚看见马成才,艰难地露出一个笑脸:“三弟,我到底是回不去了。我……我想拜托你一件事,我想回去,我死后,你能……不能送我到寒音寺呀?”

“大哥,你不会死,大哥……”马成才叫道。

胖和尚大口大口地吐血,慢慢闭上了眼睛。马成才哭了一阵,还是将胖和尚的尸首放在塔的这一层,说是等下来的时候,一定将他带回去。

众人默默无言地看着,过了一阵,马成功说:“金大侠,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你说。”

“这座古塔看似平静,却有一股暗藏的凶险,等下上去的时候,因为这楼梯狭小,我觉得我们应该分开两边走,若是遇到什么危险,也好互相照应。不知金大侠认为怎么样?”

“行,等下我走左侧,你走右侧,有事照应。”

余下的路,就按照两个刚才商定的,金锋错走在左侧楼梯的最前面,马成功在右侧,比金锋错矮一个身位,再下面左侧是陈长安,右侧是马成功的老婆,如此两排,鱼贯而行。

众人俱是凝神戒备,缓缓上行。又走过两个时辰,依然不见塔顶,只有一模一样的楼梯,旋转向上。金锋错建议大家休息一下,众人也是累坏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喘息。

马成功凑到金锋错旁边,低声说:“金大侠,你觉不觉得这地方有古怪?”

金锋错一脸错愕,说:“这本来就是一个古怪的地方。”

“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也看到了,刚才那胖和尚死得蹊跷,你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吗?”

“你是意思是,这里有鬼?”

“除了这个,我想不出什么其他原因。”

“太古年代,是流行过一段时间的鬼神之说,可是几百年前,不是被证明这个世界是没有鬼的,况且也没人见过鬼呀?”金锋错说。

“没见过不代表没有,你看现在这个样子,像不像古籍中所说的闹鬼呀?”

“你可别大声喧哗出去,不然人心惶惶。”

“那肯定。”

休整了两刻钟后,这队人马又开始前行,队列的顺序并没有改变,这样又走了两个时辰,突然走在中间的陈长安一声惊呼:“大叔,快来看。”

“怎么了?”金锋错回过头来问。

“大叔,我之前休息时候,觉得很无聊,就在这里划了一个印子。”陈长安指着石塔的墙壁说。

金锋错一看,果然如此,雪白的墙壁上有一个用铜钱的边缘划上去的印子,只有一条浅浅的线,不仔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出来。

众人一一走过来看,一下子,面色都沉了下来。这意味着他们走了六个小时的路,其中是多少路是重复走的,那是不知道的。现在发生了什么,也没有知道。

“我们不是遇上了‘鬼打墙’吧?”一个“天罡门”弟子带着哭腔说。他的话无疑也是众人心里的疑惑,一时间,人人心头沉重。

“鬼打墙”是前代的说法,据说在几百年前,那是经常会遇到的事。所谓"鬼打墙",就是在夜晚或郊外行走时,分不清方向,自我感知模糊,不知道要往何处走,所以老在原地转圈。所以被称作"鬼打墙"。

“‘鬼打墙’一般是发生在野外的时候,可是我们是石塔之中,怎么会发生呢?”马成才显然不赞成这个说法。

金锋错突然想了什么:“我们下去看看,胖和尚的尸首应该在这个附近的。”

众人鱼贯而下,可是下面哪里还能找得到胖和尚的尸首,什么都没有看到。很显然,他们走进了一个怪圈。现在他们一行人,并没有一个参考物,只是信步由缰,唯一称得上参考物的是陈长安划的那个印子,可到底是刻在哪里,他们并不知道。他们被困在这里了,上天入地皆不能。

“大叔,要不这样,我们走一层楼梯,就划一个印子,刚才那里是一条,后面就划两条,三条,往后推。”陈长安说。

大家考虑了一下,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只得继续向上走了。这时突然听到一声惊呼:“师傅,谭师弟不见了。”

众人回头,却是“天罡门”的一位弟子在喊:“谭师弟明明在我后面的,我刚才一转头,发现他已经不见了。”

沈长风跑下去看,自然是什么都没有,带来的十位弟子,除了两个守在外面,余下八个,而现在却只剩下七个了。沈长风阴着脸,四处查探,什么也没有。而他们走到的这个地方,已经被陈长安刻上了108个印子。陈长安奔上去一层,果不其然,是一条印子。

这一段是多出来的楼层,是如何多出来的,没有知道,大家只知道,如果走不出去,他们将困死在这一段石塔里。金锋错在墙壁上不停地摸了一阵,没用,这里甚至每一块砖头都是一模一样的。

这个时候,马成才的那个侏儒儿子走到马成才老婆身边:“母亲,我想拉尿。”

马成才的老婆只得让他避开众人,将他到这层石塔旁边的一个角落里:“儿子,来。”

那小孩褪下裤子,背对着他们,对着墙壁拉了一泡尿,那尿又黄又骚,一时间,薰得众人纷纷避开。就在这个当儿,变故发生了,众人眼前一花,那石塔似乎晃了几晃,吓得大家纷纷尖叫。陈长安忙扶着墙壁,却看到他划出来的那些印子,瞬间消失得干干净净。

“大叔,快看,那些印子没了。”

果然,墙壁上干干净净,啥也没有了。众人心里一喜,怕是找到了新的出路。只听见一个“天罡门”的弟子说:“谭师弟,你去哪里了?”

那姓谭的弟子一脸懵逼:“师傅,师兄们,你们去哪里了?我一下子就没见你们了,我不敢走动,只得呆在这里等你们。”

金锋错犹不放心,飞奔下去,看到那胖和尚的尸首好端端地躺在原地,他才松了一口气,他对马成才说:“幸好令郎的一泡尿救了我们的命。”

一行15人继续向上而行,虽然陈长安依然做着记号,但那记号显然不止108了,他们是真的走出了怪圈。

三、血腥修罗场

后面的路很平顺,一路安静,大家还是按原来的次序向上而行。半天之后,终于到达塔顶。那塔顶似乎建在云端,从窗户里望过去,云雾缭绕。塔顶出奇地大,一眼过去,似乎看不到边,众人站在窗户边向外看去,云层就在手边一般,伸手可得。除了缭绕的云,其他什么都看不到,一切都淹没在茫茫的白雾之中。塔顶最吸睛的地方,无疑是中央祭台,供着女娲娘娘的人首蛇身像。那石像高约十几丈,栩栩如生,正慈眉善目地望着这群不速之客,神情悲悯。石像前面是一座玄色祭台,祭台中间是一座鼎,也呈玄色,那鼎正是古人献祭的地方。

女娲娘娘的左手向上托举,手心中央,一块玉石正放出五彩霞光,熠熠生辉。

“女娲之石!”不知谁低低地叫了一声,众人的目光便都被那块石头吸引过去。虽则大家都思量那块石头,却无人敢轻举妄动,都只悄悄打量。

陈长安早就被金锋错拉到一边,叫他不要走近中心的危险地带,等下如果有异,什么都不要管,只管朝塔下跑,跑得越远越好。说着,将自己身上贴身藏的一把短剑交给他,狠狠地叮嘱他:“收好,谁敢伤害你,就狠狠地刺他。”

“那大叔你怎么办?”

“我没事,我总得将‘女娲之石’取到手。”金锋错说。

“既是无主之物,便是人人可得。”那边马成功大吼一声后,便双腿一蹬,便向那女娲娘娘的石像激射过去。金锋错岂能容他得手,随即手执长剑刺向马成功的小腿。马成功早有防备,双腿一缩,在空中翻了一个跟头,转身就来战金锋错,双方战在一处。

而“天罡门”的沈长风虽然对金锋错不满,却知现在两人得先结盟,共御外敌,至于两人之间的账,以后再算也不迟。是以“天罡门”全力攻击马成才。

那马成才手下功夫并不高明,奈何沈长风也是废材一个,两人堪堪打成平手。剩下的“天罡门”弟子纷纷抽出长剑,虎视眈眈。一时间,祭台旁边站满了人。

“啊!”突然一声惨叫传来,将打斗中的人们吓了一跳。

“谭师弟!”

原来“天罡门”刚才失踪的那位谭姓弟子正站在那祭台前,手执钢剑,紧张地注视着场中的打斗,却不料那祭台突然动了,将他一口吞了下去,那一声惨叫正是他发出来的。大家看过去时,那祭台正在慢慢升高。原来祭台是一条黑蛇所化,现在的它露出原形,睁开两只眼睛,比成人的拳头都大。那蛇的嘴巴不停地咀嚼着,和着血水的涎液不停地滴到地上。石头砌成的地板,马上出现一个个食指长的洞,原来这涎水腐蚀性。那蛇的咽喉处正在不断吞咽。想起那葬身蛇腹的谭师弟,“天罡门”的人,不禁激灵灵地打着寒颤。

正在打斗的四人早已停了手。此时那黑蛇已经几层楼那么高。金锋错首先反应过来,大喊一声:“是化骨蛇。”

听了金锋错的大喊,大家吃了一惊,化骨蛇是太古时的生物,据说与天地同寿,女娲时期便已存在,曾被女娲收伏,女娲死后,化骨蛇便一直守护女娲祭坛。

化骨蛇吃下一个人之后,凶性激发出来,低头朝人群密集处一个俯冲,大家连连惊叫,又一名“天罡门”的弟子躲闪不及,被它吞了进去。

“闪开,闪开,大家快闪开。”金锋错低沉声音在塔顶响起。

化骨蛇不停地咀嚼着,像在吃着无上的美味,双眸里闪着冷冷的的光芒,让人心惊胆颤。人蛇对峙了大约两刻钟之后,化骨蛇停止了咀嚼,黑色的眼珠子开始滴溜溜地乱转,它的上身开始摇摆,似乎正在锁定目标。

“不能让蛇主动攻击我们,它的速度太快了,我们都得死。”金锋错大叫一声,挥剑直冲向那蛇头,后面的马成功和马成才,还有那沈长风,也跟着冲了过去。现在已经不是取“女娲之石”的时候了,先打败这化骨蛇,大家才有活路。

但凡是蛇,皆有七寸,这是蛇的短处,这条化骨蛇也不例外。金锋错便想朝它的七寸招呼,奈何那蛇也懂得保护自己,在漫长的生物进化过程中,化骨蛇将自己的七寸覆盖上厚厚的鳞甲。一时间,大家竟不知如何下手,还得提防化骨蛇的涎水,只是僵持着。化骨蛇的外皮也被覆着厚厚的甲片,寻常兵器难以对它造成伤害,幸亏金锋错的长剑是由陨石所造,能破世间一切血肉之躯,因此,打斗期间,化骨蛇的身上,便被划破了几道,那蛇连连吃痛,凶性大起,蛇尾乱卷,一名“天罡门”的弟子又被卷中,当场丧命,吓得余下来的弟子四散逃开。

四人一蛇,打上两个时辰之后,天渐渐黑了,这丝毫不影响那化骨蛇的威力,只见它尾巴一卷,或是一个俯冲,总有人丧生。而金锋错四人,也是精疲力尽,沈长风的长剑已被化骨蛇所毁,现在手上的剑是弟子扔过来的,总不顺手。平素他总是爱洁净,浑身上下一尘不染,而现在,他的一袭白色长袍,到处都是血迹,原来挽得端端正正的发髻,已经被扯断,他披头散头,像一个从地狱中走出来的恶鬼。这时的他,已经顾不上形象了,正执剑猛刺,却又刺不中要害,根本对化骨蛇造成不了伤害。

马成才比沈长风好不了多少,他的兵器是一把折扇,平日里扇一下,自觉风流潇洒,但一面对化骨蛇这样强大的敌人,这扇子跟挠痒差不多。刚才那化骨蛇的长尾一扫,马成才闪避不及,被那蛇尾扫中,摔了一跟头,这会儿,脸上全是血。

金锋错和马成功两人倒是好很多,起码对阵这化骨蛇时,依然有功有守,脚下丝毫不乱。

如此斗下去,化骨蛇大约是烦了,它不再管其他人,只专攻沈长风一人,在它凌厉的进攻之下,沈长风被蛇尾扫中,当时就昏死过去。而当时马成才正在接应,顺便被蛇尾扫中,一样昏了过去。

一时间,金锋错和马成功两人压力巨增,两人只得加紧攻击,若是再没有更好的办法,这十几个人小队,就都得报销在这里了。

化骨蛇也是通人性的,被金锋错刺了一剑,回身就走,旁边的马成功紧紧尾随而上,哪知这蛇卖了一破绽,马成功心里一喜,直冲而上,转瞬之间,化骨蛇的蛇脸上露出一个得意的笑脸,回头张开血盆大口直冲向马成功,马成功只觉一股腥臭味直冲面部。眼见马成功就要葬身蛇腹,幸亏金锋错当时也攻了上来,直指化骨蛇的七寸,化骨蛇大约没想到这个渺小的人类使出这种同归于尽的打法,便暂时放了马成功这团到口的肥肉,转而专攻金锋错。

马成功是吓呆了,刚才那一幕,若是化骨蛇拼着受金锋错一剑,那他已经没命在了。马成功虽则留了一命,但是化骨蛇的涎水滴到了他的眼睛里,双眼球瞬间烧坏,痛得他“哇哇”大叫。他的夫人忙奔过来,给帕子给他擦了,可是他的眼球已经烧毁,成为两只可怕的黑洞。受此打击的马成功痛不欲生,急着大吼,他的夫人紧紧抱住他:“成功,成功,成功,别怕,我在这里,我在这里。”

金锋错大吼一声,直冲蛇头,化骨蛇也是恼了,张开血盆大口,直冲过来,金象锋错偏头一剑,含怒刺出,中正蛇头,可是却只刺中了甲片,并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倒是化骨蛇趁机将他甩在墙壁上。受到冲击的金锋错只觉喉头一甜,一口鲜血冲了出来。金锋错想爬起来,却觉得浑身软绵绵的,一丝力气也抽不出来。

化骨蛇的蛇脸上显出一丝得意的神情,他昂首站立,俯头就向金锋错冲过来。金锋错只得将身子向旁边打了一个滚,堪堪避开化骨蛇的攻击。化骨蛇见一击不中,也不追赶,继续前冲,一把将缩在角落的陈长安卷了起来。

陈长安万料不到化骨蛇会在一瞬间将他作为目标,他尚未反应过来,身子已被卷住,化骨蛇的蛇头带着一股浓重的腥臭味直冲鼻孔。转瞬之间,陈长安便觉得呼吸不过来,他本能地乱动乱扭。

金锋错见陈长安被俘,心中大急,挣扎着爬起来,挥剑而来。化骨蛇带着一丝笑意,轻轻避开,蛇头直冲陈长安的脑袋而来,在这危急时刻,陈长安也不知道摸到了什么,对着蛇头一阵乱刺,耳边似乎还响着金锋错的话:“谁敢伤害你,你就刺死它。”

就在陈长安以为自己死定了的时候,化骨蛇居然软绵绵的倒了下来。金锋错趁机在化骨蛇的七寸上补了一剑。

陈长安呆呆地看着手上那柄短剑,这是刚才金锋错给他防身的,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躺在旁边的金锋错展颜大笑,朝他一竖大拇指:“小兄弟,好样的。”

陈长安咧着嘴,不好意思地笑起来。

金锋错将陈长安叫到自己身边,指点他去取“女娲之石”。金锋错手指头指过去时,突然发现“女娲之石”不见了。

“谁?谁拿了‘女娲之石’?”金锋错大吼。

塔顶响起了一阵银铃般的笑声:“金大侠,你也有急的时候?”

只见正在照顾马成功的马夫人缓缓站了起来,从身上取出一块玉石,托在掌心。那块石对正放出五彩毫光,正是“女娲之石”。

马成功虽然看不见,却是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他的脸上显出一种狂喜的神情:“夫人,你得了‘女娲之石’,你真了不起。夫人,麻烦你将那石头给我那侄儿吧,我答应他们了。”

马夫人走到马成功面前,狠狠地一脚踢中了马成功的胸口,马成功顿时吐了一口鲜血。马夫人笑着对马成功说:“夫君,你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呢?”

马成功错愕地说:“夫人,你怎么了?我是成功啊,你的夫君呀。”

马夫人又踢了马成功一脚,马成功又吐了一口鲜血,瞬间就将胸前的衣服染红了,看样子,马夫人那一脚的力度不小,看马夫人那娇娇弱弱的样子,实在无法想像她这么暴力。

“夫君,你是什么夫君?你不过是一个卑贱的人族,你们,还有你们,”马夫人脸上显出一种狰狞之色,指着躺倒在地面上,一个个不能动弹的人们,“你们都是卑贱的。”

此时,马成才已经悠悠转醒,眼前的景像让他大吃一惊,那条恐怖的化骨蛇已经软绵绵地躺在地上,死得透透的,而那只被当作他的大嫂的狐族,却在放肆地殴打大哥,而大哥面容可怖,看到这,他心里一寒,颤声说:“大嫂,我们不要‘女娲之石’了,你放过大哥吧。”

那狐族女子闻言,走到马成才面前,蹲在地上:“谁是你大嫂,你这个卑贱的人族,去死吧。”说着,光滑的手指化成爪子,朝马成才的喉管划过去。那马成功虽然看不到,却已猜到那女人要对弟弟狠下杀手,转瞬之间,身体卷成一个肉团,朝那女子撞了过去,居然一击得手,将那女子撞开了。那女人正好滚到了马成才的儿子旁边。她抬头看着那个孩子,正痴呆呆地望着她,她不觉一笑,朝那孩子招招手:“过来。”

孩子慢慢走过来,马夫人抬手闪电般一掌击碎了那孩子的天灵盖,瞬间,那孩子脑浆迸裂,红白之物洒了一地。

“儿子。”马成才发出了一阵悲鸣。

马成才摇摇晃晃站起来,正准备朝那马夫人冲过去,却被金锋错一把拉住:“马兄,不可,现在我们都不是她的对手,只会白白送命。”

金锋错摇摇晃晃站着,长剑直指那马夫人:“你是谁?”

马夫人回头朝着金锋错媚眼一抛:“金大侠好健忘,当年一人一剑潜入狐族,击杀狐族三大首领的事,莫是忘了不成?”

“你到底是谁?”金锋错厉声说。

“当年的狐族大统领胡天祥,懦弱不堪,任凭你一人斩杀三大首领,居然不思报复,却一心想要议和,居然招你为附马,将长公主胡咏儿嫁你为妻。难道我们狐族都是软弱可欺吗?我父亲天狐族首领胡义祥,那是铁骨铮铮的男儿,当场第一个就不答应议和,可笑的是,卖族求荣的胡天祥居然将我父亲赶了出来。父亲当然不愤,打听到双方将在黑风谷签约,便带领我天狐全族上下,在黑风谷埋上炸药,本想将双方炸个底朝天,哪料父亲事到临头,又反悔了,居然将炸药之事告知胡天祥,只说是偶尔发现人族埋放的。胡天祥一听,可吓坏了,在全族的压力之下,决定将计就计,斩杀人族首领于黑风谷。此后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了,人族大战,可那胡天祥,竟是一个笨蛋,十年之间,竟不能将人族灭了,而我们狐族,也日渐衰败,我的几个哥哥,也在那场战争中死了。哎,我父亲痛失爱子,内心忧痛交加,也于五十年前过世。我是不能忘了,他临死拉着我的手,对我说,一定要振兴狐族,他告诉我一个秘密,只有取得太古神器‘女娲之石’,就能令狐族兴旺,一统天下。

“五年前,我无意中听到有人传说‘女娲之石’现世了,我就来了这里,正好遇到了马成功,他对我一见钟情,不管怎样都要娶我。我一想,也好,让马成功这个人族带我潜入人族,将来对取‘女娲之石’也会有好处,况且,他武功这么高,是一个很好的帮手,可他这个人死心眼,居然想把这‘女娲之石’送给他侄子,真是可笑至极。”

“你们天狐族为了一己之私,居然陷人狐两族于水火,其心可诛。”金锋错用剑指着马夫人说。

“呵呵呵,你来诛呀,来呀,看看场中现在还有谁是我的对手?哈哈哈。”马夫人爆发出一阵大笑。

“夫人,一日夫妻百日恩,看在我们五年夫妻情份上,你放手吧。”

“笑话,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五十年了,你叫我放弃?绝无可能。”马夫人一甩手,厉声说。

正在这时,塔顶突然一阵晃动,一下子,顶部裂开一个大洞。

“怎么了?怎么了?”塔顶响起了一阵阵惊呼。

“这‘女娲之石’,是用来维持这座石塔平衡的。马夫人,你快放回去,不然,大家都得死在这里了。”

“那你们死在这里好了,我可要走了。”马夫人转身就准备往下跑。

金锋错将手里的长剑笔直射了出去,正中马夫人的后背,她“啊”地一声惨叫,仆倒在地,手上的“女娲之石”掉了出去。

塔顶已经完全毁损,那座塔似乎要从中间裂开。“天罡门”的弟子已经在沈长风人领导下,已经往下跑了大半。陈长安倒是眼疾手快,抱起马成功领着马成才往下跑了,金锋错殿后。

此时的石塔已是摇摇欲坠,狂风挟着拳头大石块不停往下砸,一时间烟尘四起。当陈长安他们刚跑出来时,那石塔“轰”地一声,飞灰烟灭。

“大叔,大叔呢,怎么还没有出来啊?”

四、烟雨江南城

三日之后,那座毁损的石塔旁,人已经差不多走光了。“天罡门”的弟子在沈长风的带领下,押着那瘦道人回去了。马成功双目已盲,由马成才夫妇带走了。他们要陈长安跟他们一起走,可陈长安说,大叔还没有出来,他要等大叔。

人们叹口气,摇摇头走了,石塔的废墟旁就剩陈长安一个。已经三天了,陈长安守在这里已经三天了,他没有看到大叔走出来。这天中午,他吃了一点其他人留下来的面饼,又将耳朵贴在地面上,侧耳倾听。忽然,他听到了一声石头敲击石头声音。

“大叔!”他忙用石头敲起来,而从废墟底下也传来了一阵敲击声。

七日之后,一大一小两个人在官道上走着,正是陈长安和金锋错。

“大叔,江南城好玩吗?”

“好玩。那里景物很美,种了很多柳树,一到春天,满城飞絮。不过,你不是才拜我为师吗?怎么还叫我大叔?”

“我还没习惯呢。大……师傅,师娘美吗?”

“美,很美,当年可是狐族第一美人。”

“怪不得你心心念念要救活师娘。”

“长安,你是怎么拿到‘女娲之石’的?”

“那马夫人往地上一扑,石头脱了手,正好蹦到我怀里。”

“原来如此。可笑那马夫人机关算尽,终是一场空。”

这时,天已放晴,官道两旁的村镇,家家户户都在迎接新年的到来。官道上的两个人正在不停地赶路,他们要到江南城去。陈长安想去看那满城烟雨,而金锋错得去找已经沉睡了七十年的胡咏儿。阳光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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